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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活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政治选举,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补充资料:
民调显示奥巴马执政百日支持率高达64%
4月29日是奥巴马执政百天纪念日,民调显示,奥巴马执政百日支持率创下近20年来新高。
自上任后,他的最大立法成绩,即总额达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法案是在缺乏共和党支持的情况下在众议院获得通过的,有93%的民主党人对奥巴马的执政路线表示支持,64%的美国人认可奥巴马的执政表现,这创下了近20年来美国总统执政百日支持率的新纪录。
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职一百天以来,推动了很多政策的实施以兑现他在竞选总统期间对年轻选民许下的承诺。奥巴马的“百日新政”得到美国年轻一代的较高评价。
奥巴马执政200天前夕,民意支持率下跌到50%。
报道说,从最近的民调结果显示,奥巴马民意支持率不断走低,主要是因为民众认为奥巴马对解决国家经济问题,缺乏一个明确的方案。
各年龄层的民众对奥巴马的满意度也都在下降。最支持奥巴马的18到29岁民众,满意度从7月的71%降到现在的60%;65岁以上老人对奥巴马的满意度,一直都维持在48%左右,但8月中开始突然下降到43%,应与美国保守派从8月中开始,在市民大会上激烈抨击奥巴马的健保改革政策,灌输奥巴马健保政策将使老人福利缩水有关。
近日,美国民众对奥巴马总统上万亿美元的医疗改革计划不满的情绪日益高涨,在奥巴马执政200天前夕,其民意支持率下跌到了50%。同时,由民主党代表发起的一系列推销医保改革的公共集会,已经演变成了美国民众发泄不满的闹剧,甚至有民主党国会议员为此收到死亡威胁。
小题1:结合文本,选出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A.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B.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他也曾吸过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美国目前正面临着“历史性的危机”,且经济有进一步恶化之势,许多专家相信全面复苏的可能性不可能马上出现,明年的数以百万计的工作可能都会遭到损失。
E.奥巴马基层工作的经历,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小题2:“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请分析文中这个划线句的含义和作用。(4分)
小题3:结合全文内容,概括奥巴马的生活经历。(5分)
小题4: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文本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答案

小题1:AD
小题2:含义:①敲门砖,比喻借以谋取名利的工具和手段。②这句话表明在当时的美国拥有这个位置的学生会相当容易被社会认可,并会有很好的发展前途。(两点2分)
作用:①表明作者对奥巴马毅然放弃这块敲门砖的行为的高度赞赏。②引出下文到小型律师事务所,又做了多年“穷人代理人”工作的内容。(两点2分)
小题3:①早年家庭不幸,生活迷惘,走过弯路。②长大后,就读知名学府,并获得最高荣誉。③学业结束后,从事基层律师工作。④多年的实践与民间活动后,参与政治选举。⑤2008年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答出一点给1分,5分。必须强调时间来体现经历,必须用概括性语言。)
小题4:寄予。①奥巴马从基层做起的工作经历,给予了他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让民众信任他。②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奥巴马生逢其时。③哈佛的精英教育寄予他高瞻远瞩的见识和不同于一般人智慧。④面对历史性危机他拥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及坦然相对的气度。⑤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⑥奥巴马的演说及承诺表明了他要改变现实的愿望。⑦奥巴马执政后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百日内就赢得了民众的支持。(合乎题意,答出四点即可,每条2分)
不寄予。①美国正面临着历史性的危机,困难重重,奥巴马本人也认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不能扭转局势,就不能获得太多的支持。②文本中只谈到了奥巴马的演讲和承诺,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法。③执政不到200天,民意支持率下跌到50%,很说明问题。④民众认为奥巴马对解决国家经济问题,缺乏一个明确的方案。⑤美国保守派在市民大会上激烈抨击奥巴马的健保改革政策,灌输奥巴马健保政策将使老人福利缩水。(合乎题意,答出四点即可,每条2分)
解析

小题1:(A项原文没有说明奥巴马曾在肯尼亚生活过,属于无中生有。D项“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这句话是奥巴马的说的,不是专家的观点)(共5分,对一个得2分)
小题2:略
小题3:略
小题4:略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儿子的旋律
徐平
儿子下班了,父亲紧张地数着儿子的脚步声。果然儿子“啪”地开了门。父亲默默地看着他。儿子没有看父亲,似乎点了点头,往自己卧室边走边脱外套。
收录机又响了。儿子!①
两人面对面准备吃饭。儿子在撬午餐肉。父亲从儿子脸上看不出什么异常。
父亲一字一句:
“我被免职了。明天宣布。”
儿子猛地扬起脸。父亲没有在这稍纵即逝的惊讶里看到别的什么。没有怜悯没有安慰也没有懊恼。儿子手不停:“你也需要休息了。”
父亲感到胸闷气短。他盯着儿子。儿子的手健美粗大,血管里青春在跃动。
儿子一声不吭。父亲没有说话也不再盯着儿子。他感到儿子匆匆搁筷,找衣服,又跨进卫生间。马上,水声“哗啦哗啦”,跟着儿子的歌声高高扬起,声音温存自信,旋律跳荡。
儿子!儿子!儿子!②
儿子你在想什么?你大了不再崇拜父亲,你越来越沉默,你不再抱怨父亲呆板僵化,不再为各种政治问题与父亲争论不休,也不再说父亲刚愎自用。儿子,你甚至看不起父亲。可父亲这样了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这就是这一代的冷漠理智?你匆匆吃饭洗澡是因为那打字员在等你去看歌剧?可是儿子,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需要你啊。我的官龄比你年龄还大一圈……
电视在播相声。父亲茫然四顾时才发现儿子并未出门,而是坐在他身后看书。父亲不由纳闷:打字员前天就订了票,还兴冲冲问他是否同去。
父亲彻夜来回踱步,儿子也辗转反侧。父亲老了,他的一切都老了。曾和父亲这辈很协调的背景已走向薄暮黄昏。这是变幻莫测的时代,不是仅仅需要热血赤诚的岁月。
早上儿子起得很早,父亲晨练回来,儿子已准备好早餐。收录机照样开着,而且旋律明亮欢跃。
父子俩依然沉默着洗漱用餐。儿子几次似乎要开口,父亲沉下心微颤地期待着,儿子却什么也没有说。
父亲佝偻着进卧室更衣。儿子不知什么时候在身后捧着一套西装。
“穿这精神。——是去开宣布会吗?”儿子又拿过领带走到父亲眼前。父亲迟疑着。
“我给你打。”儿子看着父亲。温柔的手像父亲过世的妻子。父亲心紧成一团。
“行吗?”儿子侧侧身。
父亲和儿子一起看着穿衣镜,沉默着。父亲凝视儿子的眼睛,儿子也凝视着父亲。儿子对着镜子:
“一夜之间你衰老许多,”儿子声音低沉、温柔,“可我一直为你感到骄傲,为你一辈子正直无私,一辈子对信仰的忠诚。你尽力了。”
父亲心潮翻涌,肩头上儿子的手十分有力。他感到心中自信像空气注入瘪气球一样迅速饱满地回归。
最后接送父亲的小汽车在笛笛呼唤,父亲走到门口又折回头:“昨晚干嘛不去找她?”
儿子沉默了一会,“分手了。”
“因为……我下台?”
“大概——但这没关系。”
儿子!儿子!儿子!③
父亲老泪闪烁。儿子把双手搭在父亲肩上,笑道:“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我很高兴不再有你的耀目光环笼罩我的光彩——你说呢?”
儿子!儿子!④你可以把收录机再开大点。
小题1:阅读全文,分析小说的题目“儿子的旋律”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4分)
答:
小题2:联系全文内容回答:
(1)小说结尾处,儿子笑着说“结束,意味着新的开始”,对这句话该如何理解?(3分)
答:
(2)小说刻画父子二人的性格,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请简要分析父子二人各自的性格特点。(3分)
答:
小题3:“儿子!”这一独词感叹句在文中反复出现,表现了父亲不同的心情,请具体分析。(6分)
答:第①处:
第②处:
第③处:
第④处:
小题4:小说整个故事情节是以“父亲被免职”为核心展开的,但文中却始终没有明确指出父亲被免职的原因。请你依据小说内容,探究父亲被免职的主要原因。(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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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史学与新闻
古时凡重大典礼、会盟,都有专人记录。不过,它们所做的记录,是大多数人看不到的,故而这终究是历史,不是新闻。
记录客观事物,这是记者与史家的基本工作。中国古代最早的史家是史官,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这左史、右史,便是史官,凡是最高统治者的言行及国家大事,都由他们记载下来。汉代以后,人们把这样的记录叫做“起居注”。这在当时是颇类似于“新闻”的,但我们毕竟不能把“起居注”一类的东西称作“新闻”,而是把它们称作历史。记者的出现,是在近代报纸、杂志、广播产生以后,才有所谓“本报记者”、“本刊记者”等。顾名思义,“记者”就是记录之人也。《礼记·王制》说:“大史典礼,执简记。”《左传·僖公七年》云:“夫诸侯之会,其德行礼义,无国不记。”可见,古时凡重大典礼、会盟,都是有专人记录的。这些人都是史官,也有点像“新闻记者”。古代官府的邸抄也是用来传知朝政的文书抄本和政治情报的,后来发展成一种手抄的类似报纸的出版物,又称“京报”。不过,它们所做的记录,是大多数人看不到的,故而这终究是历史,不是新闻。今天,凡重大事情,都有记者采访,然后写成新闻报道。这种工作,这种身份,很容易使我们回忆起古代的史官来。
尊重事实,秉笔直书,是记者与史家共同遵循的准则。中国古代正直的史官和史家,都有一个优良传统:秉笔直书。司马迁著《史记》,“不虚美,不隐恶”,被人称为“实录”(《汉书·司马迁传》)。对于新闻记者来说,能不能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地反映生活中的善恶、美丑,先进与落后,犹如史家能不能秉笔直书一样。年仅24岁的马克思被聘为《莱茵报》的主笔后,发挥了报纸宣传的巨大作用,发表了一批根据事实写成的文章和评论,把检查官先生们弄得“一筹莫展”。反之,如若对新闻报道进行“合理想象”、“逻辑推理”、“艺术加工”、“故意拔高”等,就脱离了客观事实。从本质上来看,这与曲笔作史没有什么不同。因此,这是正直的记者所不取的。一个严肃的史家和一个正直的记者一样,他们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秉笔直书。
尊重事实,秉笔直书,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左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齐国大夫崔杼***其国君齐庄公后,“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已往,闻既书矣,乃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太史兄弟三人先后被***,四弟继续书“弑”,终于成功。古代如此,近代亦然。1918年在北京创办《京报》的邵飘萍在“三一八惨案”发生后,由于坚持披露事实真相,支持民众反帝反军阀斗争,被奉系军阀***害。在“文革”中,不少记者不愿与“四人帮”同流合污,敢于说真话,说实话。他们虽然遭到“四人帮”的种种迫害,却表现了一个正直的新闻工作者的尊严。即便在今天,说真话的记者,也会受到某些人的责难和打击,但这样的记者,人民是会永远铭记他们的。
前人认为是“新闻”的,今天已视为历史资料;今天认为是“新闻”的,后人也将视为历史。这就是新闻与历史的辩证法。今天的史家著述往古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考证、辨别、分析、综合当时的“新闻”;天的记者撰写现实的新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为后人书写当代的历史。
(节选自马宝珠《史学与新闻:“报纸为现代史记”》,有改动)
小题1:下列选项中关于“史学与新闻”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古时凡重大典礼、会盟,都有专人记录,他们所做的记录,我们称作历史,而不是新闻。
B.人们把中国古代史官所记载的最高统治者的言行及国家大事叫做“起居注”。
C.今天我们称“起居注”为历史;今天的记者撰写的现实的新闻,后人也将视为历史。
D.今天,记者采访重大事情后写成新闻报道,这种工作,这种身份,很容易使我们回忆起
古代的史官来。
小题2:下列不属于“尊重事实,秉笔直书”表现的一项是()(3分)
A.司马迁著《史记》,“不虚美,不隐恶”,被人称为“实录”。
B.齐太史兄弟三人先后被***,四弟继续书“弑”,终于成功。
C.邵飘萍在“三一八惨案’’发生后,坚持披露事实真相,支持民众反帝反军闽斗争,
D.在“文革”中,有些记者不愿与“四人帮”同流合污。
小题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左传》是我国最早记录古时重大典礼、会盟及最早出现“吏官”一职的历史典籍。
B.新闻记者脱离了客观事实对新闻进行报道,从本质上来看,这与曲笔作史没有什么不同。
C.“京报”是古时一种手抄的类似报纸的出版物,是由古代官府的邸抄发展而成的。
D.一个严肃的史家和一个正值的记者一样,他们可贵的品质就是尊重事实,秉笔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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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性读书
祝勇
读书是爱书人自我满足的一种方法,实在没有太多值得夸耀的地方。它像呼吸.吃饭一样自然,所以,真正的读书人,并不张扬自己读得多。反过来,炫耀自己读破万卷的人,未必是真正的读书人。商务印书馆元老王云五先生仅仅将读书视为一种好玩的事情。这样的心态是健康的。读书就是一桩好玩的事情,一次轻松的自我放逐。无聊才读书,这话未必是错。因为正是读书,驱赶了清寂,使脆冷的心房获得了一层温润的苞衣。月长似岁,闲情难忍,如何是好?友人凸凹便在随笔中答曰:“就依自家所好,想办法‘消闲’:可与同道饮黄酒,或串门子道短长,或网开一面与人对弈,或入歌厅卡拉OK……但诸多妙法均有局限,须有物质,须有党朋,须有这方面的技艺和兴味。若首无物质,次无党朋,又无技艺兴味,居家枯坐,便只有向书乞援。不管是什么书,只要读下去了,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至于读书与人的精神境界究竟有着怎样的干系,这个不敢说。因为许多大字不识一筐的普通劳动者,内心亦温暖如秋阳下的田野;而有些肚肠冷于冰雪的大奸大佞,倒是饱读过诗书的。话虽如此,读书总还不失为一件好事,好书总是引人向善的罢——但愿如此。但是引人向善也罢,丰富智慧也罢,却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饭食使我们长大,而使我们长大的,却很难说是哪一天的饭食。
故而,读书的兴味,源于反复摩挲中生出的一股热情,是一份得到了开发的天性。读书的佳境,如同爱情一样,是投契,是相许,是沉浸,是融合,来不得半点强求与逼迫。或许正是出于爱书人共通的生命感受,我和林语堂先生一样,讲求性情,反对功利。12月8日——暂时尚无法搞清是哪一年12月8日——林先生在复旦大学演讲,题目是《论读书》,讲得痛快:“今人读书,或为取资格,得学位,在男为娶美女,在女为嫁贤婿;或为做老爷,踢屁股;或为求爵禄,刮地皮;或为做走狗,拟宣言;或为做塾师,骗小孩……诸如此类,都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皆非读书本旨。亦有人拿父母的钱,上大学,跑百米,拿一块大银盾回家,在我是看不起的,因为这似乎亦非读书本旨。”
林先生所谈之功利性读书,于今未绝,相反,倒是更丰富了。学堂中的本本主义只是一种,其他各种心态,多系新形势下的新生事物,怕是连林先生都未曾料及。比如,为写作——当然,读书写作,本是一回事,读而后写,亦乃文人本分,只是,当下现炒现卖,做投机生意的,大有人在。常有炮制读书札记的高手,一本书尚未握暖,一篇宏文却早已挥就,急匆匆换稿费去了。这样对书,读与未读,区别不大;这样的文章,怕也值不了几个银两。其次,为装大瓣蒜,譬如某君,每每玄谈,皆胡言乱语,状若酒醉:“关于正在解构的后现代主义精神文本的反向叙述以及一种强势的文化互证……”让人觉着比爱斯基摩人的语言还难懂,不禁喟叹:真有学问!好歹总算是一种自我包装罢,没准会蒙上哪个傻瓜蛋,祝他成功。再次,为图省事。名著巨制,卷帙浩繁,通读起来,颇为费力,不如去读些随笔小品,或者一些轻松的短构,甚至一些文摘或者妙言集锦,轻而易举,便“知道”了许多东西。时日一久,经典长卷,便愈发懒得碰触。于是,约翰•克利斯朵夫便在布满蛛网的书架上熬白了头发,老黑格尔的坟头更是荒草成堆。最后,为赶时髦,人读我读,人云我云,怕是落伍,惟不考虑自我的失落。市面上流行的书是永远读不完的,跟踪追击,步步为营,力是费了,“好”未必讨得到,无非是把自己打扮得更入时一点,体会一下瞬间的浪漫罢了,待云烟散尽,眼前依旧空蒙。总之,跟着排行榜走,未必比泡图书馆高明。书有千种,人有千种,读书的感觉,亦有千种,只有读到符合自家心性.气质与***的书,才能倍感精神之至美;盲从于他人抑或媒体的牵引,常常会白费光阴。冷书热读,倒是别显几分生趣。一本书倘出版三五年后还有人读,此书便可刮目相看了。因而,在顾准潮退后研读顾准,在“王小波热”冷却后品味“王二”,未必不是一件美事。时间差若打得巧了,一定会有大收获。
让功利走开,纯然为了取悦心灵而读书,那才真叫享受。书不是挥鞭的强盗,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瑟瑟的清风里,书是妩媚的情侣,温顺的马驹,是杯中的明月,更是幽畅的歌吟。书能让我们觉着活得很好,这就足够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好书总是引人向善的罢——但愿如此”的意思是好书提供了一扇向善的门,但进不进去却是人自己的事情。
B.“因为正是读书,驱赶了清寂,使脆冷的心房获得了一层温润的苞衣。”这是说读书使人不再寂寞,也使人不再害怕外界的诱惑。
C.打读书的时间差是经过时间考验的书籍较之未经时间考验的书籍来说,其可读性和价值会相对较大一些。
D.在作者看来,读书是一种天性,是勉强不来的,因为读书是爱书人自我满足的一种方法。
E.作者也是一个爱书人,因此才深知读书之乐。作者在劝慰真正爱书之读者的同时,也批评了功利性读书之人,也通过这两种读书的对比,阐述了读书的本旨。
小题2:第3段中举例评述了“其他各种心态”,请用自己的语言分条概括一下有哪几种心态。(6分)
小题3:请结合原文,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义。(6分)
①凝滞的时光,便如涧底的暗流,兀自流走。
②书不是挥鞭的强盗,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主。
小题4: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并谈谈你对“功利性读书”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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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题共2小题,共8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①一直以来,人们就试图解释音乐对人类的影响。从上帝的礼物到魔鬼的工具,从数学的延伸到语言处理的副产品,人们给音乐贴上了各种标签。达尔文在《人类的演化》一书中提到,人类对音乐的偏爱“是与生俱来的,这一点最为神秘”。
②上世纪中叶以来,许多心理学家比较了音乐鉴赏能力和语言能力,试图以此来解释音乐的魅力所在。毕竟,不论是欣赏音乐还是理解语言,最基本的要求都是要具有辨识声音的能力。大脑的听觉皮层专注于听觉信号,现在已知这一部位负责处理基本的音乐要素,例如音调和音量;位于听觉皮层旁边的次级听觉部位负责理解更为复杂的音乐模式,例如和声和旋律等。专家们已经发现,音乐可以激活负责理解和产生语言的部位,其中包括布洛卡区和韦尼克区。它们都位于大脑左半球的表面。因此,音乐语法有可能是在总结和理解语言语法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而来的。
③但是对旋律的感知还要涉及其他一些大脑系统,尤其是控制喜怒哀乐等情绪的部位。例如;大脑的恐惧中枢杏仁核如果受到损害,将会削弱一个人感知恐惧的能力。一些研究显示,这个损伤还会削弱人们对音乐中悲伤元素的感知能力。许多现代研究人员因此推测,大脑中负责语言、感觉和其他功能的部位独特地组合在一起,音乐就是在此基础上进化出现的。
④那么在大脑中除了利用其他系统之外,音乐有自己的专属区域吗?劳伦斯·弗里德曼在一次自行车事故引发的脑震荡过后,他仍旧能够分辨出此前曾热爱过的古典作品,且依旧能为视觉艺术和其他一些体验所感动,但他再也无法从音乐中获得任何乐趣。据推测,弗里德曼大脑中专门负责音乐爱好的区域可能已被损坏。尽管没人确切地知道这一区域究竟在哪里,但研究者认为它的存在与音乐的发展有着某种特殊联系。
⑤此外,人们还发现婴儿常常会全神贯注地聆听音乐,对音乐的热爱似乎超出了对语言的爱好。专家们认为,婴儿对音乐与生俱来的反应与“母亲语”现象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本能地会使用这种特别的哼唱方式与婴儿交流。一些专家由此推测,音乐和语言可能都来源于此。英国雷丁大学认知考古学家史蒂芬·米森创立的理论认为,语言和音乐都进化自人类史前祖先所使用的音乐式原始母语。
⑥尽管人们的研究很丰富,但要验证进化理论非常困难,人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音乐为什么会存在。
小题1:下列理解或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
A.关于音乐对人类的影响,有魔鬼的工具、教学的延伸、语言处理的副产品等多种解释,对此作者并不认同。
B.大脑的听觉皮层负责处理基本的音乐要素,而控制喜怒哀乐等情绪的部位,对人们感知音乐旋律是至关重要的。
C.受伤后的劳伦斯·弗里德曼仍能听音乐却不知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可他能够正常感知其他事物所传递的情感。
D.有专家认为,婴儿对音乐与生俱来的反应与人们本能地使用哼唱方式与婴儿交流这一现象,是联系在一起的。
小题2:简要说明人们研究出的音乐进化理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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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遗忘
吴冠中
①除了“文革”期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我几乎天天作油画,每天必将当天用过的油画笔洗得干干净净,用肥皂洗,用手指甲使劲捏笔毛根部的残余颜料,务必洗得像新笔一样,保持笔毛的柔软与弹性,工欲善其事,第二天用的是利器。每次洗大大小小一把脏笔,至少要花三四十分钟以上,我的手指永远是那么粗糙,且从不擦任何润肤剂,保留了老树根的本色。画得精疲力竭了,还必须干这种苦事,如果哪天因故不洗笔,便感到分外的轻松。人家介绍用煤油等等溶剂代替肥皂,但我这个手工艺人还是保守着手工方法,只是用洗衣粉先粗粗洗一遍,最后还得用肥皂和手指甲擦捏。七十年代中期后,兼作水墨,作油画的光阴被分去一半,不再天天洗笔了,而将用过的油画笔泡在小水桶里,保持不干,以便随时取用,泡坏了的就扔掉,换新的,似乎我阔气了。
②有时几个月断了油画,那一桶笔被遗忘了,发硬变形了,泡的水虽也换,亦发臭了。拣能用的使劲清洗,不行的便只好淘汰,故再作油画时,有重操旧业之感。过一时期,当我又回头作水墨,墨汁和颜料有的亦干涸了,尘封的工具、宣纸等需打扫清理一番,其间不少有关材料找不见,遗忘了。
③没有画意时,也偶然写些文章,吐露情思。有些发表了,有些不满意的,搁置一边,当我又投入绘画时,这些文稿就被遗忘了。数十年来积累的画作不少,油画、墨彩、速写,较佳的拍了反转片,大堆反转片无人整理,往往为找几件反转片翻遍书柜书架,而在无意中却发现一些难得的照片、信件及文稿,“遗忘”成了我生活中的障碍和内容
④数十年江湖生涯,不采珠宝,我也取过一些喜爱的什物,如西藏的牦牛角、高山溪流中纹样别致的石头、印尼的民间木雕、鱼化石、鹰的标本、树根……这些从远地带回的被宠之物早都遗忘在角角落落,屋里无余地,它们便被遗弃在阳台上。其实阳台也不是它们的归宿,书籍、画册都往阳台挤,一些盆花也只是过客,阳台的正业不变:晾晒衣裳。
⑤是食物,是垃圾,很分明,但有时也不分明,有些宝贝往往被遗忘在垃圾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用之物与无用的垃圾还往往相互转化,许多事物该遗忘,但遗忘中也偏偏遗忘了不该遗忘的重大事物。十七世纪荷兰画家费尔美(1632—1675)只留下三十余件作品,而且尺幅均甚小,属今日世界珍品,但他曾被长期遗忘,今被誉为被遗忘而被重新发现的画家。
⑥奔忙、欢乐、苦难、遗憾、恩怨……随着生命的发展发生一轮又一轮新的转变,往事日渐被遗忘。年轻时精力旺,***盛,什么都想抓,现在进入老年,像爬上遗忘之岭,回顾来路,是一片茫茫的远景,不辨哪里遗留着油彩、墨汁、文稿……曾为遗忘而苦,而遗忘其实倒是一种解脱。缘此,我作了一幅抽象水墨“遗忘之河”,是依据传说,认为人死后必经一道河,口渴,喝一口水,于是生前之事统统忘光,此即遗忘之河。我的画面表现无形状无阴晴无方向的河,近乎忘却的境界了,却又洒落几个彩点,终于还是留下了忘却的记忆。
⑦日月如梭,新陈代谢,岁月如像人一样会老,她将遗忘的事真是浩如烟海,但不会的,她永远年轻,她铭记着古往今来一切的一切,“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随着科学的发展,历史老人将返老还童。
⑧方生方死,看来庄子是不怕死,不怕被遗忘的。但该被遗忘的却不肯被遗忘。曾经自己为自己建造纪念碑的为数当不少,毕竟大都还是被推倒了,被遗忘了。而倒掉了的雷峰塔却并未被遗忘,因那个美丽的故事反映了人间真情,雷峰塔今日又被重建于山色湖光间。推倒的贞节牌坊决不会重建,即使不被完全遗忘,但将永远被诅咒。儿女为父母树墓碑,缘于家庭孝心,但儿女的儿女的儿女的墓碑都树起来时,将是什么景象呢?该遗忘的遗忘掉吧,因有永不会被遗忘的: 屈原、居里夫人、孙中山、鲁迅……谁必被遗忘,谁决不会被遗忘,其实都毋须自己操心。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本文语言质朴无华,但情感真挚,字里行间蕴涵作者对生活的感悟,哲思深远。
B.本文起笔闲散,缓缓道出自己画后手工洗笔的习惯,意在突出作者对画笔的爱护。
C.作者以弗尔美画作曾被遗忘之例,揭示出遗忘之于社会损失巨大,我们不该遗忘。
D.作者引用诗句含蓄表明人生或历史中有些记忆会被忘却一时,却终将被岁月铭记。
E.“方生方死”,庄子不怕死,也不怕被遗忘,事实上他不该被遗忘,也没有被遗忘。
2.简要分析“遗忘’成了我生活中的障碍和内容”这句话在文中所起的作用。(4分)
3.阅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7分)
①说出“曾为遗忘而苦,而遗忘其实倒是一种解脱”这句话的含义。(4分)
②在画面上,作者为何“却又洒落几个彩点”?(3分)
4.文章结尾说“该遗忘的遗忘掉吧,因有永不会被遗忘的”,“谁必被遗忘,谁决不会被遗忘,其实都毋须自己操心”,这表明了作者对“遗忘”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你的生活或阅读经历,谈谈自己对这一认识的感受。(不少于200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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