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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0125 期末题
超重
肖复兴
  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地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车的学生们,送行的父母特别多。候机厅里,家庭的气息一下子很浓,像是客厅,相似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晃动。
  不时有孩子进到里面去办理登机手续,家长只能够站在候机厅里等,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把望眼欲穿的心情赋予人头攒动的前方。不时便又看见有孩子匆匆地从里面走出来,给家长一个渴望中的喜悦。不过,我发现,匆匆出来的孩子大多并不是为了和送行的父母再一次告别,也很少见到有依依不舍的场面,那样的场面,似乎只留给了情人之间的拥抱和牵手。
  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位面容姣好的中年妇女,凉鞋露出的脚趾涂着鲜艳的豆蔻,这样风韵犹存的女人,在我们的电视剧里一般还要在男人怀里撒娇呢。现在,她像是只温顺的猫,眼神有些茫然。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大小伙子推着行李车,气冲冲地向她走来,没好气地对她嚷嚷道:“都是你,让我带,带!都超重啦!”只听见她问:“超了多少?”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10公斤!”只有儿子对母亲才会有这样肆无忌惮。听口音,是南方人。
  于是,我看见母亲开始弯腰蹲了下来,把捆箱子的行李带解开,打开箱子,那是一大一小赭黄色的两个名牌箱。儿子也蹲下来,和母亲一起翻箱子里面的东西,首先翻出的是两袋洗衣粉,儿子气哼哼地嘟嚷着:“这也带!”然后又翻出一袋糖,儿子又气哼哼地嘟嚷一句:“这也带!”接着把好几铁盒的茶叶都翻了出来:“什么都带!”母亲什么话都没说,看儿子天女散花般把好多东西都翻了出来,面前像是摆起了地摊。最后,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紧接着下手往箱底伸了,只听见母亲叫了声:“被子呀,你也不带了!”
  我有些看不过去,走了两步,冲那个一直气哼哼嘴噘得能挂个瓶子的儿子说:“10公斤差不多了,你东西都不带,到了那儿怎么办?”儿子不再扔东西了,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本来化得很好的妆,因出汗而坍塌显出些许的斑纹。“先去试试再说。”我接着对那个儿子说,他开始收拾箱子,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儿子推着行李车走了,我问那位母亲孩子去哪里,她告诉我去英国读书。她脚下的那些东西都散落着,稀泥似地摊了一地。
  这里,我身旁另一侧,又有一个女孩推着车走到她的父母身边,表情几乎和那个男孩一样气哼哼的,把车使劲推到她父亲的脚前,说了句:“严重超重!”父亲和刚才这位母亲一样,立刻蹲下身子,替女儿打开行李箱,我一看,箱子里几乎全是吃的东西,而且全是麻辣食品,不用说,来自四川。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女儿站在那里,用手扇着风,摸着脸上的汗,说着:“这都是我想带的呀!”这让父亲为难了,倒是母亲在旁边发话了;“把那些腊肠都拿出来吧,那玩意占分量。”父亲拿出了好几袋腊肠,又拿出好几管牙膏、一大罐营养品和几件棉衣,再盖箱子的时候,鼓囊囊的箱子瘪下去一大块。女儿风摆柳枝般推着车走了,我悄悄地问母亲这是去哪儿,她说是去法国读书。
  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养儿方知父母恩,他们还没到明白父母心的年龄。他们可以埋怨父母的娇惯和期待超重,却永远不该埋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超重。(选自《2008年中国年度微型小说》)
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超重》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画面:儿子女儿出国读书,在机场,父母出于爱,为孩子准备了过多的行李,结果造成“超重”。
B、孩子朝着父母大发脾气,“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也有天气热以及马上就要远离父母而心情不好的原因。
C、“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这些细节描写都表现了“儿行千里母担忧”的情感。
D、小说选材巧妙,情节波澜起伏,以情动人,读起来让人深感沉重。
E、小说的结尾起到了点题和揭示文章主旨的作用,表达了作者对年轻一代期望,同是也能让读者感受到了“感受爱”的重要。
2、小说中的儿子和女儿见了父母都是“气哼哼的”,其原因一样吗?你是如何看的?第6段写的是与前文相同的事情,这样写不重复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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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以“超重”为题,请探究以此为题目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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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看待小说中父母对子女的这种“超重”的感情?请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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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BD
2、①原因是一样的。都是因行李超重带来麻烦而把怨气撒在家长身上,是对长辈的爱的不理解(缺乏感受),是自私的表现。
  ②这样写看似重复,实际上是作者有意为之。这样写可以突出表明独生子女不理解父母是一种普遍现象,使小说揭示的主题更具普遍意义。
3、“超重”是小说的线索。既指所带行李超重,又指父母情感超重;它反映了有些父母对独生子女的溺爱;与子女对父母的冷漠、埋怨形成鲜明对比;概括了小说的内容,揭示了小说的主旨等。(答出4点即可)
4、开放性题目。既可以对父母的这种感情表达深深的感恩,也可以批评父母对子女的溺爱,或者二者结合。要有观点,有分析,言之成理。
核心考点
试题【超重肖复兴   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地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光明在低头的一瞬
迟子建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晳,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达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于低头的一瞬!
1.文章前两段描写了俄罗斯雕像和教堂的什么特点?从全文看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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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设想列宾作画,为什么说“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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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全文,说说题目“光明在低头的一瞬”的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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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人评价迟子建的散文是“朴素动人,结实有力”,请结合本文从选材(或语言)和思想情感两方面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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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4题。乱世中的美神(节选)
梁衡
  李清照的悲剧就在于她是生在封建时代的一个有文化的女人。作为女人,她处在封建社会的底层;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她又处在社会思想的制高点,她看到了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追求着许多人不追求的境界,这就难免有孤独的悲哀。本来,三千年封建社会,来来往往有多少人都在心安理得、随波逐流地生活。
  你看,北宋仓皇南渡后不是又夹风夹雨,称臣称儿地苟延了一百五十二年吗?尽管与李清照同时代的陆游愤怒地喊道:“公卿有党排宗泽,帷幄无人用岳飞。”但朝中的大人们不是照样做官,照样花天酒地吗?
  你看,虽生乱世,有多少文人不是照样手摇折扇,歌咏风月,琴棋书画逍遥一生吗?
  你看,有多少女性,不学什么辞藻,不追求什么爱情,不是照样生活吗?
  但是李清照却不,她以平民之身,思公卿之责,念国家大事;以女人之身,求人格平等、爱情之尊。无论对待政事、学业还是爱情、婚姻,她决不随波,决不凑合,这就难免有了超越时空的孤独和无法解脱的悲哀。她背着沉重的十字架,集国难、家难、婚难和学业之难于一身。凡封建专制制度所造成的政治、文化、道德、婚姻、人格方面的冲突、磨难都折射在她那如黄花般瘦弱的身子上。
  一如她的名字所昭示的,“明月松前照,清泉石上流”,李清照骨子里所追求的是一种人格的超群脱俗。她总是清醒地持着一种做人的标准,顽强地守着自己的节操。在未遭大难,生活还比较稳定时,已见出她高标准的人格追求。当年赵明诚在莱州做官,她去探亲,见室中诗书不多,竟大不悦。以后世事纷扰,她就更超群拔俗,出污泥而不染。她是站在世纪的高阁之上,穿越时空,俯视众生的,所以有一种特殊的寂寞。
  有一本书叫《百年孤独》,李清照是千年孤独,环顾女界无同类,再看左右无相知,所以她才上溯千年到英雄霸王那里去求相通,“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还有,她不可能知道千年之后,到封建社会气数将尽时,才又出了一个与她相知相通的女性——秋瑾,秋瑾回首长夜三千年,也长叹了一声:“秋风秋雨愁煞人!”
  如果李清照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是一个已经麻木的人,也就算了;如果李清照是以死抗争的杜十娘,也就算了。她偏偏是以心抗世,以笔唤天。她凭着极高的艺术天赋,将这漫天愁绪抽丝剥茧般地进行了细细的纺织,化愁为美,创造了让人们永远享受不尽的词作珍品。李词的特殊魅力就在于它一如作者的人品,于哀怨缠绵之中有执著坚忍的阳刚之气,虽为说愁,实为写真情大志,所以才耐得人百年千年地读下去。郑振铎在《中国文学史》中评价说:“她是独创一格的,她是独立于一群词人之中的。她不受别的词人的什么影响,别的词人也似乎受不到她的影响。她是太高绝一时了,庸才的作家是绝不能追得上的。无数的词人诗人,写着无数的离情闺怨的诗词;他们一大半是代女主人翁立言的,这一切的诗词,在清照诗作面前,直如粪土似的无可评价。”于是,她一生的故事和心底的怨愁就转化为凄清的悲剧之美,她和她的词也就永远高悬在历史的星空。
  随着时代的进步,李清照当年许多痛苦着的事和情都已经有了答案。可是当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于秋风黄花中的寻寻觅觅的美神。
1.作者将李清照称为“乱世中的美神”,她的“美”体现在哪些方面?下列选项不符合文章意思的一项是(     )
A.忧国忧民的情怀,身世凄苦,心忧天下的伟大情操
B.平民之身念国家大事,女人之身求人格平等,对待一切决不凑合
C.骨子里所追求的是一种人格的超群脱俗
D.化愁为美,创造了让人们永远享受不尽的词作珍品
2.文章开篇写道:“李清照的悲剧就在于她是生在封建时代的一个有文化的女人。”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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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量引用是本文的一大特色,试分析文章中引用陆游和王维诗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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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中说,“无数的词人诗人,写着无数的离情闺怨的诗词”,“在清照诗作面前,直如粪土似的无可评价”。你赞同这一观点吗?请说出两至三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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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江南的冬景
郁达夫
  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知道围炉煮茗,或吃煊羊肉,剥花生米,饮白***滋味。而有地炉,暖炕等设备的人家,不管它门外面是雪深几尺,或风大若雷,而躲在屋里过活的两三个月的生活,却是一年之中最有劲的一段蛰居异境;老年人不必说,就是顶喜欢活动的小孩子们,总也是个个在怀恋的,因为当这中间,有的萝卜,雅儿梨等水果的闲食,还有大年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热闹的节期。
  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过后,大江以南的树叶,也不至于脱尽。寒风——西北风——间或吹来,至多也不过冷了一日两日。到得灰云扫尽,落叶满街,晨霜白得像黑女脸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阳一上屋檐,鸟雀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气来,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门前的隙地里去坐着曝背谈天,营屋外的生涯了;这一种江南的冬景,岂不也可爱得很么?
  我生长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是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时也有时候会保持得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柏树,则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一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不到岁末的肃***,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说起了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的喜欢以Spaziergang一字来做他们的创造题目的一点看来,大约是德国南部地方,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仿不多。譬如说十九世纪的那位乡土诗人洛在格(PeterRosegger,1843-1918)罢,他用这一个“散步”做题目的文章尤其写得多,而所写的情形,却又是大半可以拿到中国江浙的山区地方来适用的。
  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槎丫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还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我们总该还记得唐朝那位诗人做的“暮雨潇潇江上村”的一首绝句罢?诗人到此,连对绿林豪客都客气起来了,这不是江南冬景的迷人又是什么?
  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村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入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假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有几年,在江南,在江南也许会没有雨没有雪的过一个冬,到了春间阴历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一点春雪的;去年(一九三四)的冬天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节气推算起来,大约太冷的日子,将在一九三六年的二月尽头,最多也总不过是七八天的样子。像这样的冬天,乡下人叫作旱冬,对于麦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却要受到损伤;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南的冬景的人,在这一种冬天,倒只会得到快活一点,因为晴和的日子多了,上郊外去闲步逍遥的机会自然也多;日本人叫作Hiking,德国人叫作Spaziergang狂者,所最欢迎的也就是这样的冬天。
  窗外的天气晴朗得像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还是拿起手杖,搁下纸笔,上湖上散散步罢!
1.在江南“感不到岁末的肃***”,作者这样说的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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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者说“人到了这一境界,自然会胸襟洒脱起来”,“这一境界”是怎样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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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倒数第三段写雪景时,共有四处引用了写雪的诗句。这四处引用能否互换顺序?为什么?引用这些诗句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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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常青藤
林清玄
  在我家巷口有一间小的木板房屋,居住着一个卖牛肉面的老人。那间木板屋可能是一座违章建筑,由于年久失修,整座木屋往南方倾斜成一个夹角,木屋处在两座大楼之间,益形破败老旧,仿佛随时随地都要倾颓散成一片片木板。
  任何人路过那座木屋,都不会有心情去正视一眼,除非看到老人推着面摊出来,才知道那里原来还有人居住。但是在那断板残瓦南边斜角的地方,却默默地生长着一株常春藤,那是我见过最美的一株,许是长久长在阴凉潮湿肥沃的土地上,常春藤简直是毫无忌惮的怒放着,它的叶片长到像荷叶一般大小,全株是透明翡翠的绿,那种绿就像朝霞照耀着远远群山的颜色。
  沿着木板壁的夹角,常春藤几乎把半面墙长满了,每一株绿色的枝条因为被夹壁压着,全往后仰视,好像望天空伸出了一排厚大的手掌;除了往墙上长,它还在地面四周延伸,盖满了整个地面,近看有点像还没有开花的荷花池了。
  我的家里虽然种植了许多观叶植物,我却独独偏爱木板屋后面的那片常春藤。无事的黄昏,我在附近散步,总要转折到巷口去看那棵常春藤,有时看得发痴,隔不了几天去看,就发现它完全长成不同的姿势,每个姿势都美到极点。
  有几次是清晨,叶片上的露珠未干,一颗颗滚圆的随风在叶上转来转去,我再仔细地看它的叶子,每一片叶都是完整饱满的,丝毫没有一丝残缺,而且没有一点尘迹;可能正因为它长在夹角,连灰尘都不能至,更不要说小猫小狗了。我爱极了长在巷口的常春藤,总想移植到家里来种一株,几次偶然遇到老人,却不敢开口。因为它正长在老人面南的一个窗口,倘若他也像我一样珍爱他的常春藤,恐怕不肯让人剪栽。
  有一回正是黄昏,我蹲在那里,看到常春藤又抽出许多新芽,正在出神之际,老人推着摊车要出门做生意,木门咿呀一声,他对着我露出了善意的微笑,我趁机说:“大伯,能不能送我几株您的常春藤?”
  他笑着说:“好呀,你明天来,我剪几株给你。”然后我看着他的背影背着夕阳向巷子外边走去。
  老人如约的送了我常春藤,不是一两株,是一大把,全是他精心挑拣过,长在墙上最嫩的一些。我欣喜的把它种在花盆里。
  没想到第三天台风就来了,不但吹垮了老人的木板屋,也把一整株常春藤吹得没有影踪,只剩下一片残株败叶,老人忙着整建家屋,把原来一片绿意的地方全清扫干净,木屋也扶了正。我觉得怅然,将老人送我的一把常春藤要还给他,他只要了一株,他说:“这种草的耐力强,一株就要长成一片了。”老人的常春藤只随便一插,也并不见他施水除草,只接受阳光和雨露的滋润。我的常春藤细心的养在盆里,每天晨昏依时浇水,同样也在阳台上接受阳光和雨露。
  然后我就看着两株常春藤在不同的地方生长,老人的常春藤愤怒地抽芽拔叶,我的是温柔地缓缓生长;他的芽愈抽愈长,叶子愈长愈大;我的则是芽愈来愈细,叶子愈长愈小。比来比去,总是不及。
  那是去年夏天的事了。现在,老人的木板屋有一半已经被常春藤覆盖,甚至长到窗口;我的花盆里,常春藤已经好像长进宋朝的文入画里了,细细的垂覆枝叶。我们研究了半天,老人说:“你的草没有泥土,它的根没有地方去,怪不得长不大。呀!还有,恐怕它对这块烂泥地有了感情呢!”
1.作者觉得老人的常春藤“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株”,从全文看,这株常春藤的“美”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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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赏“老人的常春藤愤怒的抽芽拔叶,我的是温柔的缓缓的生长”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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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以老人的话作结,请分析其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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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人说,卖牛肉面的老人种的“常春藤”很像老人自己,“常春藤”就象征着卖牛肉面的老人。你是否同意这种说法,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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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岳桦
任林举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是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旅游开发,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层出不穷,但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中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幺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沿着山体将身躯匍匐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强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匐,像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不可的话,也许叫“阵”或“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它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棵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婆,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美,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沧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于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表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痰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令,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挺拔而明快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令,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岳桦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有删节)
1.第二段中,作者在描写长白山之行时插入了一段事后的记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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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强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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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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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坚信岳桦与白桦是迥然不同的,他的主要理由是什么?请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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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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