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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新解
吴康零
汉代饮酒之风盛行,不仅官吏、富豪、文化墨客饮酒,一般百姓甚至奴仆也普遍饮酒。王褒《僮约》就曾严格限制奴仆饮酒的数量,“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牛”。当时城邑中出现了专门酿酒的作坊,市场上设有销售酒的商铺,路边道旁开有沽酒的小店,路上常见推酒的独轮车和挑酒的挑夫。在这幅酿酒、售酒、饮酒图中,“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故事,是众所周知的千古佳话。
司马相如(前179—前117年),字长卿,蜀邦成都人,是我国汉赋的奠基者,汉景帝时曾担任武骑常侍,后东游梁国(西汉封国)受到梁孝王的热情接待,写了《子虚赋》等名篇。梁孝王死后,司马相如返回成都。因家贫,受临邛令王吉之邀到了临邛(今邛崃市)。一次,临邛巨富卓王孙大宴宾客,邀请县令王吉与司马相如参加。酒酣,王吉请司马相如演奏古琴。相如知道卓王孙之女卓文君才貌双全,丈夫死去不久,正寡居家中,于是拨动琴弦,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卓文君早就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听到相如奏出的琴音中含有挑动之意,又从窗户中窥见了相如的翩翩风度,于是二人通过琴音产生了爱情。一天深夜,卓文君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毅然投奔司马相如住处,二人结伴驰归成都。卓王孙对女儿的叛逆行为十分气愤,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一钱不分也。”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在成都一贫如洗,无以为生,不久便一起回到临邛,“尽卖车骑,买酒舍,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感到丢了面子,杜门不出。后经昆弟诸公反复劝告,卓王孙才改变态度,“分与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
这段史料,《史记》和《汉书》均有记载,内容基本一致。《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据此,通常的理解是,他们在临邛开了一家卖酒的小店子,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司马相如则负责跑堂刷洗酒碗酒杯。这种理解,未必妥贴。因为,《汉书·司马相如传》说他们“尽卖车骑,买酒舍”。这“酒舍”,可以理解为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即通常所说的前店后坊,自酿自销。既然西汉时期的“甘酒”可以“一宿而熟”,而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糟的又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聪明能***卓文君很可能就是一名酿酒高手。司马相如身穿犊鼻裈(围裙或裤子),“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既表现了司马相如“大不拘”的“名士风度”,又说明他们所开的“酒舍”还雇佣了若干名酿酒卖酒的小工,并不是规模很小的夫妻店。至今邛崃市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如果只开一个零售酒店,而当时的酒,所含酒精浓度本身就低,再从井中取水往酒里注,那还有什么酒味呢?如此说来,司马相如在临邛开的是一家自产自销的酿酒作坊,卓文君应当是“文君酒”的创始人。
成都的琴台,相传是司马相如的故宅,唐宋时期为成都名胜古迹,宋以后荒芜不存。明代觅址修建的琴台,已非故址。当年的琴台在哪里?说法不一。据专家考证,大约在今通惠门附近的东南面。后来的好事者,多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再次返回成都后,曾在“琴台卖酒”。梁载言《十道志》复谓“琴台即相如与文君卖酒处”。此说大谬。因为,《史记》、《汉书》都说“文君当垆”之地在临邛而非成都,更何况他们已经得到卓王孙的资助,回成都即“买田宅,为富人”,何必再去卖酒?今日成都琴台路上的“文君酒家”,自称即为当年文君卖酒之处,显然是一种商业炒作。
(选自《巴蜀文化研究通讯》2004年第3期)
小题1:
本文是对“文君当垆,相如涤器”一说的新解,那么,作者不同以往的观点是
A.以往人们以为“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地点在成都,但作者认为文君开店卖酒之处在临邛而不在成都琴台。
B.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酒店很小,夫妻二人自为庸保,但作者认为他们开的酒店雇佣了一些小工,具备一定的规模。
C.以往人们认为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但作者认为卓文君可能不在卖酒,而在酿酒。
D.以往人们认为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的是一家卖酒的零售小店,但作者认为他们二人很可能开的是一家既酿酒又卖酒的酿酒作坊。
小题2:
下面哪一项不是佐证作者“新解“的支撑材料
A.《汉书·司马相如传》载“尽卖车骑,买酒舍”。“酒舍”,既可以理解为卖酒的小店,又可理解为自酿自销的作坊。
B.“与庸保杂作,涤器于市中”,可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开的“酒舍”颇有规模。
C.东汉画像砖《酿酒》图上搅拌酒精的是妇女,说明妇女酿酒在当时是普遍现象。
D.现在的邛崃市(汉时的临邛)内还有一口“文君井”,相传卓文君即从井中取水酿酒,文君井极有可能是酿酒的取水之井。
小题3:
.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文君当垆,相如涤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开“酒舍”的初衷在于谋生,摆脱贫困。
B.司马相如不拘于小节,与佣人杂处劳作,颇有名士风度。
C.司马相如为追求才貌双全的卓文君,便于宴会时弹奏古琴,一曲《凤求凰》让卓文君听出了弦外之音,这是发生在临邛的事;而成都的琴台仅是司马相如的故宅。
D.“奴但当饭豆饮水,不得嗜酒。欲饮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杯覆斗”这说明统治阶级严格禁止奴仆饮酒。

答案

小题:
D
小题:
B
小题:
D
解析

小题:
A选项不是对“文君当垆,相如涤器”的新解,而是对这句话的地点误解进行澄清,没有否定以前的“旧解”;B同A,也没有否定旧解,“新解”“旧解”的实质区别不在规模的大小;C选项对“文君当垆”提出了新的看法,但没有涉及到“相如涤器”,不完整。
阅读文章要整体阅读,此文标题中的“新解”就是全文之纲。相对“新”,“旧”常的理解是“他们在临邛开了一家卖酒的小店子,卓文君坐在柜台内当垆卖酒,司马相如则负责跑堂刷洗酒碗酒杯。”作者很鲜明地说:“这种理解,未必妥贴。”“新解”的核心是什么呢?在第三段的末尾有关键句可寻答案。
小题:
B选项与“新解”没有直接的关联,如果是卖酒的“酒舍”,规模大小都是可以的。这并不与酿酒相关。
支撑材料即为观点的论据论证。此类题在很大程度上要求学生辨析因果等逻辑关系。
小题:
“王褒《僮约》就曾严格限制奴仆饮酒的数量”,说明奴仆是可以饮酒的,只是在饮酒的“量”上有严格的限定,而D选项则误解为限制奴仆饮酒(行为)。
客观性阅读的一个常考点是辨析语句的准确,考生对于句子的定语、状语(有时是单独出现在前后)要格外小心。此题也考一个用语的准确。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题目。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文君当垆,相如涤器”新解吴康零汉代饮酒之风盛行,不仅官吏、富豪、文化墨客饮酒,一般百姓甚至奴仆也普遍饮酒】;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共13分)
习惯成自然
叶圣陶
①“习惯成自然”,这句老话很有意思。
②我们走路为什么总是左脚往前,右脚往前,两只胳膊跟着动荡,保持身体的均衡,不会跌倒在地上?我们说话.为什么总是依照心里的意思,先一句,后一句,一直连贯下来,把要说的都说明了?因为我们从小习惯了走路,习惯了说话,而且“成自然”了。什么叫做“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像那样子的意思。
③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推广开来,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是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勉勉强强地做一做,那就算不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连勉勉强强做一做都不干,当然更说不上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了。
④听人家说对于样样事物要仔细观察,才能懂得明白,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观察的能力。听人家说劳动是人人应做的事,一切的生活资料,一切的文明文化,都从劳动产生出来,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劳动的能力。听人家说读书是充实自己的一个重要法门,书本里包含着古人今人的经验,读书就是向许多古人今人学习,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读书的能力。听人家说必须做个好公民,现在是民主时代,个个公民尽责守分,才能有个好秩序,成个好局面,自己幸福,大家幸福,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做好公民的能力。
⑤这样说下去是说不完的,就此打住,不再列举吧。
⑥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的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的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的去把书本打开。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的去做公民应做的一切事情。在相信人家的话很有道理的时候,只是个“知”罢了,“知”比“不知”似乎好些,但仅仅是“知”,实际上与“不知”并无两样。到了真的去观察去劳动去读书的时候,“知”才会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习惯成自然,才是我们的能力。
⑦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譬如说张三记忆力不强,就是张三没有把看见的听见的一些事物好好记住的习惯。譬如说李四发表力不强,就是李四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说出来写出来的习惯。
⑧习惯养成的愈多,那个人的能力愈强。我们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习惯。
⑨养成习惯,换个说法,就是教育。教育不限于学校,也不限于读书。学校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读书这门事也只是教育的一部分。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种种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己教育,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倦”,就是看透了这个道理。
小题1:文章第②段以走路、说话为例,引出了下文什么观点?(用文中的句子回答) (2分)
                                                                            
小题2:第④段列举了哪些事例?意在阐明什么?   (4分)
                                                                            
                                                                            
小题3:第⑥段加点的“似乎”一词能否去掉?请说说理由。   (2分)
                                                                            
                                                                            
小题4:文中在阐述了习惯与能力的关系后,得出了什么结论?  (2分)
                                                                               
                                                                               
小题5: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第⑨段学校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的认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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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问题。(共12分)
丰收的秘密
张建伟
那年我第一次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未过,奖学金也与我失之交臂。我觉得自己的天空一片灰暗。回到家,我始终没摆脱这种情绪的折磨,整日闷闷不乐。父亲知道后说,如果只抬头盯住自己头顶的那一小块四方的天空,那么天空有点儿乌云,你的世界就暗淡了。
接着,父亲和我谈起了小时候种玉米的事。
那时,村里绝大部分人都很穷,种的庄稼都食不果腹,只有咱家尚可温饱,还经常接济邻居。为啥?因为那时候种的玉米种子不像现在的种子都是高产种子,大都质量不好,就那还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呢。一般每家一亩地只留10斤,而咱家都是留20至25斤。人家一个坑里丢一粒玉米,咱家一个坑放两三粒。人家的庄稼稀稀疏疏有的还发育不良,而咱家的就算有一粒种子没发芽或发了芽没结果,但还有很多种子长势很好,因而咱家的产量最高。
稍稍一顿,父亲又道:“记住,这就是丰收的第一个秘密。”
从那以后,我学英语,参加演讲、运动会、歌咏比赛,虽然还会经常遭遇失败,但是总有一颗“种子”结果,我变得坦然多了。对了,我还写稿。当然了,最初的杳无音信让我也有些沮丧,渐渐的,我开始收到通过初审、二审的信。最让我高兴的是,我投出去石沉大海的稿件被采用了,在某天突然收到样刊,生活一下子充满了梦想与惊喜。大学四年,我过得充实而忙碌,收获也颇丰,证书十几个,稿费单好几十张。后来我又考研了,报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这边分数还没下来,我已经开始找工作了。几个大报社都想要我,这时我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鱼和熊掌,舍谁取谁?
我又一次询问父亲。
父亲说,等到玉米长到齐胸高的时候,就要把每个坑里生长两三棵的玉米,挑一棵最好的留下,其余的统统拔去,以使那个长势最好的获得充足的营养。至于哪棵长得最好,得好好问问自己,这毕竟是自己的庄稼。
这就是丰收的第二个秘密。
后来,我还是去了北京,在学习专业课的同时经常写作,短短三年,便发表了百余篇文章。毕业后,我又回到了母校,28岁已经是讲师了。我的专业是经济地理,却经常去文学院教写作课。
我现在常给学生们讲这个故事。我不断重复着这样两句话:“多多播种梦想吧,那样在一些梦想破灭后,我们才能依然从容淡定,笑对人生;也要学会删除梦想的枝叶,那样我们才能专注,才能活得精彩!”
(摘自《青年文摘》红版  2006年7月 有删改)
小题1:父亲种玉米获得丰收的秘密是什么?(2分)
                                                                               小题2:联系上下文,说说第一段中画线句子的深刻含义。(2分)
如果只抬头盯住自己头顶的那一小块四方的天空,那么天空有点儿乌云,你的世界就暗淡了。
                                                                                                                                                              小题3:“我”当初英语四级考试未过,整天闷闷不乐,后来也经常遭遇失败,却为何变得坦然?(2分)
                                                                              
                                                                               小题4:“我”学的是经济地理,为什么能经常去文学院教写作课呢?联系文章内容说说原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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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
可我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丘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竟是永远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小题1:这篇文章反复写“看花”这一内容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文中加点的“悄悄地”所要强调说明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中有几处插叙的内容,请找出一处,用横线标出来,然后说说它在文中的具体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结合内容说说文中加点的动词“扑”和“挡”为什么用得好。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5:将第三段中加横线的“央求”换成”期待”好吗?为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6:文章结尾说“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你认为文中的“我”懂了吗?请结合结尾段中的描写内容具体说明。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7:如果将这篇文章标题中的“秋天”两字去掉好吗?为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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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精神
谢志强
终于,她答应陪儿子去吃肯德基了,不过,她说:一言为定,只买一份鸡腿、一杯饮料。这事的提出已经有三个月了,她说我们是享受肯德鸡的家吗?儿子列举了班级吃过肯德鸡的数据,可她一直不松口。
显然,儿子不止一次光顾这个环境了。他远远地指着豪华的门面一侧站立着的穿着奶白色西服的模特儿,说:那就是山德上校。她觉得那位老人显得富态而慈祥。
厅内,宽敞、宁静,只有三对青年分布在不同的角落。母子俩选了张离服务台不远的桌子,桌面摊着一张报纸,他掀起说:姆妈,你看。
一张10圆面额的纸币和八个1元面额的硬币。她惊讶了,脱口说:你说怎么办?
他说:交给老师。
她笑着说:也好,这个店收进了恐怕吞没了。
他收起钱。她禁不住四下望了望,像是在做一桩丢人现眼的事儿。她的心“怦怦”地跳。其实她真想白捡了这钱,只是儿子在场,他还小。
服务小姐端来了一份鸡腿,一杯可乐。她当即付了款。她奇怪地想:竟不能将18元用来支付这个诺言,那样的话,她也能点个便宜的点心,毕竟首次坐进这个幽雅的环境呀。
他说:姆妈,你呢?
她说:你慢慢吃,到时我可要问你什么滋味呢?
他递过来说:姆妈,你尝尝。
她摆摆手说:我不喜欢吃鸡,你慢慢吃,姆妈陪你。
他遗憾地说:姆妈,可香呢。
她微笑着点点头说:好吃你就慢慢吃,吃快了吃不出味道了。
他埋头啃那鸡,显得仓促。
她喜欢注视着儿子,说:又没人抢,你慢慢吃,你这吃像难看。
他咽了一口,又有模有样地喝一口可乐说:姆妈,肯德鸡是美国运来的吗?
她笑了,说:那是用中国的鸡制造的呢。
他放慢了速度,却已经只剩根细骨了。他仰脖喝进可乐,说:姆妈,真的很好吃呢。
她说:再好吃还不是鸡?好了,这下算是如愿了吧。
他站起,精神抖擞的样子,说:味道真的很好呀。
翌日,他临上学校,说:姆妈,早餐钱你还没有给我呢?
她刚醒来,说:我这儿没零钱,你先垫着吧。
他说:我口袋里的钱不够吃早餐。
她说:昨天你不是装进店里那桌上的钱了?要么,先垫着。
他说:那钱我要交给老师呢。
她打开皮夹,抽出张10元面额的纸币,说;晚上再结算。
傍晚,她一进门,看见正在做作业的儿子,首先想到那笔钱,似乎那18元钱关系着儿子今后的成长、发展,她期待儿子单纯、美好——在儿子面前,她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恐怕今身今世儿子料不到她曾打过那笔钱的歪主意。她说:18元钱你上缴了吗?
他放下笔,迎上来,说:姆妈,上课前,我已经交给赵老师了。
她说;老师说啥了?
他说:也没说啥,赵老师要上课呢。
她说:唔,捡了东西是该上缴。
再一天,上班,她接到一个电话,是赵老师的电话。赵老师请她赶快到学校一趟。
她说:出了什么事了?
赵老师说:肯德鸡快餐老板赶到学校说要见见你们母子俩。
老板是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人,没有店门口的永远站里着的“山德士上校”那么有风度,却也显的精明。他说;那18元钱是他特意摆在桌子上的,他决定谁拾金不昧,他就奖励188元,他料不到校方转告了他,他就在学校颁发这笔奖金。我奖励这种感人的精神。
儿子一个劲儿地楸她。她觉得受了“山德士上校”作弄了一样,说:我不要这笔奖金,我不要,我和儿子只不过偶然去了店里,我不过不想叫儿子失望,他父亲两个月前出外打工……好了,我现在要去上班了。
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都看着母子俩。她觉得浑身发热,抚摩着儿子的头,说:姆妈上班去了。
下班回家,儿子欢喜地迎上来说:姆妈,赵老师通知我,明天我当光荣升旗手。
她拍拍儿子嫩稚的肩膀,说:姆妈替你高兴。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她答应陪儿子去吃肯德基,主要是儿子多次要求,她想满足儿子的这一个愿望,并且也想去体验世间百相。
B.她最后没有白捡桌面的钱不是不想要,主要是怕给儿子留下不好的影响,她期待儿子单纯、美好。
C.小说通过“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赵老师通知我,明天我当光荣升旗手”表现了人们对她维护学校尊严的言行的认可。
D.小说刻画了一位普通妇女的形象,既写了她正面的“精神”,也写了她心里的小算盘,展现了人物的完美和丰富的内涵。
E.小说中,这位妇女的经济上的拮据、性格上的坦率与肯德基老板的作秀、精明形成了对比,体现了小说对“精神”赞美的主题。
小题2:文中用“没有店门口的永远站里着的‘山德士上校’那么有风度,却也显的精明”这一句话来描写老板的意思是什么? (3分)
答:                                                                           
                                                                               
小题3:作者极力渲染这位母亲经济上的不宽裕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进行探究。(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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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的晚年生活
许有成
于右任到台湾之初,发妻高仲林及长女于芝秀在原籍,幼子于中令及其母沈建华留居上海(中令时年仅十余岁,后送去台),大儿子儿媳又在南美洲,一家人分居大陆、台湾、南美数处,音讯阻隔,颇以为苦。
于右任晚年在台湾,除了为亡友写序、写墓志铭,三月三、五月五、九月九参加诗会外,其余时间便是读书、看望朋友。后来由于腿有寒症,朋友上门的多,他到朋友家去的少,但也有几位老友是经常走动的。
于右任在台湾的官邸,坐落在台北市和平东路青田街,它是战前日本人建造的一座住宅,以木质结构为主。大门是绿色油漆的,院落不大,有几株老树,还有几盆海棠点缀其间。于右任的书房名叫“老学斋”。
由于来访的客人太多,开支也大,加上每月总会碰到几位穷朋友前来告贷求援,因此,到了每月下旬,薪俸用光了,就闹起“饥荒”来。向人去借吧,堂堂的“院长”,既难启齿,也诸多不便,所以这类难办的差事常让老副官宋子才去办。宋从大陆跟随他到台湾,对老“院长”的为人十分了解,曾劝过老人,也在经济上卡过老人,但都不生效果。到紧要关头只得把自己的一点积蓄也贴上,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最后只好到处借债度日。
有一年,著名画家张大千由国外回到台湾(张一直在巴西、美国居住,1977年始回台湾定居),得知老人经济很困难,主动接济他一笔钱。老人和张大千是很要好的朋友。据说,这笔钱后来偿还了宋子才平日所垫付的款项。
1962年元旦,于右任在“监察院”参加了开国纪念会以后,回首半个世纪以前的往事,不禁黯然神伤。他在日记中写下了对身后事的意见:
1月12日:“我百年后,愿葬于玉山或阿里山树木多的高处,可以时时望大陆。(在这一段日记旁自注:“山要最高者,树要大者。”)我之故乡,是中国大陆。”13日:“早想辞职,种种事故,做不清楚,滞留而又滞留,谓之何哉!”22日:“葬我在台北近处高山之上亦可,但是山要最高者。”可见死的问题经常在他脑际萦绕。又过了两天(1月24日),一夜未眠的老人,在天微微明时,写下了《望大陆》这首使人怆然涕下的悲歌: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陆;大陆不可见兮,只有痛哭!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可见兮,永不能忘!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
老人写了这首摧肝裂肺的哀歌之后,在人世间生活了两年零九个月又十七天。
1964年5月1日,是他在世上度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这一年的7月2日上午11时,老人支撑着病体,应台湾大专学校本届毕业侨生之约,会见了12名侨生代表,同这些青年人谈了“立志”的问题。
不久,他生病住院。在医院的三个月里,于右任曾试图写份遗嘱,据身边的人说他写过好几次,因心绪不宁,写了又撕,撕了再写。在那种情况下,能写点什么呢?所以最后于右任没有能够留下遗嘱。
11月10日晨,他的血压开始下降,心音减弱,心跳不规则,脉搏及呼吸先快后慢,身边的人呼唤他不再有任何反应,医院施用各种方法抢救,已气息微弱。
当晚8点正,于右任先生与世长辞。
(节选自许有成《于右任传》)
小题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选文开篇写于右任一家分居各地,意在点出他痛苦的原因,也为下文写他思念故乡作铺垫。
B.于右任晚年在台湾,除了写序、写墓志铭、参加诗会和读书外,只跟几位老朋友保持联系和来往。
C.于右任去世的那一年,他还抱病同台湾大专学校的12名本届毕业侨生代表谈“立志”的问题。
D.于右任在他人生最后的两三年里,虽然没有立下遗嘱,但在日记中写下了他对身后事的意见。
E.选文通过生动感人的事件和惟妙惟肖的细节描写,形象地刻画了于右任这一著名历史人物。
小题2:文中写出于右任的日记内容,有何作用?请简要说明。(4分)
答:                                                                           小题3:于右任为何多次表明死后要葬在高山之上?请结合原文进行探究。(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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