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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阆中小记
熊召政
车抵阆中,天已薄暮。
还在南充过来的路上,朋友就告之,已为我在阆中老城的水码头客栈订好了房间。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里头温温的,便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因为这个词不属于现在的时代,填充它的内容,除了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就是唐宋明清中的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了。
及至踏着松影一般的暮霭来到水码头的门前,看到门楣上悬着的乌木匾店号以及一进五重的深深院落,我真的以为一脚走进了唐朝。
我们经常夸赞时代的进步,若认真探究,则这进步都是功能上的发展,并非有质的改变。譬如穿衣,只不过从围着兽皮发展到布匹毛料;于交通,则从独木舟发展到轮船,从毛驴儿发展到轿车;于饮食,从茹毛饮血发展到珍肴玉馔;于栖身,从岩穴发展到多功能的住宅。衣食住行的本质没有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科技含量高了一些,内容丰富了一些。这好比计时器,虽然从远古沙漏发展到今日的电子钟,但是,我们因此改变了时间吗?
丰富也罢,简单也罢,激烈也罢,恬淡也罢,就像这客栈,虽然在别的城市里早就换成了宾馆、酒店之类的名称,但歇息下榻的功能,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但是,客栈之于阆中,却是非常的贴切。因为这两个词,都在历史中承担着特殊的文化符号。
阆中建城,已有二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了,真正的长寿老人啊!它与云南的丽江、安徽的歙县、山西的平遥并称为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太多了,如北京、洛阳、成都、西安、杭州、苏州等,那都是演绎过民族的爱恨情仇的大城。上述四座,应是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四小花旦了。和另三座古城相比,地处川北的阆中,似乎名声要小一些,大有“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况味。阆字比较生僻,最早见于《管子·度地》篇:“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郭外为之土阆。”许慎的《说文解字》作出解释:“阆,门高也,从门。”北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是一部地理著作。介绍阆中,说它“其山四合于郡,故曰阆中。”比乐史早很多年的蜀汉谯周在《巴记》里说“阆水迂曲,经郡三面,故曰阆中。”两位地理学家,解释阆中得名的由来,一在山,一在水。若到过阆中,到城对面的锦屏山放眼一望,便觉得乐史与谯周的话都说得对。往近点看,嘉陵江绕城三面,若烟雨迷濛,看城中参差的瓦脊,倒像是凫在水上的一大片乌篷船。但若目光远举,扭脖儿四下看去,就不难发现,嘉陵江如一条蜿蜒的青龙,游弋在万山丛中,被它守护着的阆中,像蛰伏于雨意中的一朵朵莲花,深藏于翡翠般的谷底了。
阆中的不可思议处,在于它的文化。在科举考试的年代,这一座小城里,出过114名进士,4名状元。须知整个四川才出了19名状元啊!如今,走在这里的街道上,参观古意盎然的楼堂亭园,衙署街坊,辨认建筑中的雕龙画凤、碑跋残绢,就会深切地感到,这里的风俗民情,无不浸透着温婉的书卷气。虽然,刘备的结义兄弟张飞在这里镇守七年,并死于斯、埋于斯。但阆中似乎完全没有受到他的暴烈的感染,它向世人展示的总是一份散淡和儒雅。
却说住进水码头,行李甫卸,我就急不可待地走上长街闲逛起来。
深春的黄昏,在这座小城里,幽静而漫长。曲折而略显冷清的街面,伴我漫步的,除了张飞牛肉的香味,还有掺杂了鸟声的漫不经心的胡琴。一爿堆满特产、陈列山货的店铺,仿佛一角园林;一座窗明几净、庭院生花的人家,仿佛一座空潭。身临其境,一些阴柔的词汇,如婉约、绵长、安谧之类,刹那间都生动起来,仿佛可以触摸、可以把玩。这时候,你就会领悟到这座古城长生不老的奥秘,乃是因为它平静着它的平静,悠闲着它的悠闲。你千种诱惑,万般浮躁,与它何干!
城市同人一样,性格千差万别。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现代文明身影千姿、魅力四射,具有摧垮传统的绝对威力。但有的城市,对异质的文化,天生就有抗拒力。就像我此刻漫步的阆中,虽然也有网吧、也有歌厅、也有浴足城,但里头消费者的表情,还是散淡的,略含着幽默的。这就是现代其表古典其心了。
是夜,宿于水码头的阁楼上,听槛外嘉陵江的涛声,像听着一曲洞箫。这份悠然,让我想入非非。传言得道的高僧可以烧出舍利子来。我想,如果往古的文化能像高僧那样坐化,则这阆中的风俗民情,定可以烧出璀璨的舍利。
小题1:概括回答作者为什么“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里头温温的,便产生了异样的感觉”。 (4分)
小题2:第七段中“往近点看,嘉陵江绕城三面,若烟雨迷蒙,看城中参差的瓦脊,倒像是凫在水上的一大片乌篷船”这句话,除了形象描绘了阆中城的特点外还有什么作用? (4分)
小题3:概括第四段的主要意思,这段的内容与下文写阆中有何联系? (6分)
小题4:根据全文概括分析阆中的主要特点。(6分)
答案

小题1:因为“客栈”两个字有着浓郁的历史文化气息。
小题2:证明蜀汉的谯周解释阆中得名的由来是正确的。
小题3:时代的进步都是功能上的发展,并非有质的改变 。这段的内容为下文写阆中的特点张本,时代变化发展了,但阆中的浓郁了历史文化气息没有改变。
小题4:⑴历史悠久,阆中已有二千三百多年的历史,是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⑵文化底蕴丰厚,阆中出过数位状元进士,古典建筑多;⑶保持着浓郁的传统文化气息,阆中现代文明身影多姿,但她仍保持关散淡儒雅的传统文化氛围。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第二段有个重要的提示语“因为”,表明下文是上文的原因;题干中明确“概括”,答题时不能照抄原句,照抄原句只能得1分。回答成“历史气息或传统文化气息”均可。
小题2:
试题分析:本段引用了蜀汉谯周在《巴记》里说的话语:“阆水迂曲,经郡三面,故曰阆中。”划线句证明了蜀汉的谯周解释是正确的。
小题3:
试题分析:概括段意,抓住重要语句,该段段首“我们经常夸赞时代的进步,若认真探究,则这进步都是功能上的发展,并非有质的改变”统领全段,据此加以整合。该段位于行文中间,中间段的作用有:结构上承上启下,过渡、铺垫;表达上衬托、对比;内容前后照应,丰富内涵,拓展思路。题干有暗示“下文”,结构上启下,内容上突出“阆中的浓郁了历史文化气息没有改变”。
小题4:
试题分析:“阆中建城,已有二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了……”说明阆中历史悠久。“阆中的不可思议处,在于它的文化”,“4名状元”,“走在这里的街道上,参观古意盎然的楼堂亭园,衙署街坊,辨认建筑中的雕龙画凤、碑跋残绢”,说明阆中文化底蕴丰厚,出过数位状元,古典建筑多。“它向世人展示的总是一份散淡和儒雅”,“这就是现代其表古典其心了”,说明阆中现代文明大潮下,仍保持着浓郁的传统文化气息。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阆中小记 熊召政车抵阆中,天已薄暮。还在南充过来的路上,朋友就告之,已为我在阆中老城的水码头客栈订好了房间。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警惕叙述陷阱
——评《南方周末》复旦投毒报道
王辰瑶
这两日《博客天下》和《南方周末》关于复旦大学学生被毒杀事件的长篇报道在网上热传。截止现在,《博客天下》的《完美学生的不完美毒杀》在其官方微博账号下被转发1.5万次,《南方周末》的《与自己的战争,复旦研究生为何毒杀室友》仅在新浪的“头条新闻”账号下就被转2万次。
应该说两篇报道都生动、丰富、好看,契合了人们急切想了解“为何会如此”的心理,所以很引人关注。但是,我仍然认为,这两篇报道(《南方周末》的报道尤甚)在两个重大问题上很值得商榷,这关系到,这两篇报道究竟是优秀的报道,还是失范的报道,关系到我们对于新闻伦理和新闻规范的基本判定。
这两大问题是:报道时机和报道主题。
这两篇报道都抢在法庭审判之前,将“犯罪嫌疑人”变成“罪犯”了。这个案子还在警方查案阶段,虽然警方已经“初步认定”是林某因为琐事毒杀室友,但毕竟只是“初步”。更何况,警方审结之后还要提起公诉,走司法程序。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想法律的精髓在很大程度上不就是这一套“程序正义”的重要和必要吗?抛弃了这些,我们就抛弃了现代社会的正义,只有梁山泊时代的正义。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为林某是凶手(正如我也认为孙某是朱令案的凶手),每个人都可以有而且必然有自己的事实判断。我相信报道此事的记者确然无疑地相信林某毒杀室友的事实,但是为什么媒体仍然不应抢先做媒介审判呢?因为和司法一样,媒体也是社会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所有的重要力量都必须自我克制,否则就会一面强而霸,一面丧失公信力与合法性。
媒体在监督社会的同时,不应自外于同样的道理和逻辑。具体到此案,既然警方已经在审,媒体应该做的是密切关注警方信息以及紧接其后的司法程序。这个时候,节制一点,可能是与读者迫切的愿望不符,但是体现的是媒体对法治的尊重。
也有很多人说,中国的司法太有问题,不靠媒体,很多冤假错案还发现不了。我很同意,所以媒体需要做的是监督司法程序,而不是代警方破案,代法官判案。因为这起毒杀案,大家又把朱令的案子翻出来,如果朱令案放到今天,媒体应该干什么?应该紧紧盯着那神秘的抓捕—放回过程不放,紧紧盯着神秘的存在—消失的物证不放,监督程序而不是越俎代庖,这才是媒体为司法进步和社会进步所能做的最大贡献。
第二大问题是报道主题。两篇报道都从“人性”角度试图去解释林为何会毒杀黄。前几天和我的研究生聊天,一个研究生说起正在兼修的心理学的课程,听得我们这些外行颇觉博大精深。我想说,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知识,一个领域有一个领域的道理,如果记者没有心理学的系统知识,很容易奔着答案找线索——那就会看什么都有问题。
这两篇报道的细节,在很多时候都存在这样的叙述陷阱。我只举一个例子:《南周》报道中有一个特别的细节,被“头条博客”特意放大,我注意到也已经被一些媒体引用了,即把宿舍里因为饮用水费用问题发生的纠纷作为一个重要的动机。报道中写道:“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这里“林出入隔壁寝室借水”是争执的结果。
而《博客天下》的报道同样采用了这一细节,但写的是“林默的同学注意到,黄洋中毒前后,林默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他不喝自己寝室的水”。联系上下文,这指的是林默为保护自己而不喝饮水机的水。我并非要辨别这两处描写谁更“真实”,而是试图指出,同样一个简单事实,编织进不同的叙述,得到的就是不一样的原因或结果。这就是叙述的陷阱。
长篇报道最容易掉进叙述陷阱,因为长报道涉及的都是复杂事实,事实驳杂破碎,但记者又要将之讲成一个有头有尾合情合理的“故事”,并且呈现一个意义,这是非常难的,稍不留神,就会过度推论。
专业的记者应该不断和这种过度推论的可能自我斗争,警惕自己到处都埋藏着叙述的陷阱,而不是不加节制地把各种细节编织进一个已经设计好的框架中,甚至当材料不够的时候,还要加点“现场化”叙述、“合理想象”或心理推测。从这点上说,记者写这类报道才真应该进行“与自己的战争”。
所以,叙述有陷阱,记者需谨慎。在审判别人的内心之前,还是先进行一场“与自己的战争”吧。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文章有删改。)
小题1:从全文看,“叙述陷阱”指什么?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2:作者认为,有良知的、专业的记者如何才能避免这种“叙述陷阱”?(6分)
                                                                           
小题3: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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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沙坪的美酒
丰子恺
①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②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③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之后,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④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⑤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销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⑥“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一种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少兴趣。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⑦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班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
⑧还有一种兴味,却是千载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战局势的好转。我们白天各自看报,晚餐桌上大家报告讨论。我在晚酌中眼看东京的大轰炸,莫索里尼的被杀,德国的败亡,独山的收复,直到波士坦宣言的发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从每晚八两增加到一斤。大家说我们的胜利是有史以来的一大奇迹。我的胜利的欢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来的!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来,从未吃过那样的美酒。即如现在,我已“胜利复员,荣归故乡”;故乡的真正陈绍,比沙坪坝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拟,我也照旧每天晚酌;然而味道远不及沙坪的渝酒。因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价狂涨,便是盗贼蜂起;不是贪污舞弊,便是横暴压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种兴味,现在已经不可复得了!唉,我很想回重庆去,再到沙坪小屋里去吃那种美酒。
小题1:从文章结构上看,第二节写到“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通观全文,作者对于真正的“陈绍”,持何种态度?(5分)
                                                                             
                                                                             
小题3: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小题4:作者在第⑧节中讲“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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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与国学
王小波
物理学家海森堡给上帝带去了“相对论”和“湍流”两道难题。我也有一个问题,但我不想向上帝提出,那就是什么是智慧。当然,不是上帝的人对此倒有些答案,但我总是不信。相比之下我倒更相信苏格拉底的话: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他还有些妙论我更加喜欢: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这对某种偏向是种解毒剂
如果说我们都一无所知,中国的读书人对此肯定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孔夫子说自己知天命而且不逾矩,很显然,他不再需要知道什么了。后世的人则以为:天已经生了仲尼,万古不长如夜了。再后来的人则以为,精神原子弹已经炸过,世界上早没有了未解决的问题。总的来说,中国人总要以为自己有了一种超级的知识,博学得够够的、聪明得够够的,甚至巴不得要傻一些。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以为,因为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可以坐待世界上一切寻求智慧者的皈依——换言之,我们不仅足够聪明,还可以担任联合国救济署的角色,把聪明分给别人一些。一种如此聪明的人,除了教育别人,简直就无事可干。
马克•吐温在世时,有一次遇到了一个人,自称能让每个死人的灵魂附上自己的体。他决定通过这个人来问候一下死了的表兄,就问道:你在哪里?死表哥通过活着的人答道:我在天堂里。当然,马克•吐温很为表哥高兴。但问下去就不高兴了——你现在喝什么酒?灵魂答道:在天堂里不喝酒。又问抽什么烟?回答是不抽烟。再问干什么?答案是什么都不干,只是谈论我们在人间的朋友,希望他们到这里和我们相会。这个处境和我们有点相像,我们这些人现在就无事可干,只能静待外国物质文明破产,来投靠我们的东方智慧。这话梁任公1920年就说过,现在还有人说。洋鬼子在物质堆里受苦,我们享受天人合一的大快乐,正如在天堂里的人闲着没事拿人间的朋友磕磕牙,我们也有了机会表示自己的善良了。要不是达•伽马找到好望角绕了过来,我们还真闲着没事干。从汉代到近代,全中国那么多聪明人,可不都在闲着:人文学科弄完了,自然科学没得弄。马克•吐温的下一个问题,我国的一些人文学者就不一定爱听了:等你在人间的朋友们都死掉,来到了你那里,再谈点什么?是啊是啊,全世界的人都背弃了物质文明,投奔了我们,此后再干点什么?难道重操旧业,去弄八股文?除此之外,再搞点考据、训诂什么的。过去的读书人有这些就够了,而现在的年轻人未必受得了。把拥有这种超级智慧比作上天堂,马克•吐温的最后一个问题深得我心:你是知道我的生活方式的,有什么方法能使我不上天堂而下地狱,我倒很想知道!言下之意是:忍受地狱毒火的煎熬,也比闲了没事要好。
是啊是啊!我宁可做个苏格拉底那样的人,自以为一无所知,体会寻求知识的快乐,也不肯做个“智慧满盈”的儒士,忍受这种无所事事的煎熬!
小题1:联系上下文,说说“这对某种偏向是种解毒剂”这句话该怎样理解。(6分)
                                                                             
                                                                             
小题2:文章第三段引述马克•吐温的故事,主要有哪些作用?(6分)
                                                                             
                                                                             
小题3: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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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风 铃/刘国芳
兵回家探亲时,小琪抱一个孩子来看他,兵屋里一屋子人,很热闹,小琪进来,把一屋子的热闹熄灭了。
旋即,众人离去。
一屋子只剩下兵和小琪,还有那个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相对无言。
良久,小琪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
兵无言。
小琪说:“是母亲逼我嫁给大狗的,他有钱,给了聘礼两万块,我不嫁母亲跳了两次河。”
兵无言。
小琪说:“我是爱你的,一直爱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
兵无言。
小琪见兵不说话,出去了,俄顷,小琪走了回来,她手里除了抱着一个孩子外,还多了一只风铃。
小琪说:“这风铃是你以前送给我的,这两年我一直把它挂在门口。”
兵看见风铃,开口了。“你现在来还我风铃,是吗?”
小琪摇头。“我刚才说了,你还同意的话,我跟大狗离,跟你结婚。这事,你不要急于回答我,你考虑,同意的话,把风铃挂在你门口,我看见了风铃,会来找你。”
小琪说着放下风铃走了。
屋里剩下一个兵。
兵呆着,许久许久,后来兵拿起风铃,在手里晃动,于是有丁零丁零的声音在屋里响起,小琪住在隔壁,听得到风铃声,她跑出来,抬头往他门口看。
他眼里潸然泪下。
兵回部队时,也没把风铃挂在门口,兵把风铃带走了。回连队后,兵把风铃挂在营房门口,是大西北,风大,风铃整天在门口丁零丁零地响,兵没事时,呆呆地看着,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军营里挂一个风铃,起先让兵们觉得好玩,久了,兵们烦了,觉得丁零丁零的声音很吵人,于是让兵拿下,兵拿下来,把风铃放好,但没事时,兵会把风铃拿出来,兵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坐下来,然后把风铃在胸前晃动,让风铃丁零丁零地响,还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心口了,你看到了吗?”
小琪看不到,兵把风铃挂在心口也罢,门口也罢,小琪都看不到,小琪只看得见他的家门口,那儿没有风铃。
两年后兵退伍了。
这回,小琪没有来看兵,兵问人家,小琪呢,怎么不见,人家说小琪老公找一个更年轻的女人,把小琪离了。
兵沉默起来。隔天,兵把风铃挂在门口。
小琪没来。
兵便看着风铃发呆,在心里说:“小琪,我把风铃挂在门口了,你看到了吗?”
有风吹来,风铃丁零丁零地响,兵听了,又在心里说:“小琪,风铃在响哩,你听到了吗?”
小琪听到了,也看到了,但她一动不动抱一个孩子坐在屋里,没出来。
隔天,兵找上门去。
兵去之前,把风铃取了下来,然后放在胸前,同时用手晃动着,于是在风铃丁零的响声中,兵走进了小琪屋里。
小琪见了兵,把头勾下,然后说:“我现在被人遗弃了,你还来做什么?”兵说:“来告诉你,我不但把风铃挂在门口了,还挂在心上了。”说着,兵又把手中的风铃晃起来,抱在小琪手里的孩子,4岁了,会说话,听见风铃响,孩子把一只手伸出来,还说:“妈妈我要。”(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琪抱着孩子来看兵时,热热闹闹的一屋子人旋即离去,这样写的好处是使故事的展开不是平铺直叙,而是有波澜有起伏的。
B.小琪对兵仍然有深厚的感情,说“我跟大狗离婚,跟你结婚”,而兵也知道这是小琪的安慰话,现实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门口没有风铃”。
C.兵回部队后,把风铃挂在营门口,兵们由开始的喜欢到后来的厌烦,说明他们并不知道这只风铃身上所寄寓着的兵对小琪的爱与思念。
D.小说以4岁的孩子听见风铃声,伸出手说“妈妈我要”作为结尾,避开了直接的交待,而借孩子天真的话,含蓄委婉的预示了两个人未来。
E.这篇小说以人物语言描写见长,虽然没有任何心理活动的描写,却能通过简短的对话传达出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
小题2:小说开头部分三次写到“兵无言”,请谈谈你对这三处“无言”的理解。(6分)
小题3:写出小说中“风铃”在“兵”与“小琪”情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6分)
小题4:有人说,小说兵在真爱面前过于软弱,他的无言与沉默,险些丢了自己的真爱;还有人说,兵经历了一次情感与理智的痛苦冲突,演绎了一份可赞可叹的人间真爱……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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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玫瑰
[美]艾尔·科丹
有一段时间,每星期六的晚上詹姆斯都要给卡洛琳·威尔弗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都会送达。
那朵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个周六晚上,詹姆斯从店主奥森老爹的手里接过包装好的玫瑰,就跳上自行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它送到卡洛琳小姐的手上。
詹姆斯是一个13岁的男孩,每天放学后和节假日都会到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然而,从第一次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花开始,他就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老爹,我想您忘记放送花人的名片了。”当时,他这样说道。
奥森老爹盯着詹姆斯说道:“没有名片,小伙子。而且,送花人要求保密。所以,你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事。”
詹姆斯对奥森老爹的话虽然感到很纳闷,但有人给卡洛琳小姐送花,他还是感到很高兴,因为全镇的人都可怜她。大家都知道她被人抛弃了。
卡洛琳小姐与杰弗里·班尼已订婚多年。杰弗里在大城市某医学院读书很多年,她在家一心一意等着他。然而,杰弗里毕业后,却和他的同学克里斯汀·马洛结了婚。詹姆斯见过克里斯汀,的确很漂亮。
其实,卡洛琳小姐长得也不丑。然而被杰弗里抛弃后,她就足不出户。她不再参加那些她喜欢的活动,甚至也不到教堂弹风琴了。
詹姆斯也很可怜卡洛琳小姐,他希望这神秘的玫瑰能带给她新的希望。然而,当詹姆斯把第一朵玫瑰送到她家时,除了有点惊讶,她没有任何的反应。她的样子也让詹姆斯吓了一跳:脸色苍白,头发凌乱。
不过,詹姆斯相信玫瑰花能重新给卡洛琳小姐生活的勇气。果然,在第四次送去玫瑰花时,卡洛琳小姐很快就开门了。詹姆斯知道她一定在等着他。她的脸颊已经恢复往日的红润,头发也不那么乱了。
在送去第五朵玫瑰花后,卡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她的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坐在前排的杰弗里和他的妻子连看都不看一眼。“真是一位勇敢、有骨气的姑娘。”在场的家庭主妇们轻声慨叹。
詹姆斯仍然在每个周末的晚上送去那朵最好的玫瑰花,卡洛琳小姐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詹姆斯明白,是这朵神秘的玫瑰给了她自豪,让她觉得仍然有人珍惜她,爱怜她。
然而,詹姆斯要跟随家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有些不舍。他还想继续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奥森老爹告诉他,他会找人代替他给卡洛琳小姐送花的。在最后一个送玫瑰花给卡洛琳小姐的晚上,卡洛琳小姐领着詹姆斯来到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美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爷爷的。”她说,“我送给你。詹姆斯,感谢你给我带来了那些玫瑰,带来了快乐。”顿了一会儿,她拿起玫瑰花,继续说:“这朵花让我期待星期六的晚上,快乐的星期六晚上,它告诉我有一个人跟我一样寂寞……。”
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做了一件他以前不敢做的事情。他打开奥森老爹的抽屉,找到了一个文件夹。文件里有他想要找的东西。那是一张奥森老爹记录顾客的信息的清单:杰弗里·班尼,52朵红玫瑰,每朵1美元,共计52美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詹姆斯暗忖道。
10年后,詹姆斯再次回到奥森老爹的花店。一切都没变。詹姆斯跟奥森老爹聊了一会儿,随后问:“卡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
“卡洛琳小姐?”老爹点点头,“哦,她嫁给了一个药店老板。那人心地很好。他们生了对龙凤胎。”
“我真为卡洛琳小姐感到高兴。不过,我想那些玫瑰花不是他丈夫送的吧。”詹姆斯笑着说道。老爹看着詹姆斯。詹姆斯想让老爹知道其实他很精明,继续说:“你猜,如果班尼太太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情人,会不会跟他大闹一场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说:“詹姆斯,看来你并不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班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事。” “那会是谁?”詹姆斯瞪大了眼睛。
奥森老爹拿起一朵红玫瑰闻了闻,说:“一位太太。她说她不能坐视卡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是的,送花的人是杰弗里·班尼的太太克里斯汀·马洛。”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17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因为送花人对奥森老爹保密,所以他无法告知詹姆斯送花人是谁。这样写制造悬念,激起读者的兴趣,吸引读者读下去,一探究竟。
B.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述,詹姆斯一直不知道送玫瑰事情的真相,也不知道他离开10年以来卡洛琳的情况,所以叙述属于有限视角。
C.詹姆斯是线索人物,将故事内容串连起来,见证了玫瑰的神奇作用;他的好奇和追问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D.卡洛琳有一段时间每周六都收到了玫瑰,她知道送花的詹姆斯跟她一样寂寞,她期待星期六能收到玫瑰,在期待中感受到了快乐。
E.插叙卡洛琳的婚恋往事,巧妙地交代了卡洛琳、杰弗里·班尼和克里斯汀·马洛三人的关系,并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展开作了铺垫。
小题2:画横线的“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一段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克里斯汀·马洛具有什么样的性格?作者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刻画这个人物?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从多个方面展示了人性之美,请结合小说中的卡洛琳小姐、詹姆斯和奥森老爹,谈谈你的看法。(8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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