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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河南省模拟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特别的礼物
郁葱译
  早上,阿尔琼被收音机定时的7点新闻闹醒。他摸着旁边空空的枕头,才想起妻子出差了。
  玛洛比此刻正在奥兰多,她早就起来了,但她怕打扰丈夫阿尔琼休息,一直等到7点才拔通家里的电话,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结婚27年了,她从未忘记过。不能与丈夫一起庆贺他的53岁生日,她感到很遗憾。好在今天晚上她就可以回家了。
  电话响了,阿尔琼拿起听筒。“祝你生日快乐!”电话另一端唱道。“谢谢你,亲爱的。你还好吗?你什么时间回来?”所有的话都一下涌到阿尔琼的嘴边。
  “我一切都好。我乘坐的航班晚上7点28分到菲尼克斯,八点半就可以到家了。记得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回家后,我与你一起到外面吃晚饭。”
  “啊,太好了,”他说,“我一直想去昌德尔大街上新开的巴西餐馆品尝一下那里饭菜的味道呢。”
  玛洛比最后还提醒他别忘了按时吃药,因为她仍然认为他什么都不能自理。
  他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后就把药服了;他的心脏随时都会出问题。医生说他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而且越早越好。他已经在全国心脏移植登记名录上等待了两年。他每天都随身带着呼机,因为很快就该轮到他得到新的心脏了。很久以前,在一个要好的朋友因肾脏衰竭而死亡后,他和玛洛比就签约死后将器官捐献出来。
  就在他要出门时,女儿希卡来电话祝他生日快乐。她现正在旧金山的大学学医,她是他的骄傲。下午,医院的一名护士来电话,说他们得到一个好消息--有心脏了,今天晚上就可以做移植手术。终于等到心脏了,他异常兴奋。护士告诉他,心脏正在送来的路上,他必须到医院办理入住手续。他赶紧给妻子打电话,可她的手机关机。可能正在回家的路上。于是他给她留了一条短信:“玛洛比,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得到了最好的生日礼物。医院说他们为我找到了一个心脏,并马上要做移植手术。晚上吃饭的事只好取消了,我们以后再吃。医院见。”
  然后,阿尔琼又给他最要好的朋友沙姆打了个电话,沙姆坚持放下工作陪阿尔琼去医院。阿尔琼住进医院之后,医院就为他开始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现在就等着心脏送到后就进手术室了。得知阿尔琼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消息之后,其他好几个朋友也都急忙赶到医院。沙姆也已去机场接玛洛比了。女儿明天上午就到。晚上7点45分,护士来说,心脏已经到了,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
  手术很成功。真是奇迹,他的身体对新心脏没有任何排斥。阿尔琼慢慢开始从手术的麻醉中醒过来。他睁开眼,感到嘴很干。
  护士走到他跟前,问他需要什么。“水和我的妻子。”他艰难地用嘶哑的声音说。护士给他拿来一些冰沙,并把沙姆叫来。他用质问的眼光看着沙姆:“玛洛比在哪里?”“她很快就到,你现在应该好好休息。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祝贺你!”沙姆说。
  两个星期后,阿尔琼回到家里。他的心脏手术恢复得很好,但他却闷闷不乐。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玛洛比再也没有回来,实际上,她已经部分回来。就在玛洛比回家去机场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一辆快速行驶的小轿车迎面与她相撞,她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已经无法抢救。她的大脑彻底受损。医院从她的驾驶执照上得知,她是器官捐献者。于是,他们把她的器官留了下来。阿尔琼正好是等待移植心脏名单的下一个——死者的血型等情况正好与他相匹配,所以。心脏便给阿尔琼送来。
  得知这一切,阿尔琼悲痛欲绝。他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想起了30年前他们在加尔各答大学读书的时光。他们刚开始恋爱,就赶上他的生日。
  她问他:“生日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的心。”他回答。
  他还记得玛洛比在听到这句话时,羞怯地低着头笑的样子。她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
  想到这里,眼泪不由自主地从他眼里流了下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标题“特别的礼物”的“特别”之处主要在于它是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生日者得到了可以移植的心脏,而且是他妻子捐献给他的。
B.小说有一些细节描写,比如阿尔琼身边空空的枕头,玛洛比为不打扰丈夫休息而推迟打电话的时间等,这些细节描写很好地表现了他们夫妻之间的爱。
C.阿尔琼出院后回到家里,但“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这个“空”字具有双关的意义,既是房间因没有妻子而显得空,又是阿尔琼因妻子去世而失落的心理。
D.小说对玛洛比遭遇车祸的情节没有按时间顺序来写,而是用补写的方法来写,这样就在前面设置了悬念,以便为后文给读者造成强烈心理震撼而蓄势。
E.小说也略写了一些次要人物,比如,阿尔琼的女儿、沙姆,以及阿尔琼的其他朋友。这些人物如果不写,对小说的情节和主题都没有丝毫影响。
(2)小说第四段,妻子玛洛比的“记得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这句话是一个细节描写,请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分析这句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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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倒数第三段,作者设计了“我想要你的心”这句话,它在全文中有何妙处?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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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丈夫无意中移植了妻子的心脏,是巧合也不是巧合。请结合小说的情节,各写出两点偶然性与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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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AE
(2)①从内容来看,这句话表现了玛洛比对丈夫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相濡以沫的爱;
   ②从结构来看,这句话为后文写阿尔琼有心脏病、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情节作了铺垫。(意对即可)
(3)①这是阿尔琼向玛洛比求爱时说的,在当时表达了阿尔琼希望得到玛洛比真心的爱的心理。
   ②如今,玛洛比的心脏已经移植进了阿尔琼的胸腔,“真正”得到了她的“心”,但她人已离去,令人不胜伤感。
   ③这句话联结过去与现在,沟通了物质与情感,融合了虚与实;对表现中心主题含蕴无穷,体现出小说高超的艺术技巧。(意对即可)
(4)偶然性:①玛洛比在赶回家为丈夫过生日的路上出了车祸,这是偶然发生的意外事故。②阿尔琼移植的心脏碰巧是妻子的而不是别人的,这也是意想不到的。
   必然性:①阿尔琼心脏有病,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而且已经等了两年,这就为后文作了铺垫,使他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情节成为必然。
       ②第七段最后一句“很久以前,在一个要好的朋友因肾脏衰竭而死亡后,他和玛洛比就签约死后将器官捐献出来”,也就为后文写玛洛比在出车祸后献出器官(心脏)的必然性埋下了伏笔。(意对即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特别的礼物郁葱译  早上,阿尔琼被收音机定时的7点新闻闹醒。他摸着旁边空空的枕头,才想起妻子出差了。  玛洛比此刻正在奥兰】;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问题。 必也正名乎
  ①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兴趣的。
  ②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儿六月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的。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印象的。
  ③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乡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男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④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的,其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有人说,名字不过是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法者颇多,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
  ⑤以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乳名是大多数女人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
  ⑥男孩儿的学名,工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他另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⑦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但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靡费的。
  ⑧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
  ⑨一个人,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得到他分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的,谁也没有权利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多着呢!
  ⑩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产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结束。对字眼儿的过分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给我自己作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有删改)
1.下面对这篇散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以“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开篇,转入取名的话题。
B.本文看似谈论取名问题,实则蕴涵着对姓名文化的思考与认同。
C.作者以男女取名不同为例,表达了对中国封建伦理传统的不满。
D.作者认为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是文坛登龙术中重要的一环。
E.本文是一篇充满文化意蕴与学术理趣的散文小品。
2.阅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1)简要说明第②段作者写旧时的祖父为新添孙儿取名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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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阅读⑦~⑨段,分条概括中国人要有几个名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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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读全文,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本文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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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文章内容,联系实际,谈谈你对“取名”的看法。(不少于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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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北京期中题难度:|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乌   米
〔俄〕阿·马·高尔基
  ①……每当早晨醒来,我便打开房间的窗户,倾听着从山上透过果园中茂密的绿阴向我传来的心事重重的歌声。无论我醒得多早,这歌声都已经回荡在充满着盛开的桃花和无花果的香甜气息的晨空里了。
  ②清风从阿伊——偑特里山巍峨的峰顶簌簌吹来,微微地拂动着我窗前浓密的树叶,树叶的簌簌声给歌声增添了许多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感。歌曲本身并不优美,而且有些单调,整个曲调很不和谐。在看来本应该停顿的地方,听到的却是悲伤而激动的呼号,随后这一惊心动魄的喊叫又同样出人意外地变作了柔肠百转的怨诉。这歌是一个苍老而颤抖的嗓音唱出来的,日复一日,从早到晚,什么时候都能听到这支像山溪一般流下来的唱不尽的歌子。  
  ③村民们对我说,这心事重重的歌声他们已经听了七个年头。我问他们:“这是谁在唱?”他们告诉我,这是一个叫乌米的疯老婆子唱的。六年前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出海捕鱼,至今没有回来。  
  ④从那时起,乌米便每天坐在自家土屋的门槛上,望着大海歌唱,等待着自己的亲人。一次,我去看她。我沿着蜿蜒的小道,经过几个伫立在山坡上的土屋,穿过一个个果园和葡萄园,爬上了高山。在山石背后翠绿树丛中,我看到了乌米老太婆的那所半坍塌的土屋。在从亚伊拉山顶滚下的巨石中间,长着几株法国梧桐、无花果树和桃树。溪水潺潺地流着,在它流过的地方形成许多小小的瀑布,土屋顶上长着青草,墙上爬着曲曲弯弯的藤蔓,屋门正对着大海。  
  ⑤乌米坐在门旁的石头上,她的身材匀称颀长,白发苍苍。她那布满细小皱纹的脸,已被太阳晒成了棕褐色。层层叠叠的石堆,年久失修的半塌的土屋,在炎热的蓝天衬托下的阿伊——偑特里山的灰色峰顶,以及在太阳照耀下寒光熠熠的大海,所有这一切在老人周围形成了一种肃穆静谧的气氛。在乌米脚下的山坡上,有一些零零落落的村舍。透过果园的绿树丛看去,它们那五颜六色的屋顶,酷似一个被打翻了的颜料箱。从山下不时传来马具的叮当声,还有潮水拍击海岸的沙沙声。偶尔还可以听到聚集在集巿上咖啡馆附近的人们的喧嚷声。在这儿的山顶上是一片宁静,只有淙淙的溪水,伴随着还在六年前已经开始了的乌米的幽思漫漫的歌声。  
  ⑥乌米一面唱,一面用笑脸迎着我。她的脸在微笑时皱得越发厉害了。她的眼睛年轻而明亮,眼里燃烧着专心致志的期待之火。她温存地打量了我一眼,重又凝视着一片荒漠似的大海。  
  ⑦我走近前去,在她身旁坐下,听着她歌唱。歌子是那样奇特:满怀信心的曲调不时为忧思所代替,其中含有焦灼不安和疲倦的调子,它时而中断,寂然无声;时而又响起来,充满了喜悦和希望……       
  ⑧但是不论这歌曲表现什么样的情绪,乌米老太太的脸上却只有一种表情,那是一种坚信不疑的期待,一种满怀信心的、安详而喜悦的期待。  
  ⑨我问她:“你的丈夫叫什么名字?”她粲然一笑,回答说:“阿布德拉伊姆……大儿子叫阿赫乔姆,还有一个叫尤努斯……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们正在路上,我马上就会看到船了。你也会看见的确”  
  ⑩她说“你也会看见的”这句话时,似乎深信,见到他们父子对我说来也将是莫大的幸福,似乎当她丈夫的渔船出现在海天之际,出现在她那被南方的烈日晒干了的、木乃伊般的棕色手指所指的那一道深蓝色的细线上时,我会感到莫大的快乐。  
  随后她又唱起了那支期待和希望之歌。我看着她,一面听,一面想:“就这样怀着希望该有多好啊!心里充满了对未来巨大欢乐的期待,这样活着该有多好啊!”  
  乌米一直在唱着,她微笑地摇晃着身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在日光下闪烁着耀眼光辉的茫茫大海。  
  她完全沉湎在一种思念里,不理会任何别的东西了,坐在她身旁的我对她说来已不复存在。我对她这种全神贯注的神态满怀敬意,我觉得,她这种只怀着一种希望的生活很值得羡慕,我沉默着,情愿让她把我忘却。这一天海上风平浪静,它像一面明镜,映射出明亮的天色,但并未使我产生什么希望。随后我便满怀惆怅悄然离去。身后传来了歌声和溪水响亮的淙淙声,海鸥在海上翱翔,一大群海豚在离岸不远的地方尽情嬉戏,远方是苍茫的大海。  
  年迈的乌米永远等不到什么了,但她将怀着希望活着和死去……  
1.本文着意勾勒了乌米的形象,请从两个方面概括乌米的主要性格特征。(各不超过两个字)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指出第5自然段中景物描写所采用的手法,并简析该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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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文中反复写她的歌声有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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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定风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十分有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有人来往,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着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上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里去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他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顺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的人把自己喂的猪,都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也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的人看病。不知何故,他却对屠夫***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忘返。屠夫为赶生活,***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的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掏钱给你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已置新案桌,并说: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复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于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逾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病。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竞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济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迭,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竞被自己弄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听到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采用了第三人称叙述,看似简洁平淡,但不乏作者对人物的肯否。
B.小说按照时间顺序铺排情节,塑造人物形象运用了环境描写、语言描写、肖像描写以及细致的心理描写。
C.小说为我们塑造的屠夫生活在民风淳朴的环境中,其形象令人敬佩,其古朴性情与“老者”多疑心态构成了对比。
D.小说在前面进行了合理铺垫,使情节发展合理、不牵强,具有很强的可读性与耐读性。
E.屠夫对祖传下来的***猪用的案板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但是因为知道里面有一蜈蚣,所以把它劈了。
(2)结合小说,简要分析屠夫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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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要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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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小说以情节取胜,本文开头却就小镇的背景、地理等因素作了详尽的说明,这样写是否赘余?请结合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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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定风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十分有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有人来往。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着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上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里去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他便活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顺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纸包好,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的人把自己喂的猪,都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也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说,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的人看病。不知何故,他却对屠夫***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忘返。屠夫为赶生活,***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爽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的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掏钱给你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已置新案桌,并说: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日: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复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于案内,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病。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竞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济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迭,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竟被自己弄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听到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迭,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镇屠夫每日里***一头肥猪到城里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
B.老者看屠夫***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一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C.老者说将给屠夫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
D.小镇屠夫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泊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
E.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其新的含意,结尾令人回味。
(2)小说第一段所写“小镇”有什么特点?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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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中的老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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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篇小说以“定风珠”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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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访谈,完成下面问题。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
  林思浩:出版人,任职于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您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我也去过我的祖籍地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至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也全都在自己的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您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岛:我既没有让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想法和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您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一样,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您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您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时,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分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您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就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横平竖直、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都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和北京的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意义。(选自《南方周末》,有删改)
1.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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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门开》一书前三篇为什么写光和影、味道和声音这些细微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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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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