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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听  秋  郑毅
总以为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
也总喜欢在秋天里,叫醒沉睡的耳朵,来听听秋。
雨,总是和秋日有着很深的缘分;雨,也总是被人涂抹上一层厚厚的情感,驱之不散,挥之不去。秋雨,尤为如此,犹如一坛酽酽的米酒,善感的人只须走近,轻抿一口,那浓浓的愁绪就会如蚕丝缕缕扯出,袅袅余余。
在静寂的深夜,最宜听雨。只须依窗而坐,轻抿着清茶,偶尔,几点雨滴似乎不经意地敲落在窗棂上,瞬间飞散,消弭于雨雾中,不见踪影。心也倏尔一震,为那雨滴撞击玻璃的清脆。轻启窗子,那潮湿的雨气透过窗棂迎面扑来,让人躲避不及。那寂静的夜气与漫天的雨气彼此柔柔地濡湿,浸润,发酵,酝酿成一杯绵长而浓烈的老酒,沉醉不得,又清醒不能。恍惚间,思绪仿佛在时空的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定格,一个叫柳永的诗人,站在长亭外,惆怅地吟出“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诗句。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秋日里,最不能遗忘的恐怕就是知了的叫声了。在秋高气爽的午后,睡意还未全消,那阵阵参差不齐的合唱此起彼伏,随之向天空飞扬,在云端停驻片刻,倏尔又跌落下来。细听,少了夏日几许的聒噪,多了几分从容和坦然。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没有理由轻言虚度,没有理由不尽情歌唱,没有理由不去绽放这生命中的美丽。
有空的话,也不要忘记到田地里去走走。傍晚,或者清晨,只须携一份平静的心情,去亲近那久违的田垄。听听沉甸甸的玉米在杆上欣喜的私语;听听金黄的豆子耐不住寂寞,迫不及待地噼里啪啦地跳将出来;听听笔直的芝麻杆上“砰砰”的拔节声。此刻,你的心里会充满欣慰。
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那萧瑟的玉米地中,黄绿斑驳的玉米叶子在浸着凉意的秋风中左右摇摆,沙沙作响,没有一丝告别的悲伤,有的只是从容的挥手,沉静的微笑。那刚刚收割后的荒凉的芝麻地里,一截截露出地面的短短的芝麻茬,还深扎在这坚硬的黄土地上,那稍稍发白发***茎秆截面,还隐约渗出点点晶莹的汁水,不会是听到芝麻粒儿跳出菱角后喜悦的泪水吧。
最喜欢坐在繁星满天的秋夜下,仰望天际,听点点星星在窃窃私语地交流着彼此的秘密。此时,热闹夜市上聒噪的卡拉OK早已划上了休止符,人们也渐次进入了梦乡,各种关于奇幻的梦的故事正在有条不紊地悄悄上演,一切都沉寂着。偶尔,传来几声“唧唧”的声音,或许是蟋蟀或者蛐蛐在梦中的呓语吧,那会瞬间让你心静如水。
每一朵花,每一株小草,每一片落叶,每一滴露珠,都是一种语言,但这种语言只有心灵纯净且充满挚爱的人才能听懂。也许,美就藏在我们疲惫的心灵之外,远在天涯而又近在咫尺。去听吧,潺潺的流水和鸟儿的啼鸣,犹如滴水崖中流泻出的清澈和美丽,点点滴滴,会经久不息地在我们耳畔喧响。
凉爽的夜里,躺在床上,当给自己一天的思绪划上句号的时候,或许有个声音会惊醒你疲惫的神经,那不紧不慢的“咚咚”的心跳声正清晰地响彻在耳际。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没有理由的。生命的感觉此刻是如此强烈,生命的脚步从未如此从容!听听自己的心脏的跳动,那儿会传来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来吧,到这儿来。那是来自母亲的召唤,是来自大自然的消息。
秋天了,叫醒自己沉睡的耳朵吧!用心去听,你会发现,在秋的行囊中,满载的都是单纯的快乐与纯粹的幸福,不是吗?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请简要回答。(4分)
小题2:文章在开篇与结尾均写到了“叫醒沉睡的耳朵”,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下面两个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①这时候,绵绵的雨也就在我的眼前变得忧伤和诗意起来。
②秋收后的田野,容颜更显得沧桑,胸怀更显得空旷。
小题4: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听秋”意义的理解。(6分)
答案

小题1:(4分)秋天有丰富多彩的声音可以听;用耳朵听秋天,可以收获单纯的快乐与纯粹的幸福。评分标准:每点2分。
小题2:(4分)在结构上,开篇点题“听秋”,结尾扣题,首尾呼应;在内容上,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作者平时的麻木和现在急于听秋的迫切心情。评分标准:结构与内容各2分。
小题3:(4分) ①雨让我联想起柳永忧伤的诗,我的内心也体验到了那种忧伤与诗意。②秋天的田野一方面呈现出庄稼收割后的萧瑟与荒凉,另一方面表现出历尽生命收获过程后的从容与沉静。评分标准:每句2分,大意对即可得分。
小题4:(6分)“听秋”就是指用心感受自然。其意义在于释放生活的压力;发现自然的美丽;增加热爱自然的感情;净化人的心灵;从自然中获取幸福和快乐;获取关于人生的更深刻的体验。评分标准:“听秋”的内涵2分;第二问答出4点可得满分。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解答本题需要全面理解文章,根据文中所写“秋”的特点来回答问题。
小题2:
试题分析:解答语句在文中作用,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内容上的作用,主要是与上下文和全文内容的联系和作用。二是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
试题分析:理解句子的含义,关键是在原文中找到句子的上下语境,联系上下文,从内容和主题方面理解,如果句子表达使用了技巧,应点明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小题4:
试题分析:本题是探究题,在解答试题时,一定不能脱离文本,要在充分理解文本内容、主题的基础上体现自己的探究学习,要求语言要简洁,顺畅。
核心考点
试题【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听  秋  郑毅总以为秋天,是个适宜用耳朵听的季节。也总喜欢在秋天里,叫醒沉睡的耳朵,来听听秋。雨,总是和】;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9分)
谨防“蚁族”背后社会风险的积聚
低收入的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被形象地称为“蚁族”,是继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之后出现在中国的又一群体。之所以称之为“蚁族”,是因为该群体和蚂蚁有诸多类似的特点:高智、弱小、群居。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上百万的规模。那么,面对越来越多的“蚁族”,社会该如何看待之?
从低收入的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身上,我们可以明显感知,大学生身价下跌的严重程度,更可以感受大学生群体内心的失落程度。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劳动力过剩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困扰低学历者的问题,一大批高学历者也加入到失业大军的行列中,并且增长的趋势令人担忧。
“蚁族”有可能带来社会风险的积聚。首先,可能带来公众投资教育意愿的降低。人力资本理论创始人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指出,教育远非一种消费行为,在此意义上,上学不仅仅是为了得到满足或效用。相反,“公共和个人用于教育的费用,意在获取生产性‘存量’。这种‘存量’包含在人体中,将来能提供各种服务。”而这些服务对个人来说,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充分发挥自已的潜能,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正是以上原因,家庭千方百计地使家庭成员在踏人社会之前能有一个较高层次的学历或学位。但是,“蚁族”的出现,似乎走到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其次,“蚁族”是个与流动、社会地位、声望密切相关的问题。社会学家杰克思在《谁将出人头地:在美国取得经济成功的决定因素》一书中,对美国高等教育与社会分层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他认为,在上大学费用急剧膨胀的今天,人们之所以上大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把学位作为一张获取地位高、收入多的工作的门票。而这张门票是否有效呢?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表明,受过较多教育的男子比受过较少教育的男子所从事的职业地位都要高些,挣钱要多些。因此,“蚁族”的出现,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而其恶化的趋势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否则,与之相伴的社会流动乏力和社会分层困境将为整个社会的公平和和谐运行构成风险隐患。
最后,“蚁族”的出现有着深刻复杂的社会因素,并不单单是教育、大学生或者体制的原因,道理很简单,即使现在的大学生就业难,然而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整个社会仍需要大批的人才——大学生。应看到的是,“蚁族”的出现证明“80后”向上流动的机会相对要少,渠道也不顺畅,在社会地位上却处于“要上不上,要下不下”的尴尬境地。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不完备的教育投资环境很难使教育投资得到最大的收益,这些体制的不完善实际上也给普通家庭带来更多的不利。“蚁族”的出现,不仅仅是个体的风险,更是社会的风险,如果任由其叠加,形成积聚效应,不但对个体是一种伤害,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将形成隐患。
小题1:下列关于“蚁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蚁族”,是继农民工、下岗工人之后出现的又一群体,指低收入大学毕业生聚居群体。
B.低大学毕业生被称为“蚁族”,是因该群体和蚂蚁“高智、弱小、群居”等特点类似。
C.劳动力过剩,教育体制不够完善,社会流动乏力,是“蚁族”出现的主要原因。
D.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就业竞争日益激烈,“蚁族”有可能带来社会风险的积聚。
小题2:下列对“谨防‘蚁族’背后社会风险的积聚”的原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教育远非一种消费行为,“蚁族”的出现可能带来公众投资教育意愿的降低。
B.公众投资教育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充分发挥自已的潜能,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C.社会流动乏力和社会分层困境,将为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和谐运行构成风险隐患。
D.“蚁族”的出现,是个体风险,更是社会风险,任由其叠加容易形成积聚效应。
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高学历者与低学历者在劳动力过剩面前是没有区别。
B.舒尔茨与杰克思都认为公众接受教育对个体而言最重要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C.社会需要大批人才,大学生就业却难,是因为“80后”向上流动的机会少渠道不顺畅。
D.只要改善教育投资环境,完善社会体制,“蚁族” 就会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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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荒漠中的苇
王剑冰
①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象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
②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
③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
④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到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
⑤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象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
⑥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
⑦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午而进入了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潍,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
⑧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想起金克木《生命》一诗中有一句“生命是伴着芦苇的啜泣与哈欠”,暗自笑了。这不知写于何时何背景的诗句,有些明了又有些不明,我这时倒是想改一句:“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
⑨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
小题1:本文开头描写的沙漠有何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同是弱者,水乡里的苇与荒漠中的苇各有什么不同?请作比较。(4分)
小题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4分)
小题4:在第⑧段中,作者把金克木的诗句“生命是伴着芦苇的啜泣与哈欠”改为“生命是伴着啜泣与哈欠的芦苇”,请探究作者改动的意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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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后面题。每小题3分
“微博粉丝”的兴起与媒体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同时也受“粉丝”自身心理因素的驱动。美国社会学家卡茨认为:人们接触和使用传媒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社会、心理需要。“微博粉丝”的出现也是源于这个群体的特定需求。“微博粉丝”对于名人的关注很大程度上与传统“粉丝”相类似,是为了追逐体育明星、影视明星和媒体人物等偶像。偶像的身上体现了大众的梦想,并且为大众建构了生活的幻象。“粉丝”通过微博通信进行信息沟通,不再单纯通过大众传媒来获取名人信息,而是通过类似直接的接触途径为自身带来直接的媒介体验,甚至于对自己产生认同。所以,“粉丝”关注微博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满足情感的自我需求,并在名人偶像的形象中找到自我认同。
劳伦斯·克罗斯伯格曾撰文指出:“‘粉丝’对于某些实践与文本的投入使得他们能够对自己的情感生活获得某种程度的支配权,这又进一步使他们对新的意义形式、快感及身份进行情感投入以应对新的痛苦、悲观主义、挫败感、异化恐惧及厌倦。”换句话说,“粉丝”对偶像“评论”,为其争取人气,照亮星途,既能获得一种投射在偶像身上的替代性满足,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实现。
关注机构官方微博和权威人士微博的“非忠实粉丝”虽然不像其他“粉丝”那样狂热,但也是为了满足自身对信息的需求而成为“粉丝”的。我国几个门户网站微博开通以来,吸引了很多官方机构的入驻,这些微博上的信息无疑为关注它们的“粉丝”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同时也为“粉丝”节省了购买此类信息的人力和财力。而一些具有休闲娱乐特色的微博也为大众“粉丝”提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传统的“粉丝”群体和社团要获得有关“粉丝”客体的信息,通常需由第三方提供,例如借助电视娱乐节目、广播和报纸的娱乐板块,或者是“粉丝”团能够接触到的明星的领导层提供的消息。微博的产生无疑舍弃了第三方这一环节,“粉丝”只需通过关注名人微博,就可以即时接收明星发布的所有消息,甚至可以在明星微博下进行“评论”,这就给“粉丝”创造出一种与名人直接互动交流的错觉。“粉丝”在这种错觉之下认为自己与名人多了一层社会关系,是熟悉的双方的彼此关注。
小题1:下列对“微博粉丝”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微博粉丝”精通现代媒体技术,热衷于使用微博、关注微博,以此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
B.“微博粉丝”希望通过使用微博为自己获取名声和影响力,同时为大众建构生活的幻象。
C.“微博粉丝”通过关注明星偶像的微博,接收信息或发表评论,可以得到貌似直接交流的其实是建立在心理错觉之上的快感体验。
D.“微博粉丝”为应对自己遇到的痛苦、挫败、恐惧等,而把精力投入到微博上,为大众“粉丝”提供谈资。
小题2: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使用微博以满足自己的社会、心理需求是“微博粉丝”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原因。
B.“微博粉丝”和传统“粉丝”都能获得一种投射在偶像身上的替代性满足,在追星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认同。
C.关注机构官方微博和权威人士微博的“非忠实粉丝”对“粉丝”客体的态度,通常比专门追星的“微博粉丝”要冷静务实。
D.根据劳伦斯·克罗斯伯格的观点,“粉丝”对偶像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调控自我情感的作用。
小题3:根据本文内容,下列判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微博正在逐渐改变人们的信息传播与接受方式,它对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会产生一定影响。
B.与传统“粉丝”相比,“微博粉丝”为明星造势的手段和途径更为多样,他们的力量与作用也会日益受到明星的重视。
C.目前我国许多官方机构入驻著名门户网站,开通微博,表明官方已注意利用微博来扩大自身影响,促进社会信息及时发布。
D.“微博粉丝”到某明星的音乐新专辑发布会现场与明星面对面互动交流,有别于传统“粉丝”与偶像的交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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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习题。(22分)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表示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他从来没有这么放松地拉过琴,时而飞扬如瀑,时而沉滞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泪水、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两项是(4分)()()
A.小说第3自然段点明了他对小提琴没有感情,并以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交代了他练琴是由于他父亲的强迫,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B.“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文章这样写,表现了他在长期的机械性练琴中所形成的习惯。
C.毕业考试的演奏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这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他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
D.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E、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塑造形象,着重展示了作品主人公在“强迫”下学琴的心理历程。
小题2: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做出选择”的理解。(6分)
小题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
小题4: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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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19分)
朦胧的敬慕
——悼念鲁迅先生    萧乾
也许有人比我更怕死,我却不相信有比我更怕看死人的了。走在大街上,我从没有胆子向寿衣铺里望望。夜半,即使从很远很远飘来的僧器或诵经声,也必害得我用棉被厚厚抱起头来,直像那是什么符咒一样。
我曾见过三位死人,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都将是我永不会忘记的。而且,我还该陈说我都例外地不曾害怕过:一个黄昏,我的母亲死在我怀里;小学时代,曾排着队去中央公园社稷堂瞻仰过孙中山先生的遗体;最近,在鲁迅先生灵前,我守了两天灵。
扶着那绛色帷幔,职务使我看见了数千张陌生的但是诚笃的脸,一个个脚跟都像坠了铅球,那么轻又那么沉重地向灵堂踱。低垂的头,低垂的手,低垂的眉眼和心。待踱到灵堂中央,冥冥中似有什么使他们肃然驻足了。敬慕和哀悼如一双按住的手,他们的身子皆极自然地屈下了。然后噙了一汪眼泪,用手巾堵着嘴,仓皇地奔了出来。
最感人的莫如一群小学生的吊唁。在那近三十位小吊客中间,我特别留意一个衣服褴褛、腿下微跛的,他肋下夹着的画册和石板说明了是刚刚放学,如今正是回家或在街头顽耍的时候,然而他却结伴迢迢跑到了这里。那个微跛的孩子,一拐一拐地,一直来到灵前,两只颇清秀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鲁迅先生的遗体,然后,又放下肋下的画册,深深地鞠躬。我不信作了那么些纪念周,他还不知道“三鞠躬”的礼数,然而,当我数到第三次以后,他仍向下屈着小小腰身,他一连鞠了七个躬才红涨着脸,也红涨着眼睛,走出灵堂。
如果稍换一个情况,我将忍不住笑出来的,然而,那时我是用极大的崇敬心情替他掀开帷幔,一直目送他走下殡仪馆的台阶。
那个背影唤起我一点回忆。十多年前一个傍晚,如一切贪爱窗外景色的孩子一样,四点钟以后的时间对我变了滋味,换成鲜艳颜色。然而我放下了玩具,和同伴沿着朱色皇城走好长好长一段路去瞻仰一位“民国缔造者”的遗体。空着的肚皮充满着的一半是对“尸骸”的恐惧,一半是对“伟大”的钦仰。我们跨进那座御花园的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我喘着气向陌生的大人打听路线,好容易才攀了一道高大石阶,在花圈花篮的簇拥中,我看到安息着的孙中山先生。
——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
我们环着那铜棺走了一圈,又蹑着脚步走了出来。
抬头,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我似乎打了一个冷颤,然而,除了模糊的“伟大”,我并没有摸清死的是什么人。只是冥冥中,一种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哀戚或尊敬感觉便梗塞在我喉咙间,我赶不掉它。
归途,我们放洋画的袋子里,每人都塞了一袋传单:有工人发的,有大学生发的,有国民党的,有共产党的,说明孙先生的生平和抱负(这些我曾保留到六年前,直到一个朋友将我寄存的最珍贵的东西如小学生时代的作文本,全当作烂纸卖掉了)。当时我们其实一点也不懂,但当孙传芳乱批三民主义,张作霖满街捉革命党时,我却私下藏了一本《孙中山传》。
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
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这时醒转过来,他将会怎样热烈地抱起那个微跛的孩子。
1936年10月,上海
小题1:“朦胧的敬慕”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本文通过哪几个事例来表现“朦胧的敬慕”?(5分)
小题2:指出文章的结构方式,并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3:这是一篇悼念鲁迅先生的文章,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回忆十多年前瞻仰孙中山先生遗体等情况。这里运用了什么表现方法?试作简要分析。(5分)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在数千吊唁鲁迅先生的人中,有一个衣衫褴褛、褪下微跛的小孩,对鲁迅先生连鞠了七个躬,所以作者对他由开始的忍不住想笑,转变为极大的崇敬。
B.当“我”和同伴跨进御花园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向下沉落下去了”;当“我们”蹑着脚步走出来时,“紫禁城角的太阳 已经沉落下去了”。这两句景物描写烘托了“我”的哀戚心情。
C.“——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看见孙中山先生的遗容时,对伟人的敬慕战胜了对死人的恐惧。
D.文章第③段在描写数千位吊唁者的神情动作时,运用了夸张、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
E、通观全文不难发现,作者在为鲁迅先生守灵时,对鲁迅的崇高精神、伟大人格内涵的理解及由此产生的敬慕之情都是朦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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