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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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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①已经中秋了,院子里的几株四季桂却迟迟没有开花,像是忘记了以往的约定。而每到这个时节,在老家生活的那段时光以及深藏心底的一些人和事,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像一缕秋天的晨雾一样轻柔地飘进我的梦里,纯净地覆盖在我的心上。
  ②每年,当连通着长江的河水由浑转清的时候,我知道秋天就要来临,水边的蓼花应该盛开了。
  ③其实在老家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花叫蓼花,我们都称它狗尾巴花。这花在九月和中秋的时候开得最好,一大片一大片地簇拥在水沟边上,它茂盛得让人不太敢走近,生怕花丛里会有什么小危险;而它鲜艳得也让人不忍心去践踏,无人欣赏却干净水红。后来,我在清人纳兰性德的词里读到这样两句:“燕子矶头红蓼月,乌衣巷口绿扬烟.”这才知道原来狗尾巴花就是蓼花,也叫红蓼。我那么多次在燕子矶的水边走过,却并不知道蓼花的花名和花语。也许那时年纪还小的缘故,也许那时还不曾懂得什么是离别和思念的滋味吧。直到从琼瑶笔下的紫薇口中听到“江南江北蓼花红,都是离人眼中血”这两句,才知道原来这不起眼的花竟代表了离愁别绪。
  ④在这个秋雨濛濛的上午,窗前独坐,我忽然那么想去找找蓼花,不知道它们是否还和昔日一样的鲜丽。这一刻我的心里安静极了,安静得让许多往事可以像水一样流淌出来,让许多生命中珍贵却不常想起的情景一幕幕地展开。这或许是伤秋情结吧。或许在秋风秋雨里是不可以读纳兰词的,可又一想,有谁能像这位大清第一公子一样,把人的那点心思那么深地看透又那么淡地吟出;有谁曾经在我后来也站过的地方写下过“红蓼月”呢?这么想着,心里竟泛起一片温暖的涟漪。
  ⑤喜欢纳兰的词真的就是从我知道他在燕子矶站过开始,有位朋友也喜欢他的词,我们曾相互提醒不要太深地去感受词境。的确,绝代公子虽英年早逝,却独领清词三百年,真的是不同凡响的人物,“家家争念《饮水集》,纳兰心事几人知”。我相信纳兰的才情覆盖了他的人生经历,同时也相信有人说的,读他的词读冷了窗外的纷飞暮雨,读瘦了风中的一枝寒梅。而我在秋天来读,却让我读暖了手中的一杯冷酒,心里的缕缕情思也早已随着细雨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没能找出第二首纳兰留给我家乡的诗词,而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除了许多刻骨铭心的人和事之外,却多了那一片片红蓼,于是每当梦回江南,色彩也明亮多了,这里有早春的油菜花,有小桥边的红药,有秋天里纷飞的芦花,还有点缀在瑟瑟芦花中的串串红蓼。秋天的美也许正是因为它承载了无数美丽的怀念.…写到这里的时候已是月上中天,这个时候我想起了许多美丽的约定,就像《氓》里的“秋以为期”。我想在这个秋天去看蓼花,去回想一段乡间旧事;想去读一首纳兰的词,在有些凄恻的词句里去寻找淡淡的柔情;我会在一个暖洋洋的午后去重读《国风》,和那时的人们一起为“杨柳依依”而陶醉,为“蒹葭苍苍”而惆怅。秋天因为有思念而减少了许多萧瑟,那么我要在这个时节去想一个人,去想当年我们在一起的那些个日子,还要去问问这个人有没有也温暖地想起了我。院子里的桂花树沉睡在月色之中,如果它们还记得去年的约定,那么它们过不了多久一定会开花儿的。(摘自《散文》2009年第2期)
1.从文中看,为什么蓼花“这不起眼的花竟代表了离愁别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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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④段中,为什么“我忽然那么想去找找蓼花”?请简析这句话在结构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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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样的诗,不同的人阅读,感受不同。有人说读纳兰的词“读冷了窗外的纷飞暮,读瘦了风雪中的一枝寒梅”,而“我在秋天来读,却让我读暖了手中的一杯冷酒”。原因各是什么?试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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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第⑨段,写出了“我”与秋天的哪些约定?这些约定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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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就文章最后一段的艺术特色,自选角度,写一段赏析文字。(8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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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①蓼花在秋季开得最好,容易触动人的伤秋思乡情怀,②蓼花鲜艳的红色容易让人联想到离人的血泪,③蓼花是“我”故乡的花。它触动了“我”作为游子的思乡之情。
2.原因:红蓼花是秋天故乡水边常见的花,它寄托着“我”的思乡怀旧之情;找到它,可以让“我”似乎觉得重回了故乡(或找到它,可以让“我”一解乡思之苦)。
  作用:由上文对红蓼花的描写,引出下文对往事的回忆和思念之情【如答“引出下文对老家生活的那段时光以及深藏心底的一些人和事的怀念(或对故乡的怀念)”,适量给分】
3.因为纳兰的词意境萧瑟,情感忧伤凄惋,读了往往给人以“冷“”瘦”的感觉,更让人感受到秋冬时节的悲凉愁思。(意到即可)
  因为纳兰曾到过“我”的家乡,描写过故乡的燕子矶、红蓼花,读纳兰的词勾起“我”对故乡的回忆,让“我”心里泛起一片温暖的乡情(意到即可)
4.①秋天里,要去看蓼花,以此回想一段乡间往事;②秋天里,要去读一首纳兰的词,从中寻找淡淡的柔情:③秋天里,要去重读《国风》,与那时的人们同悲欢:④秋天里,要去温暖地思念并问候一位朋友。(意到即可)
  ①怀念故乡、热爱故乡的深情厚意;②愿世间许多美丽的约定都能如愿的美好祝福。(意到即可)
5.①结构上,收束全文,呼应全文开头一句,也呼应标题。使文章首尾圆合自然,浑成一体:
  ②修辞上,运用拟人手法。“沉睡”写出了花的恬静情态;“记得”则赋予花以人的灵性;
  ③表现手法上,运用象征手法,以愿花期如约委婉地表达主题——愿人间万事万物圆满如约;
  ④描写上,运用环境(景物)描写,渲染了宁静的夜色,反衬了作者内心的不平静,可以让读者化身入境,体会更深切。
  ⑤语言上,语句简洁而隽永(言简意丰),含不尽之意于言外,引起读者的情感共鸣,令人回味无穷。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①已经中秋了,院子里的几株四季桂却迟迟没有开花,像是忘记了以往的约定。而每到这个时节,在老家生活的那段时光以及深藏心底的一些人和事】;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问题。 “沙漠之舟”重归故里
  沙特素有“骆驼之乡”的美称,沙漠占其国土总面积的28%。骆驼是继承游牧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骆驼肉和骆驼奶不仅是当地人的美味佳肴,也是馈赠亲朋好友的上等佳品,骆驼毛则是纺线织布的好原料。一年一度,有数百万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到麦加朝觐,并在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宰牲献祭,献祭的牲畜只能是羊、牛和骆驼三种家畜。
  然而,自从1938年沙特打出了第一口油井,石油就成了沙特人致富的法宝。依靠丰厚的石油出口收入,沙特的基础设施有了根本性改变,高速公路网把各大城市连为一体。汽车早已取代骆驼,成为多数沙特人的代步工具,骆驼则成了一些人怀旧的宠物。
  据统计,阿拉伯半岛上的骆驼数量正急剧减少,30年内可能会完全消失。如今,沙特阿拉伯每年朝觐期间屠宰的数以千计的骆驼,只能依靠从澳大利亚等国进口。为了解决骆驼长途运输问题,沙特正考虑以每艘约7000万美元的造价,在新加坡建造专用货轮。
  与沙特骆驼濒临灭绝不同的是,澳大利亚“骆满为患”。从19世纪中叶起,为修建铁路,澳大利亚人从沙特、巴勒斯坦和阿富汗等地引进了一万头骆驼用来运送建筑材料。20世纪初,随着铁路开通以及汽车的普及,骆驼被放养到野外。骆驼的繁衍力特别强,而且没有天敌,数量与日俱增。如今,澳大利亚的野生骆驼估计约有120万头,活动面积达330万平方公里。当沙漠地区气候干旱时,骆驼群便会为了寻找水源而向周边地区迁移,破坏植被、糟蹋庄稼、影响交通,给牧区和农业区居民造成严重影响。骆驼排出的粪便还会产生大量影响气候的二氧化碳。
  数年前,澳大利亚牧民和农场主就自发组织起来捕***野生骆驼。为保持生态平衡,澳大利亚政府做出决定,拨出专款租用直升机捕***野骆驼,计划最终把野生骆驼数量减少三分之二。
  沙特过去只从苏丹和索马里进口骆驼,之所以改从澳大利亚进口,一个重要原因是沙特人感情上难以接受澳大利亚捕***骆驼的计划。(取材于2012年1月6日《人民日报》)
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从日常生活和宗教活动中,都可以感受到骆驼在游牧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B.沙特每年在宰牲节屠宰的数以千计的骆驼,只能靠从澳大利亚、苏丹、索马里进口。
C.公路铁路开通和汽车普及,使骆驼成为沙特人怀旧的宠物,也让澳大利亚“骆满为患”。
D.为了保持生态平衡,澳大利亚政府决定组织牧民和农场主租用直升机捕***野生骆驼。
2.请根据文意分条概括“沙漠之舟”重归故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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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澳大利亚‘骆满为患’”这一现象引发你怎样的思考?请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不少于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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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徽州道上
  ①傍晚必须赶到屯溪。主人刚沏的新茶喝了二道,还那么青绿,就不得不停杯启程了。皖南晴雨不定,早上还是大晴天,这会儿变脸,下起雨来。离开家乡近三十年了,北方的干燥却不曾使我忘掉家乡雨丝的记忆。中学时,每当春秋远足郊游,最怕的就是阴雨天,晚上睡觉也不踏实,担心屋檐的滴答声。那时我尚未尝过失眠的滋味,一觉睡到天亮,心里有事,四五更时会自然醒来,揉着惺忪的眼睛到天井里去仰望太空。多少次登太白楼、爬翠螺山的兴致,被这讨厌的雨丝抹掉了。
  ②早起听广播,说江面有六七级大风。多年不曾有过的怕雨的心情又潜上心头。昨天与那沙同志约好,上午他从合肥到芜湖,我跟他的车一道去屯溪,我们要参加的座谈会明天开始。这么大的风,轮渡能照常开吗?二十年前有次我从裕溪口过江,赶上大风,轮渡停摆,只好伫立江边,眼望长江浪涛中点点风帆颠簸远去,恨不得一脚跨过江南,去亲吻那令人依恋的青山绿水。现在可不同了。这点风算什么?十时半那沙同志准时过江了。我们从芜湖出发时,漫天的急雨突然驻脚,天空明亮起来,将这座江城涤净一新。
  ③我平日自称是皖南人,不说黄山,连皖南山区还未去过。那沙同志是广东人,在安徽工作多年,皖南山道跑熟了。沿途稍大一点的集镇,多半能说出它们的名字,有时还能长长短短谈些有关的风俗人情的趣话。
  ④中午到了宣城,李白的足迹到过这里,光凭这点,就使这座古城遐迩闻名。友人请我们尝新,泡了本地出产的敬亭碧雪。据说,这茶近年很为中外茶客称道,颇有与皖南名茶太平猴魁、黄山毛峰争势的劲头。我从小随大人养成喝茶的习惯,现在每天至少要换两杯。说实话,无非是驴饮,哪里知道喝茶还有许多讲究,什么粗茶细喝,细茶粗喝,好茶的水冲出来是清的,次茶的水冲出来是浑的。我端起玻璃茶杯,茶水明净,透过浮动的新芽嫩叶,能清晰地看到坐在我对面的一位老人。他是我三十年前的语文教师,现在这里的一所中学教书。
  ⑤这是我今天在途中最意外的收获了。年岁渐渐增大,有时出其不意地在他乡会遇上故人,交谈几句,情感也会被少年往事所牵动。今天也一样。他是熏陶我爱好文学的启蒙老师。1954年大水退潮之后,他被调到江北工作。远行时,我们一群十六、七岁的伙伴,曾在两岸葱绿的长堤上送别过他,五七年他因发表一篇文章遭受厄运多年,曾被放逐泾县老家务农,据说自学行医,成了附近一带有名气的郎中。前两年才彻底平反,重返教育岗位。我细细端详他,虽然苍老了,却依旧那么干瘦,有精神;当谈起他的近况时,他习惯地做了一个为我异常熟悉的手势,说:现在还好。“还好”,那就好了。至于其它原该探问的一切,我都不敢去触动它。我尊敬地递给他一支香烟,他随手接过,我划亮了火柴……
  ⑥在我的记忆里,他是吸烟的,烟瘾还不小呢!解放初期流行一种简装硬盒烟,一盒50支,没有牌子,比较便宜。他的书桌上常常摊开了这样的盒子烟。有次他为北京一家杂志写稿,大概是写《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评吧。见我进门,放下笔,习惯地伸手摸烟,才发觉烟抽完了。我连走带跑替他上街买了几盒回来。此情此景,还在眼前。现在,我见他吸烟的神态还是老样,不自禁地微笑了。他见我点烟,也笑着说:“你头发虽白了几根,样子没大变,在街上能认出。”我问起当年一些老师,他说多年没联系了,听说多半在皖南各县。
  ⑦停留短促,我们又继续赶路了。雨越下越大,夹有冰雹,汽车以一小时八、九十公里的速度疾驶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目的地快到了,远近星散着黑瓦白墙的小楼房。我突然意识到,我们正行进在徽州古道上。(取材于吴泰昌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散文重纪实、轻评说,读来有一种亲切、平和的感觉。
B.作者描写李白的足迹曾到过宣城,使文章内容更加丰满了。
C.第③段介绍那沙同志的内容在结构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D.明净的茶水引出了触动作者情感的老人,这一笔颇为精妙。
E.这篇散文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思考与省察,令人称道。
2.阅读第⑤⑥段,简要分析作者笔下的启蒙老师是怎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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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文章第①段用了不少笔墨写我中学时的“怕雨”,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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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文章结尾写道“我突然意识到,我们正行进在徽州古道上”,这样写有何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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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①阅读总是被我们赋予了太多的意义,大到为国为民,小到为家为己。人们通常认为阅读就是为了学习,学习就是为了获取知识,获取知识就是为了实现某种功利之目的。惟独的,人们忘记了阅读的过程就是思考的过程,思考的过程就是孤独的过程,而孤独就是为了寻找“己之所是”,即成为我们自己。
  ②阅读固然是为了知,知则是为了行,行使知得以复活,进而让我们的知绽放出真理的光华。所以,每每在真理的实践中,我总能够体验到一种重生的感觉。我无法将知与行彼此分离,但我也总是会提醒自己:“格物致知”的说法往往忽视了知识的超验性,“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也极有可能将知识庸俗化。它们共同的弱点在于可能的片面。
  ③我相信古希腊哲人的观点,你只有明白德性的真谛,才可能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反过来,我也想说,你只有成为一个德性之人,才有可能明白德性的真谛。阅读是知也是行,阅读不只是手段,它更是目的,阅读本身就是财富和幸福。以为阅读是为了达成某一明确且又具体的世俗目的,那应该属于一种没有灵魂的阅读吧。对于这样的阅读,我还能说些什么呢?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就会明白,这个没有上过多少学的孩子,正是因为大量的阅读而成就了自己。如果没有阅读,他更有理由成为一名盗贼、骗子或者流浪汉。总之,他就是没有可能成为高尔基。
  ④古人那种“头悬梁,锥刺股”式的苦读,总让我深感恐怖,不寒而栗。其中隐藏的,似乎是某种“卧薪尝胆”式的刻骨仇恨。依我看来,这根本就不叫读书,这叫复仇。阅读的过程当然是一个艰辛的过程,阅读的过程寓涵有多少的艰辛,也就注定寓涵有多少的幸福。我们始终不应败坏阅读的幸福感,否则,阅读就会把我们引向邪恶。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阅读的过程是自己独立思考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孤独的。
B.作者认为阅读是为了知,知是为了行,强调理论一定要联系实际。
C.作者认为阅读是要造就有灵魂的人,不是为了明确具体的世俗目的。
D.作者认为阅读过程注定要有不少的艰辛,但他反对复仇式的苦读。
2.请简要概括本文论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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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简要分析第③段论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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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选考题)天池浪漫曲
肖复兴
  (1)到新疆首先要到天池。
  (2)天池!听听这名字就足以引人,天上的池塘,该是何等浪漫。更何况古称瑶池,传说是王母娘娘沐浴之地,周穆王西游宴乐之地,更让这里闪烁着浪漫光环。我上天池为了什么?望着一车脸上泛着光芒的游人,我在问自己。
  (3)车出了乌鲁木齐,戈壁的苍凉让人心发紧,悲壮让人心动,美却让人感到辛酸得想落泪。我知道这是西北独具的色彩和美,这是一种只有经历沧桑才能感,陪到的悲剧式崇高而庄严的美。美丽而神奇的天池那一缕浪漫,正诞生在这样浑黄苍凉美的土地上。
  (4)我明白了,我并非独寻天池而来,我是梦想、思念着、牵挂着一个人的。如果没有这个人,也许我不会到新疆来,也不会奔天池去。因为新疆最初给我的印象,不是哈密瓜,不是葡萄干……而是他写的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达坂城的石头硬又平啊,西瓜大又甜;达坂城的姑娘辫子长啊,两只眼睛真漂亮……”是他的歌把新疆与我拉近。只是那时一直到后采许久,我并不知道不仅仅这两首而且众多有关新疆的歌都是他创作的。这不能怪我,尽管《在那遥远的地方》编入法国国女巴黎音乐学院的教材,罗伯逊曾将它作为保留节目唱遍世界,歌曲并没有署名作者,而荒唐地冠以“青海民歌”。他是谁?能写出这么动听歌的人一定美如达坂城的姑娘……
  (5)车到阜康县城折东跑三十一公里便是天池。一路天池水先导一样引我入山。
  (6)就在今年,我才知道他叫王洛宾,今年已经七十八岁高龄!
  (7)他的青春融进他创作的无数首新疆歌曲:《玛依拉》、《半个月亮爬上来》、《都塔尔和玛丽亚》、《高高的白杨树》……他的歌就是他的心的翅膀,让新疆飞向世界。
  (8)传说也许带有演绎色彩,说他在二十六岁那一年在兰州街头偶然听到一个维族司机哼唱小曲,立刻被磁石般吸引住了。为此,痴情如醉,他竟义无反顾,只身一人西出阳关,直奔新疆,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西北土著。谁想到呢,他却为此付出太为昂贵的代价,不仅仅是青春,不仅仅是中年丧妻,而且是长达十五年的牢狱生涯……
  (9)他却创作出那么多美妙足以惊动世界的新疆歌曲!
  (10)我终于见到了天池!它比我见到过的许多湖泊都要美。平原的湖泊:太湖、西湖、鄱阳湖,自不必说了,它们难有这样居高临下的气势,难有这样倚天揽山的格局,难有这样古木拔地、雪峰参天的森森万千气象!如果说美,它是冷艳的荚,是经历寒冷之后的温馨。如果说关,它是悲壮的美,是经历了磨砺沧桑之后的深沉。
  (11)我却没能见到他——王洛宾。
  (12)听朋友讲他的悲怆身世与传奇经历,曾引起台湾女作家三毛的关注与爱慕。三毛女士曾与他鱼雁往来,甚至意欲与之成婚,不幸未遂此愿便溘然长逝于台北。不管是传说也好,还是实有其事,王洛宾实在是新疆的骄傲,他是值得爱的。我曾经在电视里听到他自己弹奏钢琴自己唱的一首歌。与他同牢房的一位维族小伙子的情人在外面苦苦等待抑郁而死,小伙子出狱后在姑娘的坟前铺满姑娘生前最爱的丁香花。他为他们忠贞不渝的爱情感动,在狱中写下了这首歌。他那苍老却深情的嗓音,我很难忘记,其中有这样一句歌词:“姑娘的坟前铺满丁香,我的银须爬满胸膛……”立刻让我泪水潸然!这是一位长者的炽热情感,沉甸甸让人到深沉的分量。这样赤子之心的汉子,岁月不会把青春一笔勾销,难道不值得爱吗?
  (13)天池默默无语,荡起一圈圈涟漪,圆圆的密纹唱盘一样,把这一切录进它深沉的湖心里。一九九一年九月记于乌鲁木齐(选自《当代散文名家精品文库?肖复兴卷》,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第(3)段“崇高而庄严”一语,点明只有历经沧桑才能感悟戈壁的这种美,也为讴歌王洛宾作铺垫。
B.王洛宾的作品被编入法国教材,被罗伯逊作为保留节目唱遍世界,这些表明了王洛宾作品的国际影响。
C.王洛宾创作了值得新疆人民骄傲的许多有关新疆的歌,作者认为这是他获得三毛爱情的原因。
D.从第(13)段可以看出,王洛宾的歌曲之所以动人,主要是因为他将自己炽热的情感融人了歌中。
E.文末“天池默默无语”表现了“天池”对人间不公的冷漠态度,同时也体现了作者对王洛宾的理解。
2.第(10)段从哪些方面来写天池?写天池冷艳而悲壮之美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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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的标题是“天池浪漫曲”,全文主要内容却是王洛宾的故事,这矛盾吗?请就此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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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我不过是纸上谈兵的人
秦珍子
  当卡洛琳接起电话的时候,她的丈夫托马斯?萨金特正像往常一样,急匆匆地准备出门,他要搭乘火车去普林斯顿大学。在那里,研究生们在等着他上宏观经济学理论课。
  然而,这注定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早晨,电话里带着“瑞典腔调”的人为托马斯?萨金特报告了一个好消息,这位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获得了201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一同获奖的还有他的老同学、老同事——普林斯顿大学的克里斯托弗?西姆斯教授。
  比起西姆斯的“惊喜”,萨金特显得很“淡定”。“我还没备好课。”这位68岁的老教授说。他既没有马上将喜讯“昭告天下”,也没有对瑞典皇家科学院发表任何获奖感言,而是按时登上了纽约开往普林斯顿的列车,并伏在车厢的小桌上认真备完了课。
  “我获得了诺贝尔奖,但是讲不好课,学生们是不会饶恕我的。”萨金特说,他让随后而至的所有采访电话都“扑了空”。
  这份“坚持”早在50年前就显露无遗。那时,17岁的高中生萨金特正面临一个重大选择——提前一年毕业,去俄勒冈州立大学攻读;或者再等一年,就能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托马斯的父亲正好有机会在俄勒冈州开一家公司,全家都能搬去。“我不要去俄勒冈,我要去伯克利。”如今91岁的查尔斯回想起儿子当时倔强的表态,禁不住笑出声来。家人“一路向北”搬迁,而那个“有主意的年轻人”则沿着他的学术道路奔跑下去。
  如果为“全能型”的萨金特涉足的学术领域画张地图,那绝对称得上是横跨文理。他在伯克利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又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在研究经济学和在几所大学任教的过程中,这个“一直逃避数学”的青年学者渐渐意识到了数学的重要性。他花了十多年时间投入数学学习,甚至已经当上教授了,还常常到数学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堂上去旁听。
  萨金特努力让“外行”的记者们了解自己的研究,“我们基本上算是‘数据历史学家”’。而在跟诺贝尔基金会官员的对谈中,萨金特干脆更加简要地表示,“我们只不过是纸上谈兵的人物,靠观察数字来努力搞清楚正在发生的问题。”萨金特这种平实、通俗的风格在严肃的经济学理论界是出了名的。在被问到他的理论可否预测资产价格时,他的回答只有一句:“市场价格集合了所有交易者的信息,所以很难预测。”
  萨金特对学生的要求从不“休闲”。“他非常严格,即便是研讨小组,学生也不得无故缺席,还规定讨论时不得胡乱引申。”一个学生回忆道,在要找工作的那个学期,萨金特会把所有学生组织起来,一个个进行模拟面试。有学生私下请教论文撰写中的问题,他也会坚持用正式“答辩”的方式解决。在纽约大学,萨金特和妻子卡洛琳组织了一个论文研讨小组,他负责学术,妻子提供食品饮料,还用自家的炉子烤制风味蛋糕。小组讨论几乎风雨无阻,地点有时在学校,有时就在萨金特自己家中。
  除了严谨和亲善,许多学生都知道,老萨最爱“讲故事”。从打野鸭到钓鲑鱼再到选红酒,萨金特什么都讲。即便是在诺贝尔经济学奖新闻发布会上,萨金特也没忘记对“严肃的问题”做一些“幽默的化解”。在西姆斯回答完美国财政赤字问题后,话筒被推给了萨金特,结果他“搪塞”了一句:“我以为你会问欧元的问题。”一阵笑声和掌声过后,记者配合地又问:“那欧元会怎样?”这一次,萨金特直接把话筒推给了身边的西姆斯,并带着调侃的语气说:“你觉得呢?”又引来一阵哄笑。
  在某一堂宏观经济学和《百年孤独》“串讲课”即将结束时,他向学生们告别,“你们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能力,我看过许多学生,我知道你们这些人超出我教过的平均水平,我想说,不要放弃研究。”说着,他拍掉手上的粉笔灰快步向门口走去,学生们集体鼓掌,直到他走进楼梯再也听不见。(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中“非同寻常”一语,既是对萨金特获奖日子的意义的强调,也是对他“淡定”态度的褒扬。
B.萨金特父亲欣赏儿子的“坚持”,没有让萨金特随家北迁,而是让他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书。
C.萨金特说“我们只不过是纸上谈兵的人物”,表明他的研究是基于数据的,同时表现了他的朴实与谦逊。
D.在学生毕业前夕,萨金特会组织学生逐一进行模拟面试,这反映了萨金特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E.本文选取萨金特教学和应对“外行”的几个场面来表现他的可亲可敬,同时采用倒叙手法来突出他的学术成就。
2.文中写西姆斯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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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萨金特身上,可得到哪些治学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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