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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闲话红烧肉
如果要找一些食物来代表中餐的话,红烧肉大概可以排到很靠前的位置。为什么红烧肉有那么大号召力呢?从食品技术的角度,“红烧肉"有两个基本元素:“红烧"和“肉"。这里,我们先说“肉"。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发展史中,绝大多数时候人类都是在为了食物而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尤其是在每个人都吃“纯天然、有机、野生"食物的那个久远古代,人们吃的大多数食物应该是野菜草根之类。吃肉就更加困难,现代人拿着猎枪也未必总有收获,只有树枝石头的他们在打猎的时候还得考虑不要被猎掉。即便是能够打到一些动物,天天唱“为了生活,我们四处奔波"的猎物们身上的脂肪也很有限。
对他们来说,能够迅速补充体力的糖和能量密度高的脂肪,无疑都是最优质的食物。优质而难得,就越发渴望拥有。对高脂、高糖食物的追求,在互相不通有无的各族人群中都流传了下来。从世界各地对婴幼儿食品偏好的调查来看,这种偏好或许已经写进基因而成为“先天"的了。
从现代食品科学的角度,脂肪对于食物的风味至关重要。一方面,许多风味物质存在脂肪中。另一方面,许多香味物质本来就是油脂分解转化的产物。而油脂产生的细腻丰富的口感也不是纯蛋白、纯淀粉,更不是纤维素所能比拟的。风味和口感,油脂尤其是肥肉中所含的饱和脂肪,都具有巨大的优势。
再说红烧。肉中总是有些蛋白质,而蛋白质与糖加热发生的美拉德反应,是各种肉类香气的来源。除了烧烤和油炸,红烧大概是最能让美拉德反应发生的“低温烹饪"了。分子美食学的创始人蒂斯探讨过这个问题,发现主要是脂肪中的磷脂容易发生氧化,产物在纷繁复杂的美拉德反应产物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一个实验是用半胱氨酸和核糖进行美拉德反应。在其中分别加脂肪酸或者磷脂,把得到的“肉味香精"用色谱进行分析,着重比较产生肉味的杂环化合物和脂肪氧化产物的谱峰。结果证实,磷脂在美拉德反应产生“肉香"中具有重要作用。于是,在完全不懂化学不懂生物的时代,老祖宗们琢磨出的红烧肥肉又一次被后世的科学证实了合理。
不过,人类折腾了这么久,到底是进入了“营养过剩"比“营养不足"更受关注的时代。“不天然、不野生"的饲养动物,可以轻易地提供极大丰富的脂肪。老祖宗说“物极必反"又得到了例证:比他们更老的祖宗们为之流血乃至牺牲的脂肪,最终变成了健康的敌人。不管你做得再“肥而不腻",只要它还能好吃脂肪就少不了。
同样质量的食物,脂肪的热量最高,是糖和蛋白质的两倍多,所以许多人担心吃了长胖。实际上,如果能做到吃了肥肉就少吃同等热量的其他食物,那么长胖的问题还真不大。肥肉中的脂肪大量是饱和脂肪,会促进“坏胆固醇"的增加,从而影响心血管健康,这才是肥肉真正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红烧肉就不能吃了。毕竟,食物的一大功能是享受,在美味和健康之间,并不需要完全偏向健康。红烧肉虽然不是健康食品,但偶一为之,尤其是吃了之后再减少其他饱和脂肪以及高热量食物,对健康的影响即便是有,也还是可以接受的。
(选自“果壳网”,有删节)
小题1:下列关于食物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久远的古代,人们获得食物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脂肪的补给就更是难上加难。
B.相比野菜草根一类的食物,肉类含有更多补充体力的糖和能量密度高的脂肪,因而也更难得。
C.婴儿似乎大多数更喜欢高脂高糖食物,这说明对食物的偏好或许是一种“先天”的习惯。
D.肉食不仅在能量方面比素食占有优势,口感也比素食更为细腻丰富。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肉类中的蛋白质在加热过程中与糖发生美拉德反应,烹饪过程中便会散发出香气。
B.烧烤、油炸、红烧等烹饪方法最能让美拉德反应发生,这也就是这样烹制的肉类更香的原因。
C.通过半胱氨酸和核糖反应的实验,分子美食学创始人蒂斯证明美拉德反应的产物主要是磷脂的氧化物。
D.古人虽然不懂得化学生物方面的知识,但靠经验积累的烹饪技法往往是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饲养动物使今天获得肉类食物变得十分容易,于是人们对营养过剩的担心渐渐超过了对营养不足的关注。
B.“肥而不腻”只是通过烹饪手段改变食物的口感,并不能解决食物脂肪含量过高的问题。
C.肥肉中含有大量的饱和脂肪,会对心血管健康产生危害,这要比热量过高使人发胖的危害更大。
D.虽然红烧肉热量很高,但只要控制好数量并减少其他高热量食物的摄人,就不会影响健康。

答案

小题1:B
小题2:C
小题3:D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前后无因果关系。
小题2:
试题分析:“美拉德反应的产物主要是磷脂的氧化物”与原文信息不符。
小题3:
试题分析:原文表述为“对健康的影响即便是有, 还是可以接受的”。
核心考点
试题【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闲话红烧肉如果要找一些食物来代表中餐的话,红烧肉大概可以排到很靠前的位置。为什么红烧肉有那么大号召力】;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4分)
将军泪
刘建超
将军不流泪。
将军十二岁那年,揣着两块烤红薯,翻了三十里山路,参军报仇。他牙齿咬破了嘴唇,鲜血直流。村口的老槐树下,白匪肆虐,树上还吊着他父母的尸首。
队伍上很苦,大人都受不了。年少的他受得了,餐凤宿露,酷暑严寒,他从不叫苦。在队伍里长大的他,听到枪声就振奋,托起枪手就痒,打仗就知道往前冲。
暮秋。他带领的一个连,在岐山山坳中与日本鬼子一个中队遭遇。两天两夜,枪炮震聋了山谷,硝烟熏黑了黄土。
硝烟散尽,活下来九个人——他和被他俘虏的八个鬼子。一身伤的他,脸上已经没有任何表情,依然精神抖擞,大声吆喝着俘虏前行。在一个山包前,俘虏开始叽里呱啦地大声说话,显得有些兴奋,前边的一个鬼子也越走越快。如果前边的鬼子拐过山包,就不在他的监视范围了。他急了,端起枪,大声喊:“站住,我命令你们站住!”鬼子依然往前走,前面的一个鬼子还跑了起来。他沉不住气了,手中的枪响了,跑在前面的鬼子趴下不动了。后来从鬼子口中得知,鬼子是看到前面的岐水河了,想去洗一洗。
他受了处分,被降了职。他不后悔,拿了一瓶酒,坐在烈士坟墓前,喝得酩酊大醉。
战火硝烟中,他成长为一名师长。因为他总是把“我命令你”挂在嘴边,大家都叫他将军。这时的他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还是孤身一人。在一次恶战中,将军负伤住进医院,肩膀上还镶嵌着一块炸弹皮。
医院没有了麻药,伤情又不容拖延。
将军对院长说:“别罗嗦了,我命令你,挖!”将军嘴里咬了块毛巾,汗水小溪一般顺将军脸颊流淌。被疼痛扭曲面庞的将军,顺着为他擦汗的小手,看到了白口罩上面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心中竟涌动一丝柔情。
窝在医院的将军脾气越发暴躁:可每次大眼睛给他换药的时候,将军就会温顺得像只猫。大眼睛手中的棉球在将军的伤口处仔细地抹擦,鼻中的气息缓缓地抚摸着将军的脖颈,将军就恍惚。
那次大眼睛给将军换完药,将军对大眼睛说:“我命令你,嫁给我。”
大眼睛的眼神中瞬间有些慌乱,脸涨得通红,说:“你、你不讲理。干嘛嫁给你?”
将军怔了,说:“那好,我命令你一个月内爱上我。”
大眼睛有些恼怒:“你!你霸道!”
大眼睛找到院长诉说,院长笑了,和大眼睛讲了将军的许多故事。
大眼睛不再去给将军换药。将军也耍脾气,大眼睛不来就不换药。院长讲道理下命令,大眼睛才撅着嘴去给将军换药,但就是不和将军说一句话。将军在大眼睛走出房门前说:“还有28天。”大眼睛被气笑了——老大不小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
敌机又来轰炸,好像是有备而来,一发炮弹已经在医院旁边轰然炸响。人心慌乱,形势危急,医院必须立即转移。
大眼睛焦急地说,院长开会去了,怎么办哪?
将军一把扯掉针头,疾步走向院子中间,大声吼道:“现在听我的命令,先把重伤员往后山转移,快!”指挥着大家有条不紊地快速撤离。
最后一个离开的将军,竟然快步走到院角的一棵树下,小心翼翼地捧起一只被炸弹震落到地上的雏鸟。将军轻抚着惊恐万状的小生灵,喃喃地说:“它应该有美好的明天,带着它离开吧。”轻轻地把雏鸟放在大眼睛的手里。
小院顷刻间笼罩在了炮火之中。刚才好险啊,大眼睛充满敬佩地望着从容不迫的将军。
将军伤愈,要归队。大眼睛给将军收拾行装。
大眼睛说:“沟上的桃花开得正艳,好看呢。”
将军说:“大男人看什么花花草草啊。明天我就归队了。你能不能再给我换一次药?”
大眼睛笑了:“你伤都好了,还换什么药啊。”
将军说:“你甭问。给不给换嘛?”
大眼睛不笑了,拿过棉纱轻柔地给将军“换药”。
将军一走,再无音讯。
大眼睛从自前线回来的伤员口中得知,将军下了江南。
疗养所建在风光旖旎的南国海滨。将军坐在轮椅上,面朝大海,手里攥着一团泛黄的棉纱。海风吹来,将军的一条裤管随风舞动。
将军身边传来抽泣声,将军怔了,是年轻漂亮的大眼睛。
“你来干什么?我命令你走开,走开!“
大眼睛笑了:“我转业了,你的命令我可以不执行。我是来给你当拐杖的。”
将军沉吟许久,最后冷冷地说:“你来迟了。”将军用有力的手改变了轮椅移动的方向,缓缓离去,给大眼睛留下岩石一样的背影。大眼睛呆呆地站在海边,海风吹散了她的一头秀发。
此时的将军,胸前正落下大滴的泪珠。
(选自《芒种》2007年第7期)
小题1:小说的开头部分对将军进医院前的经历的叙说,写出了将军哪些性格特点?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6分)
答:
 
小题2:简述大眼睛对将军的感情逐渐起变化的过程(6分)
答:
 
小题3:请分析文中加线的一段对话所刻画的人物心理。(4分)
答:
 
小题4:本文题目为《将军泪》,开头却说“将军不流泪”,结尾才点明“此时的将军,胸前正落下大滴的泪珠”,请联系全文,探究“将军泪”的含义。(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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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建筑界“诺奖”得主王澍:多一些另类对中国有好处
2012年5月25日下午,有建筑界“诺贝尔奖”之称的普利兹克建筑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49岁的中国美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院长王澍登上领奖台,他是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中国建筑师。
5月29日午后,王澍回到即将迎来110岁生日的母校东南大学,与东大学子分享事业感悟。1987年,读研的他用一篇锋芒毕露的长文《死屋手记》抨击建筑史的种种瑕疵。20年后,被业内称作“狂人”的他,以充满实验意味的建筑和思考,被写进中国乃至世界的建筑史。
多些“另类”,对中国有好处
王澍笑容谦和,语调低缓,让人以为当年那个“如一把带着寒光的刀”的叛逆青年已经远去。然而,记者从他的谈吐中很快就发现,那个大二时就公开宣称“没人可以教我了”、带头向教授抗议画商业效果图的王澍从未改变,只是在人文层面进行了更深刻的思考。
王澍坦言,“特立独行”得益于母校师长的言传身教。“我刚入校时,就接受过当时的校长钱钟寒先生的训话,他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得——‘你们要特立独行。’”
站在东大礼堂的演讲台上,王澍向学子们展示他的代表作品“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新校区”时说:“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拍我的建筑!”台下的东大学生给予掌声。他笑。台下他的妻子陆文宇,摇着头,熟悉他、佩服他,又无可奈何地会心一笑。
没错,就是这样一位年少轻狂的年轻人,在1988年硕士生毕业后到1998年开始读博士的这10年时间里,他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投入建筑设计工作,而是泡在工地上和工匠们一起从事最基础的手工劳动,闲暇时就读书练字,背着背包到处溜达,抑或坐在西湖边一整天什么都不干。当与他同时代的设计师“只争朝夕”地设计出一大批如今已被人淡忘的建筑、换来荷包的丰盈时,王澍却花10年宝贵的光阴学习、感受和积累,不得不靠太太的工资过活。直到2002年,王澍开始接手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新校区的设计工作,有人说这是他十年磨一剑的成果。
他不认为自己设计的摹本来自欧洲建筑大师,可以看到他向另一个方向挥手——中国传统文化。王澍的代表作里,都能找到建筑和绘画之间互译的密码。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新校区,王澍用人工的方式为建筑垫起山坡。宁波博物馆好像是把南宋画家李唐的《万壑松风图》中的高山巨石再现世间。中国美院院长许江站在象山新校区3号楼数米高的门洞前往外看,突然说:“咦,这不是范宽的《溪山行旅图》么?”王澍带着孩童恶作剧被发现般的惊喜答:“你发现了?”
王澍说:“我被称为另类都已经习惯了,但是我觉得被称为另类是一件好事,因为中国快速发展当中有这么多的问题,如果只有一种主流在解决这些问题是不行的,需要有多种的意见、更加开放的意见,所以多一些另类对中国的发展有好处。”
“绝不做拆真古董、建假古董的拆除”
不鼓励拆迁、不愿意在老房子上“修旧如新”、不喜欢地标性建筑、几乎不做商业项目。在乡村快速城市化、建筑设计产业化的中国,王澍始终与潮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使他备受争议,更让他独树一帜,也让他的另类成为伟大。
2009年9月南宋御街改造完成正式开街,在这条南北长4000多米的古街上,王澍再一次实现了他一直坚守的中国本土建筑学理念。2001年,杭州市政府找到王澍,请他主持改造历史上著名的南宋御街——中山路。王澍“张狂”地提出自己的3个条件:时间至少要3年,之前还要给我半年的时间调研;原住居民不能迁走,要保持沿街生活场景的真实性;绝不做拆真古董、建假古董的“保护性拆除”。
王澍“另类的坚持”胜了。杭州中山路24米宽的街面被缩窄到12米,没有动迁一户居民,原地改造所有老旧建筑,同样再现了南宋御街的繁华胜景。
5月25日,普利兹克建筑奖评委会主席帕伦博勋爵用简洁而深刻的语言说明了王澍获奖的理由:“讨论过去与现在之间的适当关系是一个当今关键的问题,因为中国当今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引发一场关于建筑应当基于传统还是只应面向未来的讨论。正如所有伟大的建筑一样,王澍的作品能够超越争论,并演化成扎根于其历史背景、永不过时甚至具世界性的建筑。”   
(节选自2012年5月《新华日报》)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王澍荣获有建筑界“诺贝尔奖”之称的普立兹克建筑奖,该奖评委会主席认为王澍的作品能够超越争论,是扎根于其历史背景、永不过时甚至具有世界性的建筑。
B.王澍毕业于东南大学,在校读书期间就表现出叛逆、狂妄、否定一切的一面,大二时他就公开宣称“没人可以教我了”,并且还带头向教授抗议画商业效果图。
C.在建筑设计中,王澍没有去摹仿欧洲建筑大师的设计风格,而是有意识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营养。在他的代表作中,都能找到建筑和绘画之间互译的密码。
D.始终与乡村快速城市化、建筑设计产业化的潮流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得王澍备受争议,更独树一帜,他已经习惯了被称为“另类”,而且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E.受杭州市政府邀请,王澍在2001年完成了主持改造历史上著名的南宋御街的工程,这项工程贯彻了王澍一直坚守的中国本土建筑学理念,再现了南宋御街的繁华。
小题2:王澍的“另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说明。(6分)
小题3:请结合全文分析,王澍获得成功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原因?(6分)
小题4:王澍说:“多一些另类对中国的发展有好处。”请结合全文,任选一个角度谈谈怎样才能让中国多出现一些像王澍一样对国家发展有好处的“另类”。(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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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
周海亮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风俗令我幸福和忧伤
年轻的父亲是一位在外地做工的石匠,每个星期都会回来一次。那时的母亲,正在灶间忙碌。年轻的母亲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鸡蛋在锅沿上磕出美妙的声响,小葱碧绿,木耳柔润,爆酱的香气令人垂涎。那自然是面,母亲的手艺令村人羡慕。那天的晚饭自然温情并且豪迈。
父亲在家住上一天,就该起程了。可是我很少看见父亲起程。每一次他离开,都是披星戴月。
总在睡梦中听见母亲下床的声音,那声音轻柔舒缓。母亲的贤惠,与生俱来。母亲和好面,剁好馅,然后,擀面杖在厚实的面板上,辗转出岁月的安然与宁静。再然后是拉动风箱的声音,饺子下锅的声音,父亲下床的声音,两个人小声说话的声音。满屋子水汽,迷迷茫茫。父亲就在水汽里上路。父亲干了近三十年石匠,回家、进山,再回家、再进山,两点一线,一千五百多次反复,母亲从未怠慢。起身,饺子;落身,面。即使那些最难熬的时日,母亲也不敢马虎。除去饺子和面的时日,一家人,分散在不同的地点,啃着窝头和咸菜。
父亲年纪大了,再也挥不动开山锤,而我,却开始离家住校了。那时我的声音开始变粗,脖子上喉结突出,见到安静的穿着鹅黄色毛衣的女孩,心就会怦怦跳个不停。逢周末,回家。
迎接我的,同样是热气腾腾的面。盖了蛋花,葱花,木耳,虾仁,肉丝,绿油油的蔬菜,油花如同琥珀。学校里伙食很差,母亲的面,便成为一种奢求。好在有星期天。好在有家。好在有母亲。
返校前,自然是一顿饺子。晶莹剔透的饺子皮,香喷喷的大馅,一根大葱,几瓣酱蒜,一碟醋,一杯热茶。我狼吞虎咽,将饺子吃出惊天动地的声音——那声音令母亲心安。
毕业了,我去到城市。那是最为艰难的几年,工作和一日三餐,开始都没有着落。当我饿得受不住,就会找个借口回家住上一阵子。一段时间以后,感觉伤疤已经长好,然后再一次回到城市,再一次衣食无着——城市顽固地拒绝着一个来自乡村的只有职高文化的腼腆的单纯的孩子——城市不近人情,高楼大厦令我恐惧并且向往
回家,坐在门槛上抽烟,看母亲认真地煮面。母亲是从我迈进家门的那一刻开始忙碌的,几天时间里她会不停地烙饼,她会在饼里放上糖,放上鸡蛋,放上葱花,放上咸肉,然后在饼面上沾上芝麻,印出美丽的花纹。那些烙饼是我回到城市的一日三餐,母亲深知城市并不像我描述得那么美好,可是她从来不问,把她的爱和责任,全都变成了饺子、烙饼和面。母亲看着我吃,沉默。沉默的母亲变得苍老,我知道这苍老,全因了我。
母亲很少出门,自然,她没有机会吃到我们为她准备的“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可是那一次,母亲要去县城看望重病的姑姑。我和父亲商量好,第二天一早会为母亲准备一盘饺子,当我们醒来,母亲早已坐上了通往县城的汽车。
头一天晚上,我几乎彻夜未眠。我怕不能够按时醒来,我怕母亲吃不到“起身的饺子”。我还是没能按时醒来,似乎刚打一个盹儿,天就亮了。可是,父亲的那些年月,我的那些年月,母亲却从来未曾忘记未曾耽误哪怕一次“起身的饺子”。我想母亲已经超越了一个母亲的能力,她变成一尊神,将我和父亲守护。
然而她却是空着肚子走出家门的。家里有她伺候了大半辈子的儿子和丈夫,却无人为她,煮上一碗饺子。
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这习俗让我忧伤并且难堪。
母亲是在三天以后回来的。归来的母亲,疲惫异常。我发现她真的老了,这老在于她的神态,在于她的动作,而绝非半头的白发和佝偻的身体。走到院子里,母亲就笑了——她闻到了蛋花的香味,小葱的香味,木耳的香味,虾仁的香味——她闻到了“落身的面”。那笑,让母亲暂时变得年轻。
母亲吃得很安静,很郑重。吃完一小碗,她抬起头,看看我和父亲。母亲说,挺好吃。
三个字,一句话,足够母亲和我们,幸福并珍惜一生。
(选自周海亮《别让外界浮躁了你》,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5月版。有删节)
小题1:小说标题“起身的饺子落身的面”在文中有几层含义?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4分)
小题2:作者在小说中不厌其烦地多次写到母亲做饭时的配料,如蛋花、小葱、木耳等等,其用意何在?倒数第三段写母亲闻到了蛋花、小葱、木耳、虾仁的香味,其用意又何在?(5分)
小题3:文中划波浪线的两个句子中的“幸福和忧伤”、“恐惧并且向往”,能否改成“忧伤和幸福”、“向往并且恐惧”?为什么?(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苦 夏
冯骥才
①这一日,终于撂下扇子。来自天上干燥清爽的风,忽吹得我衣袂飞举,并从袖口和裤管钻进来,把周身滑溜溜地抚摸。我惊讶地看着阳光下依旧夺目的风景,不明白数日前那个酷烈非常的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
②四季是来自于宇宙最大的拍节。在每一个拍节里,大地的景观便全然变换与更新。四季还赋予地球以诗,故而悟性极强的中国人,在四言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这四个字恰恰就是四季的本质。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吗?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全都依从着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然而在这生命的四季里,最壮美和最热烈的不是这长长的夏么?
③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多是在夏天里。这由于我们儿时的伴侣总是各种各样的昆虫——蜻蜓、天牛、蚂蚱、螳螂、蝴蝶、蝉、蚂蚁、蚯蚓,此外还有青蛙和鱼儿。它们都是夏日生活的主角,每种昆虫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甚至我对家人和朋友们记忆最深刻的细节,也都与昆虫有关。比如妹妹一见到壁虎就发出一种特别恐怖的尖叫;比如邻家那个斜眼的男孩子专门残害蜻蜓;比如同班一个最好看的女生头上花形的发卡,总招来蝴蝶落在上边;再比如,父亲睡在铺了凉席的地板上,夜里翻身居然压死了一只蝎子。这不可思议的事使我感到父亲的无比强大。后来父亲挨斗,挨整,写检查;我劝慰和宽解他,怕他自杀,替他写检查——那是我最初写作的内容之一。这时候父亲那种强大感便不复存在。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夏天的意味全都发生了变化。
④在快乐的童年里,根本不会感到蒸笼般夏天的难耐与难熬。唯有在此后艰难的人生里,才体会到苦夏的滋味。快乐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一如这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苦夏。但我至今不喜欢谈自己往日的苦楚与磨砺。相反,我却从中领悟到“苦”字的分量。苦,原是生活中的蜜。人生的一切收获都压在沉甸甸的苦字的下边。然而一半的苦字下边又是一无所有。你用尽平生的力气,最终所获与初始时的愿望竟然去之千里。你该怎么想?
⑤于是我懂得了这苦夏——它不是无尽头的暑热的折磨,而是我们顶着毒日头默默又坚忍的苦斗的本身。人生的力量全是对手给的,那就是要把对手的压力吸入自己的骨头里。强者之力最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也许为此,我的写作一大半是在夏季。很多作家包括普希金不都是在爽朗而惬意的秋天里开花结果?我却每每进入炎热的夏季,反而写作力加倍地旺盛。我想,这一定是那些沉重的人生的苦夏,锻造出我这个反常的性格习惯。我太熟悉那种写作久了,汗湿的胳膊粘在书桌玻璃上的美妙无比的感觉。
⑥在维瓦尔第的《四季》中,我常常只听“夏”的一章。它使我激动,胜过春之勃发、秋之灿烂、冬之静穆。友人说,“夏”的一章,极尽华丽之美。我说我从中感受到的,却是夏的苦涩与艰辛,甚至还有一点儿悲壮。友人说,我在这音乐情境里已经放进去太多自己的故事。我点点头,并告诉他我的音乐体验:音乐的最高境界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
⑦年年夏日,我都会这样体验一次夏的意义,从而激情迸发,心境昂然。一手撑着滚烫的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我还发现,这伏夏不是被风吹去的,更不是给我们的扇子轰走的——夏天是被它自己融化掉的。因为,夏天的最后一刻,总是它酷热的极致。我明白了,它是耗尽自己的一切,才显示出夏的无边的威力。生命的快乐是能量淋漓尽致地发挥。但谁能像它这样,用一种自焚的形式,创造出这火一样辉煌的顶点?于是,我充满了夏之崇拜!辽阔的秋,悠长的冬,遥远的春,我要一连跨过,再一次邂逅你,我精神的无上境界——苦夏!
小题1:联系全文看,题目“苦夏”包含哪几层意思?(3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
(2)音乐的最高境界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
小题3:第③段写童年夏天的趣事,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文章最后一段中,作者采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写苦夏?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请简要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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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 儿
陈忠实
从粗布棉袄里撕下一疙瘩棉花,摊开,把一块缀满蚕籽儿的黑麻纸铺上,包裹起来,装到贴着胸膛的内衣口袋里,暖着。在老师吹响的哨声里,我慌忙奔进教室,坐在课桌旁,把书本打开。
老师驼着背走进来,侧过头把小小的教室扫视一周,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其他年级写字,二年级上课。”
老师把一张乘法表挂在黑板上,领我们读起来:“六一得六……”
我念着,偷偷摸摸胸口,那软软的棉团儿,已经被身体暖热了。我想把那棉团掏出来,瞧瞧老师,那一双眼睛正盯着我,我立即挺直了身子。
一节课后,我跑出教室,躲在房檐下,绽开棉团儿,啊呀!出壳了!在那块黑麻纸上,爬着两条蚂蚁一样的小蚕,一动也不动。我用一根鸡毛把小蚕儿粘起来,轻轻放到早已备好的小铁盒里。再一细看,有两条蚕儿刚刚咬开外壳,伸出黑黑的头来,那多半截身子还卡在壳儿里,吃力地蠕动着。
“叮……”上课的哨儿响了。
“二年级写字。”
老师给四年级讲课了。我揭开墨盒。那两条小蚕儿出壳了吧?出壳了,千万可别压死了。
我终于忍不住,掏出棉团儿来。那两条蚕儿果然出壳了。我取出鸡毛,揭开小铁盒。
哐,头顶挨了重重的一击,眼里直冒金星,我几乎从木凳上翻跌下去。老师背着双手,握着教鞭,站在我的身后。慌乱中,铁盒和棉团儿都掉在地上了。
老师的一只大脚伸过来,一下,踩扁了那只小铁盒;又一脚,踩烂了包着蚕籽儿的棉团儿。我立时闭上眼睛,那刚刚出壳的蚕儿啊……
教室里静得像空寂的山谷。
过了几天,学校里来了一位新老师,把一、二年级分给他教了。
他很年轻,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我姓蒋……”捏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他的名字,说:“我叫蒋玉生。”
多新鲜啊!四十来个学生的小学,只有一位老师,称呼中是不必挂上姓氏的。新老师自报姓名,无论如何算是一件新奇事。
那天,我爬上村后那棵老桑树摘桑叶,慌忙中松了手,摔到地上,脸上擦出血了。
“你干什么去了?脸上怎么弄破了?”蒋老师吃惊地说。我站在教室门口,低下头,不敢吭声。
他牵着我的胳膊走进他住的小房子,从桌斗里翻出一团棉花,又在一只小瓶里蘸上红墨水一样的东西,往我的脸上涂抹。我感到伤口又扎又疼,心里却有一种异样的温暖。
“怎么弄破的?”他问。“上树……摘桑叶。”我怯生生地回答。
“摘桑叶做啥用?”他似乎很感兴趣。“喂蚕儿。”我也不怕了。
“噢!”他高兴了,“喂蚕儿的同学多吗?”“小明,拴牛……”我举出几个人来,“多咧!”
他高兴了,喜眯眯的眼睛里,闪出活泼的好奇的光彩,“你们养蚕干什么?”
“给墨盒儿做垫子。”我话又多了,“把蚕儿放在一个空盒里,它就网出一片薄丝来了。”
  “多有意思!”他高兴了,“把大家的蚕养在一起,搁到我这里,课后咱们去摘桑叶,给同学们每人网一张丝片儿,铺墨盒,你愿意吗?”
“好哇!”我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下来。
于是,他领着我们满山沟跑,摘桑叶。有时候,他从坡上滑倒了,青草的绿色液汁粘到裤子上,也不在乎。
三天之后,有两三条蚕儿爬到竹箩沿儿上来,浑身金黄透亮,扬着头,摇来摆去,斯斯文文地像吟诗。它要网茧儿咧!
老师把一个大纸盒拆开,我们帮着剪成小片,又用针线串缀成一个个小方格,把已经停食的蚕儿提到方格里。
我们把它吐出的丝儿压平;它再网,我们再压,强迫它在纸格里网出一张薄薄的丝片来。老师和我们,沉浸在喜悦的期待中。
“我的墨盒里,就要铺一张丝片儿了!”老师高兴得像个小孩,“是我教的头一班学生养蚕网下的丝片儿,多有意义!我日后不管到什么地方,一揭墨盒,就看见你们了。”
可没过多久,老师却被调走了。他说:“有人把我反映到上级那儿,说我把娃娃惯坏了!”
我于是想到村子里许多议论来。乡村人看不惯这个新式先生,整天和娃娃耍闹,没得一点儿先生的架式嘛!失了体统嘛!他们居然不能容忍孩子喜欢的一位老师!
三十多年后的一个春天,我在县教育系统奖励优秀教师的大会上,意外地碰到了蒋老师。他的胸前挂着“三十年教龄”纪念章,金光给他多皱的脸上增添了光彩。
我从日记本里给他取出一张丝片来。
“你真的给我保存了三十年?”他吃惊了。
哪能呢?我告诉他,在我中学毕业以后,回到乡间,也在那个小学里教书。第一个春天,我就和我的学生一起养蚕儿,网一张丝片,铺到墨盒里,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带着我踏上社会的第一个春天的情丝。
老人把丝片接到手里,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两滴眼泪滴在上面了……
(选自《陈忠实文集》,有删改)
小题1:本文围绕养蚕这件事写了两位老师,请选择其中一位分析其形象。(4分)
小题2:文中画线的句子细致地描绘了蚕儿的情态,请作赏析。(5分)
小题3:文末写蒋老师“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两滴眼泪滴在上面了”。请结合全文,探究其中蕴含的复杂情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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