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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0111 期中题
班公湖边的鹰
王族
  几只鹰在山坡上慢慢爬动着。
  第一次见到爬行的鹰,我有些好奇,于是便尾随其后,想探寻个仔细。他们爬过的地方,沙土被沾湿了。回头一看,湿湿的痕迹一直从班公湖边延伸过来的,在晨光里像一条明净的布条。我想,鹰可能在湖中游水或者洗澡了。高原七月飞雪,湖水一夜间便可结冰;这时若是有胆下湖,顷刻间肯定叫你爬不上岸。
  班公湖是个奇迹。在海拔四、五千米的高原上,粗糙的山峰环绕起伏,幽蓝的湖泊在中间安然偃卧。与干燥苍凉的高原相对比,这个不大的湖显得很美。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湖面便扩散和聚拢着片片刺目的光亮。远远地,人便被这片光亮裹住,有眩晕之感。
  这几只鹰已经离开了班公湖,正在往一座山的顶部爬着。平时所见的鹰都是高高在上,在蓝天中飞翔。它们的翅膀凝住不动,像尖利的刀剑,沉沉地刺入远天。人不可能接近鹰,所以鹰对于人来说,则是一种精神的依靠。据说,西藏的鹰来自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它们在江水激荡的涛声里长大,在内心听惯了大峡谷的音乐,因而形成了一种要永远飞翔的习性。它们长大以后,从故乡的音乐之中翩翩而起,向远处飞翔。大峡谷在它们身后渐渐疏远,随之出现的就是无比高阔遥远的高原。它们苦苦地飞翔,苦苦地寻觅故乡飘远的音乐……在狂风大雪和如血的夕阳中,它们获取了飞翔的自由和欢乐;它们在寻找中变得更加消瘦,思念与日俱增,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而现在,几只爬行的鹰散瘫在地上,臃肿的躯体在缓慢地往前挪动,翅膀散开着,拖在身后,像一件多余的东西。细看,它们翅膀上的羽毛稀疏而又粗糙,上面淤积着厚厚的污垢。羽毛的根部,半褐半赤的粗皮在堆积。没有羽毛的地方,裸露着红红的皮肤,像是被刀剃开的一样。已经很长时间了,晨光也变得越来越明亮,但它们的眼睛全都闭着,头颅缩了回去,显得麻木而沉重。
  几只鹰就这样缓缓地向上爬着。这应该是几只浑身落满了岁月尘灰的鹰,只有在低处,我们才能看见它们苦难与艰辛的一面。人不能上升到天空,只能在大地上安居,而以天空为家园的鹰一旦从天空降落,就必然要变得艰难困苦吗?
  我跟在它们后面,一旦伸手就可以将它们捉住,但我没有那样做。几只陷入苦难中的鹰,是与不幸的人一样的。
  一只鹰在努力往上爬的时候,显得吃力,以致爬了好几次,仍不能攀上那块不大的石头。我真想伸出手推它一把,而就在这一刻,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泪水。鹰的泪水,是多么屈辱而又坚忍啊,那分明是陷入千万次苦难也不会止息的坚强。
  几十分钟后,几只鹰终于爬上了山顶。
  它们慢慢靠拢,一起爬上一块平坦的石头,然后,它们停住了。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开始动了——敛翅、挺颈、抬头,站立起来。片刻之后,忽然一跃而起,直直地飞了出去。它们飞走了。不,是射出去了。几只鹰在一瞬间,恍若身体内部的力量迸发了一般,把自己射出去了。
  太伟大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几只鹰转瞬间已飞出很远。在天空中,仍旧是我们所见的那种样子,翅膀凝住不动,刺入云层,如若锋利的刀剑。
  远处是更宽阔的天空,它们直直地飞掠而入,班公湖和众山峰皆在它们的翅下。
  这就是神遇啊!
  我脚边有几根它们掉落的羽毛,我捡起,紧紧抓在手中。
  下山时,我泪流满面。
  鹰是从高处起飞的。——选自《读者》(2007年第8期)
1.文中刻画了行走于地面的“鹰”和翱翔于蓝天的“鹰”的两个形象,这两个形象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作者描写这两个形象的用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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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理解文中“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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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第四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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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前一部分写到了“地域风光”,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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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最大的不同是,行走于地面的“鹰”,显得丑陋不堪。翱翔于蓝天的“鹰”,则独具矫健的身姿。两者前后形象的刻画形成鲜明对比,作者的目的在于运用对比反衬的手法,从而突出了鹰的顽强、坚韧精神。(意对即可)
2.对自由和未来的追求与热情,对天空的向往与爱慕,要付出漫长的艰辛的努力,形象地称之为“苦旅”。(意对即可)
3.比喻、拟人、反衬;非常逼真而形象地写出了平时所见的鹰的矫健、洒脱的身姿,以此来反衬眼前所见之鹰的丑陋。(意对即可)
4.文章没有过多地描写地域风光,但已显示出西部鲜明的地域特色,其壮阔的背景与搏击长空的雄鹰相互映衬、相得益彰,更加突出了一种面对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意对即可)
核心考点
试题【班公湖边的鹰王族  几只鹰在山坡上慢慢爬动着。   第一次见到爬行的鹰,我有些好奇,于是便尾随其后,想探寻个仔细。他们爬过的地方,沙土被沾湿了。回头一看,湿湿的】;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甲)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我独坐在发出黄光的菜油灯下,想,这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人们弃在尘芥堆中的,看得厌倦了的陈旧的玩物,先前还将形骸露在尘芥里,从活得有趣的人们看来,恐怕要怪讶她何以还要存在,现在总算被无常打扫得干干净净了。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我静听着窗外似乎瑟瑟作响的雪花声,一面想,反而渐渐的舒畅起来。
  ……
  (乙)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我在蒙胧中,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豫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
1、画线①“活得有趣的人们”是指[     ]
A、鲁镇所有的人
B、“我”和所有认识祥林嫂的人
C、受封建礼教毒害而厌恶祥林嫂的人们
D、鲁四老爷等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人们
2、上面两段话都提到雪花的描写,对此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为了首尾呼应,使文章结构严谨。
B、衬托祥林嫂的悲惨命运,深化小说的主题。
C、以有声衬托无声,表现冷寂凄凉的气氛,衬托“我”心境的孤寂沉重。
D、突出雪下得大,时间又很长。
3、对甲段中画线句子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祥林嫂活着无依无靠,受穷受苦,死了倒是一种解脱,鲁镇活着的人从此可以清静了,这对双方都很合适。
B、这是反语,表达了“我”对黑暗社会和鲁镇阔人们的憎恨。
C、语句流露激愤,也带有沉痛,表现了对祥林嫂的深切同情。
D、句中的“无聊”一词与“在无聊书房里,这不安愈加强烈了”中的“无聊”意思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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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将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动力(节选)
薛 潮
  反智主义主宰社会固然不好,但一个没有反智主义的社会,也同样成问题。有人说中国历代的专制皇权,实际上非常“主智”,并不“反智”。查诸历史,中国的一个个王朝,都是靠读书人来支持。这种权力和知识的伙伴关系,通过科举给制度化了。被统治者则缺乏基本的文化资源。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把“反智主义”变成一个中性词,并强调其正面意义的原因。因为被士大夫主宰了至少两千年的中国文化,太强调读书人的权力,一般老百姓没有表述自己的利益和意见的渠道。到了近代也是如此。鲁迅的《阿Q正传》就是一个例子。鲁迅对中国农民并没有太多深入的了解。他年纪轻轻就进了洋学堂读书,甲午战争后不久留日,正好赶上战后日本狂热的战争宣传的余波。甲午一战,突然使日本人觉得经过了西化的日本比作为亚洲传统文化中心的中国要优越。于是媒体上把中国人描述成麻木、愚昧的群体。这种对农民的蔑视,被完全没有做农民的经验的知识分子如此强烈地表达出来,成为现代中国意识的一部分。农民的“精神麻木”和“愚昧无知”,也成了中国种种问题的根源。我们长期以来对农民的歧视,与这种知识分子的优越意识当然也有深刻的联系。
  阿Q这种由知识分子创造的农民的形象之所以不受挑战地主宰了中国人的现代意识这么久,一大原因就是老百姓没有任何文化资源和权力对之反击。而一个有反智主义传统的社会就完全不同了。美国便是一例。美国的建国之父,多是社会精英,但是他们继承的传统,则源于古典的希腊罗马,反智的成分很强。比如,雅典人对知识分子就强烈地不信任,认为老百姓集体的智慧高于精英的个人智慧。美国建国时代的自耕农,也可以被像鲁迅那样的人描述为不开化的蠢货。但正是杰佛逊这种古典修养最好的人,出来强调自耕农的道德优越,反对工商精英的操纵。同时,当时的宗教传统,也给小民百姓的文化自立提供了条件。大家会去教堂寻求灵魂拯救,并不要听你知识分子唠叨。每个灵魂在上帝面前平等。这样的信条强化了农民的尊严。
  这些传统,我们是没有的。老百姓只能指望知识分子为他们说话;知识分子也乘机把自己打扮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先知、圣人。其实,世上并无超级人类,大家是同样的俗人。很多知识分子声称为老百姓讲话,多少是为自己捞政治资本,夹带了不少私货也未可知。互联网的出现,则开始打破这样的格局。老百姓终于可以直接为自身的利益说话了。比如主流经济学家,过去一直还觉得自己代表着全民的利益。现在老百姓则出来说:你们不过是出卖了我们,替利益集团说话而已!知识分子表达自己的理念而不受下层社会挑战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摘录自薛潮的《网络文化将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动力》,有删改)
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反智”比“主智”更加优越。
B.封建专制时代是主智时代,互联网时代则是反智主义主宰社会的时代。
C.互联网实现了社会各阶层的沟通,医治了知识精英自视过高、歧视平民百姓的痼疾。
D.互联网使老百姓更容易获取文化资源,从而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说话。
2.作者为什么反对“主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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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互联网出现的优点有哪些?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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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1.作者一开始以平淡的闲聊口吻叙述陈小手是一名男性产科医生,出诊时喜欢骑一匹白马,为同行不屑而不在乎等,这样平实的叙述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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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0110 期末题难度:| 查看答案
境与象
袁行霈
  意境是指诗人的主观情意与客观物境互相交融而形成的,足以使读者沉浸其中的想象世界。但是,所谓主观情意与客观物境的交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情景交融或意境相加。情景交融,这四个字本没有什么不好,也许因为用滥了,反给人以肤浅的感觉。我所说的“主观情意”,不只是“情”,而是包括了思想、感情、志趣、个性等许多因素。所以我有时索性用“情志”这个提法。我所谓“物境”也不等于“景”,“景”只是“物境”的一种,这是常识,无须赘言。至于意境相加则是一种很肤浅的说法,任何一部辞典,也不会把“交融”解释为“相加”。意与境交融之后所生成的这个“意境”是一个新的生命,不明白这一点,就很难讨论关于意境的其他问题了。
  这里还有一个境和象的关系问题。刘禹锡所谓“境生于象外”常被人引用和发挥。然而,只要从中国古典诗歌的实际出发(而不是作概念的演绎),联系自己欣赏诗歌的心理活动来考察这个问题,就不难发现,境和象的关系并不这样简单,对刘禹锡这句话的发挥也未必符合他的原意。若论境与象的关系,首先应当承认境生于象,没有象就没有境。刘禹锡虽然说“境生于象外”,但也不否认这一点。细读其《董氏武陵集纪》全文,其中有一段话称赞董侹的诗:“心源为炉,笔端为炭,锻炼元本,雕砻群形,纠纷舛错,逐意奔走。”可见刘禹锡也十分重视象的摄取与加工。
  可是,境生于象只说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就是境超乎象。由象生成的境,并不是一个个象的和,而是一种新的质。意境超出于具体的象之上,也就超越了具体的时间与空间,而有了更大的自由,更多的想象余地。由象到境,犹如从地面飞升到天空。人站在地上,被周围的东西包围着、壅塞着,所看到的是一些具体的景物。一旦翱翔于广袤的天空,就能看到超越于具体景物的一片气象。杜甫登上高高的慈恩寺塔,“俯视但一气,焉能辨皇州”,借用这两句诗可以说明超乎象而进入境的情况。没有大地就没有飞升的起点,但不飞离地面也不能进入意境。善于读诗和鉴赏诗的人都有类似的体验,读诗进入意境的时候,自己的心好像长上了翅膀,自由地飞翔于一个超越时空的无涯无涘的世界之中。
  所谓境超乎象,并不意味着意境的形成必须借助意象的比喻、象征、暗示作用。的确,英美意象派所讲的意象多指那些具有比喻、象征、暗示作用的艺术形象,中国古典诗歌中的松、菊、香草、美人,庶几近之。但中国一向对意象的理解却不限于此,那种具有比喻、象征、暗示作用的意象也不很普遍。只要是熟悉中国诗歌的人都知道,意境的形成不一定要靠比喻、象征和暗示。诸如:“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楼船夜雪瓜州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以上这些最见意境的诗句都不是靠比喻、象征、暗示形成的,把英美意象派所讲的意象硬搬过来套在中国传统诗歌的意境上,总显得不那么合身。
  总之,境与象的关系全面而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境生于象而超乎象。意象是形成意境的材料,意境是意象组合之后的升华。意象好比细微的水珠,意境则是飘浮于天上的云。云是由水珠聚集而成的,但水珠一旦凝聚为云,则有了云的千姿百态。那飘忽的、变幻的、色彩斑斓、千姿百态的云,它的魅力恰如诗的意境。这恐怕是每一个善于读诗,可以与之谈诗的人都会有的体验。(选自《学术文化随笔·诗学篇——意与境》,本文有删改)
1、下列的说法,与文章内容不相符的一项是[     ]
A、诗歌的意境不是诗人主观情意与客观物境的简单组合,而是两者交融后所形成的能让读者陶醉其中的新的审美境界。
B、“境生于象”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象便没有境;二是意境不是具体的象之和,而是对具体的象的超越与升华。
C、大凡善于读诗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验:诗歌的意境,恰如广袤无垠的世界,读者的心就如长了翅膀,自由翱翔其间。
D、生硬地搬用英美意象派的“意象”理论来解释和欣赏中国古典诗歌的意境,显然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古典诗歌的实际。
2、作者在文中对哪些观点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请分点列出这些被作者否定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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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就像问上等巧克力的味道,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的,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即便是专业琵琶界,有谁真听到过珍珠落在玉盘里的声音呢?再说,就算有人真听到过,多半也会失望的,因为“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三个要点:颗粒状的发音形态;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越接近正圆体的珠就越珍贵,称为“走盘珠”,其可贵即在浑圆与饱满。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其实珠也是一种美石--珍珠贝的“结石”,它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但由于这五条标准由来已久,可见它们是针对“丝弦琵琶”而言的,因为“钢弦琵琶”只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40多年的事。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1、下面各项陈述中,最能说明“通感”特征的一项是[     ]
A、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B、玉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
C、珠与玉的光彩,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D、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琵琶最具珠玉之美。
2、下面对“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能引起美感的原因解释,不当的一项是[     ]
A、珠是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玉是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
B、珠和玉的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
C、人们把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转移到琵琶声上。
D、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
3、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叉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处。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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