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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列小说完成小题。
貂皮大衣
(美国)马克·吐温
收到通知接受遗产的信后,阿曼达的快乐简直无以形容。她是多么希望她的丈夫还在世,这样他们就可以用这笔馈赠安享老来福了。
她并不那么穷,凭她的工作所得,她也生活得不错。然而,她并不满足于25年来所过的俭朴生活,她向往的是五光十色的奢侈品——那些她过去根本无力问津的东西。
阿曼达一遍又一遍地读那令她暴富的信。那可是一大笔钱,远远超出了她的期望。而今她所面对的问题是:怎么花这么多的钱呢?当然消费方法成千上万,可是,在她的内心深处,答案早已存在:一件貂皮大衣。她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就是一件貂皮大衣。
一旦决定,她马上走进一家皮草行,在那里看遍了所有的貂皮大衣,尔后选出了她最喜欢的一件。
“您穿正合适,夫人。”
当然了,那还用说,她感觉美妙极了,恨不得马上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华贵,并向每一个人示善。她随便的数出了钱,傲慢地付清了账。
正是早春二月,其后的十余天里,貂皮大衣令阿曼达尽领了风骚。生平第一次,她觉得生活是如此的幸福和快乐。每晚就寝前,她都要仔细端详它,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起它。所以,她真害怕这心爱之物会被盗去。她为它保了险,保金不菲。
在家呆着时她就放心,她的貂皮大衣不会遭遇不测。出门时她也不怕,她可以穿着它。尽管如此,也烦恼频生:要弄脏大衣可太容易了。
天气日渐转暖,阿曼达的烦恼也与日俱增。她不能穿貂皮大衣出门的季节来得太快了。四月的第三周,她突然发现世间万物中,她最恨的莫过于夏天了。在绝望中,她眼见夏天逼近,尽管她的绝大多数朋友都厌恶漫长的冬季,翘盼晴暖的天气。
夏天最终来到了。晴空万里,骄阳似火,阿曼达被迫只得待在家里与大衣为伍。她偶尔出去一趟,把大衣留在家里,却又惶惶然不知所措。后来,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对貂皮大衣已经恨之入骨了。她跑出去,跳上出租车,直奔皮草行。
“我想退了它,”她说,“你们看,它还跟新的一样。”
可是店主告诉她,由于貂皮跌价了,所以她只能得回原价的五分之一。阿曼达的心凉了。
“真抱歉未能满足您的要求,夫人,”店主说,“再见。”
打那以后,阿曼达处心积虑地构想如何除去这个大包袱。最后,她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她无法卖掉它,但她可以遗失它,不是吗?大衣是保了险的。如果她成功地丢了它,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百分之百的赔偿。
要“遗失”一件貂皮大衣也绝非阿曼达所想的那般容易,但是她还是成功了。她坐上出租车,在闹市区下了车,并将大衣弃置在后座上,仿佛她真的忘了似的。然后她徒步回家,又变成了自由人。一到家,她马上写信向保险公司索赔。十天后,她去了保险公司。
“我们已收到了您的信。一切都安排好了。”
“你要记住,保险政策第十五条给予我们以赔偿实物的选择权。我们正准备这样做。”
“什么!”
“很简单,您只能再选一件貂皮大衣。我们会付钱的。”
她乞求,她哀嚎,可都无济于事。她必须有一件貂皮大衣,她被判了“终生监禁”。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概括为:接受遗产买大衣——享受大衣——看守大衣——遗失大衣——获赔大衣,情节发展逐步展现了主人公阿曼达的性格特征。
B.“她为它保了险,保金不菲”,这一情节一方面说明阿曼达对这件貂皮大衣喜爱至极,另一方面也说明貂皮大衣的华贵,同时为下文情节埋下了伏笔。
C.“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对貂皮大衣已经恨之入骨了”,表明阿曼达对奢侈品有了重新的认识,让她认识到财富的罪恶。
D.“晴空万里,骄阳似火”,阿曼达一向最恨的季节的到来,更增添了她心情的烦躁。这一环境描写,烘托了人物的性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E.小说的结局出人意料,耐人寻味,同时引起人们对小说主题的思考。
小题2:小说主人公阿曼达是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中具体情节进行分析。(6分)
小题3:简要分析小说以“貂皮大衣”为题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写道:“她乞求,她哀嚎,可都无济于事。她必须有一件貂皮大衣,她被判了‘终生监禁’。”请你指出这段话在文中的含义,并结合你的阅读体验或生活中的事例,谈谈你的理解。(8分)
答案

小题1:CD
小题1:阿曼达是一个爱慕虚荣、追逐奢华、最终被奢华(或财富)所累的形象。她不满足俭朴的生活,对奢侈品梦寐以求,拥有之后幸福快乐;最后又为奢侈品带来的现实的烦恼搞得焦头烂额,千方百计想摆脱却不得。
小题1:小说以貂皮大衣为题,一是形象生动,貂皮大衣是华贵的服饰,用它代指奢侈品,代指奢华的生活,形象可感;二是小说的情节围绕貂皮大衣展开,起到情节线索的作用;三是有利于突出主题。阿曼达的烦恼(怕弄脏、夏天不能穿、担心丢失)都是由于貂皮大衣的华贵引起的。
小题1:阿曼达无法摆脱追求华贵生活带来的不自由的烦恼。因为追求奢华的生活,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却使自己失去了应有的自由的生活。像莫泊桑小说《项链》里的女主人公马蒂尔德一样,为了一夜的风光,却付出了10年的艰辛。(像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追求财富,享受奢华的生活,不惜铤而走险,结果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因此我们应该慎待财富。
解析

小题1:C项“让她认识到财富的罪恶”错。她只是客观感受到大衣带给自己的麻烦,并没有主观认识财富的罪恶。D项夏天到了,不是“使她对大衣恨之入骨”根本的或是唯一的原因。应该是多种原因的综合。
小题1:本题考查鉴赏人物的形象。从“她并不满足于25年来所过的俭朴生活,她向往的是五光十色的奢侈品”“她感觉美妙极了,恨不得马上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华贵”“傲慢”“ 阿曼达处心积虑地构想如何除去这个大包袱”里,我们可以看出她的爱虚荣,而又为财富所累。
小题1:本题考查对标题的鉴赏。可从三方面考虑:1与内容的关系,起到了线索作用。2、与人物的关系,向往而又为之所累。3与财富的关系,它代表富贵。
小题1:此题为开放题,切入点为有得必有失,主人公为财富失去了自由和幸福。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言之成理即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列小说完成小题。貂皮大衣(美国)马克·吐温收到通知接受遗产的信后,阿曼达的快乐简直无以形容。她是多么希望她的丈夫还在世,这样他们就可以用这笔馈赠安享老来福】;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照《时代周刊》所说,得到博士学位的人早已不足看作是知识分子。即令是大学教授也不一定是知识分子。至于科学家,只在有限的条件之下才算是知识分子。该刊在两个假定条件下来替知识分子下定义:
第一,一个知识分子不只是一个读书多的人。一个知识分子的心灵必须有独立精神和原创能力。他必须追求为观念而追求观念。如霍夫斯泰德所说,一个知识分子是为追求观念而生活。勒希说知识分子乃是以思想为生活的人。
第二,知识分子必须是他所在的社会之批评者,也是现有价值的反对者。批评他所在的社会而且反对现有的价值,乃是苏格拉底式的任务。一个人不对流行的意见,现有的风俗习惯,和大家在无意之间认定的价值发生怀疑并且提出批评,那末,这个人即令读书很多,也不过是一个活书柜而已。一个“人云亦云”的读书人,至少在心灵方面没有活。
如果依照上列时代周刊所举的两个条件来界定知识分子,那末不仅中国的知识分子很少,即令在西方世界也是寥寥可数。
在现代西方,罗素是十足合于这两个条件的。在中国,就我所知,明朝李卓吾勉强可作代表。自清末严又陵以降的读书人堪称知识分子的似乎不易造一清册。而且,即令有少数读书人在他们的少壮时代合于这两个条件,到了晚年又回头走童年的路,因此不算知识分子。
这样看来,作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是要付出代价的,有时得付出生命的代价。苏格拉底就是一个典型。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必须“只问是非,不管一切”。他只对他的思想和见解负责。他根本不考虑一个时候流行的意见,当然更不考虑时尚的口头禅;不考虑别人对他的思想言论的好恶情绪反应;必要时也不考虑他的思想言论所引起的结果是否对他有利。一个知识分子为了真理而与整个时代背离不算希奇。旁人对他的恭维,他不当作“精神食粮”。旁人对他的诽谤,也不足以动摇他的见解。世间的荣华富贵,不足以夺去他对真理追求的热爱。世间对他的侮辱迫害,他知道这是人间难免的事。
海耶克说,知识分子既不是一个有原创力的思想家,又不是思想之某一特别部门的专家。典型的知识分子不一定必须有专门的知识,也不一定必须特别有聪明才智来传播观念。一个人之所以够资格叫做知识分子,是因他博学多闻,能说能写,而且他对新观念的接受比一般人来得快。
海耶克的说法没有时代周刊的时代论文那么严格。我对这两种说法都采用。依照海耶克的说法,中国文化里的知识分子倒是不少。《时代周刊》所界定的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精粹。海耶克所说的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主干。前者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创建的前锋;后者是社会文化创建的主力。
(摘自殷海光《中国文化的展望》)
小题1:下列属于《时代周刊》所定义的“知识分子”的一项是
A.一个科学家,如果能对流行的意见,现有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认的价值做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那么他也算是一个知识分子。
B.一个读书人即便读书不多,不是博士或教授,但他具有独立精神、原创能力,并始终不放弃对社会现象和价值的质疑与批评,他就是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
C.是他所在的社会的批评者,也是现有价值的反对者。必要时不考虑他的思想言论引起的结果,经得起任何名利诱惑和考验。
D.具有独立精神和原创能力,真正做到“只问是非,不管一切”,并且能够为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负责的读书人。
小题2:下列理解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时代周刊》所界定的知识分子的标准过于严格,古今中外,符合这个标准的知识分子在数量上并不是很多。
B.一个为思想而活的读书人,虽遭周围人讨厌,但他心灵中具有追求真理的品质和能力,又始终批判现实社会,质疑当下价值,可算是苏格拉底一类的知识分子。
C.知识分子既是创建一个社会文化的前锋,也是社会文化创建的主力,在这两者之间,前者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后者。
D.在海耶克看来,一个读书人只要博学多闻,能说能写,对新观念的接受比一般人来得快,他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分子。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个社会不仅要有像苏格拉底、罗素、李贽和严又陵那样的知识分子精英,更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文化并积极参与社会文化建设的读书人。
B.一个知识分子,只需见闻广博,知识丰富,善于接受和传播新观念,不必把具有独立人格、创造能力和对社会现象、社会价值的质疑与批判作为自己的理想追求。
C.按照《时代周刊》所定标准,凡属说话务求迎合流俗、立言存心哗众取宠、因耐不住寂寞而不能抱真理到底的读书人,都不能算作知识分子。
D.按照海耶克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参与中国社会文化建设的知识分子要远远超过被《时代周刊》所定义的知识分子的数量。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新解
吴康零
汉代饮酒之风盛行,不仅官吏、富豪、文化墨客饮酒,一般百姓甚至奴仆也普遍饮酒。王褒《僮约》就曾严格限制奴仆饮酒的数量,“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当时城邑中出现了专门酿酒的作坊,市场上设有销售酒的商铺,路边道旁开有沽酒的小店,路上常见推酒的独轮车和挑酒的挑夫。在这幅酿酒、售酒、饮酒图中,“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前179—前117年),字长卿,蜀郡成都人,是我国汉赋的奠基者。汉景帝时曾担任武骑常侍,后东游梁国(西汉封国)受到梁孝王的热情接待,写了《子虚赋》等名篇。梁孝王死后,司马相如返回成都。因家贫,受临邛令王吉之邀到了临邛(今邛崃市)。一次,临邛巨富卓王孙大宴宾客,邀请县令王吉与司马相如参加。酒酣,王吉请司马相如演奏古琴。相如知道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才貌双全,丈夫死去不久,正寡居家中,于是拨动琴弦,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卓文君早就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听到相如奏出的琴音中含有挑动之意,又从窗户中窥见了相如的翩翩风度,于是二人通过琴音产生了爱情。一天深夜,卓文君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毅然投奔司马相如住处,二人结伴驰归成都。卓王孙对女儿的叛逆行为十分气愤,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一钱不分也。”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成都一贫如洗,无以为生,不久便一起回到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感到丢了面子,杜门不出。后经昆弟诸公反复劝告,卓王孙才改变态度,“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这段史料,《史记》和《汉书》均有记载,内容基本一致。《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据此,通常的理解是,他们在临邛开了一家卖酒的小店子,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司马相如则负责跑堂刷洗酒碗酒杯。这种理解,未必妥贴。因为,《汉书•司马相如传》说他们“尽卖车骑,买酒舍”。这“酒舍”,可以理解为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即通常所说的前店后坊,自酿自销。既然西汉时期的“甘酒”可以“一宿而熟”,而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又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聪明能干的卓文君很可能就是一名酿酒高手。司马相如身穿犊鼻裈(围裙或裤子),“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既表现了司马相如“大不拘”的“名士风度”,又说明他们所开的“酒舍”还雇佣了若干名酿酒卖酒的小工,并不是规模很小的夫妻店。至今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如果只开一个零售酒店,而当时的酒,所含酒精浓度本身就低,再从井中取水往酒里注,那还有什么酒味呢?如此说来,司马相如在临邛开的是一家自产自销的酿酒作坊,卓文君应当是“文君酒”的创始人。
成都的琴台,相传是司马相如的故宅,唐宋时期为成都名胜古迹,宋以后荒芜不存。明代觅址修建的琴台,已非故址。当年的琴台在哪里?说法不一。据专家考证,大约在今通惠门附近的东南面。后来的好事者,多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再次返回成都后,曾在“琴台卖酒”。梁载言《十道志》复谓“琴台即相如与文君卖酒处”。此说大谬。因为,《史记》、《汉书》都说“文君当垆”之地在临邛而非成都,更何况他们已经得到卓王孙的资助,回成都即“买田宅,为富人”,何必再去卖酒?今日成都琴台路上的“文君酒家”,自称即为当年文君卖酒之处,显然是一种商业炒作。
(选自《巴蜀文化研究通讯》)
小题1:本文是对“文君当垆,相如涤器”一说的新解,那么,作者不同以往的观点的一项是(   )
A.以往人们以为“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地点在成都,但作者认为文君开店卖酒之处在临邛而不在成都琴台。
B.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酒店很小,夫妻二人自为庸保,但作者认为他们开的酒店雇佣了一些小工,具备一定的规模。
C.以往人们认为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但作者认为卓文君可能不在卖酒,而在酿酒。
D.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是一家卖酒的零售小店,但作者认为他们二人很可能开的是一家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
小题2:下面不是佐证作者“新解”的依据的一项是 (   )
A.《汉书•司马相如传》载“尽卖车骑,买酒舍”。“酒舍”,既可以理解为卖酒的小店,又可理解为自酿自销的作坊。
B.“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可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开的“酒舍”颇有规模。
C.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
D.现在的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文君井极有可能是酿酒的取水之井。
小题3: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
A.“文君当垆,相如涤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酒舍”的初衷在于谋生,摆脱贫困。
B.司马相如不拘于小节,与佣人杂处劳作,颇有名士风度。
C.司马相如为追求才貌双全的卓文君,便于宴会时弹奏古琴,一曲《凤求凰》让卓文君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是发生在临邛的事;而成都的琴台仅是司马相如的故宅。
D.“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这说明统治阶级严格禁止奴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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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小题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
小题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4分)
小题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4分)
小题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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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见差拨
只说公人将林冲送到沧州牢城营内来,营内收管林冲,发在单身房里听候点视。却有一般的罪人,都来看觑他,对林冲说道:“此间管营,差拨,都十分害人,只是要诈人钱物。若有人情钱物送与他时,便觑的你好;若是无钱,将你撇在土牢里,求生不生,求死不死。若得了人情,入门便不打你一百杀威棒,只说有病,把来寄下;若不得人情时,这一百棒打得个七死八活。”林冲道:“众兄长如此指教,且如要使钱,把多少与他?”众人道:“若要使得好时,管营把五两银子与他,差拨也得五两银子送他,十分好了。”
正说之间,只见差拨过来问道:“那个是新来的配军?”林冲见问,向前答应道:“小人便是。”那差拨不见他把钱出来,变了面皮,指着林冲便骂道!“你这个贼配军!见我如何不下拜,却来唱喏!你这厮可知在东京做出事来!见我还是大刺刺的!我看这贼配军满脸都是饿纹,一世也不发迹!打不死,拷不杀顽囚!你这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骨碎身!少间叫你便见功效!”把林冲骂得一佛出世,那里敢抬头应答。众人见骂,各自散了。
林冲等他发作过了,去取五两银子,陪着笑脸告道:“差拨哥哥,些小薄礼,休言轻微。”差拨看了道:“你教我送与管营和俺的,都在里面?”
林冲道:“只是送与差拨哥哥的;另有十两银子,就烦差拨哥哥送与管营。”差拨见了,看着林冲笑道:“林教头,我也闻你的好名字。端的是个好男子!想是高太尉陷害你了。虽然目下暂时受苦,久后必然发迹。据你的大名,这表人物,必不是等闲之人,久后必做大官!”林冲笑道:“总赖顾。”差拨道:“你只管放心。”又取出柴大官人的书礼,说道:“相烦老哥将这两封书下一下。”差拨道:“即有柴大官人的书,烦恼做甚?这一封书直一锭金子。我一面与你下书。少间管营来点你,要打一百杀威棒时,你便只说你‘一路有病,未曾痊可’。我自来与你支吾,要瞒生人的眼目。”林冲道:“多谢指教。”差拨拿了银子并书,离了单身房,自去了。林冲叹口气道:““有钱可以通神,”此语不差!端的有这般的苦处!”
原来差拨落了五两银子,只将五两银子并书来见管营,备说林冲是个好汉,柴大官人有书相荐在此呈上,本是高太尉陷害配他到此,又无十分大事。管营道,“况是柴大官人有书,必须要看顾他。”便教唤林冲来见。
且说林冲正在单身房里闷坐,只见牌头叫道:“管营在厅上叫唤新到罪人林冲来点名。”林冲听得唤,来到厅前。管营道:“你是新到犯人,太祖武德皇帝留下旧制:新入配军须吃一百杀威棒。左右与我驮起来。”林冲道:“小人于路感冒风寒,未曾痊可,告寄打。”牌头道:“这人见今有病,乞赐怜恕。”管营道:“果是这人症候在身,权且寄下,待病痊可却打。”差拨道:“见天王堂看守的,多时满了,可教林冲去替换他。”就厅上押了帖文,差拨领了林冲,单身房里取了行李,来天王堂交替。差拨道:“林教头,我十分周全你。”林冲道:“谢得照顾。”
(选自《水浒传会评本》第八回,有删节)
小题1:小说第一段写林冲刚到牢营,就有犯人介绍牢营的情况,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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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4分)
信  任
甘晓成
将军战功赫赫,战后成了国家高级领导人。大乱初定,国内治安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将军决定为自己增加几个可靠的卫士。
将军的贴身卫士当然必须百里挑一,副官汉克负责初选,他整理好具体资料后,再由将军亲自圈定。这一天,在汉克送来的名单里,将军圈点了一个叫斯曼的下士。斯曼射击、格斗等各项科目都是全优,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纺织工人,看起来没问题。
斯曼身高一米八,身体非常强壮,长相也极为英俊。将军看了非常满意,拍了拍斯曼结实的肩膀:“小伙子,好好在我身边干,你会有大好前程的。”斯曼并没有特别激动,自始至终表情一直很平静:“将军,谢谢你的提拔。”看着斯曼不同寻常的平静,汉克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隐隐觉得这个斯曼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实证明,斯曼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卫士。好几次,斯曼不费一枪一弹,就凭他那双铁钳一样的手和精湛的格斗本领,就轻而易举制服了企图对将军不利的暴徒。不知不觉,斯曼成了将军面前的红人,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汉克一脸紧张地来到将军办公室,说:“将军,那个斯曼,太危险了,不能留着他。”
“什么问题?”将军顿时也紧张起来。
“将军,我无意中找到了斯曼入伍前的原始档案。他十一岁那年父母双亡,现在的父母只是其养父母,他的亲生父亲,是死去的麦克上校!”将军的脑袋里嗡了一声。十二年前,麦克上校是将军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后来将军抓住机会,以通敌叛国罪下令处决麦克上校全家,只有他不在家的小儿子得以幸免。没想到那孩子如今竟成了自己的贴身卫士!
看将军沉默不语,汉克小声请示:“要不要把斯曼控制起来?”
将军沉思一会,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说:“继续留用斯曼。另外,在适当的时候,把斯曼的身世和我用他做我卫士的故事,透露给报社。”
不久,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将军与仇人儿子的故事。一时间,将军的宽阔胸怀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叹。
将军和斯曼长谈了一次,斯曼的表情依然非常平静。他说父亲的确是想叛变投敌,将军处决他没有错。将军为斯曼的父亲大发感慨:“其实我与你父亲是很好的朋友,可军法无情,我也是没办法。”将军甚至掉了几滴眼泪,站在一旁的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
将军重用仇人儿子的事情,在喧嚣了一阵后又平静下来。
这天,将军应邀到一所大学演讲。斯曼着一身军装,腰佩手枪,不离将军左右。演讲进行到高潮时,斯曼突然发现,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形迹十分可疑!斯曼感觉情况不妙,把手按在了枪套上。突然,墨镜男人掏出了手枪。斯曼出枪更快,挡在将军面前,同时抢先向对方开火。斯曼的枪没有响,刺客的子弹却应声而至,射进了斯曼的胸膛。刺客的子弹有毒,斯曼当场殒命。
在送别斯曼的葬礼上,将军泪流满面,再一次感动了全国人民。
汉克很疑惑,斯曼的手枪,关键时刻为什么不响呢?汉克反复检查斯曼使用过的手枪,发现,子弹里没有火药!所有的子弹都没有火药!
汉克当即向将军报告,将军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是我让人做的。”汉克惊讶:“为什么?”“你以为我真的相信斯曼,他毕竟是我仇人的儿子,谁能保证他不会对我不利?实话对你说,自从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他的枪里就再也没有一颗真正的子弹了!”
当晚,将军被杀,他的脑袋被子弹打穿了,眼睛瞪得很大,死前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汉克自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世界上可怕的不是不被人信任,而是有人假装信任你!
(选自《读者》2009年第10期)
小题1:请围绕汉克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6分)
小题2:请分析小说中将军的形象。(8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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