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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陕西省模拟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中医文化
  中医,就是中国的医学,是相对于西方医学而言的。西方医学还没传到我国时,没有“中医”这个名词。此前,“中医”有很多称谓:岐黄、青囊、杏林、悬壶、橘井等。每个名称都与一个有趣的故事相关。例如,“中医”的第一个名字“岐黄”来自《黄帝内经》。《黄帝内经》是黄帝与被称为“天师”的歧伯讨论医学的书,后世的人们称《黄帝内经》中的医学为“岐黄之术”。《黄帝内经》是中国早期医学的经典,所以“岐黄”就成了中医的代名词;又如鲜为人知的“橘井”,说的是西汉道士苏耽的故事。苏耽事母至孝,成仙之前告诉母亲将有瘟疫流行,饮服井水泡橘叶可防治。第二年疫病爆发,他母亲用这个办法救治了无数病人。为纪念其功德,后人用“橘井泉香”来称赞中医。
  “中医?’二字最早见于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其中有“有病不治,常得中医”的话。意思是有病而不医治,却常常因为合乎医理而自己痊愈。这并不是让我们有病扛着不治,而是强调人体自身调节对健康的重要性。人体常常通过自身调节达到阴阳平衡,这样病痛往往不药而愈。这正是中医的奥妙:通过调节人体各项机制,使之达到平衡而实现治病救人的目的。我们现在说的“中医”是鸦片战争前后才出现的。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西医为了区别中西医学,给中国医学起名“中医”。1936年,国民党政府制定了《中医条例》,正式以法律形式将中国医学命名为“中医”,人们又称之为“汉医”“传统医学”“国医”等。
  中医的原理和精神可以用两个字来简单概括,就是“中和”。
  汉代说的“中医”,“中”虽然不是“中和”之意,但“有病不治,常得中医”这句话却深得中医理论的精髓:人体的阴阳保持中和、平衡,人才不会生病。如果阴阳失衡,疾病就来了。中医有“持中守一而医百病”的说法,就是说身体没有阳燥,又不阴虚,一直保持中和之气,就会百病全无。为实现“中和”这一保持健康的最终目标,中医采用古代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这三大哲学理论,来解释生命的秘密。中医学中的精气学说认为,气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人就是气聚合在一起而产生的,气散了形体就灭亡了;不光人体,天下万物都是气构成的;正是有了这个气,万物才生生不息,变化不止。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认为,人是由气聚合成的,气分阴阳,只有阴阳调和才能保持健康;人有五脏六腑:八脉十三经,脏腑是聚藏气的地方,经脉是疏导气的管道,脏腑的健康情况又通过经脉穴位,乃至发、牙、舌、耳、唇、眉、指甲、皮肤等外表器官表现出来,五脏分别对应五官、五色。中医专家可以通过经脉穴位、五官五色出现的异常来判断疾病情况,并通过多种手段辨证施治,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
  中医学的最终目标并不止于治病,更进一步是帮助人类达到如同在《黄帝内经》中所提出的四种典范人物,即真人、至人、圣人、贤人的境界。它不光是一种医学技术,更是一种哲学、一种文化,是在中华文明这株万年巨树上结出来的硕果。尽管传统的中医学观念与源于欧洲现代科学的西医学并不能完全相容,但是我们应当乐观地看到,中医和西医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两大医学必然会在实践中互相完善,为人类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摘编自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医文化》,作者:过常宝)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顾名思义,中医,就是中国的医学,这是相对于西方医学而言的。在西方医学传到中国以前,中国虽然没有“中医”这个说法,但有其他多种称谓。
B.中国流传着许多赞誉中医的动人故事,例如“橘井泉香”歌颂西汉道士苏耽及其母亲的功德,他们在瘟疫爆发之年用井水泡橘叶救治了无数患者。
C.有些病痛,患者无需就医自会痊愈,这是因为人体具有自身调节功能,这种自身调节往往可以使身体达到阴阳平衡,这样有些病痛就会不药而愈。
D.我们通常说的“中医”,源于鸦片战争前后,是英国的西医给中国医学起的名称,以区别中西医学;1936年,国民党政府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命名。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和”二字,是对中医原理和精神的简单概括,意思是身体保持中和之气,无阳燥,不阴虚,就会百病全无;反之,阴阳失衡,就会疾病缠身。
B.为了解释生命的秘密,实现“中和”这一保持健康的最终目标,中医学以中国古代的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这三大哲学理论为理论基础。
C.人是由气聚合而成的,这是中医学中的精气、阴阳、五行三种,学说的共识;阴阳五行学说还认为,人体的五脏六腑、八脉十三经是气的聚藏之地。
D.中医专家之所以能够通过经脉穴位、五官五色判断人体的健康状况,是因为经脉穴位以及发、牙、舌、皮肤等外表器官可以反映脏腑的健康情况。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黄帝与岐伯讨论医学的《黄帝内经》是中国早期的医学经典,后人称其医学为“岐黄之术”;真人、至人、圣人、贤人,是书中提出的四种典范人物。
B.中医强调人体自身调节对健康的重要性,但并不主张有病扛着不治。班固《汉书·艺文志》中“有病不治,常得中医”的记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C.中医是中华文明的巨树结出的硕果,它不仅是一种医学技术,更是一种哲学、一种文化。它的最终目标不单是治病,更是帮助人类达到至高境界。
D.中医和西区都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尽管两大医学在观念认识上绝不相容,但二者必然会在实践中取长补短,互相完善,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答案
1.A
2.C
3.D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中医文化  中医,就是中国的医学,是相对于西方医学而言的。西方医学还没传到我国时,没有“中医”这个名词。此前,“中医”有很多称谓】;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一(4)题。(选做题)一只鸟
芦芙荭

  每天清晨走进公园时,他总要在那位盲眼老头面前徘徊好久好久。盲眼老人是遛鸟的,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提着只精致的鸟笼,笼里养着一只他叫不上名的鸟儿。鸟儿好漂亮好漂亮,一身丰泽的羽毛油光水亮;一双乌黑的眼珠,顾盼流兮,滚珠般转动着。特别是鸟的叫声,十分的悦耳。更重要的是,那只鸟有一个令他怦然心动的名字——阿捷。每次,盲眼老人用父亲喊儿子般亲昵的口气“捷儿,捷儿”地叫着那鸟儿,教那鸟儿遛口时,他的心就像发生了强烈的地震一般,非常不安。
  他是个很古板的老头。退休这么长时间,除了每早来这公园里溜溜达达外,不会下棋,不会玩牌,对莳弄花儿、草儿,养个什么狗儿、鸟儿的也几乎没有一点兴趣。但自从他见了那个盲眼老头养的那只叫阿捷的鸟儿之后,他就从心底生出了一种***---无论如何也要得到这只鸟儿!
  有了这种强烈的占有欲,之后的日子,他就千方百计地有意去接近那个盲眼老头。盲眼老头很友善,也很豁达。他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和他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他简直有点喜出望外。
  盲眼老头孤苦伶仃一个人。每天早晨他便很准时地赶到公园去陪老头一块儿遛鸟。他把盲眼老头那只鸟看得比什么都贵重。隔个一天两天,他便去买很多很多的鸟食,送到老头家去。他和老头一边聊着天,一边看鸟儿吃着他带来的食物。常常就看得走了神,失了态。好在这一切,那盲眼老头是看不见的。
  有一天,他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他对盲眼老头说,让盲眼老头开个价,他想买下那只鸟。尽管他的话说得很诚恳,可盲眼老头听了他的话,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摇了摇头:“这只鸟儿,怎么我也不会卖的!”
  “我会给你掏大价的,”他有些急了,“万儿八千,你说多少,我掏多少,绝不还价。”
  “你若真的喜欢这种鸟的话,我可以托人帮你买一只。”盲眼老头说。盲眼老头的态度也极为诚恳。
  “我只要你这只!”可是,不管他好说歹说,盲眼老头还是不卖。他打定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主意,又去和老头交谈了几次。老头仍是那句话:“不卖!”这使他很失望。一次次失望,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心像堵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他就病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因为什么病的。儿孙们又是要他吃药,又是要他住院。他理也懒得理。
  几天以后,那位盲眼老头才得知他病了。而且知道病因就出在自己的这只鸟儿身上。老头虽然不舍得这只鸟儿,还是忍痛割爱提了鸟笼拄着拐杖来看他。
  “老弟,既然你喜欢这只鸟,我就将它送给你吧。”
  躺在病床上的他,看到手提鸟笼的盲眼老人,听了这话,激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病也当下轻了许多。他一把握住老头拄着拐杖的手,久久地不丢。
  “老弟,其实这并非是什么名贵的鸟。它不过是一只极普通的鸟。我买回它时,仅花了十多元钱。不过,这多年……”
  “老兄,你别说了。我想要这只鸟,并没有将它看成是什么名贵的鸟。”
  几天后,盲眼老头又拄着拐杖去看他,也是去看那只鸟。可是,盲眼老头进屋时,却没有听到鸟的叫声。盲眼老头忍不住了,问:“鸟儿呢?阿捷呢?”
  许久许久,他才说:“我把鸟放了。”他没敢正眼去看盲眼老头。可他是能想象得出盲眼老头听了这话时那种满脸诧异的样子。
  “什么?你把鸟放了?你怎么可以放了阿捷呢?”果然,盲眼老头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激动。
  “是的,老兄。我把鸟放了。你不知道,我这一生判了几十年的案子。每个案子不论犯法的是平民百姓或是达官贵人,我都觉得自己是以理待人,判得问心无愧。现在细细回想,这一生,惟一判错的,只有一个案子。当我发现了事实真相后,未来得及重新改判,他就病死在牢狱里了。我现在已退下来了。这事也没有任何人知道。可自见了你提的鸟笼和笼中那只叫阿捷的鸟儿后,我的灵魂就再也不能安宁了。老兄,我错判的那个青年也叫阿捷呀!”他说着说着已是泪水扑面而下。他发现盲眼老头听了这话,竟然变得木木呆呆的样子,那双凹下去的眼也有泪水流了出来。但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几年后,盲眼老头先他而去了。他作为盲眼老头的挚友,拖着年迈的身体亲手为盲眼老头操办后事。办完后事,在为盲眼老头整理遗物时,他从盲眼老头的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后生。他看了照片一眼,又看了照片一眼。他真不敢相信照片上这个年轻的后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阿捷竟然是那样地相像。他不知道,照片上的后生真的就是那个阿捷呢,还是一种偶然的巧合!(选自《中国当代小小说作家精品阅读:一只鸟》,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用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笔触凝练有力。同时作者赋予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以强烈的戏剧色彩,更加有力地展示了现实生活中人性的善和美。
B.“他”是一个有瑕疵的法官,他改变了阿捷这个人的命运,但阿捷却左右了他的灵魂。他的放鸟举动表现了他早已泯灭的良知的苏醒和灵魂的回归。
C.本文篇幅不长,头绪较多,却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极见章法。所叙之事看似简单平凡,却写得一波三折,摇曳多姿,主题深刻,耐人寻味。
D.小说的开头极力描写“一只鸟”的漂亮,从侧面表现出主人公“他”对这只鸟的喜爰之情。结尾突然收束,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
E.盲眼老人是一个生活的强者,他虽然孤苦伶仃,晚境凄凉,但他却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当中的坚忍、无私与宽容等许多优秀品质。
(2)小说为什么以“一只鸟”为题?请作简要分析。
                                                                                                        
(3)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很多伏笔与照应,试举例分析。
                                                                                                        
(4)小说的主要人物“他”无法回避自己职业生涯中绝无仅有的一次失误,千方百计得到那只名叫“阿捷”的鸟,最后又放了它,以此减轻良心的煎熬。你认为这篇作品主题的现实意义何在?试自选一个角度,做简要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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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一(4)题。(选做题)白血病“***手”王振义
吴  志
  20世纪80年代,日本偶像剧《血疑》风靡亚洲,无数观众由这部中国黑白电视时代最动人的爱情故事片认知了不治之症“血癌”——即白血病这种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
  几乎就在同时,一位中国医生用独创的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救治了首例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同年,有24位血癌患者得到治疗并好转。他就是血液学家王振义。王振义说:“白血病是‘***手’,而我是‘***手’的“***手’。”
  2011年1月,人民大会堂。***胡饰涛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颁发给名噪海内外的“癌症诱导分化之父”王振义。
  1986年5月,上海儿童医院收治了一个5岁小女孩,她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已到晚期。这种病死亡率高,“通常从发病到去世不超过l周”。上海瑞金医院血液科王振义医生赶来,看到可爱的小姑娘奄奄一息,心里隐隐作痛,试探着对孩子父母说:“我有二种新疗法可以一试。”新疗法就是用全反式维甲酸作为诱导剂,试图让恶性细胞转化为良性。王振义比喻说:“肿瘤细胞就像自己的孩子中有一个变坏了,我是打他呢?还是教导他呢?过去的治疗方法就是使用有毒的化学药物毒死它,正常细胞也因之受到严重的损害。我们这个治疗方法叫诱导分化,就是劝导他不要做坏人,做好人,弃邪归正。”此前,诱导分化只是一种理论,国际上只有以色列科学家在小鼠实验中获得成功,但从未应用于临床,风险可想而知。很多资深医生劝王振义慎重,虽然女孩的病是绝症,但如果不成功,家属也有迁怒于新疗法的可能。但王振义非常坚持:“我的思想很‘端正’,我不是拿病人做实验,为了挽救生命,冒险是值得的。”一天、两天、三天……第七天,“奇迹”发生了,自“鬼门关”返回的小女孩症状明显改善。1个月后,她脸色红润,病症完全缓解。如今,她已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在一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担任药物研发员。
  1988年10月,王振义和同事共同完成的论文《’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在国际血液学权威刊物《Blood》上发表,引起国际血液界强烈震动,并由此掀起诱导分化研究的新高潮,国际著名癌症研究权威Richard教授称这一研究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果。
  美国出版的《20世纪具有标志性血液学论文》中,收录本文为全球百年86篇最有影响的代表论文之一。然而,在这篇声名远扬的论文里,8位作者,王振义署名竞排在最后。他说:“你是这项研究的领头人,但是没必要每篇文章都把名字放在前面。”
  之后,王振义又发现联合应用氧化砷,可使5年生存率上升到95%——昔日死亡率最高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终于可以治愈了。
  获国家最高科技奖后,许多人向他表示祝贺。王振义总是笑着说:“我最近像是发财了,‘王振义’这只股票开盘时不咋地,现在大涨。”在几十年的求索路途上,王振义还获过许多重大奖励:何梁何利奖、瑞士布鲁巴赫肿瘤研究奖、法国台尔杜加科学奖、美国血液学会海姆瓦赛曼奖、国际肿瘤学界最高奖——凯特林奖……可谓拿过除诺贝尔奖外所有医学奖的准“大满贯”科学家。然而,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谦和沉静的心态:“我的成就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方向、一种药、一种病。40多年前,我就立志要攻克白血病。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多种没有攻克。”
  1996年8月,王振义获求是基金“杰出科学家奖”的100万元人民币奖金。他把40%捐给学校,40%捐给上海瑞金医院,10%留在上海血液学研究所,自己只留下10%用于装修老旧的房屋。有人提议建立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或者造一座“王振义楼”。他说:“留给后世一个名字有什么用呢,要留就留实实在在的贡献。”
  对于金钱,王振义从不轻蔑它:“你不要忘了人的本性,人要生活,人要有保障,你首先要有这个物质基础。”但王振义又从来不重视它:“你的生活,你要有尺度去衡量,不可过度。钱够用即可,多了有什么益处?”王振义对简朴的生活充满满足感。
  2000年,一名研究生在毕业论文中写道,发现一种新的维甲酸对急性白血病有诱导分化作用,受到医院的重视,但此后重复实验却得不到文章里的数据。“我反复判断是哪儿出错了,但都找不出原因。后来血研所的所长告诉我,是两个基因拼接错了。当时我觉得,分子生物学的东西我完全不懂,我不能再去教别人了。”王振义因此辞去最后一个具体职务——博导。
  王振义家的客厅里,挂着一幅国画《清贫的牡丹》,雍容华贵中包含着一种清静向上的品格。他一直说,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与寂寞是科学家最好的朋友。(选自《中华儿女》2011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针对小女孩病情,王振义说服家属,力排众议,采用全反式维甲酸治疗法使她获得新生,他用勇气和科学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
B.王振义甘为人梯,每次发表论文,署名总排在最后,这对当时论资排辈已经习以为常的学术界来说,是破天荒的惊人之举。
C.在奖励和成就的光环背后,是这位老人对待科学的虔诚、实事求是,他说:“现在我只成功治疗了一种,还有20种没有攻克。”
D.王振义对名利看得很淡,对事业看得很重。在血液研究领域不断学习、不辍追求,一定会为许多重危病人带来生机和希望。
E.本文通过记述王振义在血液领域的研究和成就,表现了他渊博的学识、缜密的逻辑思维和治学态度严谨、为人虚怀若谷的品质。
(2)阅读第四段,说说王振义救治小女孩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这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3)文章从哪几个方面来记述王振义的?请简要概括。
                                                                                                 
(4)“科学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浮躁,清贫和寂寞是科学家最奸的朋友。”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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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青铜时代是人类文明的开始。中国青铜文化之源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热点。1973年,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出土的一个距今6500年以上的黄铜片是我国目前已知最早的铜制品。而中国最早的青铜器是1977年在甘肃东乡出土的一把公元前3000年的铜刀,据激光光谱分析为锡青铜。在广泛分布于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约公元前2600—前2000年)遗址中,铜器发现较多,有红铜器、黄铜器及青铜器,还有与熔铜有关的遗物。这些似乎都可以表明,我国铜文化在开始就体现出以中原地带为中心的多元发展形式,直延续至更后期。
  1885年,英国伦敦大学的拉古别里提出了中国文明“西来说”。1921年,瑞典人安特生根据他发现的仰韶文化彩陶,指出中国史前彩陶与中亚、东欧史前彩陶类似,于是“西来说”获得了考古资料的支持。但不久之后,中国考古学者在山东龙山城子崖和河南安阳殷墟发掘出了中国本土文化史前时代的遗物。这时若再说中国史前时代皆一片空白,人口和文化都是自西方输入的,便很难成立了。所以1930年以后,许多外国学者多采折衷的说法,即中国本土有人长期居住,但远在史前时代就受了西方文明的影响,而产生文化的进展,这其中当然也即包括我国古代文化重项:青铜文化。
  “西来说”,多是外国学者提出,而其主要支持力量也来自于中国域外,他们对于中国文化的认识恐怕不会比中国本土的多数学者深厚,多数也未亲见国内有关文明起源的第一手考古材料,学说建立的基础也难免不扎实。他们起初抱有一个结论,但是新的考古材料的出现完全否定了他们的论断后,他们很快就作出了调整,大意不变,只是很识时务的避开了矛盾,这就显得有点可笑,他们的论断是否有较多的主观成分呢?
  对“西来说”我们有两点学术上的质疑。
  首先,既为西来,则肯定是由西向东由早渐晚。从自然地理环境来看,中国位于北半球,在世界上最大的大陆亚洲的东部。中国的东部及东南部面临世界上最大的海洋太平洋,西南部是世界屋脊青藏高原,西南边缘的喜马拉雅山脉是世界上最高大雄伟的山脉,西部有天山山脉及塔克拉玛干沙漠等。这一切使古代中国成为一个基本上与外界隔离的独立的自然地理区域。但再具体细究,基本上有三处方位可勉强称为早期文明交往的通道:北方草原、新疆地区及云滇地区。至于其他地区我们结合当时的人类技术当可轻易否定。
  路径即已找定,那么青铜文化的出现在几条所谓的路径上是否由西向东就都比中原早呢?科学的考古学材料告诉我们:很遗憾。北方地区早期铜器发现于朱开沟文化(第三、四期,即公元前1735—前1565年或略早)、夏家店下层文化(公元前2000—前100年),早于公元前2000年的铜器尚未发现。新疆地区青铜器的出现更是已经晚至公元前十六世纪以后,而且据研究,其青铜文化是从东方的甘青地区西传去的。云滇地区青铜文化的形成也已在公元前十三世纪以后,而且从北方南传的信息因素甚多。
  其次,青铜文化既为西方传来,则我国,特别是文明最先诞生的中原地区,就应该存在着不说全部但也有较主要的一些西方文化面貌,如西亚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青铜雕像、欧贝德文化标志神权和王权的权杖、西亚早期文明艺术中的金面罩等等,但这些因素在中原青铜文化中都不存在,文化面貌完全不同。
  “西来说”疑点多多,且兴起于上世纪初资料匮乏的条件下,随着现在考古资料的极大丰富,愈难自圆其说。中国古代文明是在本土以中原为核心和领头,多元积累,一元出现和成熟起来的。(摘自《青铜文明源流考》有删改)
1.下列关于“西来说”的表述,不符合文章观点的一项是:(     )
A.“西来说”是伦敦大学拉古别里在1885年针对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提出来的一种理论,瑞典人安特生的考古发现成为这一学说重要的考古学证据。
B.“西来说”坚持认为中国大陆史前时代是一片空白,中原地区人口和文化都是自西方输入的,而不是在本土产生的。
C.“西来说”的赞同者多是外国人,其中多数人未亲见国内有关文明起源的第一手考古材料,而且对中国文化的认识也没有中国本土的多数学者深厚。
D.“西来说”兴起于上世纪初资料匮乏的条件下,而且至今存在很多疑点,随着现在考古资料的极大丰富,它愈难自圆其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青铜时代是人类文明的开始。中国青铜文化的源头到底在哪里一直是学者们的研究热点,到目前还得不到解决。
B.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出土的的黄铜片是我们目前所知的中国最早的铜制品。甘肃东乡的公元前3000年的铜刀,是我们目前所知最早的青铜器。
C.在广泛分布于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遗址中,铜器发现较多,有红铜器、黄铜器及青铜器,还有与熔铜有关的遗物。
D.古代中国处于一个基本与外界隔离的独立的自然地理区域。早期文明交往的通道只可能是北方草原、新疆地区及云滇地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大量的考古资料说明我国铜文化在开始就呈现出以中原地带为中心的多元发展形式,而且一直延续了较长时期。
B.事实证明,我国中原地区的青铜文化不仅不是西来的,而且从本土产生以后还向周围传播,对周边地区产生了一定影响。
C.各种不同的古代文化有各自不同的文化面貌,这些面貌是后世研究者识别他们并区别不同文化的重要依据,
D.中原地区的青铜冶炼技术早于世界其他地区,青铜文化也远比其他地区辉煌,所以青铜文化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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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的“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唯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
1.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2.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素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一样的,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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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选做题)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混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了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了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清晰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他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不愿意去儿子所在的城市。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觉得父亲不去也可以,而父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C.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D.儿子对父亲是有感情的,他于情于理都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是他和父亲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他不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
(2)第⑧段插叙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3)你认为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有什么含义?
                                                                                                
(4)读完这篇小说你有什么感触?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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