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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广东省专项题难度:来源:
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再倡中国传统评点方法
  中国传统评点方法体现了中国文学的重要特点以及由此产生的审美兴趣和方法。中国文学具有鲜明的重写意的特点。按照将艺术分为表现和再现两大类型的分类方法,中国文学主要倾向于表现,表现作家对外部世界的感知。为了这种表达,常常将现实表象的常态拆碎,按照表达的需要***。因而主张形神兼备以神为要,主张虚实结合而尤尚空灵,以精练求深广,于一瞬求永恒,努力创造言有尽而意无穷乃至“无声胜有声”的艺术境界。这样的文学作品,作家是“积数十年之力,仅得其好者以示人。而我乃欲一览而尽,可乎?”当然不可。“涵泳工夫兴味长”,需要“沉潜讽诵,玩味义理,咀嚼滋味”,获取“一部之旨趣,一回之警策,一句一字之精神”。评点当细读细研作品,自然就比较易于达到“深观其意”的要求。
  中国文学重写意的特点,不仅表现在创作上,同时还体现在古代的文学批评甚至文学理论上。理论上的“气”“风骨”“韵味”“神”之类概念,颇为多义,不便于诠释,因而需要意会;批评时所谓“隽永”“清丽”“雄浑”“沉郁”之类的判语,微妙而近玄虚,也需要意会。意会之后的表达,常采取拟象取譬之法,从具象到具象,所以,理解时还是不能不靠意会。因此,中国古代文论中到处可以看见意会而来的观点,文学批评中更是到处碰到批评家感受式的文字,理论和批评大体是由鉴赏始,以鉴赏终,鉴赏贯穿全过程。传统评点方法于作品中逐字逐句逐段逐回鉴赏,鉴赏中提出法则,鉴赏中阐释意义,鉴赏中表达感情,甚至还可以在鉴赏中来点意识流,上挂下联,心骛八极,神游四方,尤其体现了中国文学重写意的审美的兴趣和方法。
  不可思议的是,传统评点方法竟然在现代文学里突然消失!原因复杂多样,在此我斗胆猜度,本世纪初西风东渐,正值国人因新奇而趋骛于西方式抽象思维方法的时候,传统评点方法在中国神秘失踪,或许正是民族虚无主义的结果呢!时至今日,中华学子日趋成熟,大体看到了民族虚无主义的可笑。事实上,西方式的文学批评建立在抽象思维的基础之上,归纳演绎固然长人见识,接近于科学;而中国传统评点方法建立在具象思维的基础之上,直觉体会,以意逆志,追求顿悟,却也十分启人心智,接近于文学本体。西方式的文学批评惯于从作品中提出问题,然后抛开作品,抽象出世界的大小道理,做自己的千古文章,文章可能深刻完整,但不一定与原来的作品紧密相关;而中国传统评点方法紧扣文本,从作品中来,到作品中去,为作品作阐释,作褒贬,作升华,批评未必完整深刻,但肯定与作品紧密相联。西方式的文学批评可以吸引文学以外的学者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作品的各种内涵进行批评,可能丰富深致,但也可能抓住一点而不及文学;中国传统评点方法则非文学中人不可,因为它十分具体,局外之人在作品的通幽曲径前必然手足失措。这么说丝毫没有扬此抑彼的意思。人类认识和解释世界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果确系西学的影响固然很好,西式批评方法完全可以请进中国,而中国的传统评点方法也可以沿用并使之完善,二者完全可以各行其是。
1.选出不属于中国文学具有的鲜明的“重写意”的特点的一项是(        )
A.在创作上,中国文学主要倾向于表现,表现就是重在写意。
B.在中国古代的文艺理论中,到处可以看见意会而来的观点。
C.在文学批评中,更是到处碰上批评家感受式的文字。
D.在认知过程中,旨在表达各种现实表象的常态排列。
2.作者推测“传统评点方法在现代文学里突然消失”的原因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A.是因为国人对西方式的抽象思想方法感到新奇而追求它。
B.一定是一时兴起的可笑的民族虚无主义导致的结果。
C.是因为二十世纪初,西方文化对东方文化的影响。
D. 是因为传统评点方法仍处在中国历史上神话传说的时期。
3.请分点概括西方式的文学批评和中国传统评点方法的优劣不同。
答:                                                                                    
4.本文作者对西方式的文学批评和中国传统评点方法进行优劣比较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                                                                                    
答案
1.D
2.B D
3.(1)两者思维基础不同,前者偏重于理性,接近科学;后者偏重于感性,接近文学本体;
   (2)两者的全局观念和深刻程度可能不同。前者可能深刻完整,后者未必完整深刻;
   (3)两者与原作品的相关程度不同,前者未必与原作紧密相关,后者与原作关系密切。
   (4)两者参与“批评”的人员的专业程度不同,前者未必是文学中的人,而后者非文学中人不可,因此,前者的研究有可能丰富深致,也可能远离文学,后者能曲径通幽。
4.倡导中国传统评点方法,说明其可以沿用并使之完善。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再倡中国传统评点方法  中国传统评点方法体现了中国文学的重要特点以及由此产生的审美兴趣和方法。中国文学具有鲜明的重写意的特点。按照将艺】;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小题。西施亡吴之谜
金性尧
  吴王夫差是一个亡国之君,却不同于一般昏君,恰恰是个霸才。他的最显著的弱点是刚愎自用,轻敌拒谏。吴越是世仇,都想问鼎中原。越王勾践恰好是个阴谋家。《国语·越语》记勾践曾对范蠡说:“今吴王淫于乐而忘其百姓,乱民功,逆天时”云云,这是从敌人方面说的坏话;从《国语·吴语》及《史记》看,看不出他怎样沉湎于酒色。吴强越弱时,越国遣大夫文种求和,伍子胥坚决反对,越人便以美女八人献与太宰嚭,太宰嚭向夫差说了好话,夫差就答应了越国,则受美女的是太宰嚭。这人是从楚国逃亡出来,后来成为吴国罪魁,夫差的致使伤是容许卧榻之侧的强敌安然存在。
  说到吴国之亡,自然会想起西施,就像谈唐明皇的出奔,会想起杨贵妃一样,可是在《国语》和《史记》中,却一句也没有提到西施。
  先秦载籍中,《墨子·亲士篇》曾这样说:“是故比干之殪,其伉也。孟贲之***,其勇也。西施之沉,其美也。吴起之(车)裂,其事(功)也。”这当是最早提到西施名字的史料,但西施为什么会因美而被沉在水中,没有明说。这以后,西施便成为美女的共名,直到今天,也是这样,就像月里嫦娥成为美女共名一样(历史上也有由共名而成为专名的,如漂母)。《孟子。离娄》的“西子蒙不洁,人皆掩鼻而过之,”西子之称,自孟老始。《庄子。天运》有西施病心而颦,邻居丑人效之的故事(后来乃有东施效颦之说),《荀子。正论》里也提到她,这里就从略了。说明在先秦时,西施已成为美人的典型,并且有故事在流传着,流传的地区当在今河南、山东一带。
  将西施作为美人计的宠儿,始于后汉人赵晔的《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和文中商量后,“乃使相者国中,得宁萝山鬻薪之女曰西施、郑旦,临于都巷三年,学服而献于吴,乃使相国范蠡进曰……吴王大悦曰:越贡二女,乃勾践之尽忠于吴之证也。”这完全是小说家的笔法,还有是后汉人袁康的《越绝书》卷八,内容相类,文字更简单。至于馆娃宫、响履廊之类,全出于后人的附会铺张。又据上述记载,越国所进的还有一个郑旦,而西施却独享艳名,现在知道郑旦的人就不多了。
  当吴王夫差接受越国二女时,伍子胥立即反对:“臣闻贤士国之宝,美女国之咎,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已,周亡以褒姒。”这话原是老生常谈,却又很重要,因为这三个美女,都是被征服部落故意以美女进献的。到了后汉的赵晔、袁康时,由于西施在战国时已享艳名,而赵晔、袁康又是会稽人,也即越人,便把她补了进去,成为亡国之君生活上一种连锁性的取败特征,实际仍不脱女祸论的习见。总之,在《国语》和《史记》时代尚无西施亡吴之说,否则,以史公的好奇,岂有不刻画之理?《论语》里“子见南子”的寥寥四五语,到了史公笔下,就写得帏影珮声,摇曵生姿。至于《墨子》里“西施之沉,其美也”二语,《墨子问诂》引苏时学说,以为与《吴越春秋》所记的“吴亡后,越浮西施于江”之说符合,那是以后说来弥缝前说,《墨子》原意究意如何,尚不可知。
  颇疑“进美女”一度也成为史学界的思潮,而这又是女性意识强化的一种辐射,也是创作心理上很有趣的现象。回到先秦去,那里有看不尽的迷宫,足够我们徘徊流连,而且同样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选自1998年9月27日《文汇报》)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作者不同意西施灭吴之说。
B.作者认可“美女国之咎,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已,周亡以褒姒”的说法,因为这是人所公认的事实。
C.“美女亡国”的女祸论是封建统治阶级推脱罪责的托辞。
D.史学界、文学界争相研究、撰写“进美女”的文章与小说,是重视女性的一种表现,因而值得提倡。
E.作者认为吴王成为亡国之君,是由于越王勾践是个阴谋家,更由于吴王自己的弱点。
2.“说到吴国之亡,自然会想起西施,就像谈唐明皇的出奔,会想起杨贵妃一样”在文中所要表述的意思是(    )
A.西施和杨贵妃都是美人计的宠儿。
B.西施和杨贵妃都是皇帝的宠妃。
C.吴国之亡,安史之乱,皆缘于女祸。
D.西施和杨贵妃都在历史上留名。
3.第一自然段“夫差的致使伤是容许卧榻之侧的强敌安然存在”一句,联系上下文的内容来看其含义有哪些。
                                                                                      
4.作者不同意“西施亡吴”之说,其根据是什么?分条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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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选做题)萝卜花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摆放锅碗盘碟。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肉,土豆丝炒猪肉。   
  女人三十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盘子里,才好看。她说。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饭时,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炒,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定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花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小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  
  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互相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多少钱?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算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大家提起萝卜花,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来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1.文章用第三段浓墨重彩地描写女人的穿着打扮,有何作用?
                                                                                       
2.文中的女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3.作者以“萝卜花”为题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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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一代才女林徽因
林 杉
  阳光正在窗户上泼洒着桔黄色的写意。林徽因用目光寻找着那一对靛蓝色的小鸟,它们在窗外的竹梢上跳着、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唱着,仿佛从唐诗中飞来的鸟儿,阳光梳理着它们轻灵的羽毛。有时它们便跳到窗台上来,在这个狭长的窄窄的舞台上蹁跹着。
  林徽因多么羡慕窗外的一切,羡慕在窗台上舞蹈的小鸟,她也需要那么一小点儿平凡而简单的欢乐,而此刻,她却只能躺在病床上,一任阳光在窗棂上涂抹着晨昏。
  从大足考察回来之后,因劳累又受了风寒,她的肺病再次复发,连续几周,高烧四十度不退。上坝村无医无药,梁思成去李庄镇请来史语所的医生为她诊治,无奈他也学会了打针。
  艰苦的日子伴着川南的冬天来临了,营造学社的经费几近枯竭,中美庚款基金会已不再补贴,只好靠重庆的教育部那杯水车薪的资助。成员的工资也失去了保障,幸亏史语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的负责人傅斯年和李济伸出援助之手,把营造学社的五人划入他们的编制,每个人才能拿到一点固定的薪水。 
  林徽因和梁思成两人的工资大部分都买了昂贵的药品,用在生活上的开支就拮据起来,每月开了工资,必须马上去买药、买米,通货膨胀如洪水猛兽,稍迟几天,就会化作废纸一堆。 
  林徽因吃得很少,身体日渐消瘦,几乎不成人形,在重庆领事馆的费正清夫妇,托人捎来一点奶粉,像吃油一样谨慎地用着,为了改善一下伙食,梁思成不得不学着蒸馒头、煮饭、做菜,他还从当地老乡那儿学会了腌菜和用桔皮做果酱。 
  实在没有钱用的时候,梁思成只得到宜宾委托商行去当卖衣物。
  衣服当完了,便只好把宝贝一样留下来的派克金笔和手表送到那山一样巍峨的柜台上。帐房先生对梁思成视为生命的东西,却越来越表现出冷漠和不耐烦。一支二十年日夜伴随他的金笔,一只从万里之遥的美国绮色佳购得的手表,当出的价钱只能在市场上买两条草鱼。 
  拿回家去,他神色凄然地说:“把这派克笔清炖了吧,这块金表拿来红烧。” 
  林徽因除了苦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唯一没有当掉的就是那架留声机了。在最艰苦的日子里,音乐成了他们的药品和粮食。林徽因喜欢贝多芬和莫扎特的作品,一曲《维也纳森林故事》、一曲《月光水仙女之舞》、一曲《胡桃夹子》,便把人带人一个奇幻的世界,只有在音乐里才能同遥远的先哲对话,让心灵听到明日的传闻,只有音乐才能让他们暂时忘掉苦难。 
  从这只黑色底片上旋转出来的音乐,把浸渍在盐水里的心,悄悄地冰释了。那音符是一群精灵,因为它们的降临,这两间简陋的屋子里充满了光辉。阴冷的冬天,在大面积地退去。音乐的芳香,在所有的空间弥漫着一个季节的活力。
  更多的时候,林徽因以书为伴,雪莱和拜伦的诗伴她挨过沉默、孤寂的时光。那些诗句,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她的心里生长着:你那百折不挠的灵魂——/天上和人间的暴风雨/怎能摧毁你的果敢和坚忍!/你给了我们有力的教训:/你是一个标记,一个征?象,/标志着人的命运和力量;/和你相同,人也有神的一半,/是浊流来自圣洁的源泉。
  当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快要耗尽的时候,她便从这些诗句中,重新汲取到了力量,如同一个在沙漠里跋涉太久的旅人,惊喜地发现了甘泉和绿洲。
  病情稍微好些的时候,林徽因便躺在小帆布床上整理资料,做读书笔记,为梁思成写作《中国建筑史》作准备。那张小小的帆布床周围总是堆满了书籍和资料。 
  林徽因、梁思成和大家一起商量恢复营造学社已经停了几年的社刊。 
  抗日战争时期的四川,出版刊物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在李庄乡下。没有印刷设备,他们就用药水、药纸书写石印。莫宗江的才华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他把绘制那些平面、立体、刨面的墨线图一揽子包了下来。他描出的建筑图式甚至可与照片乱真。从抄写、绘图、石印、折页、装订,学社的同仁一起动手,最紧张的时候,连家属和孩子们也都参与了劳动。一期刊物漂漂亮亮地出版的时候,大家高兴得又笑又跳。
  继抗战前的六期汇刊之后,第七期刊物便诞生在这两间简陋的农舍里。
  向命运喘息的人,却终究不会把自己抵押给命运。有时候,命运当胸一拳,会击倒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然而,林徽因却顽强地抗争着。
  窗子外面的景色变幻着,田野重新勃发生机,雨后的甘蔗林,可以听到清脆的拔节的声音,那声音如火苗般燃烧着。棒棒鸟照旧是窗台上的客人,它们洞悉所有季节的秘密。林徽因把她的诗句写在纸上的时候,阳光仍旧在窗户上泼洒着桔黄色的写意。(选自《一代才女林徽因》,有改动)
1.“把这派克笔清炖了吧,这块金表拿来红烧。”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反映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当时怎样的生活状况?
                                                                                           
2.文章开头和结尾都描写了窗外的阳光和小鸟,试简要分析这些景物的特点与作用。
                                                                                           
3.综观全文,林徽因在当时有着怎样的遭遇?在她与命运的抗争中,表现出了哪些可贵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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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城市羔羊
晨义
  城市每天都有意外的事情发生。
  今天,在市中心碧绿的圆草坪上,出现了一只雪白的羔羊。
  她的飘荡着山野气息的眼神,第一次闪现出犬牙参差的楼厦以及纵横交错的车流。起初,她似闯入一条不曾啃过野草的峡谷,环视这样的悬崖,顾盼这样的溪水,颈上的两个小铃铛欢快地碰来碰去,还甜甜地叫唤两声,露出少女的天真。她甚至试着走到草坪边缘,探头嗅嗅来去匆匆的车影,仿佛那是涓涓流水,可以解渴,可以照亮她可爱的模样。然而她渐渐发现这里的草干枯单调,又短又碎,也没有花朵,连她的小蹄尖都遮不住,吃起来无滋无味,山坡上的草叶多鲜美啊!这里的声音杂乱,山坡上的声音多悦耳啊!山坡上的风吹到身上像水洗一样,越吹越白越洁净,而这里的风恰恰相反,而且没有憩息的树阴……同时,她感到了处境的危险,比有一天遇见了饿狼还严重,因为那一刻她可以奔跑,跑到羊群那里,羊群那里有牧人。但现在,就她一个。她“咩咩”地叫了几声,惶恐地张望。她的语言只有她自己听得懂。这是一座孤岛,除了脚下这些小市民化的草,她成了岛上唯一的求生者。
  她怎么来到了这里?
  城市的草是不允许长高的,长高了叫荒草,要毫不客气地清理掉,不然会生出野花,生出飞叫着的昆虫,比如蟋蟀、蚂蚱——那不乡村化了吗?城市的草卑微低矮,直白一律,就那么浅浅一层薄色,看上去平平淡淡,不让你产生任何奇思异想;踩上去软软绵绵,从不留有步步芳菲的浪漫:含蓄什么?深沉就别在这里。这些草从老远的地方一块块买来,曾随阵雨般的流行音乐一起,润染过一片片苍白的心灵。但日升月落,也就不再新鲜。你见过失却魅力的情人的瞳眸吗?正是如此茫然。而今日,因了这只明亮的羔羊,它竟闪射出前所未有的奶汁般的神采。
  毫无疑问,这只羔羊吸引了众多的注目和议论。有人还端起油光光的猎枪向她眯起一只血红的三角眼。
  “哦,像个天使!”
  “哟,迷途的羔羊啊。”
  “哈,四面楚歌。”
  “很危险了,哼,说不定会叫车碰死。”
  “可惜太小了,还不够一顿涮羊肉。”
  “谁叫这家伙馋哩,啃草啃到城市里来了,这不是破坏绿化吗?”
  “它一定渴了,真可怜。”
  “倒有些诗意。”
  四周都是路,可没有她的一条。日头西沉,到了归卧家园、品味甘草的时刻。然而今天,她连回忆的权利都不存在。她等待着,她要趁夜色快快奔跑!奔跑!什么时候找到了野草,生命才能获救。
  黑夜来临,她能寻到归去的来路吗?而且,不到最终的一刻,红唇绿眼的城市不会终止纵横。何况,城市的夜路并不好走。她的心可以舒展在崎岖坎坷的旷野,却不敢透露给宽阔平坦的城市。
  不过别担心,这羔羊原来只是一尊白石雕像。她不会走动,不会饥渴。如果有人打碎它,也听不到痛苦的惨叫,看不见可怕的流血。
  感谢上帝。
1.从第三段看,这只“城市羔羊”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请概括回答。
                                                                                                 
2.文章题为“城市羔羊”,却用了不少笔墨写圆草坪上的草,作者的用意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3.文章为什么要铺陈众人对“城市羔羊”的注目和议论?
                                                                                                 
4.结合全文,试探究倒数第二段在结构安排和主旨表达上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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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的题。(选做题)吃出来的血缘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鄉”,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个饭桶(簋),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源。吃了同一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来源,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共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儿们”,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来。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作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
1.下列对文中“共食”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共食是世界不少民族共同的习俗,因为吃同一种食物而具有了血缘关系。
B.共食是与冷漠而缺乏人情味的西方分餐制相对的中国人特有的进餐方式。
C.共食是主人酒菜之外的一种感情投资,是客人接受情谊的一种认同表态。
D.共食是为了肯定和确认现存的血缘关系,预约与重申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
2.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人之所以喜欢请客吃饭,无非是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成为血缘关系。
B.卫生而节约的分餐制在中国实在难以推广,因为中国人只讲义气而不注重科学。
C.愿不愿意、能不能够在一起共餐,在中国常常可以用来判别亲与疏、区分敌和友。
D.作者以吃年夜饭为例,进一步证明:即使真正的兄弟,长期不共食则情谊不存。
3.“吃出来的血缘”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4.请结合文意,说说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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