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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共19分)
山中避雨
丰子恺
前天同了两个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这时候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作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violin(小提琴)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的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子和着了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piano(钢琴)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贝多芬的sonata(奏鸣曲)。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piano(钢琴)笨重如棺材,violin(小提琴)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violin(小提琴)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一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1935年秋日作
(选自《丰子恺散文集》)
【注】①工尺chě: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各个音的总称,也是乐谱上各个记音符号的总称。
小题1:根据文意,正确解释加点的词语的意思。(4分)
(1)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 (8个字以内)
(2)古语云:“乐以教和。” (15个字以内)
小题2:说说行文插入“我的胡琴拉奏入门”故事的好处。(4分)
小题3:文中将胡琴与钢琴、小提琴作了比较,请简析作者这样写的目的。(5分)
小题4:作者为什么要说“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6分)
答案

小题1:(1)打下拉琴的基础。(2分)
(2)音乐用来教化人,使人相处和谐。(2分)
小题2:插叙小时拜师学琴的经历,使我拉胡琴技艺不俗有了凭依;(2分)例举劳动者懂得教琴的事实,说明胡琴这一民族乐器有大众基础。(2分)
小题3:作者将胡琴与钢琴、小提琴作对比,更突出了胡琴易于普及的优势,(2分)旨在说明音乐应走向大众化,让普通人都能享受到音乐的乐趣,得到艺术的陶冶,以便发挥“乐以教和”的功用。(3分)
小题4:避雨山中即兴“拉唱”,让作者有非同寻常的音乐体验:(2分)一是处身自然中,音乐使苦雨荒山变得温暖;(2分)二是处身村人中,音乐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2分)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此类题目在解答时要把词语所在句子放到原文中,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来分析。“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一半……”结合语境可知这里“根基”指的是拉琴的基础。“乐以教和”翻译过来就是,“音乐是用来教育感化人,使人和谐相处的”, 结合上文所写的融洽的相处氛围,可知这里用的是这个词语的本义。
小题2:
试题分析:插叙的作用一般有,对主要情节起补充衬托的作用;补充解释说明的作用;使文章脉络清晰,结构紧凑。本文插入“我的胡琴拉奏入门”故事,补充交代了“我”的技艺的由来;结合本文的主旨来看,教“我”的“柴主人阿庆”“裁缝司务大汉”都是普通人,表明胡琴这种乐器是被广大民众熟悉且能演奏, 并且可以传授的,所以这段插叙又起到了例证作用。
小题3:
试题分析:作者说“piano(钢琴)笨重如棺材,violin(小提琴)要数十百元一具,……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有之……有之……有之……有之”,通过对比,写出胡琴价格便宜,技巧易于掌握,被大众普遍接受,也就写出由胡琴带来的音乐被大众接受,也就表明作者认为音乐应走向大众,而胡琴有助于发挥“乐以教和”的功用。
小题4:
试题分析:这个句子出现在段落的结尾,需要结合上文来分析,找出作者在本文中写到了哪些由音乐带来的趣味。从上文看,作者在山村避雨时即兴的拉琴,青年人随琴合唱都给了作者从来没有过的感受;本来是来避雨的,“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苦闷万状”,因为有了音乐,大家的情绪得到了完全的改变,由苦闷而欢乐;这件事发生的地点是山村,普通人最集中的地方,本来是一群陌生人,却一起被音乐感染着,彼此之间没有了距离,是那么的亲切,这也是音乐的魅力。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共19分)山中避雨丰子恺前天同了两个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地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他的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人看出。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小题2: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6分)
小题3: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6分)
小题4: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8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有光:周全而有光
王乾荣
周有光,江苏常州人,中国语言学家、文字学家,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青年和中年时期主要从事经济、金融工作,当过经济学教授,1955年,他的学术方向改变,开始专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曾参加并主持拟定《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公布),几十年来一直致力于中国大陆的语文改革。
跟周有光老人首次见面,在2006年7月14日全国政协礼堂《群言》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周有光是与会者中最年长者。中等个子,穿着朴素,风姿儒雅,戴黑色上缘框框的眼镜,面容滋润,目光睿智,头发稀疏而白,乍看,六七十岁模样,只迈步稍稍蹒跚。
周老曾遭遇“被下放”诸种坎坷,他都平和豁达以对。他也不求什么世俗的荣华富贵。天长地自久,人道有亏盈。对人生真谛通透的体味,自足达观,随时“锻炼筋骨”,也许正是这位文化老人长寿的“秘诀”。他说了:“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作为学人,善于思考,“伏案太勤”,周先生一生著述等身,百岁过后,仍然关注社会民生,笔耕不辍,尚能一年写一本书,可谓奇迹中的奇迹。
年轻时留美攻读经济学,一个偶然机遇,改变了周老的后半生。他说自己的人生,原是个“错位”。可正是这个错位,使他成就了一个著名语言学家和文化大师,成为新中国文字改革方面的重磅专家。周老幼年即具语言天赋,他那颗语言中枢敏感发达的大脑,对这门学问的奥妙魅力,更加充满浓厚的兴趣和热爱。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求学期间,他即选修《语言学》,热衷于参加“拉丁化新文字运动”,并且发过相关论文。
这个“拉丁化运动”,简单说就是先用拉丁字母——或称罗马字母,周老笑说“有人指它是‘帝国主义的字母’”——给汉字注音,进而以拉丁字母拼写汉语,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这是咱们老祖宗几千年来从未涉猎过的先锋学术活动,始于100多年之前。
周老语言、文改方面专著以及与之相关的论述,达20多部,广为人称道;而经济学著作仅三两部,鲜为人知。周老在语言学方面的卓越建树,对中国文字改革的巨大贡献,学界和坊间众口一词,赞誉有加。但是近年众多媒体一味尊之为“汉语拼音之父”,他却敬谢不敏,诚道“不敢当”。“丝绸西去,字母东来”(周有光语)。来干吗?来拼音。汉语拼音又不是他周有光“生”的,他怎能当人家“老爸”呢!
今天,凡中国人,以及学习和使用汉语的外国人,谁离得开《汉语拼音方案》规定的拼音法?联合国也要用它呢。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开辟了汉语和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社会的一条便捷通道,功不可没。仅从这一点看,周有光其名,便将彪炳青史。
改革开放初期,为加强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通晓四国语言的周有光,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为中方三专家之一,因此人称“周百科”;中方另二人,一是新闻巨子兼大学者刘尊棋,一是被誉为“万能科学家”的钱伟长教授。
《百科全书》号称“没有围墙的大学”,翻译这书,是一个硕大工程,对于不管多大的学者来说,也是一个学习、重温百科知识的过程。而这于周老,又是一个机遇。也许正是这一工作,激发了他研究全球化、信息化、语文现代化和世界多国文化的热情,使他晚年的学术生活,在更广阔的领域大放异彩。这时的周有光,就不只是翻译百科全书意义上的“周百科”了,而堪称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杰出学者。
周老学问大,但他不是只会躲在象牙塔里啃本本的书呆子。他研究语言,搞拼音,也没有被一串串字母,将自己纠缠在一个狭小天地里。大学者雕小虫忙,近年《群言》杂志,几乎每期都刊登他议论社会现象的短文。他其实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斗士,其人具有杂文家惯于挖掘社会病的特质,但不赤膊上阵。他把自己的“愤”,化在平实睿智之中,常以机智独特的方式针砭时弊,文字读来别有不愠不火、绵里藏针风味。
周老说:“我的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思考到老,快乐到老。”但愿,在《群言》40周年庆祝会上,还能聆听这位极其独特老人的宏论。
(选自《北京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老不老我不管,我是活一天多一天”表现了周老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的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这也是他长寿的秘诀之一。
B.人称“周百科”,因为周老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而且又被邀参与英文《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汉译工作。
C.因为当时中国没有自己的拼音,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所以周有光放弃经济领域研究,改行从事语言文字研究。
D.周有光原来学习的并非语言学,因此他不得不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使汉语成为世界通用的‘蝌蚪文’”的理想。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周有光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和如饥似渴的求知***。
小题2:从全文来看,第二段在结构和内容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这篇传记主要写了周有光的哪些事迹?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周有光人生经历给了你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9分,每题3分)
汉语中用来指“老外”或“舶来品”的词,有胡、番、西、洋。胡,大约是用得最早的。它原本泛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即“胡人”。所以,但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西域的概念,近一点的在天山以南,昆仑山以北,玉门以西.葱岭以东(葱岭即帕米尔高原)。远一点,则可涉及到克什米尔和伊朗了。
中国和西域交通很早。两千一百多年前,张骞便通了西域,以后又有丝绸之路,中亚文化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琵琶、五弦、忽雷、火不思,都是西域拨弦乐器,当时统称胡琴。火不思是乌特的一种,突厥语叫qobuz.译名也五花八门,什么和必斯,虎拨思、吴拨四,比较好玩的则有胡不思和浑不似两种。火不思后来变成了拉弦乐器。也就是二胡。二胡是典型的“中外合资”产品。北方的马尾、松香,南方的蛇皮、竹子,中西合璧,北人南相,表现力极强,也就在民乐演奏中唱起了主角。
尽管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喜欢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的当然大有人在,但“胡”这个字眼还是带有贬义。在中原之人看来,北方的胡,南方的越,都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云“意合则胡越为昆弟”,但意合的时候有,意不合的时候也多。而且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更重要的是,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也包括所有的“蛮夷”)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胡来”。胡来也就是任意乱来。此外,胡扯、胡闹,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意思和胡来都差不多。
这当然是一种偏见,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但它们产生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并非没有道理。胡思乱想一词最早见于南宋朱熹的《答潘文叔》。胡说和胡来则分别见于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和金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南宋与金,那可是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一个时代。
胡的本义是兽肉(颔下垂内),番的本义则是兽足。番,也是用来指外族和外国的,叫番邦,而且主要指西方诸族、诸国,叫西番。用兽肉、兽足来指称外族、外国,毕竟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因此胡、番便渐渐为西、洋所替代,叫西、洋的也不一定就不带贬义,比如西崽、洋相。但毕竟西、洋只是说出了一个客观事实,不像胡、番那样带有主观色彩,要好得多了。这说明民族偏见虽然在所难免,时代和社会毕竟也在进步,语言也不会一成不变的。
小题1:下列有关“胡”“番”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胡”的本义是兽肉,原指北方和西方的少数民族.凡叫做“胡什么”的,多半来自所谓“西域”。
B.“番”的本义是兽足,汉语中用来指外族和外国,西方诸族、诸国在我国历史上也被称为西番。
C.“胡”字在中原文化中带有贬义,如胡来、胡扯、胡言乱语、胡搅蛮缠、胡说八道、胡作非为等都体现了这一点。
D.“胡”“番”后来被西、洋所代替,但西、洋仍然带有贬义,不太友好,也不文明礼貌。
小题2:下列说法不属于“西域的文化贡献如此之大,中原却并不怎么领情”的原因的一项是(  )
A.胡食、胡服、胡乐、胡舞等西域文化流入中原,只受部分中原人喜爱。
B.在中原人看来,北方的胡人,有些“非我族类”的味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C.西域和中原.往往是一言不合,便刀兵相见,双方之间,心里面便难免有些别扭。
D.在中原华夏之人看来,胡人不懂礼仪,不讲道理,不守规矩,喜欢任意乱来。
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胡、番、西、洋用来指称的外族、外国,是指在古代包括克什米尔和伊朗在内的广大区域。
B.表现力极强,在民乐演奏中担当主角的二胡,是由西域拨弦乐器火不思演变而来的。
C.胡说、胡来、胡闹、胡思乱想等词语都是产生在中原汉人最仇恨胡人的南宋与金代。
D.现在用西洋替代胡番,符合客观事实,没有民族偏见,是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滑一刀
刘建超
“滑一刀”是酒城有名的外科大夫,“滑一刀”的大名叫滑儿。
滑儿出身贫寒,儿时家境极差。父母辛苦工作,勉强维持个不饿肚子。母亲操劳过度,在滑儿五岁的时候,得了重症。因无钱医治,只得在家硬挺着。母亲临终前,捧着滑儿的小手,放在嘴边轻轻地亲着,说:“孩子,长大了当医生,给老百姓治病。”又对滑儿的父亲说:“再苦再难,也要供滑儿上学读书。”父亲外出打工,把滑儿托付给堂兄。父亲愿意做最苦最累最脏的活儿,只要工钱给得高。
滑儿上学后,聪颖勤奋,成绩一直在学校里拔尖儿。考大学时,滑儿的成绩可以上最好的学校,可他却填报了一所医学院。他忘不了母亲临终前那期待的眼神,他也知道,如果当年家里有钱,母亲是可以去医院做手术的。
滑儿大学毕业,成绩优异,保送做了全国著名医学教授魏征的研究生。毕业后,滑儿放弃了考博和留在京城任教的机会,申请回到了阔别多年的酒城。
滑儿被分配在酒城医院。虽然滑儿是院里唯一的硕士生,但在论资排辈的医院里,滑儿只被分配去做些割阑尾之类的杂耍手术。滑儿对什么样的小手术都极端认真负责,对患者温暖有加,从不接受病人的吃请和红包。
滑儿参加工作第二年,出了一个事。当时省里的一位副省长到酒城农村视察工作,结果在崎岖的小路上发生了车祸,人被送到酒城医院时已昏迷不醒。病情危急,加之伤者的特殊身份,医院没人敢做主处置。院长只得向市急救中心求援,可无论是把病人送去还是等专家来,都有近两个小时的路程。滑儿是当班医生,查了病人的情况后果断地说必须立即手术,否则半小时后就来不及了。看到周围疑虑的眼光,滑儿自信地说,手术我来做,一切后果我来负责。
结果滑儿的手术做得很成功,从市里赶到的专家都啧啧称奇。病人也很快康复,临行前拉着滑儿的手说:“我看你就是名副其实的滑一刀啊!”“滑一刀”的名号很快传遍了酒城的沟沟坎坎。
酒城有了“滑一刀”,来找“滑一刀”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再重再难的病,只要让“滑一刀”划上一刀就能刀到病除,即使“滑一刀”划过一刀没能留住患者,患者家属也都无怨无悔,“滑一刀”每一天都被手术挤得满满当当。有几次市里省里要调“滑一刀”,酒城人都排起长队阻拦,患者当街跪倒一片,声泪俱下。“滑一刀”也就留下了。“滑一刀”的手术越做越多,越做名声越大,传说也越来越神奇,就连省城的和外省的病人也慕名而至。
“滑一刀”的导师魏征专程到酒城来调研。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傍晚,已经是副院长的“滑一刀”陪着导师在河边散步,看着沉默不语的导师,“滑一刀”说:“我知道老师不愉快的原因,有些手术是不需要做的,采取保守治疗的方案也会达到相同的目的。”魏征看了“滑一刀”一眼,缓缓地说:“你只顾自己痛快地划一刀,可这一刀带给一些患者原本不必要的痛苦和负担,你就心安理得?”“滑一刀”叹了口气,说:“老师,我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我手中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
第二天,魏征和“滑一刀”一起查房,对一位从外省来的病人家属详细说明了病情和治疗建议,说做手术意义不大,采取保守治疗更妥当些。没想到病人家属齐刷刷跪在“滑一刀”跟前,痛哭哀求,只要“滑一刀”给做了手术,什么后果他们都认了,不然就跪着不起来。魏征看着这场面,无奈地摇摇头。
没过几年,“滑一刀”的父亲患了顽疾。“滑一刀”向父亲说明了病情,建议采取保守疗法。父亲说:“滑儿,爹知道你说得在理。只是,你要是不给爹划上一刀,你就会背上不忠不孝的名声。爹不怕死,爹怕毁了你一世的名声啊。就算做做样子,你也得给爹划上一刀啊。”“滑一刀”给父亲做手术时,手竟第一次发抖,虽然只是拉开一刀就又缝合上了。
“滑一刀”处理完父亲的后事,递交了辞职报告。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酒城留下的只有他手术刀的传奇故事。
小题1: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本文描写运用了倒叙的手法,首先写滑一刀是酒城著名的医生,然后再回忆他求学的过程,这样写主要是为了突出滑一刀的成名的不容易以及他的感恩之心。
B.“魏征教授调阅了大量的病历,越看眉头锁得越深。”此处用了神态描写,反映了魏教授的不满和疑惑的心情。
C.小说结尾,滑一刀的离开,是迫于人们找他做手术的压力,他怕自己的手再发抖,那样会让自己的手术出现问题,对不起患者,更对不起自己的手术刀
D.滑一刀到酒城工作,本来是大材小用,如果没有副省长的受伤住院,他只能永远的做小手术,那样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滑一刀,也不会有他的离开
E、本文描写紧扣现实问题,作者以滑一刀为线索,借他学医,从医,离开酒城医院等一系列事件,引发人们对有病就挂专家诊的思考。
小题2:小说主人公滑一刀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联系全文作简要概括(6分)
小题3:滑儿母亲临终嘱咐和父亲打工挣钱两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现实社会中一些大医院往往专家号一号难求,滑一刀在文中说“手中的刀子的名气已经远远大于科学的道理了”,他的说法有道理吗,结合原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8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舒乙谈父亲老舍
作为一个父亲,他对我们要求极其严格。首先他自己是个十分严肃的人,是个非常勤奋的作家。他把写作当成终身事业。每次看到他房间里的灯光就会让我产生一种崇敬的心理。
他对创作十分严谨,每天只能写二千字,现在许多年轻作家每天能写上万字,对于他简直不可想象。
他在生活中并不像他的作品那么幽默,风趣。老舍十分好客,有很多朋友,特别能与贫苦人民友好相处。这些都给我们作出了榜样,使我们对下层人民都有一种深厚的感情。
他的读者多,他去世之后(文革期间不算),他的书的出版呈上升趋势,这种情况在现代作家中不是很多,有的作家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被忘却了。即使在文革期间,他的书有很多不能出了,但国外还在大量翻译他的作品,而且掀起了很大的老舍热。
对自己周围的知识分子的生活态度有所批判,在老舍的作品中的确是有的。在30年代,老舍周围有很多人,包括他的一些朋友,他们一方面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一方面又摆脱不了旧的婚姻习俗。像那时候很伟大的作家鲁迅、郭沫若、胡适,都是屈从于父母的安排,娶了一个旧时女子,同时他们的思想又非常激进。一方面是围着他们的年轻貌美有学问的大学生,一方面是没知识、不识字的太太,可想而知他们的痛苦。这些旧时女子有的虽然也是出生于地主家庭的女儿或其他,但与丈夫却往往没有共同语言。老舍的作品就是对当时现实的写照。婚姻生活的确是令人痛苦和无奈的。老舍基本上抱独身主义,直到30多岁后才自由恋爱娶了一位大学生,他是享受到自由恋爱的幸福的。有些人认为老舍在前期的作品里表现了对于爱情、婚姻的美好渴望,而在他结婚后却产生出了不满和失望。现在有一些关于作家情感的说法,我想他们那时候也是很复杂的。
多数评论家喜欢把老舍的死同《四世同堂》里祁天佑的死当成一类。祁天佑是一个没有政治信仰的人,他在他熟悉的环境里尊严扫地,老舍不一样。如果发生在国民党时期,老舍就不会去死。一个知识分子对国家没有信心,无论如何的打击他都能经受。老舍已经虔诚地皈依了这一套意识形态,完全是以它的褒贬为褒贬,以它的荣辱为荣辱,这突时候然给他一个打击,这对于心理纯朴的老舍来说肯定是接受不了的。老舍基本上没有什么理论水平,他从小没读过多少书,他对政体不是清晰的。他的一切是为人民好。他并不是单纯为个人尊严。所以当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出现,他感到一种失去,这种失去是他不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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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由方旭改编及主演、北京明戏坊戏剧工作室制作创作的话剧《我这一辈子》在广州大剧院上演。
为了最大化地还原老舍作品的精髓,方旭以抽丝剥茧的手法改编剧本,整场演出100分钟,整个舞台只有方旭一人分饰多角,一幕布景,以不同的灯光和音效配合,带观众一起重回时局动荡的老北京。亲自为该剧出任文学顾问的老舍先生之子、当代著名作家舒乙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与历次改编相比,这部“独角戏”是最忠实于原著的一次。
羊城晚报:《我这一辈子》讲旧时代一名刑警坎坷而艰难的一生,底层小人物无力把握改变自己的命运。时过境迁这么多年,今天仍然有许许多多类似的“小人物”。
舒乙:阳光下没有全新的故事,对于每个生命个体,除了服装、道具有所改变,命运与社会不公之间的冲突,从来没有改变,这也正是老舍先生作品具有的普世性。只有社会走向真正的民主、自由和平等,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像《我这一辈子》一样的人间悲剧。
羊城晚报:您父亲在家里是个怎样的人?
舒乙:老舍先生很奇怪,他在家里话极少。后来妈妈说了多次:她新婚第二天,父亲就跟她约法三章——每天早上起来不要跟我说话,我绝不是跟你吵架,我得想我那两千字。因为当时他的标准是每天上午写两三千字。
但家里只要一来人,他诙谐幽默得不得了。他是一个充满生活乐趣的人,比别人有趣,家里有花,有画,有好吃的,有好酒、好烟,好玩的东西,大家非常乐意来。往往吃饭之后有余兴,大家会表演节目。他会唱戏,会各种曲艺,会说笑话,玩意最多。很多作家,包括叶圣陶的日记里都写过:只要他在,谁都不说话,就听他说,看他耍,他结束了,才退席,绝不早退。
小题1:根据原文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老舍是因为政治信仰的失落而自***的,并不是为了要保持个人的尊严而死的。
B.文革期间,老舍的书在国内不能出了,但国外还在大量翻译他的作品,掀起了很大的老舍热。
C.老舍是享受到自由恋爱的幸福的,而那时候很伟大的作家鲁迅、郭沫若、胡适,也都没有享受到这种幸福。
D.根据现在一些关于作家情感的说法,作者对老舍批判自己周围知识分子的生活态度这件事是有所反思的。
E、老舍对政体的认识是不清晰的,他之所以虔诚地归依了一套意识形态,是因为他认为“这一套”意识形态是“为人民好”的。
小题2:作者说老舍是个“十分严肃的人”,从全文看,他的“严肃”体现在哪些方面?(6分)
小题3:老舍有着浓厚的“平民意识”,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这一点?(6分)
小题4:舒乙说“有的作家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被忘却了”,但老舍去世后,“他的作品出版呈上升趋势”如何理解这一现象,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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