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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修 面
                                晓 尧
随着九爷推子擦擦的声响,父亲浓密而微卷的胡子一绺一绺地掉在白色的围布上。父亲紧闭着眼,一动不动。
很快,九爷就将父亲的络腮胡子和嘴唇周围的胡子推了一遍,父亲剩着胡碴的脸像收割后的麦地。
九爷放下推子,说你爹怕有一两个月没剃胡子了吧?
我说是的,他病了两个多月了。
九爷取出香皂盒,吩咐我去倒点热水来。
我提起墙角那只父亲用了许多年的铁壳水瓶,倒了开水,又从缸里舀出冷水对上,试了试水温,把脸盆端给了九爷。
九爷拿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脸帕,卧进水里,停了一会儿后捞起,稍稍捏捏水,便用帕子在父亲的腮上和嘴唇四周来回地润;润过后,才用细毛刷子刷上香皂沫子,刷在父亲刚推过的胡碴上;然后九爷才掰开剃刀,向父亲抹满香皂沫子的脸上刮下去。我看着九爷努力地叉开腿,弓下身,不断地变换着姿势,以便更好地剃掉父亲粗壮的胡碴……
小的时候,父亲总爱用他的胡碴扎我的脸。记得有一次我拉着父亲的手,指着墙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像对他说:爹,你为啥不留个他们那样的“大扫帚”呢?父亲笑着刮刮我的鼻子,说那多不方便,吃饭还得撩着胡子。说着父亲就做了一个撩起胡子的动作,惹得我哈哈大笑。其实我知道。作为民办教师的父亲工资微薄,同时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经常去理发修面,因为每天都有两个班七八十名学生的课等着他去上、作业等着他去批改,还有许多永远做不完的家务。而父亲的胡子又属于长得特别快的那种,像割后的韭菜,因此父亲不得不每隔两三天,就用剪刀剪掉自己的胡子。父亲不是那种不修边幅的人,相反,他在学生面前总保持严肃、端庄、整洁的形象,剪掉胡子可以说是父亲不多的课余时间里十分关注的事情。 九爷的剃刀刮过,父亲的腮边及嘴唇四周一片铁青。应当说,刮了胡子的父亲是个相貌堂堂的男人,尽管那脸庞多少显得有些苍白和瘦削。二十多年来,父亲很少正经八百地修过面,现在父亲有时间躺下来享受那每个成熟男子应当享有的刀子轻轻拂过的快感了……九爷是个地道的老剃头匠,每道工序都极熟练极认真,不多时,九爷的剃刀就又刮完了父亲的额头、眉下、鼻梁、耳廓,最后拧一把热毛巾,给父亲擦了脸。这样,修面的全部工序才算结束。九爷撤去围布,我扣上父亲半新的中山装的风纪扣,然后走出门,对等在门外的一长串臂缠黑纱、手拿白花的学生说,你们可以进去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 
1.写出你对“剪掉胡子可以说是父亲不多的课余时间里十分关注的事情”的理解。
2.“等在门外的一长串臂缠黑纱、手拿白花的学生”中“一长串”一词可否删去?为什么?
3.故事的结尾出人意料,但并不是故弄玄虚,文中有多处伏笔,请写出其中的3处。并写出这样结尾的作用。
4.作者晓尧曾说:“小小说就是那种真正让自己感动过的东西,久久萦绕于怀之后,最终以绝佳的方式流泻出来。”在这篇小说中,①真正让作者感动过的“久久萦绕于怀”的是什么?②“绝佳的方式”又指什么?
答案

1.①父亲不是那种不修边幅的人。②父亲工资微薄,工作量大,家务繁重,没有时间去修面。③父亲很尊重自己的学生,在学生面前总是保持严肃、端庄、整洁的形象。 
2.不能删去。“一长串”表明来悼念父亲的学生很多,更能表现父亲在学生们心中的地位。从而使父亲作为一个地位卑微的民办教师的形象更突出、更高大。  
3.伏笔:①父亲紧闭着眼,一动不动。②我说是的,他病了两个多月了。③现在父亲有时间躺下来享受那每个成熟男子应当享有的刀子轻轻拂过的快感了。作用:扣人心弦,震憾人心。  
4.①父亲默默无闻、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②侧面描写。通过我的回忆以及我、九爷、学生们对父亲的态度来写父亲。
解析

【鉴赏提示】
这篇小说以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笔法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默默无闻的民办教师平凡而感人的一生。
细节描写真实细腻。对儿子精心调试水温的描写,让读者似乎也感到温热的毛巾擦拭面庞的温润;对九爷修面时的动作神态的描写,让人仿佛也“享有刀子轻轻拂过的快感”。小说结尾出人意料,让人心头一颤,禁不住热泪盈眶。如此的体贴入微,如此的精心虔诚,竟是献给一个死去的人!“一长串臂缠黑纱、手拿白花的学生”久久地等在门外也是为了这个人!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回顾前文,细细解读,却发现在修面的全过程中有那么多的伏笔,蕴藏了那么多有关“父亲”的信息。从“父亲”粗壮的胡碴引起“我”的回忆的片断中,我们知道了“父亲”是一位民办教师,工资微薄,工作量大,家务繁重,甚至没有时间修面。他责任心强,他爱自己的儿子,尊重自己的学生,在学生面前总是保持严肃、端庄、整洁的形象。他只知奉献而毫不索取,他的一生充满艰辛和苦涩,没有虚饰的平淡,没有矫情的淡泊,甚至没有荣誉、没有浪漫、没有复杂……从“我”、九爷和学生们的神态动作中,我们知道,其实“父亲”得到了许多,他得到了像九爷那样的普通劳动者的尊敬,得到了儿子的敬爱,得到了学生们的爱戴,得到了所有认识他的人对他的最后的礼赞!“父亲”的形象,真实得让人难忘,平凡得让人动情,让人重新记起伟大与崇高,让人奋起,也让人哀叹……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修 面                                 晓 尧 随着九爷推子擦擦的】;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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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棋 王
                                     郑时培
相思湾的傍晚,残阳如血。郑氏祠堂门口,少年郑寿直望着面前的棋盘焦躁不安,手里那枚已经捏出汗的黑子许久才犹犹豫豫落下。对面的叶知春站起来狂笑道:“寿直,你输了!哈哈哈……”这盘棋他们是下过赌注的,郑寿直事先发誓,要是输了就自己剁掉右手。叶知春笑够了,轻蔑地说:“你要是肯跪下来称我为棋王,发誓以后再不下棋,我便饶了你。”郑寿直朝郑氏祠堂上的门匾看了一眼,一把夺过叶知春手上的砍刀,手起刀落,那只细嫩的右手已经断在棋盘上了,鲜血染红了整个棋盘。郑寿直望着目瞪口呆的叶知春说:“以德以艺,你配称王?你等着,我一定会赢你的。”说完,沿着苇河边大步走去。
民国三十一年端午节,郑寿直突然回到相思湾。这时候,叶知春已经做了日本鬼子的保安,专陪鬼子头头下棋,屡下屡败。郑寿直找到叶知春说:“听说你已经称棋王了,你可晓得棋界规矩?”当时叶知春刚和鬼子头头下完一盘棋,见郑寿直来挑战,笑笑说:“手下败将还谈什么规矩,是不是还有一只手也不想要了?”鬼子是半个中国通,见郑寿直与叶知春叽里咕噜的要较量棋艺,便在一边怂恿他们下赌,说输了的砍头大大的好。叶知春不敢驳鬼子的面子,冷笑一声应承下来,心里想对付鬼子不敢用真本事,对付你郑寿直真是小菜一碟,便激郑寿直说:“皇军说以头相赌,你还是算了吧,我本不想伤你。”郑寿直扬眉一笑,抖出一张棋盘往桌上一摊,稳稳坐下说:“下吧。”
叶知春一看,认出是当年的那一张,心里不由一愣,碍于鬼子的面子还是缓缓地坐了下来。棋下得相当艰难,从早上下到傍晚,两人不断拼***。掌灯时分,叶知春站起来将棋子一抛,拱手认输。鬼子的小头头骂了声什么话,郑寿直没听懂,只见叶知春脸色一变,转身逃出门去了。鬼子顺手一枪,叶知春当即倒下。郑寿直收起棋盘想走,鬼子转过身来按住说:“我们下一盘,赌头。”
桌上摇曳的灯照着鬼子,屋子里阴森森的。郑寿直重新坐下来,感到肚子有点饿,这才想起已经一天没吃饭了。棋下得更加缓慢,郑寿直的心里平静如水,只几手便看出鬼子的棋艺远在叶知春之下。天亮时分,疲惫至极的郑寿直终于以绝对的优势赢了。鬼子望着输定的棋,忽然将棋掀下桌,掏出枪来朝郑寿直大喊:“八格牙路。”郑寿直看着鬼子那熊样,不由仰起头来狂笑。笑毕,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鬼子腰间的佩刀,就势抹向鬼子的脖子。鬼子没防着郑寿直会来这一手,待扣动手枪扳机时,头已落地。听见枪响,鬼子从睡梦中惊醒,立即把郑寿直围在屋里举枪乱射。许久,鬼子见屋里没有了动静才走进去,只见郑寿直以刀做杖,至死不倒。这以后不断有鬼子失踪,没多久鬼子惶惶地逃出相思湾。郑氏乡亲拾掇了郑寿直的遗骨厚葬,树碑曰:棋王之墓。自此以后,相思湾人再也不碰棋,更无人敢称棋王。(选自《语文读本》第一册,略有删改)
1.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这篇小小说的情节。
2.你怎样看待郑寿直到日军军营挑战叶知春?请写出自己的理解。
3.本文把郑寿直与叶知春的棋王之争放在日本侵略的大背景下,有何作用?
4.想想看,郑寿直死后为什么相思湾无人敢称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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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人
                      李开杰 
  我是媛媛。
  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是我发现了我心目中最勇敢的人。 
  你猜猜,他是谁?
  他就是我们班的罗军。
  哦,你们都笑了,我知道你们为什么笑,你们认为我要么在说笑话,要么就是神经有问题,要不怎么会把最胆小的罗军说成最勇敢的人呢?说实话,过去我也同你们一样,认为罗军是最胆小的人,他不怎么说话,特别是面对我们这些女孩,他更是永远没有一句话,我们对他的印象只有一个,就是他低着头,坐在他的座位上,两手无措地乱动。他从不敢同男同学发生争执,如果因为什么事他同某个同学对峙起来,那么首先退让的总是他,总是他低着头匆匆走开。在体育课上同样表现了他的胆小,那些对抗性太强的运动诸如足球什么的,他是永远不会去试一下的,就连跳马他也不敢,每次跳马都以他可怜兮兮地趴在木马上告终。就是这样一个人,我竟然说他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难怪你们会发笑,难怪你们会怀疑我的神经出了问题。但是我还是要说,他——罗军,是我心目中最勇敢的人,而且,我曾经被他的勇敢感动得流了泪,而且他的勇敢行为使我修正了自己对勇敢的认识。你们还记得上周六在江边举行的露天音乐会吧?听说很多同学都去了,我也去了,我同我的表哥还有妹妹一起,坐在台阶上,边喝“百事可乐”边听“贝多芬”。那天很热,热得一点儿不像春天而像是盛夏来临。
  那天的音乐会很盛大,很庄严,同时也很华丽。盛大庄严是指音乐会本身,而华丽则是指观众,那天去欣赏音乐会的人都穿得很漂亮。我爸爸说了,艺术永远是少数有钱有闲人的东西。
  因此,我对露天音乐会也有这样的华丽一点儿不感到奇怪。
  演出到中场时,那个漂亮的主持人宣布休息二十分钟。
  在这休息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一个同音乐会的华丽极不谐调的身影出现了,一个穿得十分破烂的老太婆,也许她并不太老,是生活的艰难使她过早地显出了老态。她背着一个很大的编织口袋,从我们这些穿着华丽的人群中间走过,她不断地弯下腰,去捡拾那些我们扔下的可乐瓶、纯净水瓶,还有用来垫座的废纸。她与音乐会实在太不谐调。她走过人群时,有的人赶紧站起来让开,有的人把手中还没有喝完的可乐连瓶递给她,也有人掏出钱给她,也有的人在讥笑她。可她没有什么表情,没有感激也没有愤怒,仍然一个一个地捡可乐瓶,一下一下地弯腰。这时,另外一个身影出现了。
  一个满头大汗的男孩子跑了过来,他的手里也抓着几个可乐瓶。他跑进人群,见到了那个穿着破烂、背着一个大编织袋的老太婆,然后,他响响亮亮地叫了一声“妈妈”。我不用说你也会想像得到,在那样的环境下,在那样的地方,要叫出那声响亮的“妈妈”,需要多么大的勇气,需要多么勇敢。那些来听音乐会的人,那些穿着华丽的人,还有那些讥笑老太婆的人,都默默地看着这个壮实的男孩,眼中都充满了赞许。我不用说你也知道了,这男孩就是罗军。
  从此,罗军成了我心目中最勇敢的人。
  因为他在那种时候喊出了那声响亮的“妈妈”。
1.请简单谈谈这篇小小说在表达技巧上的高明之处。
2.为什么说罗军是“最勇敢的人”?
3.请充分展开联想,想像一下罗军叫完那声响亮的“妈妈”之后,母子二人的神态、表情、动作、语言,写一段不少于60字的文段,放入原文倒数第3、第4段之间。注意上下文的协调一致。
4.这篇小小说的主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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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
                   刘国芳 
  狗旺发迹后养了一条狗。
  狗是狼狗,高大、凶悍,狗旺的个子也是高高的,大块头,于是狗旺和狗站一起便应了那人高马大的话,当然,在这儿马应改作狗。村里人对狗旺是怎样发迹的不大清楚,既不见他劳累操作,也不见他终日奔波,倒是清闲得很,成天和三五个不知哪路来的朋友牵了狗玩。村上别的人家也是养了狗的。狗旺把狗牵出去,见了别家的狗便发一声唿哨,于是他那狼狗便雄赳赳冲上去,初时有些狗也敢搏斗,但往往被那狼狗咬得遍体是伤;久了,不再有狗敢搏斗了,见了,望风而逃。那些狗的主人便愤愤不平。当然,也仅仅在心里作不平状。
  见了人狗旺也会冲他的狼狗发一声唿哨,于是那狗仍雄赳赳地向人扑去;于是被扑的人或惊慌失措或东蹿西逃或跌跌倒倒或脸色煞白魂飞魄散。不过当狗快追到人的身边时狗旺还是会发一唿哨把狗喝住的,于是对方便气喘吁吁地骂:“狗旺,***的不是人。”狗旺不恼,笑一下,回答:“跟你开个玩笑嘛,又不当真。”
  若是边上有狗旺的朋友在,便会帮腔:“狗旺看得起你才跟你开玩笑。”
  对方便掉转身,吐口唾液呸一声。
  有时候狗旺不在,那狗也会在村子里转,见了孩子,那狗会突然向前蹿几下,作凶猛状,孩子哇哇地哭,喊爹喊娘;有些孩子过后还病、发高烧。于是孩子的父母便会走进狗旺的院子对狗旺说:“狗旺,你要好好管一下你的狗,它把我孩子吓坏了。”狗旺便懒洋洋伸个腰,然后说:“狗是畜牲,我怎么管得了。”
  这样说便让人很气愤,于是说:“你不管,我以后见着那畜牲打死它。”
  “你敢。”狗旺大喝一声。
  说话的人忽然就不敢说了。
  过后见了那狗,便横眉怒目,但也仅仅把脚跺两下,有锄头什么的在手,也只冲狗晃两晃,做打狗状,却不真打。狗似乎晓得这是假动作,不惊慌,还大模大样地往那人跟前走过去。后来狗旺被公安局抓走了。
  抓狗旺的那天还抄了家,搜出许多文物古玩。于是村里人晓得狗旺为什么白天清闲得很,原来他专在晚上做勾当,挖人家的坟撬人家的棺材板。这种罪是要判刑的。狗旺一去不归,于是孤单了那狗,整天莫名其妙地叫。有一天晚上还叫,当时是夏天,大家在外头坐着歇凉,狗叫起来吵人,大家烦了,都骂“那畜牲。”还有人说一声:“去打死它,看它还叫不。”
  都点头。
  于是在屋里把锄头什么的拿在手上,一伙人雄赳赳赶上门去,进了院,还把院门关上,狗没法逃了,于是被打得哀哀地叫。狗旺屋里是有人的,大喊:“莫打呀莫打,它是畜牲。”有人回答:“就打这畜牲,谁叫它平日作恶多端。”
  狗于是被打死了。
  出了院子大伙兴高采烈,有人说:“这畜牲早该打死它。”
  有人接嘴,说:“是啊,以前怎么没想到把这畜牲打死呢?”
  这话说完大家忽然不做声了,还有人低下头,当中一位拿眼四处瞅瞅,见大家不再像刚才那样兴高采烈。
1.为什么狗旺的狗能够长期横行乡里,不仅欺负别的狗,而且欺负人?
2.小说多处运用了前后对比的写法,请写出两例加以说明。
3.大伙在听了“是啊,以前怎么没想到把这畜牲打死呢”之后为什么“忽然不做声了”?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有误的两项是( )( )
A.小说标题是《狗》,其主旨却在于写人。文中大量的篇幅写狗的猖狂,目的是为了衬托村人打狗的勇敢。
B.小说《狗》里的“狗”有很多:一条是狗旺的狼狗,另一条“狗”就是狗旺,就连一些村人也带有狗的奴性。
C.狗旺被公安局抓走后,村人突然都变得勇敢了,这说明村人在政策的感召下觉醒了。
D.小说寓意深刻,构思精巧,语言流畅,不失为一篇佳作。
E.这篇小说很有点寓言的味道,它令我们想到的,不仅是这一拨“村里人”,而且包括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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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 名 
  女儿家对门住了一户黑人,只有一个老头叫罗宾森。
  这片100多户人家的公寓里,除了女儿和一家日本人外,住的都是白人。可偏偏就有这么一户黑人,而且黑得 人!脸上身上油黑油黑,就好像黑色“奔驰”的车皮,连胡茬子和脸皮都分不出来,通身只眼珠和牙齿有两处白的。看样子可能是非洲移民中那个最黑的品种。否则,没有黑到这个份上的。他身材不高,却粗壮得惊人,往那儿一站活像只狗熊。不到两周岁的外孙女,见着他魂都没了,惊惧地瞅着直往女儿身上靠。“怕啥?我又不是只熊!”罗宾森蹲下来笑着对外孙女说。女儿翻译过来,我和妻子都笑了。可外孙女还是直躲。
  从他的眼睛和神态里可以看得出他很喜欢小孩,我们抱着外孙女走得老远了,他还呆呆地望着。
  我们走过公寓的出口处,外孙女见标志牌上栓着几个气球非常喜欢,盯着不走。拴气球是表示公寓里有空房招租的意思,我们当然不好随便摘下来一个给她。就在这当儿,罗宾森赶过来,一伸手摘下来一个红气球。他是这公寓办公室里的工人,他举着红气球在外孙女眼前晃动着,说:“来吧,让我抱一抱就把它给你。”外孙女看着飘荡的红气球,着实喜欢得不得了,可让他这个大狗熊似的人抱一抱,确实又有点害怕。
  “让抱一抱吧!”女儿动员外孙女。
  外孙女瞅着罗宾森直摇头。当女儿要把她递过去时,她竟“哇”一下子哭了。看来是宁可不要气球也绝不让抱。这真让罗宾森泄气。他一看没有办法,只好把红气球递给女儿,无可奈何地笑着对外孙女说:“唉,我真是一只熊。”我们又都笑了。他说罢好像还不太甘心,又在那儿瞅了外孙女一阵子才走。
  这片公寓住宅是在一片高低不平的林地上修建的,花木环绕,草坪衔接,环境相当幽雅、宁静,住户也多属文雅之辈,很少有高声喧哗的。这天,罗宾森门口却例外的有个女人超常规大声说了一些话。我问女儿怎么回事?
  她说是公寓办公室的人,斥责罗宾森把一只室内陈设的瓷瓶给打摔了,骂他是一只不会拿东西的笨熊。打这以后,很多天我们再也没有见到罗宾森,待对门搬来另一户黑人工人,我们才知道他已不在公寓打工,搬走了。周六市内一家新的儿童玩具商店开张,大吹大擂地宣传开市减价三天。女儿开车拉着我们一起去给外孙女买玩具。一到门口,有个一人高的大黑熊模型,立在一个木墩子上。那大黑熊两条后腿站着,两条前腿朝前伸着,做人的形状稳稳当当立在那里,很是吸引人。许多孩子围着观看、笑闹。商店老板也真会别出心裁。我们也走过去,细一看,哦,眼珠子还在动弹,原来是个活人化装的。不过,外孙女却把他当成了真熊,又好玩,又害怕,不住用手指着嚷:“熊!熊!”
  不一会一阵铃声,从商店侧门走出一个马戏小丑,替换了“黑熊”。未曾想“黑熊”下来后,竟朝我们走来。“哈罗!”他向我们打了个手势,随即对外孙女说,“这回你看我是不是只熊?”
  啊!原来是罗宾森。
  这回他没有笑,我们谁也没有笑。
1.罗宾森起初说“我又不是只熊” 与后来说“我真是一只熊”,心情有何不同?(不超过10字)
2.公寓办公室的人骂罗宾森是“一只不会拿东西的笨熊”在小说构思上有何作用?(不超过40字)
3.为什么当“我们” 知道活“黑熊模型”是罗宾森充当的时候“谁也没有笑”?(不超过15字)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有误的两项是( )( )
A.小说以“熊”为题,是因为罗宾森“黑得 人”且“身材不高,却粗壮得惊人”的形体特征“活像只狗熊”。
B.小说采用了白描的写法,未加多少艺术渲染,而罗宾森的形象却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
C.小说采用第一人称,近似写实性质,意在给读者更多的真实感。
D.从小说对罗宾森的语言、动作、神态等的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出罗宾森是一个很喜欢小孩的、善良而有幽默感的黑人。
E.《熊》是美国社会的一帧剪影,它深刻揭露和鞭挞了美国社会的黑暗面——所谓“人权”只是为少数人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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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门前
                     卡夫卡 
  法律门前站着一名卫士。一天来了个乡下人,请求卫士放他进法律的门里去。可是卫士回答说,他现在不能允许他这样做。乡下人考虑了一下又问:他等一等是否可以进去呢?“有可能,” 卫士回答,“但现在不成。”
  由于法律的大门始终都敞开着,这当儿卫士又退到一边去了,乡下人便弯着腰,往门里瞧。卫士发现了大笑道:“要是你很想进去,就不妨试试,把我的禁止当耳旁风好了。不过得记住:我可是很厉害的。再说我还仅仅是最低一级的卫士哩。从一座厅堂到另一座厅堂,每一道门前面都站着一个卫士,而且一个比一个厉害。就说第三座厅堂前那位吧,连我都不敢正眼瞧他呢。”乡下人没料到会碰见这么多困难;人家可是说法律之门人人都可以进,随时都可以进啊,他想。不过,当他现在仔细打量过那位穿皮大衣的卫士,看了看那又大又尖的鼻子,又长又密又黑的鞑靼人似的胡须以后,他觉得还是等一等,到人家允许他进去时再进去好一些。卫士给他一只小矮凳,让他坐在大门旁边。他于是便坐在那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其间他做过多次尝试,请求人家放他进去,搞得卫士也厌烦起来。时不时地,卫士也向他提出些简短的询问,问他的家乡和其他许多情况;不过,这都是些那类大人物提的不关痛痒的问题,临了卫士还是对他讲,他还不能放他进去。乡下人为旅行到这儿来原本是准备了许多东西的,如今可全都花光了;为了讨好卫士,花再多也该啊。那位尽管什么都收了,却对他讲:“我收的目的,仅仅是使你别以为自己有什么礼数不周到。”许多年来,乡下人差不多一直不停地在观察着这个卫士。他把其他卫士全给忘了;对于他来说,这第一个卫士似乎就是进入法律殿堂的惟一障碍。他诅咒自己机会碰得不巧,头一些年还骂得大声大气,毫无顾忌,到后来人老了,就只能再独自嘟嘟囔囔几句。他甚至变得孩子气起来;在对卫士的多年观察中,他发现这位老兄的大衣毛领里藏着跳蚤,于是也请跳蚤帮助他使那位卫士改变主意。终于,他老眼昏花了;但自己却闹不清楚究竟是周围真的变黑了呢,或者仅仅是眼睛在欺骗他。不过,这当儿在黑暗中,他却清清楚楚看见一道亮光,一道从法律之门迸射出来的不灭的亮光。此刻他已经生命垂危。弥留之际,他在这整个过程中的经验一下子全涌进脑海,凝聚成了一个迄今他还不曾向卫士提过的问题。他向卫士招了招手;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僵硬,再也站不起来了。卫士不得不向他俯下身子;他俩的高矮差已变得对他大大不利。“事已至此,你还想知道什么?”卫士问。“你这个人真不知足。”
  “不是所有的人都向往法律吗,”乡下人说,“可怎么在这许多年间,除去我以外就没见有任何人来要求进去呢?”
  卫士看出乡下人已死到临头,为了让他那听力渐渐消失的耳朵能听清楚,便冲他大声吼道:“这道门任何别的人都不得进入;因为它是专为你设下的。现在我可得去把它关起来了。”
1.“乡下人”为了要进“法律的门”苦苦等待了一生也没有进去,这说明了什么?
2.“乡下人”为什么那么渴望进入“法律的门”?
3.小说结尾画线句“这道门任何别的人都不得进入;因为它是专为你设下的。现在我可得去把它关起来了”的含义是什么?
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有误的两项是( )( )
A.小说中的“乡下人”,显然是社会中最大集体的指称,它代表着大多数人,卑微的人,它相对于“法”的制定者而存在。
B.小说中的“法”既可以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又可以看成是人们所追寻的公理和正义。
C.小说中“法”门前的卫士是“法”的化身,他诱惑你进入,又阻止你进入。
D.“乡下人”临终前看见的“一道从法律之门迸射出来的不灭的亮光”象征“法”的光芒,意在说明“乡下人”等待了一生终于见到了“法”。
E.小说的主题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即“找法”。其主要内容是“乡下人”向往“法”,却终身进不了“法律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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