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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轻轻照耀(节选)
朱浩
冬天的早晨,醒来的时候被窝里还是暖洋洋的。这一刻房间静得出奇。离我不远处的一排窗上布满了水气,阳光无力地投在上面,看得出外面定是个好天气。忽然,这水气蒙蒙的窗上出现一个影子,很快,我辨出那是一只停在窗台上的鸽子,正慢慢地拍打着翅膀,而冬日的阳光把这一组连续的动作映在窗上,这种感觉很有点像是皮影戏。
我一直在寂静中躺着,看着这只鸽子,直到它飞走。而我的心中却泛起了一丝喜悦,甚至可以说是欢乐。我把刚才的这一切都当作是一个梦的延续,是梦幻在现实中的延续。我的这个想法肯定与“人生如梦”的说法有着天壤之别。
就在几天前,与一个朋友坐在房中下棋,有一只蝴蝶飞来,竟然停在窗口的一盆花上,于是我们便谈到了庄周梦蝶。我说,“在认识了这个寓言由于太夸大了相对性,从而引入了虚无这一点的同时,我总在想象这位诗人气质的哲学家,在那美妙的一刻,他的心灵是否还有对欢乐敏感的一面呢?”听我这么说,我的朋友笑了。
就东方文化而言,似乎总有一些相通的东西。据说日本俳句诗人松尾芭蕉在一次似睡非睡的坐禅中,偶然听到一只蛙跳入屋外的池塘,那“扑通”的一声,激发了他广及宇宙间的幽思:寂寞古池塘/一只青蛙跳去/那水的声响。这便是俳句中千古的绝唱,芭蕉在日本被奉为“俳圣”,对那乍一看平淡无奇的诗句,如细细品味的话,我想能体味王维、陶渊明诗境的中国读者也自然是会体味它的。
  说起陶渊明,他曾是我最崇尚的诗人,在我看来,他的离群索居和清高飘逸,事实上时刻是与他心灵的欢乐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而言,他是个欢乐诗人。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我曾不解他何能以如此轻松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为后人视作宝贵财富的东西。不管如何,这首《饮酒》诗充满着在夕阳西下、大自然宁静和谐的气氛中,对自由和欢乐的感悟。
当我照例以这样的习惯躺下,顺手从床头一大叠灰尘覆蒙的书中再次发现陶渊明时,一只极小的、淡黄色的蜘蛛从这位古人的诗集里很快地爬出来,并且在我的手上显得不知所措地左冲右突。我帮它回到了地板上。它在我手臂上飞快爬行时,皮肤上那痒酥酥的感觉,委实让我觉得一阵喜悦。
几年来,我一直置身于书籍间,想探寻中国艺术直到东方艺术的精神实质,几乎在任何时刻我都希望通过任何可能的途径来得到答案而我却从来没有发现,这种精神的所在原来竟离我如此之近,它是活生生的,那样自然而令人欣慰;它是那样不易发现,却又在无意间,在瞬间让你领悟了。这便是那只从陶渊明诗集中爬出来的小蜘蛛给予我的启示,说到底,那便是对一切生命的感悟。
因此我想到了我一个年迈的远亲。年轻时他经过商,而且据说相当成功。而现在整天除了忙于照料满满一阳台的花草,一只芙蓉鸟,在余下的时间里,他创作了大量可以说显得十分幼拙的旧体诗。他乐在其中,亲手用工整地抄录好,并且装订成册。而当这些诗转到我手中的时候,他却已寿终正寝。据说他去世的那天还亲手浇了花,为鸟添了食,然后坐在躺椅里午睡,直到家人发现他已经过世。
齐白石的画曾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当他感到暮年将临时,他便在许多空白的画纸上预先画好了笔法要求精细的虫鸟,所以当他终于因衰老而眼力不济时,他只须在画纸上稍添几笔花草山石,就可向世人展示他的“近作”了。
这也许是一个艺术家平静的等待衰老和死亡的特殊方式,从中看不出丝毫的恐惧和悲观。那可以说是一种极其坦然的人生态度。
我曾在朵云轩见过一张白石老人的画,画幅不大,但那空空的画面上三尾栩栩如生的虾,却总让我感到生命恬静的欢乐。于是在有一段时间里,只要路过那里,我就要进去看看那幅画,它每次都一样地打动我,并不异于本文开头所述的那窗上的鸽影。
再说说那早晨。在温暖的被窝里,当鸽子飞走后,看着水蒸气开始清融的窗上仅剩下的阳光,我想起了希腊诗人埃利蒂斯歌唱太阳的两句诗:“痛饮科林斯的阳光/读着大理石的废墟。”这是一个典型的地中海诗人所具有的精神气质,他享有“饮日诗人”的美名,并获得过197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选自《散文》92年第3期,有删改)
小题1:文中引用陶渊明《饮酒》诗并加以评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作者在文中表达了自己对生命怎样的看法?请结合文章的行文思路加以概括。
小题3:作者是如何阐发标题“轻轻照耀”的含义的?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为什么以此为题。
答案

小题1:目的是借此说明陶渊明是个欢乐诗人,他的诗中充满着对自由和欢乐的感悟,为下文点明“对一切生命的感悟”作铺垫。
小题2:①作者从窗外的鸽影、花盆上的蝴蝶、庄周梦蝶、寂静池塘蛙、采菊东篱的陶渊明,夕阳下的飞鸟等意象中感悟到生命中充满了欢乐。②从臂上爬行的蜘蛛领悟到所有艺术的精神实质,就是人类对生命真谛的探索和理解。③从垂暮老人的手抄本诗集和齐白石的画等感悟到,应以恬静而坦然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小题3:①本文赞美自由、欢乐的生命,赞美积极有为而又恬静坦然的人生态度。②作者不写高大全的英雄的形象,而是转换角度,以那些柔弱、渺小甚至是垂危的生命作为对象,赋予他们以全新的、深刻的内涵,渲染出一派祥和宁静而又充满欢乐动感的氛围。③首尾和中间多次写阳光从窗户轻轻照进来,首尾呼应,点题。
解析

小题1:无
小题2:无
小题3:无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轻轻照耀(节选)朱浩冬天的早晨,醒来的时候被窝里还是暖洋洋的。这一刻房间静得出奇。离我不远处的一排窗上布满了水气,阳光无力地投在上面】;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这篇小小说,按要求答题。(18分)
寻人启事
金文吉
读寻人启事的时候,女孩正坐在长椅上,浓浓的树阴牢牢笼罩着椅子,这就像母爱,寒冷而郁闷,女孩无言。
用女孩的逻辑讲,母亲不疼她,母亲除了爱好挣钱之外,最大的偏爱就是苛求她。必须、不准、专制、独裁是女孩给母亲的定义,并作为对母亲的代称。
离开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女孩蓄谋已久。女孩在留下这样一张纸条后,终于把计划变成现实:“妈,我走了,按您的意思去把铁变成钢。别找我,我会活得很好。别忘了,我很漂亮。”
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
令女孩满意的是,母亲第二天就调动了A市的新闻媒体,登了寻人启事,这要花很多钱的。能让母亲花不必要的钱,女孩心里高兴。
你永远找不到我。女孩甩头向火车站走去。在B市,女孩卖报、做工。只有在离家的时候才能品味出家的温暖。
半个月后,母亲把寻人启事散发到了B市,这次的寻人启事颇有一些检讨书的味道:女儿,回来吧,妈不再……不再……女孩开始惭愧。可不能就这么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着寻人启事的报纸入眠,已经成了离家后女孩的一种习惯。在C市的两个月里,没有新的寻人启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后来,女孩终于在《C市日报》上找到了一篇与自己有关的文字,但不是寻人启事,而是一则生日祝福:“女儿,生日快乐!”短短的几个字让女孩失眠了。
给母亲打电话,女孩第一次拨通了那个自己私下默念过百遍、千遍的号码。“此用户寻女未归,请留言。”挂上电话,女孩已泪流满面。
合同期总算结束了,女孩风尘仆仆赶回A市,她颤抖着按响了门铃,开门的却是个陌生人。原来,为了筹资找女儿,几天前,母亲将房子卖掉,去了南方。
第二天,报纸上多了一则启事:
寻母,速归。
小题1:第三段“没有温暖的家”是什么意思?请你根据这篇小说对“没有温暖”作出具体说明。(4分)
小题2:第四段说“读这留言,女孩感到报复的快意”,请你挖掘一下这“留言”中包含的“报复的快意”。(4分)
小题3:(1)把“母亲”的三次“寻人启事”看作一个变化过程,你从中读出了什么?(3分)(2)“女儿”三次读“寻人启事”及给母亲打电话后的心态变化说明了什么?(3分)
小题4:作为一个鉴赏者,你最欣赏这篇小说的哪一点?请作简要表达。(答案最好不超过80个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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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小小说《陆游》,完成下题。
陆 游
陆游已气息奄奄。
儿子要为他请郎中。
陆游摇头止住,说,没用了。陆游的眼里有泪。陆游说,思念能用药治好吗?儿子不懂。
陆游的眼睛投向北方的天空,久久地,不愿回来。儿子懂了,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他,故乡在遥远的北方。父亲已经用眼睛、手和语言告诉他千遍万遍了。
陆游继续写他的诗,他已经提不动笔,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吐,让儿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记。
儿子哭着劝,父亲别写了!
儿子很想问父亲,诗歌能够上阵杀敌吗?诗歌能够收复北方的大好河山吗?
还有一个冷酷的现实儿子没敢告诉父亲,国人早已不读诗歌,国人喜欢的是杭州西子湖畔的歌舞、暖风和醉醺醺的酒意。
陆游仍写。陆游说他靠诗歌滋养生命和思念,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
陆游说,诗歌能让他的眼睛还亮着。
陆游要儿子听。陆游的脸一派紧张肃穆。
陆游吼,是地动山摇金戈铁马的杀伐之声啊!是金人攻我大宋城池啊!金人打过长江了!
儿子知道父亲已是回光返照。
哪儿有什么杀伐之声啊!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那边传来的歌舞声、管弦丝竹声正一阵阵地漫溢过来,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但儿子不敢说。
陆游大吼,叫儿子赶快操家伙,金人杀来了。一句句的诗歌,如一支支复仇的箭,从陆游的嘴中飞射而出。陆游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儿子让父亲静一静。
一记响亮的巴掌掼在儿子的脸上,陆游吼,十万火急的军情你还能静?
儿子不知所措。突然,陆游猛然跃起。随着一声巨吼,一道箭柱从陆游的嘴里冲出,刺破茅屋直射北方的天空。
那是父亲的鲜血已经飞向北方的天空。它们慢慢地组合成一首28字的绝句,在汴梁的上空久久徘徊。
写诗怎么会把人写死呢,儿子胆战心惊。
西湖那边的歌舞仍然绵绵不断。能有好消息在家祭的时候告诉父亲吗?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
小题1:“思念故乡的时候,就抓一把诗解馋”中的“抓一把诗解馋”应如何理解?
小题2:⑴如何理解“暖风、歌舞和酒肉已经把大宋的江山浸泡得酥软软、醉醺醺的”?
⑵小说一再写到西湖的歌舞,这对表现陆游的形象有何作用?
                                                                      
小题3:为什么说“诗歌也能抗敌杀敌”?
                                                                      
小题4:“捧着那首带血的绝句,儿子一片茫然。”⑴你能写出这首绝句吗? ⑵儿子为什么感到一片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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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纽约鸽子
一夜雨疏风骤,把纽约积蓄了一年的金黄,从树梢刮到地上。那遍地的落叶,如同碎落的金黄旗子,插满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让这个城市的色调与季节同步。
漫步在中央公园的小径上,恍若与周围这个世界之都的喧嚣隔着一个时代,宁静是公园鲜明的主题,一望无边的寂寞,让我的思路也飘上了一层清凉的露水。
热闹着的,是那没有季节的鸽子,她们是公园活动的标本。奔跑,飞翔,安坐,追逐,是如此的无忧,如此的安详。我的脚步播向哪里,鸽子的快乐就洒向哪里。鸽子是公园真正的阳光,她透过思乡的云层,照亮我的孤独。她让世界在沉寂的时分,披上一层灿烂的音乐。
中央公园很大,它几乎占曼哈顿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曼哈顿是纽约的五个区之一,也是最繁华,最重要的地区。联合国、世贸中心、帝国大厦……一些最重要的建筑和机构都在这里。如果说纽约是寸金之地的话,曼哈顿则是寸金之中的寸金。美国人却在寸金之地的正中央,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公园。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
潮湿的草地,不能留下我的脚印。厚厚的草层,托住了我对土地的印盖。脚印只留在坚实的土地上。就是沙地也不行。不信,步入海边,那无际的沙滩上,就是多么容易盖上的脚印,也不会长久。海浪会轻轻擦去你不大深刻的印痕。只有鸽子的脚印例外。她的脚印,播在风里,播在目光里,播在人们的心里。
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阳光,却因惧怕承受不起而轻易失去。鸽子全然不顾我的恍惚,她在与伙伴们进行着快乐的对话或咏唱。数分钟之后,她才轻描淡写地飞离了我的肩头。一阵轻风刮来,我纷乱的头发开始有了形状。中央公园的宁静,让我逐渐激动起来,我真想躺在地上打滚,染一身潮湿回家。潮湿不是宁静亲密的朋友吗?
走进喧嚣的大街,徜徉在百老汇、第五大道、时代广场,人流如潮。各种广告,各种叫卖声、车流声,让这个城市沸腾。抬眼望去,公园以外的城市没有一丝丝多余的空间。
令我惊异的是,我的两肩各站上了一只鸽子。她们全然不顾周围的忙碌奔波景象,独自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宁静。我俯首看看脚边,我的惊喜更是难以控制。成群成群的鸽子,散布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她们昂首阔步,同人类竞争着空间。人流在让着她们,车流在绕着她们。她们的悠闲,同世界的纷乱形成强烈的反差。我清醒地意识到,奔走在纽约的人们在照顾着脚边的鸽子。我想到了两名留法学生因烹吃两只鸽子而吃官司的事。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
一片金黄的叶子飘到了我的面前,轻轻地提醒了我的情绪。我知道,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
一群一群鸽子欢乐地飞起。她们是一组一组欢乐的音符,跳动在世界这架巨大的钢琴上。
小题1:第5段写潮湿的草地留不下自己的脚印,海边的沙地也很难留下脚印。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章第6段,作者写道,“一只鸽子停在了我的肩上,我想赶走,却又不忍”。(1)为什么想“赶走”?(2)为什么又“不忍”?(6分)
小题3:联系全文看,(1)“我不能深陷这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之中”的“主旋律”指什么?(2)“与主旋律不大协调的情调”是什么情调?(4分)
小题4:下边对文章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两项是(4分)
A.鸽子给宁静的公园带来热闹,给喧闹的街市带来宁静,它是大自然的使者。人们对鸽子的照顾,表现了人类对自然的情感。
B.“有了公园,就有了鸽子的天堂。有了公园,就有了我的迷茫”。这是因为,公园是宁静的,但这种宁静只属于鸽子,不属于我。
C.“我想到的不是东西方文化的反差,而是人类与大自然的关联”这一句含蓄地批判了东方文化不注重与大自然和睦相处的弱点。
D.公园的宁静、鸽子的悠闲,与“喧嚣的大街”、奔走在纽约大街小巷中的人们形成对比,表现出作者对“纷乱”的世界的不满。
E.文章运用比喻拟人手法,鲜明生动地刻画了鸽子的形象,表现了作者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从而深化了文章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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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楼
洪 烛
我忘不掉刘心武的《钟鼓楼》——它堪称北京平民生活的当代画卷。对他们默默无闻的身世的关注,确实太少了。他们只作为画外音而存在——人们更热衷于把视线投向高高在上的紫禁城、风起云涌的天安门以及诸多曾经控制着时代走向的人物与事件,而获得对这座城市的宏观认识……
而我偏颇地认为:对于这座古老城市所经过的漫长历史,天安门自然是它尊贵的面孔,而钟鼓楼却是它朴素的心脏。怦然心动的钟鼓楼啊,日积月累地撞击着元明清三代北京城里帝王将相及平民百姓的集体记忆。直到民国初年之后,由于封建王朝的结束及钟表的普及,它才完成了庄严的使命,功成身退地沉默于被遗忘的角落。这北京城里光荣的更夫,不知确切是哪一个日期停止了心跳——但那肯定是一个既令人心痛又令人惊喜的日子:在它六百多年从不间断地提醒与呼唤之后,新的纪元开始了,从封建时期的阴影中挣扎而出的中国进入一个文明的新时代。伴随着皇权被推翻,钟楼哑了,鼓楼聋了,钟鼓楼就像一个聋哑的老人,以缄默封存住一个人在人类听觉中逝去的北京。
《元一统志》曾记载它们最初的生日:大都钟鼓楼始建于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时名“齐政楼”。鸣钟击鼓的功用在于报时。据金焘纯老人说:“鼓楼的神经中枢是一套测时准确的铜壶滴漏系统……壶前立一铙神,张臂执铙作欲击状。待至壶水一尽,双铙立时击响,不爽毫厘。其后,同时击响的二十四面更鼓总汇成惊天动地的巨大鼓声……”玉壶冰心,水滴石穿。这不无诗意的描述,使我穿透岁月烟云,目睹并聆听到一门时间的艺术——关于人类怎样掌握时间、从蒙昧中获得时间醒悟的艺术。从第一滴水珠(那简直是幸福的泪水)划破夜空、流星般坠落的瞬间开始,时间不再是上帝保守的秘密,时间由神秘莫测的野生之物而成为玩弄于人类掌心的驯化之物。钟鼓楼在北京城平地而起,则把时间与权威联系在一起,使时间的艺术在形式上发挥到极致——这毕竟是统一了华夏大地的时间概念,从中简直能辨别出王权的尊严与傲慢——它本身就构成纷繁复杂的国家机器上既有装饰意义、又不可或缺的零件。古老的时间的齿轮,辚辚运转,它的正面与背面分别是夜与昼、荣与辱、权力与服从、战争与和平,最终激荡起冲天的喧嚣与尘土,多少年之后才能在纸上归于平静。
鼓楼的那面绝大皮鼓极其有名,据说1900年入都的八国联军曾恶意用刺刀将皮鼓一角捅破——由于一种对古老东方文明的破坏欲?这是捅在中国心脏上的一道伤口,这是捅在近代史上的一道耻辱的伤口。但皮鼓是坚强的,音色未减,照样夜以继日鼓声不息——只有了解历史的人才能从中倾听出一个民族强忍的疼痛与愤怒。至于钟楼的钟声,相比而言则稍显平白。北京城最有名的一口钟安置于西北郊的大钟寺内——名叫永乐大钟,有“钟王”之誉,一度是全世界最大的钟。此钟之声最远可传达四五十公里,可谓一鸣惊人,再鸣倾城。
炉火纯青的钟,众志成城的鼓,曾经控制着北京城里的日出日落。它不仅仅是时间的道具,更是时代的道具。暮鼓晨钟标志着一个离我们远去的时代——同样远去的还有众多不为人知的生活细节。哦,那远去的钟声,远去的鼓点——远去的古典!
我站在钟鼓楼脚下,站在听不见钟声与鼓声的地方,怀念着那时间的艺术、时间的音乐——那应该算人类最早的打击乐吧?它的产生和它的消失,都来自于同一种力量。我站在钟鼓楼的影子里,抬起手腕,给佩戴的机械表拧紧发条。没有一个路人能发现,我在用这个动作为钟鼓楼唱一首无声的挽歌,我在和历史核对时间!
小题1:为什么说对于北京这座古老城市所经过的漫长历史,钟鼓楼是它朴素的“心脏”?小题2:从第三段来看,钟鼓楼落成以来有哪些意义?请分条简要概述。(6分)
小题3:末段中“我站在钟鼓楼的影子里,抬起手腕,给佩戴的机械表拧紧发条”,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起笔将“高高在上的紫禁城、风起云涌的天安门”与钟鼓楼相映衬,否定前者而肯定后者,突出了钟鼓楼的地位。
B.“伴随着皇权被推翻,钟楼哑了,鼓楼聋了”,文章以拟人之笔,表明钟鼓楼完成了庄严的历史使命,同时也标志着新纪元的到来。
C.八国联军用刺刀捅破皮鼓,皮鼓“照样夜以继日鼓声不息”,象征着中华民族忍辱负重、不断抗争、坚强不屈的精神。
D.文章指出钟声鼓声“应该算人类最早的打击乐”,强调钟鼓楼在打击乐史上的意义,进一步表现了北京钟鼓楼的价值。
E.文章以钟鼓楼从诞生到消失为线索,以钟鼓楼象征过去的时代,表现了继往开来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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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城市,我们的家
庞白
①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在城市中穿行,我很容易想起这样一句话:这是别人的城市。每每审视自己与城市的关系的时候,这个句子总不由自主地跳入我的脑海。
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在内心深处把自己融进城市,把城市看成是自己的。事实上我也曾这样努力过。脚下这座城市,我也生活了将近二十年,比在老家生活的时间还长,但至今对这座城市却常感陌生。真有点莫名其妙。我很佩服,也很羡慕一种人。那种人有这样的本事:好像处处都是他们熟悉的自小长大的地方,每处地方他们都能迅速融入其中,在其中交朋结友,郊游,逛街,工作,生活,如鱼得水。只是偶尔因语言的差别才会突然记起他们不是本地人,除此之外,他们甚至比本地人还本地人。
在城市中生活却没有融入城市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我常百思不得其解。每每夜深人静或在别人的城市里行走时,儿时那些残旧的老屋、清澈的小溪、坎坷的青草坡、淳朴的笑容、温热而熟悉的乡音扑面而来。为什么入梦的不是暖昧的霓虹灯、川流不息的车辆、焦虑和激动的人群呢?
④人们常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难道城市也因熟悉而让自己漠然了?可能是吧,但也不尽然,否则又如何解释颤动内心那根柔软相思之弦的,常是老家那些景物,而非这个城市或那个城市的灯红酒绿呢?也许用“距离产生美”来解释更能让自己满意,也更合情合理一点。归根结底,可能还是因为就像人不可能有两次生命一样有两个故乡吧。而故乡正是给了我们生命的地方,那是来自血源的、无法忘怀的记忆。这样的记忆,会让我们的灵魂一生都散发着与生俱来的那种甜甜的、忧伤的、淡淡的味道,总在不经意之间告诉我们:你从何而来!这样的感觉就像一根线牵着飘飞的风筝,无论飞得多远,总与捏线的手息息相连,一刻不离。
⑤在城市中生活,其实早已把家放置在别人的城市里,成为别人城市里的故乡人了。从乡村到城市,并将在城市里长久地生活下去,这与故乡一样似乎也成为无法改变的选择和事实。而在这样的选择和事实中,透过钢筋水泥筑的窗口,让目光擦过云烟——眺望,云烟背后是故乡啊!这样的动作我们重复了多少年。就算如此,多少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能说不习惯城市的生活吗?当然不能,否则就是矫情了。在城市里求学,工作,结婚……更多的时候,我们心安理得地渴望着城市里的物质生活,奔走和拼搏,寻找和追寻着往往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那么,这时如果让我们忘却那么多年在城市里的生活痕迹,重新回到儿时生活的地方去,可能吗?
让我们大声、勇敢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们的家!
⑦城市里有我们留下的太多的东西。约会时的那棵树,工作的那张办公桌,购物的商店,每天回去的宿舍,夜夜睡觉的床,天天待在一起的亲人,那么多熟悉或陌生的朋友和同事,还有逐渐养成的生活习惯,一切的一切,早已融进了我们的血液,时时刻刻流动着。这是别人的城市,却有我们的家。
⑧就这样,我们在城市里生活着,就这样,我们在城市里想着自己的故乡。城市是别人的城市吗?故乡是我们的故乡吗?我不知道。也不想分得那么清楚。只知道就算是在别人的城市里生活和在梦里的故乡中穿梭,仍有一种感觉有点甜,有点酸,有点惆怅,仍有一些暖暖的东西在内心深处像老家门前的小溪悄悄地流着,冲刷和温暖着被生活磨砺得略显麻木或伤了的心灵,让人舒服,让人感动。
小题1:第②段中写到了“我很佩服,也很羡慕”那种“比本地人还本地人”的人,请分析作者写这种人的作用和好处。(4分)
小题2:作者说:“在城市中生活却感受不到自己融入城市。为什么会这样?我常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作者已在文中对“为什么”作了解答,那么作者是如何解答的呢?请结合第④段的内容回答。(6分)
小题3:第⑦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这是别人的城市,却有我们的家”?请联系全文作答。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作者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城市感到陌生,叙写中有自卑和自责;认为那种习惯了城市生活却非说不习惯的说法是矫情的。
B.“让我们大声、勇敢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们的家!’”表达了作者面对城市生活时的一种自信和自豪。
C.文章运用对比写法,在深入剖析城市与乡村存在着巨大差距的现状后,明白了自己不能融入城市生活的原因。
D.文章以“别人的城市,我们的家”为题,又在文中说“把家放置在别人的城市里,成为别人城市里的故乡人”,都显露出作者从乡村到城市后那种无限的伤感和悲哀。
E.本文抒写了作者对城市生活的真切感受,既有对乡村的依恋,又有对城市生活的热爱,笔触细腻,语言质朴而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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