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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普通人的文明和野蛮
龙应台
没有想到我会亲眼目睹这一幕。
台湾南部乡下小镇,半夜十二点,十字路口,一家二十四小时豆浆店。这大概是台湾对中华文化最美好的贡献,三更半夜,你可以随时从幽黑寒冷的巷道走进这温暖明亮的地方,看着平底大锅上锅贴在滋滋煎烧,新鲜的豆浆气息在空气里弥漫,脆脆的油条、松松的烧饼、香得让人受不了的葱油饼,全在眼前。忙碌工作的几个年轻妇人用轻快的语音问客人要吃什么。整个小镇都沉在黑暗中,这简陋的小厅就像个光亮的橱窗,正在展出生活的温煦和甜美。
一个穿着拖鞋的客人大踏步进来,显然认出了正在低头喝豆浆的朋友,用力拍了他肩膀,说:“怎样?我们来赌吧。赌你们赢我们六十万票?”
喝豆浆的那人抬起头,半认真半玩笑地说:“唉呀,八年都给你们玩光了,还要怎么赌?”
穿拖鞋的愣了一秒钟,然后陡然变脸,冲口而出:“你娘!外省的,你们滚回去!”
喝豆浆的跳了起来,看见那穿拖鞋的已经抓起凳子,高高举在头上,马上要砸下来的千钧态势。他也红了脸粗了脖子,怒声回说:“谁滚回去?跟你一样缴税,你叫谁滚回去?”
穿拖鞋的高举凳子就要冲过来,旁观者死命拉住,他挥舞着凳子大吼:“不是台湾人,给我回去!”
那“外省的”——这回我看见了,他也穿着拖鞋,边往外走边用当地的闽南语回头喊:“好啊,台湾人万岁!台湾人万岁!”
我一直紧握母亲的手,附在她耳边说:“他们是好朋友,他们只是在闹着玩的。”母亲已经无法明白那两人在说什么:相信了我的解说,只是皱着眉头说,“玩得这么大声,小孩子一样,不像话。”我把油条分成小块,放到热豆浆里浸泡,泡软了,再让她慢慢嚼。
回到家,反正睡不着,打开计算机看网上新闻。德国的《明镜》首页报导是这一则:从医生到歌剧演员,从老师到逃学的学生,都曾经是二战时屠***欧洲犹太人的帮手。约有二十万的普通人参与其中。一个进行多年的研究快要出炉,明确指出,现代社会的国民可以在一个邪恶的政权领导下做出可怕的事。
马特纳,一个维也纳来的小警察,1941年在白俄罗斯执行勤务,就参与了枪毙2273名犹太人的任务。他当时给他的妻子写信:“执行第一车的人时,我的手还发抖。到第十车,我就瞄得很准了,很镇定,把枪对准很多很多的女人和小孩,还有很多婴儿。我自己有两个小宝宝在家,可是我想,我的小宝宝要是掉到眼前这批人手里,可能会更惨。”
二战后,主流意见认为,这些丧尽天良的事,都是一些特别病态的人,在少数大战犯的领导之下做出的。这样来理解,让人比较宽心,因为,一般善良普通人是不在其中的。
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的这个大型研究却有重大发现:具体证据显示,起码有20万德国和奥地利的“普通人”是罪行的执行者,不同宗教、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水平的人,都有。
天色有一点点灰亮。大武山美丽的棱线若有若无,混在云里淡淡地浮现,滴溜溜的鸟声,流转进窗来。
豆浆店的人说,那两个差点打架的人,一个是在市场卖鲜鱼的,一个是中学老师,本来是不错的朋友。可能喝了点酒,也许过两天就和好了也说不定。
可是我感觉丝丝的不安。毕竟文明和野蛮的中隔线,薄弱,混沌,而且,一扯就会断。
小题1:第二段的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中介绍了一项关于二战时期普通民众参与屠***的研究,并不厌其详地大量引用其中的材料,这样写有什么用意?(5分)
小题3:联系标题“普通人的文明和野蛮”,说说本文主要表达了怎样的观点?你对作者的观点有什么看法?(6分)
答案

小题:这是一段环境描写,交代了下文所写事件的背景,并以温煦甜美的环境来反衬二人争执的野蛮粗暴。
小题:①以翔实的材料,充分说明二战时期普通民众的确参与了野蛮的屠***,“主流意见”认为刽子手都是特别病态的人,那是一种自欺欺人,从而使读者对历史真相产生强烈的印象。②和作者亲眼看到的野蛮的一幕相对照,说明作者的担忧并不是杞人忧天,危言耸听,两个朋友之间的争执并不是小事,历史并未过去,野蛮的种子依然潜藏在今天的普通人身上,从而有力地证明了本文的观点,使读者对眼前的一幕加深认识,保持警醒。
小题:①平常很文明的普通人,可能会犯下野蛮的罪行。②对作者观点的评价,是一个很开放的问题。
解析

小题:(“温煦甜美的环境”2分,“反衬……野蛮”2分,意思对即可。)
小题:(第一点2分,第2点3分,加着重号处为主要采分点,意思对即可。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酌情给分。)
小题:①(2分,意思对即可。照抄结尾句,或照抄文中的“现代社会的国民可以在一个邪恶的政权领导下做出可怕的事”,给1分。)②对作者观点的评价,是一个很开放的问题。评分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赞成或反对,态度是否明确;对作者的赞扬或批评,是否公允、深刻;能否联系现实,提出有力的论据;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其中第一点1分,后三点不必答全,能把其中一点答好,给3分。其他答案,言之成理,亦可酌情给分。)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普通人的文明和野蛮龙应台没有想到我会亲眼目睹这一幕。台湾南部乡下小镇,半夜十二点,十字路口,一家二十四小时豆浆店。这大概是台湾对中华文化】;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下题
谁能让我忘记      
侯德云
说起来,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怎么忘得了呢?
高考结束了,我闲在家里,苦苦地等待。我在等待大学的录取通知。哪个大学无所谓,只要肯录取我,它就是中国最好的大学。
我很焦急。比焦急更让人闹心的,是无聊。那可真叫无聊。连小说也读不下去。心里有事嘛。
现在我才知道,无聊,其实是人生的一种痛。
那个命根子一样的录取通知终于来了。
我让自己的心情很尽兴地激动了一会儿,才慢慢打开那封金光闪闪的来信。
信上没多少字。很严肃,公事公办的态度。
我把信上的字,一个一个地数了一遍。又一个一个地数了一遍。周围没人。陪伴我的,是偶尔的几声鸟叫,几声蝉鸣,还有一株小白酒草,两株苍耳。
我心里悬着的石头落地了。我踏实了,舒服了,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我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了。我将光芒万丈悬挂在刘家庄的上空了。
我没有急着回家。没有。我知道,我的父母也都在烟熏火燎地盼着这个好消息。我的想法是,反正他们已经盼了很久,再多盼一会儿也没关系。
我走到村外,去看望那棵老槐树。我在老槐树下站了很久,默默地流泪。看见老槐树,我的泪水就止不住了。
我听见了自己在老槐树下读书的声音。往日的声音。它们没有走远。它们有着露珠一样的鲜活和清亮。
我不是看望老槐树。我是看望我自己。往日的自己。
好消息传到家里,家里的气氛立刻就变了。
爹放下饭碗,怔怔地看着他的儿子。那不是一般的看,是发了狠的。是用目光在拧。
爹的目光把我的脸拧红了。爹自己的脸也红了,红烧肉一样闪着油光。他忘记了午睡的习惯,背着手,身子一挺一挺地出了家门。
妈也放下了饭碗。她坐在炕沿上,一会儿撩起衣襟擦擦眼,一会儿又撩起衣襟擦擦眼。她说:“我的沙眼病又犯了。”
爹把他的唾沫星子喷遍了刘家庄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又兴高采烈地接受着每一个角落里喷向他的唾沫星子。爹的得意忘形,让我觉得有点不自在。
也不能全怪爹。刘家庄到地球上定居了上百年,什么时候长出过大学生?
好在,两天以后,爹就清醒过来了。
爹频频地到集市上卖西瓜。爹看西瓜的眼神很慈祥,很博爱。那是他儿子的路费、学费和生活费,不好好看看,行么?
我跟着爹,到集市上去卖过一次西瓜。仅仅一次,我再也不想去了。
那天很热,热得很不要脸。我的手指甲都冒汗了。集市上的人,却很少有来买西瓜的,好像吃了西瓜就会着凉似的。太可恨了。
我脸上的沮丧像汗水一样欢快地流淌着。爹看见了。他皱了皱眉头,弯下腰,从筐里挑出一只最小的西瓜,一拳砸开,递给我。
我说:“爹,你也吃。”
爹说:“我不吃。我吃这东西拉肚子。你吃你吃。叫你吃你就吃,哈。”
西瓜有点生。不甜,有一股尿臊味。我吃得很潦草,匆匆忙忙就打发了。扔掉的瓜皮上带着厚薄不均的一层浅粉色的瓜瓤。
爹狠狠地扎了我一眼,走过去,将瓜皮一块一块捡起来。他用手指头弹弹瓜皮上的沙土,又轮流把它们压到嘴巴上,像刨子一样刨那些残留的瓜瓤。
那些日子,妈换了一个人似的。她很少说话。她喜欢盯着鸡屁股看。不光看,还经常去抠。抠得一丝不苟。好像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大学,而是鸡屁股。
爹说:“别理她,。***跟鸡屁股有仇。”
妈的确跟鸡屁股有仇。那一天,她又去抠芦花鸡的屁股。按她的说法,这个挨千刀的货,屁股里夹了一只蛋,两天了,还没生下来。是锈住了么?妈很生气。她把自己的手指头变成了挖掘机,在芦花鸡的屁股上开工了。她成功地从芦花鸡的屁股里挖出了一泡黄水和几小片鸡蛋皮。
我走出家门的那一天,可怜的芦花鸡死掉了。
公共汽车开出很远了。我回过头。我没有看见爹妈。也没有看见刘家庄。我看见的,只是几块西瓜皮和一只死去的芦花鸡。
小题1:为什么作品结尾说“我没有看见爹妈。也没有看见刘家庄”,却能够看到“几块西瓜皮和一只死去的芦花鸡。”(4分)
                                                             
小题2:作品中动词的出色使用可以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突出,试结合作品分析以下句子中加点动词表现了“爹”怎样的形象特征。(5分)
①爹把他的唾沫星子喷遍了刘家庄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又兴高采烈地接受着每一个角落里喷向他的唾沫星子。
                                                             
②爹狠狠地扎了我一眼……轮流把它们压到嘴巴上,像刨子一样刨那些残留的瓜瓤。
                                                             
小题3:有人认为“爹”啃西瓜皮和“娘”抠鸡屁股的情节太过夸张,不够真实,这样写降低了作品的合理性和可信度。你同意这种看法吗?为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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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的红灯笼
林决定下来了,要走。
林望了望那两间又低又矮的教室,心中便一片怆然。夕阳斜下,屋子中砖头支着木板的桌子,以及那块发白的黑板,在余辉中发散着金灿的昏光。
村支书老黑叔更是怆然。“林老师,你真的要走?”“走!”林咬咬牙,重重地从喉腔吐出,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五天前,林接到了师大同学的来信。同学在广州是一家IT公司的老总,准备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力邀林出山。
山风悄悄地吹了起来,凉凉地直往领子里扑。天上的云彩也不知什么时候聚起了厚厚的一层,黑压压的把夕阳西下仅有的一点余辉,遮了个尽光。黑暗中,老黑叔静静的蹲在地上,只有那长长的烟枪在一明一暗中才能映出他那张沉默的脸。
“要走,你就走吧!”老黑叔使劲吐了口烟,屋内的烟雾更浓了。“林老师,难为你待了这么长的时间。几年来,苦了你呀!乡亲们都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谁让咱穷哇!”老黑叔一跺脚,脸别在了一边。“林老师,你想走就走吧,不能在咱这山旮旯里耽误了你的前程。这些娃娃识上几个字,将来到了城里,莫走错厕所也就够了。”
林静静地站在低矮的讲台上,竟不知该如何劝慰这位忠厚的庄稼人了。唉,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一会儿,同学的轿车就要来了,也就要告别这个小山村,告别这个昔日的三尺讲台了。
一道闪电划过,窗外沥沥地下起了细雨,一滴一滴地下着,似乎也下在了林的心上,使他的心一痛一痛的。“嘀嘀.嘀嘀”同学的轿车驶进了村边这个只有两间房舍的小学,向林发出了到来的信息。
林终于坐在了轿车上,对雨中的老黑叔挥挥手说:“黑叔,您回吧!下着雨,小心着凉了。”老黑叔点点头,指指村口的小路说:“林老师,你看乡亲们送你来了!”只见村口整个小路上布满了人群,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手中都提着一盏盏红红的灯笼,默默地站在那条泥泞的小路上。一股湿热的液体在林的脸庞悄然滑落,使他分不清究竟哪是雨水哪是泪水了。
林突然有了种悲壮的感觉,犹如一名即将奔赴沙场,身有使命的将士!不成功便成仁!终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林咬咬牙暗暗对自己说。
三年后的山村小学耸立起了三幢崭新的教学大楼,山村有史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林坐着轿车带来了十几个和他当年一样援教的年轻老师。孩子们终于又坐在了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村口又能听到朗朗的读书声。
开学典礼上,老黑叔拉住小学名誉校长林说:“这回你还走吗?林老师?!”
林点点头又摇摇头嚅嚅着:“别的地方,还有更多的孩子没上学啊!如果,当初我没走的话……”望着远方巍峨而又贫瘠的大山,他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两间破旧的教室,又浮现出那雨夜中鲜红动人的红灯笼。
小题1:这篇采用了什么手法来表现人物,所表现的人物“林”具有什么样的特点?(4分)
答:                                                                     
小题2:你怎样理解文章最后“林点点头又摇摇头”?(5分)
答:                                                                     
小题3:本文是关于山区教育的,那么文章的标题“雨夜的红灯笼”能否换成“山区教育”?说明理由。(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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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演论》,真理的第一道台阶
(1)周树人不爱游玩,不爱交际,不爱说话,他把整个的身心都投入学习之中。他是那般亢奋,勤勉,精力充沛。
(2)矿路学堂最使他满意的是平等的空气。汉文仍旧是“颍考叔可谓纯孝也已矣”,外加一点《小学集注》,论文题目也是什么《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之类,但还有格致.算学.地理.历史.绘图.德语和体操,过去所未曾学习过的科目。至于生理学,虽然并不讲授,却可以看到木版的《全体新论》和《化学卫生论》。比较先前的医生的议论和方药,他已经悟到,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无意的骗子罢了。
(3)他以非常浓厚的兴致,学习这些课程,尤其是地质学和矿物学。一本英国赖耶尔的《地学浅说》,就不知给了他多少惊奇和喜悦;无论在课堂还是在课后,他的讲义,都用毛笔抄写得十分细致和工整,插图则用铅笔绘制,也一样的精密。
(4)凡是新课程,都得使用洋课本,这些课本对于中国的情况是无从顾及的。为此,他常常联系对比中国矿冶的实际,在《金石识别》一类的边页上写下批注,补订其中的纰漏和错误。纸上谈兵,照抄照搬,无论如何是不能令他满足的;他特别喜欢采集矿石标本,不但因为标本可以加深对矿物知识的理解,而且喜欢那嶙峋而不规则的形体本身,它们以最质朴的方式,在荒无人迹的旷野间显示自己的存在。
(5)他于物质生活无所求,穿一条夹裤,吃吃辣椒,照样过长长的冬天;而精神生活却是充实的,他的心灵,似乎长驻着一个火热的季节。每当功课作完,他便从书架上检取一部《红楼梦》,或是《西厢记》,或是别的小说杂书,徜徉于人类历史的原野和心灵的幽洞之中。那里,是自然科学所无法窥觅的又一个奇妙的世界。
(6)知识之火既然点燃起来,他就不会围着炉子取暖。比起周围的同学,他越来越热心于阅读课外的书籍。他愿意像篝火那样,在无遮的天幕下作野性的燃烧……
(7)第二年,学校变得相当自由化,看新书的风气也流行起来了。这时候,听说《天演论》出版了,他特地趁星期天跑到城南书店去,花五百文钱买了回来。这白纸石印的厚厚的一本,一翻开,就使他坐不住了:
(8)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彻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籍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而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日者,则无疑也。……
(9)多么优美的文字!多么恢宏的气魄!多么新颖的思想!一口气读下去,苏格拉底出来了,柏拉图出来了,斯多噶派也出来了。这些人物,各各带着自己的思想,走向纵深的历史。思想超乎一切,甚至比创造它的思想者更崇高!“物竞天择”呵,“适者生存”呵,“世道必进,后胜于今”呵,“保群进化,与天争胜”呵……他觉得,“天演”的思想,无不与矿石.动植,以及自己周围的物质世界息息相关,但显然有着更为炫目的光耀:他读得那么贪婪,一遍又一遍,《察变》和另外的好些章节,他都熟落得能够背出来了。
(10)《天演论》是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达尔文的一头猛犬”赫胥黎于1893年在牛津大学作的演讲,原题为《进化论与伦理学》。1894年,他加写了导论,并与其他三篇论文合编成集。他坚持了达尔文学说内在的真理性,把关于生物学的理论应用于社会历史领域,从而开拓了近代科学思想的新课题。严复,将其中的导论及前半部意译出来,结合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天行人治,同归天演”的思想,淋漓酣畅地发挥了自己的观点。由于严复立足于民族存亡的基点,以最富于说服力的科学事实和最富于煽动性的文学语言,阐述“取法于人”的中心思想,得出“非最宜不能独存独盛”的结论,因此,《天演论》在中国的出版,首先引起的就不是自然科学的革命,而是整个思想界的“一种当头棒喝”。
(11)每读到澳洲土蜂的沦灭,美洲红人和澳洲黑种的耗减,周树人就明显地感觉着一种危机感在压迫着自己。民族的危机。家庭的危机。个人的危机。危机感使人意识到生命的力。自力,自强,自立,自主,这就是一切。正是由于这被唤起的人类的自觉意识,推动着他奔向民族解放和民主运动的前沿。
(12)只要有空,就照例嚼他的侉饼,花生米和辣椒,看那看不得的《天演论》。
(选自林贤治《人间鲁迅》有删节)
注:鲁迅1881年,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口。姓周,名树人,至三十八岁,始用鲁迅为笔名。1899 正月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路矿学堂。1901 路矿学堂毕业。
小题1:本文表现了怎样的精神与品格?(4分)
答:                                                        
小题2:请从表现看手法和内容两方面欣赏第(4)和(9)两段文字。(5分)
答:                                                      
小题3: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天演论》给予鲁迅的启发和影响。(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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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哲学
1919年的冬天,已经发表了《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秋风秋雨愁煞人》《去国》等问题小说的十九岁的冰心,在一本杂志上,很偶然地,看到了一个十分新鲜的名字——泰戈尔,当她读着那些关于上帝、神、生命、死亡和不朽的爱等等富于哲理,而又十分清新美妙的词句的时候,这位十九岁姑娘那颗敏感、善良的心里,充满了虔诚的感动。而泰戈尔的思想,同样使她觉得与自己的思想十分合拍:“你的极端信仰——你的‘宇宙和个人的灵中间有一大调和’的信仰,渗入我的脑海中,和我原来的‘不能言说’的思想,一缕缕的合成琴弦,奏出缥缈神奇无调无声的音乐。”她觉得自己的思想与泰戈尔的思想“在‘梵’中合一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也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冰心在协和女大理预科这所教会学校里,学习了西方的“梵”学——《圣经》。
东方的哲理诗人泰戈尔的诗句和西方教徒信奉的《圣经》,都对着她歌唱上帝的爱、神的爱、大自然的爱、人类的爱、不朽的爱;歌唱永生、死亡、幸福、受苦、沉默等等。那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在上面生存的世界到底是欢乐的还是烦闷的?年轻的女作家冰心,常常思考这样的问题。于是,她在1920年的八、九月间,连续写了三篇思索性的散文:《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线》和《画——诗》。
  最使冰心费神的是关于人生意义的思索。——既然每一个人的生命,最终都要匆匆地归结为死亡,既然世上所有的惊才、绝艳、丰功、伟业,一遇见死亡,就立即倒下,化为尘土,那么,“这样的人生,有什么趣味?纵然抱着极大的愿力,又有什么用处?又有什么结果?到头也不过是归于虚空,不但我是虚空,万物也是虚空。”(《“无限之生”的界线》)
1921年年初,冰心在参加了文学研究会之后不久,发表了一系列的小说:《超人》《世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月光》等。其中《超人》引起强烈的反响,小说男主人公何彬,是生活在似寂寞荒凉的古战场一样的土地上,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的,患有阴郁症的一位中国青年知识分子的形象。冰心想用母爱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像何彬这样的患着忧郁症的青年人。这正如她在《世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中,想用童心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凌瑜这样的患有厌世症的青年人一样。这是她的善良愿望,她希望像何彬这样的同时代人,能够从苦闷、悲哀、抑郁、幻灭的精神境界中摆脱出来,重新走上热爱生活、热爱社会、热爱人类的道路。
冰心在为同时代人医治时代病的时候,也把求援的手,伸向了美丽的大自然。冰心认为大自然是灿烂庄严的,而寄居在大自然中的人类,却有许多的烦恼,还人为地造出来了许多的什么贫富、智愚、劳逸、苦乐等等。这种人类社会与美丽的大自然不相和谐的思想,在短篇小说《月光》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月光》中的那位青年维因,他觉得社会是充满了悲凄苦痛的,他本人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里,既乏味又无聊,他很想把自己与美丽的大自然调和起来。这种思想发展到极端,就使他想要选择一处极美的风景,在他的内心与大自然高度协调的时候,骤然地结束掉自己的生命。
  既然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那么,烦闷的情绪大概就是永远难以避免的了。每当冰心这位年轻的女哲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用积极的态度来提醒着自己:“我的心啊!警醒着,不要卷在虚无的漩涡里!”(《繁星•五三》)
有人在熟读了冰心的诗作之后,会说她是一位诗人;而有人在看完了冰心的清新优美的散文之后,又称她是一位散文家;而从冰心以“问题小说”步上文坛看,又称她是一位小说家。无论是她的诗作、散文或小说,在思想风格与艺术风格两方面,都充分地表现出了冰心“这一个”。那就是:有一种互相矛盾的心理,常常困扰着大学时代的冰心——使她在歌颂快乐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忧愁;在歌唱幻想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失望。这种互相矛盾的心理,逐渐地形成了冰心许多断断续续的思想和观念,于是它们便像深深的流泉一样,从冰心那颗聪慧的头脑里,潺潺地流向她那清秀的笔端。
(节选自《冰心传》作者肖凤)
小题1:青年时期的冰心其思想主要受到哪些方面的影响?她对人生社会有哪些思考?
小题2:在这篇传记里,作者对冰心的称呼在不断的变换,请举例说明为什么?(5分)
小题3: 作者曾在写作本文前征求了传主的意见,冰心只是说:“真。我希望写得能够像我。”你觉得本文达到了冰心的要求吗?为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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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如何前往距地4.37光年的类地行星
在距离地球4.37光年外的“半人马座”,很可能存在着一颗适宜生命的类地行星——阿尔法星。人类如果想要前往这颗行星上生活,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够顺利抵达呢?
或许反物质发动机可以被用来提供动力,其动力来自于反物质与物质相互湮灭时释放出的巨大能量。然而,这种反物质发动机的问题在于如何在航行中产生足够多的反物质并将其储存下来。科幻小说作家、美国宇航局物理学家杰弗里·兰迪斯说:“目前,所有制造反物质的方法都需要大型粒子加速器,并且产生的反物质还为数不多。此外,如果要储存一克反物质的话,则需要一吨磁铁。储存大量反物质的想法听上去非常轻松,但是实施起来却不那么轻松了。这个设想目前还未被推翻,一点反物质就可以帮我们一个大忙。”
英国著名物理学家施蒂芬·霍金此前曾表示,人类未来必将会离开太阳系寻找别的可生存行星,反物质能源将是星际旅行中飞船的主要动力。霍金说:“利用物质/反物质对冲产生的能量,可使飞船达到亚光速。这样我们仅需六年就能够飞抵最近的恒星。”反物质推进被看作是恒星际航行中极有前途的方式。根据爱因斯坦相对论能量定律,利用物质——反物质湮没反应能把质量全部转变成动能,因此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物质的潜能。
物理学家罗伯特·布沙德则提出另一个设想,就是使用电磁场,通过吸收纯氢来为核动力火箭提供燃料。把核燃料做成很多细小的颗粒——“微型氢弹”,然后通过激光或者粒子束加热到极高温度并引起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粒子流将形成反作用推力。逐个点燃“微型氢弹”可获得脉动式的持续推力。不幸的是,布沙德的这种喷气引擎可能无法工作。兰迪斯说:“星际媒介并不如布沙德想像的那么密集。到目前为止,所有尝试设计某种喷气引擎的想法产生的都是后拖力而不是后推力。况且,我们并不真正了解如何利用星际中的纯氢作为聚变燃料。这个主意虽然不错,却不现实。”
光航行可能是另一种方法——依靠光束提供的轻微推力进行轻便的反射航行。光航行并不只是利用来自太阳的大量光能,它还利用了激光束提供额外推进力,尤其是在飞船航行到距离太阳较远处时。借助激光进行星际航行的问题在于,需要在很长时间中使用大量的光,以在人的寿命期间迅速抵达半人马座阿尔法星,这意味着需要在整个航行过程中一直使用大量高能激光。
与传统的化学推进方式相比,激光推进最突出的优点是不需携带燃料。航天器在大气层中飞行时,只需对空气加热,穿越大气层后,只需少量工作物质即可工作。自20世纪60年代初期出现激光器以来,由于激光推进巨大的潜在优势,美国、俄罗斯、德国等发达国家联合攻关,在激光推进领域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目前美、俄等国已经提出并制造出了激光光船,并把激光推进作为发展运载工具优先考虑的目标。据预测,如果新一代大功率激光器的研制能够取得突破,到2015年前后,利用激光推进系统可将数百千克的小卫星送入轨道。
(选自《中国UFO资讯网》2008年3月18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中描述的星际航行方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安装利用物质——反物质对冲以提供动力的反物质发动机的星际飞船,其速度可接近光速。
B.因为反物质潜能巨大,反物质推进被看作恒星际航行的极有效方式。
C.用电磁场吸收纯氢作为燃料的核动力火箭,其动力来源于众多微型“氢弹”的爆炸所形成的反作用推力。
D.光航行,即可利用太阳光能,也可利用星际飞船上安装的激光器产生的激光束提供的推进力进行反射航行。
小题2:下列对几种星际航行方式优劣的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进行同等距离的星际飞行时,安装反物质发动机的飞船所需的反物质的量远低于传统的化学推进方式所需的能源量,但反物质的获取和储存却面临着一些问题。
B.使用电磁场来为核动力火箭提供燃料的方式,其优势之一在于不需预先携带纯氢燃料,而是从星际空间中吸取,但它的喷气引擎可能无法工作。
C.之所以把激光推进作为发展恒星际运载工具优先考虑的目标,就是因为它不需要携带任何燃料,且极易成为现实。
D.物理学家罗伯特·布沙德的设想尽管不错,但是还有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所有尝试设计某种喷气引擎的想法所产生的都是后拖力。
小题3:下列表述完全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储存大量反物质的设想虽然目前还未被推翻,但实施起来却不那么容易。
B.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的利用反物质能源的设想,遭到了美国科幻小说作家杰弗里·兰迪斯的质疑和否定。
C.星际空间中纯氢的密集度并不如布沙德想像的那样,而且对利用这些纯氢作为核聚变燃料的问题,人们也并不真正了解。
D.光航行式星际飞船要在人的寿命期间迅速抵达半人马座阿尔法星,需要长时间地大量地使用高能激光,而现有的激光器显然还满足不了这个要求。
小题4: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从现有科学技术的熟练程度看,光航行是人类星际航行方式的首选,也必将是人类抵达阿尔法星的第一种航行方式。
B.再过七年左右,新一代大功率激光器的研制就能够取得突破,那时人类就可以开始星际航行了。
C.由于物质/反物质对冲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质的潜能,反物质能源将被作为恒星际飞船的主要动力,所以星际飞船安装反物质发动机将是人类未来的必然选择。
D.通过与文中所述的这几种恒星际航行方式的比较,可以感觉到传统火箭主要有速度和燃料两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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