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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答案

1.(5分)A C  答对一项给2分,答对两项给5分。
2.(6分) 1第一次,烘托环境,展开情节;2第二次,渲染气氛,转换情节。第每答对一点给3分。 意思答对即可。
3.(6分)1重视友情,信守诺言;2乐观开朗,心直口快;3企图逃避法律。每答对一点给2分。意思对即可。
4.(8分)1鲍勃值得同情,因为他重情守信;2鲍勃罪有应得,因为他是通缉犯;3吉米忠于职守,因为他不徇私情;4吉米背叛了友谊,因为他抓捕了朋友。不要求面面俱到,只要能就以上四点中的任何一点或其他观点进行探究,即可根据是否明确、论述是否合理酌情给分。观点明确给2分,论述合理给6分。
解析

1.A.应是紧张心情 C.重情守信。
2.无
3.无
4.无
核心考点
试题【                            二十年以后欧·亨利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总想为你唱支歌
走一趟大西北,就像走在一块失去平衡的地块上。
这是一个怎样倾斜了的世界啊!
夕阳里的左公柳默默地伫立着。大漠的风沙在它们身上刻下了斑斑驳驳的伤痕。我曾见过一幕震慑人心的景象。那是一株在狂虞风暴中被击倒的左公柳。这老柳并没有就此而死亡。在它倒伏的身躯下,庞杂的根系一半裸露在地上,一半残留在地下。于是,残留在地下的根系顽强地负起了生命的全部使命。茂密的枝叶在倒下的躯体上依然生长得非常美丽,每一片叶子在阳光映照下好像一串串晶莹发光的绿宝石。
去民勤县拜苏武山,公路有一半被流沙所拥没。民勤被喻为沙海中的孤岛,四周为浩输沙漠所包围。苏武牧羊的故事听说就是发生在民勤已经干枯的北海边。有话流传:“民勤无天下人,天下有民勤人。”一日民勤之艰苦,外乡人都望而生畏,不肯前来安营扎寨;二日民勤人肯吃苦,敢于外出闯荡。在民勤,常常能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农人,一匹骆驼,一辆小板车,在泥沙的路上躜躜走着。落日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农人裸露的脸和手是黑的而且皱着,那农人转动的眼珠是迟缓的却是渴望的。他们就在这一派灰黄的鸿蒙中往返着。由于降生在这样一个巨大的空间里,他们已无所谓大。由于生存这样一块没有生迹的土地上,他们亦无所谓无。他们知道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要想活下去,只有向命运抗争。
在戈壁上赶路,还能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片片疤痕累累、粗壮结实的胡杨林,因缺水而死亡了。仿佛是一个刚刚经历了恶战的古战场,死亡的胡杨林挺立着身子不肯倒下,一条条高高举起的瘟曲干枯的胳膊直指蓝天,密密麻麻的胳膊汇成了一片呐喊的海洋,为活着的伙伴和为死去的自己。荒漠戈壁上随处可见被榨干了最后一滴水的枯枝败草的尸体,唯有枯死的胡杨林的方阵总使我热泪盈眶。
在戈壁大漠中赶路,满目皆是巨大的悲壮。走一趟大西北,人会坚强几分;走一趟大西北,长不大的孩子会长大。
在大西北我曾拣回一枚戈壁石。谁也无法读出它的年龄,谁也无法估出它的身价。它体不盈握,状苦鹅卵,但通体的赤红中沁着几淡淡的乳白,红白相间的石纹如涌动的江湖。记得那天就是这石纹吸引了我,从此我们再没分离。月光溶溶地罩着它,珠圆玉润般生辉,沉鱼落雁般美丽。多少夜我与它默默对视,静谧中总听见一个声音在呼喊我。那声音苍凉而低沉,那声音遥远而神秘,那声音从不可知的地方飘来,又消散在不可知的地方。每每从沉思中醒来,心湖里便又涨潮似地涌动一层情思。
也许有那么一天,大家会猛然醒悟:南方的天地太玲珑剔透了,太经不起摔打了。那里挤满了人,矗满了楼,停满了车。人们会发现,大西北正在呼唤我们。尽管那里的风是干燥的,水是咸涩的,但那里有可以让鸟儿展翅翱翔的天空,那里有可以让生命茁壮生成的绿洲。是的,会有那么一天,大西北会像海市蜃楼一样美丽,到那时,倾斜了的世界会重新平衡。
大西北并不苍白并不无奈的黄土地呵,总想为你唱支歌。
1.文中刻画的“左公柳”和“民勤人”两个形象具有哪些相同的特点?作者描写这两个形象的用意是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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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走一趟大西北,长不大的孩子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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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方的天地太玲珑剔透了,太经不起摔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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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第五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枯死的胡杨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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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后一部分写到了“戈壁石”,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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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①(节选)
史铁生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相册,看见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里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玩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惟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中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末,回旋飘转豆古不敢。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像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像是一个老人,无可置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闲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来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云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莽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旭日。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救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上巅布数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 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注)①《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名篇,文章描述了“我”瘫痪以后的心路历程,包括对生命的感悟,对母亲的杯,对地坛中人事景物的深沉思考等。全文共七个部分,这里选的是第七部分,略有删改。
1.文章第二段从哪三个方面表现“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请简要说明。(6分)
(1)
(2)
(3)
2.文章四、五两段中,“孩子”“老人”“热恋中的情人”分别体现了什么样的人生态度?(6分)
(1)孩子:
(2)老人:
(3)热恋中的情人:
3.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4分)
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上巅布散烈烈朝晖
4.综观全文,作者对生命的感悟是什么?请简要概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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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的第三条岸
[巴西]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
父亲是一个尽职、本分、坦白的人。他并不比谁更愉快或更烦恼,只是更沉默寡言一些。是母亲,而不是父亲,在掌管着我们家,她天天都责备我们——姐姐、哥哥和我。
但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竟自己去定购了一条船。
父亲对船要求很严格,它要用含羞草特制,牢固得可以在水上漂二三十年,大小恰好可供一个人使用。母亲唠叨不停,牢***满腹,丈夫是突然想去做渔夫吗?父亲什么也没有说。
离开我们家不到一英里,有一条大河流过,水流平静,又宽又深,一眼望不到对岸。
我总忘不了小船送来的那天。父亲并没有显示出什么特别的神情。他像往常一样戴上帽子,对我们说了一声再见,没带食物,也没拿别的什么。我原以为母亲会大吵大闹,但她没有。脸色苍白,从头到尾她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出去,就呆在外面,永远别回来。”
父亲没有吭声,他温柔地看着我,示意我和他一起出去。我们一起向河边走去。我强烈地感到无畏和兴奋。“爸爸,你会带我上船吗?”
他只是看着我,为我祝福,然后做了一个手势,要我回去。我假装照他的意思做了,但当他转过身去,我伏在灌木丛后面,偷偷地观察他。父亲上了船,划远了。
父亲再没有回来。其实他哪儿也没去。他就在那条河里划来划去,漂来漂去。每个人都吓坏了。从未发生过,也不可能发生的事现在却发生了。
每个人都猜想父亲疯了。母亲觉得羞辱,但她几乎什么都不讲,尽力保持着镇静。
河边的行人和两岸附近的居民说,无论白天黑夜都没见父亲踏上陆地一步。他像一条被遗弃的船,孤独地、毫无目的地在河上漂流。人们一致认为,对于父亲而言,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他一定会离开大河,回到家中。
他们可是大错特错了。父亲有一个秘密的补给来源,那就是我。我每天偷了食物带给他。后来我惊异地发现,母亲知道我做的一切,而且总是把食物放在我轻易就能偷到的地方。她怀有很多不曾流露的情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父亲从不踏上泥土、草地或河岸一步。从没生过火,他没有一丝光亮。他的身体怎样?不停摇桨要消耗他多少精力?河水泛滥时,他又怎么能幸免于难?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姐姐生了一个男孩。她坚持要让父亲看看外孙。那天天气好极了,我们全家来到河边。姐姐穿着白色的新婚纱裙,高高地举起婴儿,姐夫为他们撑着伞。我们呼喊,等待。但父亲始终没有出现。姐姐哭了,我们都哭了,大家彼此携扶着。
后来,姐姐搬走了,哥哥也到城里去了。母亲最后也走了,和女儿一起生活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留了下来。我从未考虑过结婚。我留下来独自面对一生中的困境。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我知道他需要我,尽管他从未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因这件事责怪父亲。
我的头发渐渐地灰白了。我到底有什么不对?我到底有什么罪过?渐渐地,我因年老而心瘁力竭,生命踌躇不前,同时爱讲到疾病和死亡。他呢?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终有一天,他会精疲力竭,只好让小船翻掉,或者听任河水把小船冲走,直到船内积水过多而沉入激流之中。哦,天哪!
我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他在远方出现了,那儿,就在那儿。我庄重地指天发誓,尽可能大声地叫着:
“爸爸,你在河上浮游得太久了,你老了,回来吧。你不是非这样下去不可,回来吧。无论何时,我会踏上你的船,顶上你的位置。”
他听见了,站了起来,挥动船桨向我划过来。他接受了我的提议。我突然浑身战栗起来。因为他举起手臂向我挥舞,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我不能,……我害怕极了,发疯似的逃掉了。因为他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
极度恐惧给我带来一种冰冷的感觉,我病倒了。从此以后,没有人再看见过他,听说过他。
(选自余华《温暖的旅程——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有删改)
1、小说中写道“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请联系全文,简述“父亲”为什么需要“我”。(4分)
2、结合作品,请简要分析“母亲”这一人物形象。(5分)
3、有人说,“河的第三条岸”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象征着“父亲”超越世俗的人生追求。如果这样,那么“我”对“父亲”的这种追求持何种态度?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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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物学
(1)1970年奥地利科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一般系统论”对于我国知识界来说并不陌生。尽管贝塔朗菲是以生物学家的身份去思考、研究并提出系统论的,但他的系统论并不仅适用于生命科学,它同样适用于物理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等各门学科。如果说过去所谈论的是在哲学层面上的、普适性强的一般系统论,那么这里所要介绍的系统生物学,则是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
(2)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发起人也是系统生物学的创始人之一的美国科学家莱诺伊·胡德看来,系统生物学和人类基因组计划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在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孕育了系统生物学。相对而言,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了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由此,胡德认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基于这一信念,胡德在1999年底辞去了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教职,与另外两名志同道合的科学家一起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随后,系统生物学便逐渐得到了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3)什么是系统生物学?它不同于以往的实验生物学——仅仅关心个别的基因和蛋白质,它是以整体性研究为特征的。这在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中反映得很清楚。
(4)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分为这样四个阶段:首先是对选定的某一生物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描绘出该系统的结构,包括基因相互作用网络和代谢途径,从而构造出一个初步的系统模型。第二步是系统地改变被研究对象的内部组成成分(如基因突变)或外部生长条件,然后观测在这些情况下系统组成成分结构所发生的相应变化,包括基因表达、蛋白质表达和相互作用、代谢途径等的变化,并把得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整合。第三步是把通过实验得到的数据与根据模型预测的情况进行比较,并对初始模型进行修订。第四阶段是根据修正后的模型的预测或假定,设定和实施新一轮的改变系统状态的实验,并在重复第二步和第三步后,不断地通过实验数据对模型进行修订和精炼。系统生物学的目标就是要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使其从理论上能够反映出生物系统工程的真实性——即一个生物系统中所有组成成分(基因、蛋白质等)的构成,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这些组成成分间的相互关系。
小题1:
胡德之所以提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这一论断,不属于其原因的一项是
A.“一般系统论”必将影响生命科学,使系统生物学成为新兴学科。
B.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的发展,孕育了系统生物学。
C.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
D.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成立并获得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小题2:
结合文意,用最恰切的语言为“系统生物学”下一个定义。
答:系统生物学是研究                                                 的学科。
小题3:
根据文意,对第(4)段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的四个阶段进行压缩与归纳,保留最重要的信息并用符号“”将结果连接起来。(不超过80个字)
(                                                )→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
小题4: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科学研究的新思路,常常表现为将普适性较强的一般原理、规律应用于特定学科(如生命科学),从而产生很多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
B.要想全方位地描绘某一生物系统的结构,只有通过对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否则,就无法反映出这一生物体系的真实性。
C.只要严格按照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规定的“四个阶段”一步步走下去,就能够得到一个理想的系统模型,从而达到既定的研究目标。
D.当前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学科内部的综合与学科之间的综合,在探求彼此的关联中使原有的学科研究向着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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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了,母亲放飞的手
刘心武
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回忆那10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那些见过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等,也足以叫邻居们啧啧称奇。有人就对我发出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饮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邮件大户。如果那几十种报刊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为我订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为儿子花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1959年,我被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勉勉强强地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
1960年春天,有一个星期六我回到家中,进门就发出情况异常,仿佛在准备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亲奉命调到张家口一所军事院校去任教,母亲也随他去。我呢?父亲和母亲都丝毫没有犹豫地认为,我应当留在北京。问题在于:北京的这个家,要不要给我留下?如果说几间屋都留下太多,那么,为什么不至少为我留下一间呢?但父亲却把房子退了,母亲呢,思想感情和父亲完全一致,就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开始完全独立地生活。父亲迁离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北京除了集体宿舍里的那张上铺铺位,再没有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铺位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没有流泪,却有一种透彻肺腑的痛苦,难以言说,也无人可诉。
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学任教。就在那个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亲将我放飞时,亲手给我缝制是的被子。它在为我忠实地服务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必须更换的极限。于是我给在张家口的母亲写信要一床被套。这对于我来说是自然到极点的事。母亲很快寄来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时我也就接到了母亲的信,她那信上有几句话我觉得极为刺心:“被套也还是问我要,好吧,这一回学雷锋,做好事,为你寄上一床……”睡在换上母亲所寄来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种悲凉感:母亲给儿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学雷锋,做好事”,仿佛是“义务劳动”呢?现在我才醒悟,母亲那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话,就是告诉我,既已将我放飞,像换被套这类的事,就应自己设法解决。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尽量自己独立解决”。
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我离她那双给过我无数次爱抚的手是越来越远了,但她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小题1:
(1)文章的结尾一段“母亲将我放飞以后……”其中“放飞”一词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答:
(2)文中共写了几次“放飞”,请作简明概括。
答:
小题2:
作者认为母亲“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请结合全文,谈谈母亲给予了“我”哪些人生启示。
答:
小题3:
(1)“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2)母亲注重孩子的饮食,对衣着和家中摆设却毫不讲究,却给孩子订“几十种报刊”,你能从中悟出母亲的“育子”之道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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