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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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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玉米人》,完成小题。(共15分)
玉米人  迟子建
(1)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2)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3)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4)“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5)“我想买四穗。”我说。
(6)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7)“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8)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9)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10)“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11)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12)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13)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 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14)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威性地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手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15)夏季过去了,街上烤玉米的人都不见了。有一天路过天桥,在苍茫的蓝色中,我忽然想起了那个烤玉米的人,想起了他清瘦而黧黑的脸,以及他灵活地转动炭火上的玉米时的知足的神态。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他为了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这种固执,难道不可贵吗?
(16)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选自《迟子建散文》)
小题1: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内容。(3分)
小题2:简要分析文章14段玉米人从“惊恐”到“安闲从容”的原因。(4分)
小题3:文章15段说“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怎样理解“神灵之光”?你觉得“他”身上哪些地方具有“神灵之光”?(4分)
小题4:文中提到两个烤玉米的人,结合现实生活,你更赞同哪位玉米人的做法?(4分)
答案

小题1:我向一个卖烤玉米的人买生玉米遭到拒绝,到别处买到了玉米后向他炫耀,他坦然相对。(3分)
小题1:他对我能买到生玉米而感到吃惊,同时因为自己坚守信仰而感到安闲从容。
(答出一点得2分,共4分)
小题1:“神灵之光”是指他为了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坚决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这种可贵的固执的精神品质。(答“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也可)(2分)
例如: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很干脆地说:“不卖!”;“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2分,答出两点即可)
小题1:略(4分)
解析

小题1:这是整体感知文本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概括能力,要求学生用简练的语言来概括事件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小题1:这里考查提炼信息的能力,学生阅读文本,学会用原文的内容来理解问题,做题时,学会从原文中找出相应答案。围绕“吃惊”和“坚守信仰”来作答。
小题1:理解“神灵之光”的内在含义,即一个信念、一种责任、可贵的固执的精神品质;学生从原文中找出体现这种精神的依据,学会概括和总结。只要总结合理即可。
小题1:开放性试题,只要能结合生活实际,只要观点明确,有理有据,文通句顺,书写认真、言之成理即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玉米人》,完成小题。(共15分)玉米人  迟子建(1)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2)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主要考察你对现代文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12分)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新约》上的句子罢,但经托尔斯泰新近引用过的。其时正值日俄战争,托老先生便写了一封给俄国和日本的皇帝的信,开首便是这一句。日本报纸上很斥责他的不逊,爱国青年也愤然,然而暗地里却早受了他的影响了。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便将这事告知了藤野先生;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小题1:作者详细介绍“你改悔吧!”这一句话的来历,用意何在?你是怎样理解的,试简释。(3分)
小题2:“‘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你认为漏字圈的可笑么?圈的用意是否在讥刺“我”? (3分)
小题3:“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对于这句话你如何理解?(2分)
小题4: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试简说作者意见是如何变化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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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18分)
火 腿
梁实秋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 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
小题1: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4分)
小题2: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4分)
小题3: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6分)
小题4: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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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然后完成小题。(12分)
千万年来人迹未至,或者说,太古以来从未被世人瞧见过的地球的南极点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即一个月内两次被人发现,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而他们恰恰是第二批到达的人,他们仅仅迟到了一个月。虽然昔日逝去的光阴数以几百万个月计,但现在迟到的这一个月,却显得太晚太晚了——对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一切努力成了徒劳,历尽千辛万苦显得十分可笑,几星期、几个月、几年的希望简直可以说是癫狂。“历尽千辛万苦,无尽的痛苦烦恼,风餐露宿——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这些梦想,可现在这些梦想全完了。”——斯科特在他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尽管精疲力竭,这天晚上他们还是夜不成眠。他们像被判了刑似的失去希望,闷闷不乐地继续走着那一段到极点去的最后路程,而他们原先想的是:欢呼着冲向那里。他们谁也不想安慰别人,只是默默地拖着自己的脚步往前走。1月18日,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这里看不到任何东西,和前几天令人毛骨悚然的单调没有任何区别。”——这就是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关于极点的全部描写。他们在那里发现的唯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小题1:“这是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最不可思议的事”是指什么事?(2分)
小题2:为什么斯科特五人到达极点时,“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2分)
小题3:画横线句子中讲“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该如何理解?表现了斯科特怎样的感情?(3分)
小题4:文中加点的“这”指的是什么?(3分)
小题5:斯科特为什么要接受“这项任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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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18分)
永远的红丝带
①那时候,学校的教学设备还很简陋,班里刚刚添置了幻灯机,学生和我都很兴奋。上课要放幻灯片时,我常常用一根废弃的扫帚把,在黑板旁边挂着的小银幕上指指点点。班里几个调皮的男生,背后管这根又短又粗的竹棍叫“打狗棒”。有一次,我偶尔听到了,故作严肃地说:“没想到我一介书生,竟然荣登丐帮帮主之位,实在是可喜可贺!”周围的学生听了,先是一愣,随即笑作了一团。
②那天,下课铃响后,我正收拾着讲桌上的东西,准备回办公室,偶一回头,只见黑板左边墙角的那只放幻灯机的柜子上,靠墙斜竖着一根一米多长的细棍子。我走近拿起一瞧,是一根光滑的青皮竹棍,心中不禁大喜,高声喊到:“嘿,谁做的好事?这根棍子做教鞭真是再好不过了。”说着,我随手把上面粘着的几圈红丝带扯下来,扔进了旁边的废纸篓里。
③这时,班上有个学生说:“这本来就是送给你的!”我抬起头,愣了一下,忙问:“噢,真的吗?是谁送的?”一时间,教室里唧唧喳喳,闹哄哄一片,似乎没有人能够立即说得清楚。我一时也有些纳闷儿。
④“是阿萍送给您的。”一个学生突然嚷道,教室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我顺着学生们的目光看去,只见后排那个叫阿萍的清瘦女孩儿,有些不好意思看了我一眼。她的脸上红朴朴的,羞涩地微笑着,向周围的同学看了看,又轻轻地向我点了点头。
⑤这可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儿!她心灵手巧,上劳技课的严老师好几次在我面前提起她,夸奖她的劳技作品每次都是班上做得最好的。这时,我突然想到刚才那红丝带……我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⑥愣了几秒钟,我把竹棍轻轻放在讲桌上,快步走到废纸篓前,捡出了那些红色的丝带。她一定是用这些丝带在竹棍上绕着粘了一朵花,这可是她最拿手的。记得那次班上搞联欢,布置教室的时候,我曾亲眼看她露了这一手。而我,还没有将竹棍上缠着的东西看清楚,就把它一把扯掉了……我呆呆地看着手中已经断成了好几截的丝带,心中懊悔不已,又轻轻将它放回了废纸篓里。
⑦我站起身来,对着全班学生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谢谢,谢谢大家!”又特意转过身,对那个女孩儿说:“谢谢,谢谢你,阿萍!” 阿萍脸上依旧红红的,局促地笑着,轻轻地说:“不用谢,老师。”听到这话,我心里却忍不住想,当我伸手扯下那几圈红色的丝带时,她看在眼里,心里会想些什么呢?哎,我怎么这么粗心!
⑧沮丧地走进办公室里,我抚摩着这根细细的竹棍,心情一时难以平静。抬头透过窗户的玻璃,看着不远处的教室,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又犯了一个错误。我本该把那已经断成了几截的红丝带拿回来,却又……这时,上课的铃声却刺耳地响了。
⑨放学后,学生们都已经离开了学校。我独自一人走进了教室,又来到那个废纸篓前。我低头一看,纸篓里面空空如也。显然,值日的学生已经清理过了。我的心里涌上了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儿。
⑩第二天上课时,我提前几分钟进了教室,特意走到阿萍面前,当着大家的面,抚摩着那根青青的细细的竹棍,笑着说:“阿萍,你送给老师的这根教鞭,用起来真好!”周围的学生微笑着,那个女孩也露出了甜甜的笑靥,她的脸已不再那么红了。
⑾我走上讲台,轻轻地挥动着青皮竹棍。我心里明白,那条红丝带的故事,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它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时时提醒我,应该如何面对这些灿烂的笑脸,面对这些年轻的心灵。
选自《作文·初中版》
小题1:从上下文中找出两处与第⑦段画浪线句相照应的语句。(2分)
小题2:请用自己的话,说出第⑤段和第⑧段画横线的句子分别提到的“错误”的内容。(4分)
小题3:文中第⑦段写道“她看在眼里,心里会想些什么呢?”联系上下文,请你写出女孩当时的心理活动。(30字左右) (3分)
小题4:第⑩段写道“我提前几分钟进了教室,特意走到阿萍面前……”,你觉得“我”的这一举动有无必要?为什么?(3分)
小题5:谈谈你对文章题目“永远的红丝带”的理解。(2分)
小题6:在生活中,你遭到过别人的误解吗?请写出你的经历和感受。(4分)
我的经历:                                                                
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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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陈建功的《沈从文先生的一把椅子》一文,完成小题。(共18分)
⑴沈从文先生是大作家,可他的工作关系不在作家协会。众所周知的原因,解放后,他先后在历史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院做事,1978年以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做事。不过,沈先生的妻子张兆和先生,倒是中国作家协会的干部,退休前,是作协所属《人民文学》杂志社的编辑。
  ⑵我和兆和先生素未谋面,甚至直到她故去,我都因出差在外,没能送她一程,因此引为终生遗憾。从文兆和先生的后人,秉承了忠厚的家风,在兆和先生的后事办完之后,来过一封很诚恳又很有感情的谢函,里面还有兆和先生的一张照片,用以感谢我们对逝者的关心和哀悼。
  ⑶这越发使我惭愧。
  ⑷兆和先生送给了我一把沈从文先生用过的椅子。至今,这椅子还在我的办公室里,日日与我为伴。
  ⑸尽管没有见过一面,我却感受到了她对我的关心与仁爱。
  ⑹这把椅子的赠予,牵线人是金玉良,作家协会机关老干部处的一位大姐。金玉良是东北作家罗烽白朗的养女。罗烽白朗去世后,她到老干部处担当照顾其他老同志的工作。金玉良和张兆和先生最为投缘,常常到兆和先生那里去,问安、闲叙,也帮忙做一些家务,有时还和老人家一起共进晚餐。上班的时候,金玉良偶然也来我的办公室小坐,讲起离退休老干部们的生活。她讲得最多、言谈中最为敬重的,是张兆和。她告诉我,兆和先生学养深厚性情高雅与世无争,一直过着恬淡素朴的生活。金玉良又常常很深情地谈起兆和先生逸事,比如有一次她告诉我,沈家一直供着三十多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学,直到他们完成小学学业。在月薪仅百元的年月,他们曾毅然捐出5000元,捐给当地的希望工程。而沈先生和兆和先生,绝无生活上的奢求,“不信你去看看沈先生坐的那把椅子,几个弹簧都软了,直到辞世也没换过!”听到这里我心中一暖,突生奇想,我说:“我们的现代文学馆应该去买一把新椅子,去把沈先生的椅子换过来!……”我不知事后是不是把这个建议转告了文学馆,或许是一时的感慨,随即便忘了也未可知。反正我们没有人真的去买一把新椅子,把沈先生的椅子换回来。然而,我相信,我的感慨被金玉良转告给了张兆和,因为没过几天,金玉良到我的办公室,说:“建功,兆和先生让你派个人去,取她送给您的一把椅子!”我一时愣在那里。金玉良又补充了一句,说:“沈先生那把椅子,兆和先生说送给你!”
  ⑺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我正要上楼去开会。急忙找来司机小郭,让他跟着金玉良去沈家拜望老人家。会议开到一半,溜出会议室,回到办公室,兆和先生所赠沈先生的椅子,已经静静地摆在办公室里了。我坐了上去,简易沙发的坐垫一下子深陷进去——金玉良说得一点不错,沙发的弹簧,全都软了。
  ⑻兆和先生的心很细,专门为了这沙发写来一个窄窄的字条,上面写道:
  ⑼建功同志,沈从文一把旧椅子,让玉良带去。张兆和 二○○一年三月
  ⑽金玉良告诉我,兆和先生对她说:“你得把这个字条给建功同志拿回去,不然拿什么证明这是沈从文的东西呀!”
  ⑾这个沙发一直摆在我的办公室里,那张字条也被我珍藏起来。
  ⑿大约两年后,我被派去兼任中国现代文学馆的馆长。宣布任命那天,我忽然想起应该把这把椅子带到文学馆去,作为我送给文学馆的礼物。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没有做。
我还想让它在我的办公室里再摆几年,直到我退休那一天。
(选自《北京文学》2008年第9期)
小题1:本文主要是围绕沈从文先生的“一把椅子”展开叙述的,但文中却用了不少的篇幅插叙沈家捐助贫困学生上学的事情,这样写是否离题?为什么?(3分)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分析第⑹段“我一时愣在那里”一句中“楞”的原因和作用。(3分)
小题3:“我”为什么想让这把椅子在“我”的办公室里再摆几年,直到“我”退休那一天?(4分)
小题4:沈从文是大作家,张兆和学养深厚,他们身上可写的东西很多,文章为什么只选取“一把椅子”来写?
小题5:下列对本文的理解与赏析,错误的两项是(   )(   )(4分)
A.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作者虽未与张兆和先生谋面,但文章始终都贯穿着作者对她的深深敬意。
B.第⑶段中“这越发使我惭愧”是因为“我”虽接受了她馈赠的一把椅子,却没能“送她一程”。
C.文中两次提到沙发的弹簧全都软了,意在强调这张沙发的确破旧了,从而揭示张兆和先生之所以要送给“我”的原因。
D.本文语言淡而有味,在平静的叙述中流淌着作者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
E. 第⑺段中,“兆和先生所赠沈先生的椅子,已经静静地摆在办公室里了”一句中“静静”一词既写出了此时椅子的状态,也反映了沈从文和张兆和两位先生身上的那种“性情高雅与世无争”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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