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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来源:不详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消失的壁画
凌鼎年
确切地说,小佛山的壁画是四十年代中期发现的。是一位业余摄影家发现的。这位业余摄影家叫林三锡。他是因贪拍大漠落日风光,错过了住宿,偏又逢突然间的狂风大作,暴雨如注,大漠中无处藏身躲雨方无意中闯进了小佛山的这个山洞。进山洞本也很平常,因他衣服湿了,想烧堆火烤烤衣服,这火一点燃,他突然瞥见了洞壁的壁画,他举起火把细看,竟有本生、佛传、经变、供养人和建筑彩画图案等,直把他惊得目瞪口呆,喜得连掐三次大腿,才敢相信这不是梦境。林三锡不是画家,对佛教也谈不上有多深的研究,但他毕竟是吃文化饭的人,他自然掂出了这些壁画的价值,他决定把这些壁画全拍摄下来,可惜的是胶卷已剩下了没几张,已不可能一一拍个遍。林三锡以他自己的艺术鉴赏力,认为其中一幅《礼佛图》最为精彩,他借用火把的光亮把这幅画拍了下来。
由于洞内的光线较暗,拍摄的效果不是很理想,但小佛山《礼佛图》壁画照片一发表,依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专家根据壁画的绘画风格、人物的服饰等,初步考证为北魏时的作品,有识之士认为此乃国宝,当好好保护之。
林三锡作为小佛山壁画的发现者,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有人通过转弯抹角的关系来找他,要他带路再去一趟小佛山。
林三锡已感觉到想去小佛山的,有真正爱好壁画的,也有心术不正做着发财梦的。林三锡谢绝了某些所谓好心人的赞助,他决定倾其家财,再去一趟小佛山,好好拍一拍,争取回来出本壁画集。
谁知林三锡一切准备妥当,行将上路时,抗日战争爆发了。日本人的炸弹一响,就此炸毁了林三锡雄心勃勃的计划。
解放后,林三锡从一篇报道中得知,小佛山的《礼佛图》被美国人约翰根盗走了……
林三锡的心顿时如堕入冰窟窿中一般,他甚至生出了如果自己当年不发表那照片的话,说不定这小佛山壁画依旧养在深闺人不识,《礼佛图》也不会因此而被盗出国。一种内疚的感觉在林三锡心头挥之不去。
林三锡写了一篇言辞激烈的声讨约翰根的文章,痛斥他为无耻的文化盗贼,诅咒他子子孙孙将良心不安……
不知是否《礼佛图》被盗一事刺激了林三锡,他决计把儿子培养成画家,让儿子有朝一日也画幅传世的《礼佛图》。
儿子林清晖没有按照他父亲林三锡为他设计好的路走,林清晖迷上了艺术评论。这林清晖很新潮很前卫,他的评论里那些张力、语言的弹性、话语权、语态、膨胀系数、思辨的穿透功效等等,常令他老子林三锡脑子发胀发晕。这也罢了,更让林三锡伤透脑筋的是林清晖时常会发表些离经叛道的怪论文章。最最让他伤心的是林清晖在一篇《艺术无国界》的文章中谈到要对斯坦因、伯希和、华尔纳等英美文化盗贼的行为一分为二,说他们有破坏中国敦煌文物的一面,也有保护的一面。他还举例说像小佛山的《礼佛图》,因了约翰根的盗卖,现仍在美国的博物馆保存得好好的,我们通过英特网就能近距离欣赏,真正成了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如果不是约翰根的话,说不定这美轮美奂的《礼佛图》在历史的变迁中也就毁去了……
——这是什么话?简直是一派胡言乱语,林三锡气得直想揍儿子几下。怎么生了这样一个混帐儿子,说出这样混帐的话来。可惜自己年岁大了,腿脚不便了,要不然无论如何要再去趟小佛山,再去看一眼小佛山,去拍一些照片,也好了却自己压在心底的一桩心事。
最近,林三锡偶然翻读一位作家的游记散文集,内中有一篇《痛哉小佛山》,读了这篇散文林三锡才知道,小佛山的壁画因画有帝王、妃子、以及胡人等,在文革破四旧时被造反派用红漆、墨汁等涂得面目全非,后来因没人管理,任其荒败。近年,文物值钱了,有些文物贩子、文物盗贼就打起了小佛山壁画的主意,仅一两年功夫,小佛山壁画已荡然无存,仅空留一个洞窟而已……
林三锡读到此,气愤而伤心地猛一拍桌子,那玻璃台板也给他拍碎了,这一拍,林三锡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头向后一仰,带着无限遗憾,去了。去时,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
林清晖合了几次也没能把父亲林三锡的眼睛合上。
(选自《时代文学》)
小题1:联系全文,回答下面两个问题。(4分)
(1)文中说林三锡想再去趟小佛山“了却自己压在心底的一桩心事”,他要了却的是什么“心事”?
(2)小说倒数第二段写道:“林三锡想说的话还没说出,头向后一仰,带着无限遗憾,去了。”林三锡想说什么话呢?
小题2:简要分析林三锡的形象特点。(4分)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消失的壁画”的理解。(5分)
小题4:小说成功地运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深化了小说的悲剧主题。请结合文本举例分析。(5分)
答案

小题1:(1)他的心事是再去小佛山,拍下壁画,出版壁画集,弘扬祖国文化遗产。
(2)宝贵的文化遗产就毁在了愚昧和文物盗贼手里了。
小题2:林三锡的形象有以下几个特点:(1)他是一个痴迷摄影的业余摄影家;(2)有较高的文化素养;(3)对文化遗产因自己拍照发表而被盗而深感自责;(4)热爱祖国的文化遗产,对保护文化遗产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小题3:像小佛山壁画这样的文化遗产被文化盗贼们盗走是令人痛心的,但是如果是毁在自己人的手中那就更加令人痛心、令人遗憾,作者用“消失的壁画”这个标题表达了这种痛心与遗憾的感情。
小题4:作者用儿子林清晖“很新潮很前卫”的艺术无国界的观点与林三锡执著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观点进行对照,突出表现了林三锡坚决保护祖国文化遗产可贵品质。林三锡梦想出壁画集弘扬文化遗产与中外文化盗贼无耻盗窃行为所造残酷的现实形成鲜明对照,深化了小说的悲剧主题。
解析

小题1:无
小题2:无
小题3:无
小题4:无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消失的壁画凌鼎年确切地说,小佛山的壁画是四十年代中期发现的。是一位业余摄影家发现的。这位业余摄影家叫林三锡。他是因贪拍大漠落日风光,错过】;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港人的骄傲 祖国的英雄
——香港义工黄福荣玉树地震灾区舍己救人纪实
“香港英雄”、“港人之光”、“香港人的骄傲”、“伟大的志愿者”……连日来,随着青海地震的消息牵动港人,香港货车司机黄福荣舍己救人的事迹更让港人感动和自豪。
4月14日上午7时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正在当地一间“慈行喜愿会孤儿院”志愿服务的黄福荣带着孩子们从摇晃的建筑物中跑出,没有受伤。但是,废墟下还掩埋着3个孩子和3个老师,阿福和其他人立即冲回废墟营救他们。大约10点多钟,刚刚救出3个孩子和1个老师,还在救援另两位老师时,6.3级的余震突然发生,阿福不幸被废墟掩埋。人们将阿福和两位老师救出来,两位老师安全获救,但阿福却身受重伤,当地医生现场急救亦回天乏术,半小时后,阿福去世了。大约下午2点,“西部爱心公益”在网上发布信息悼念阿福,将阿福遇难的消息公布开来。
黄福荣是一个普通香港人,曾与朋友合伙开过运输公司,后来转行做货车司机,4月8日刚刚抵达玉树,到当地的慈行喜愿会孤儿院工作;他长期患有糖尿病,需要定时服药,却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时,为灾区运送赈灾物资来回多次,又在灾后重建时奋战汶川震区三个月,并获当地颁授志愿者荣誉证书;他曾徒步穿越中国大江南北为中华骨髓库募捐……人们亲切地称他为阿福。 黄福荣参加义工活动,源自自己对人的热诚关爱。据香港货柜车主联会负责人称,黄福荣20岁前入行,为人热心公益,在1991年华东水灾期间,香港货柜业发起筹款,黄福荣知道后义不容辞,宁愿放下工作,四处向司机筹款。后来,黄福荣受一本书触动,开始亲身到内地参与义工活动。
2001年,38岁的黄福荣在书店买到一本名为《挑战死亡──白血红心走天涯》的书,作者是原解放军广州通信学院教官隋继国。这个患有白血病的军人从北京天安门骑自行车出发,走遍全国,为无偿捐献骨髓作宣传,两人通过编辑部结识后在湖南会面,成了莫逆之交,黄福荣说,正是隋继国的举动感动了他,“过去我常讲做善事,但是都只是口头上的,这次我要把它变成行动”。
2002年1月,黄福荣接过隋继国的旗帜,从香港徒步行至北京,全程2800多公里,历时3个月,继续为中华骨髓库的扩容,为挽救更多的白血病患者不辞辛苦地募款。湖北一对受助于黄福荣善行的谢氏兄弟,在致谢信中表示:“你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奉献’!”
命运弄人,隋继国病逝后,黄福荣也患上了肺结核和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但是他没有消沉。今年4月,他到青海玉树的孤儿院做义工,这家孤儿院有1名院长、1名义工,4位老师和22个孩子,他帮助孤儿院运送物资。没料到,这成了阿福最后的行善之旅,抵达玉树县不足一周便遇上地震。
黄福荣生活在香港一个幸福和睦的大家庭,父亲与癌症缠斗了半年之后去世,老母亲现已年逾八旬。父亲往日的教导和其在朋辈及邻里之间尽心助人的榜样,自小在五姐弟心中植下了根。姐姐在丝绸之路、云南及四川等地多次背囊旅行也影响到他的志趣。黄福荣有着丰富的义工经历,屡次前往西部青海、西藏、四川的偏远落后地区。他喜欢那里的风土人情,对当地人热诚关爱。
阿福做事低调,脚踏实地。兰州义工李义是阿福的好友,在4月1日接待了远道而来的阿福,“‘他们怎么样,他们怎么样,我不要紧’是阿福常说的一句,他总是关心别人,一向少说话多做事,只会用实际行动去表达自己。”
46岁的黄福荣至今单身,有好友爆料阿福曾经“自嘲”地说:“我估计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很难找到一个愿意嫁给我的人,这样也好,我去一个地方做事情就没有牵挂了。”
(选自2010年4月19日人民网,记者 李海元 刘韬)
小题1:文章第一段在结构和内容方面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4分)
小题2: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一下黄福荣做过哪些义举?(4分)
小题3:你认为黄福荣“甘于奉献”的可贵品德的形成原因有哪些? 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5分)
小题4:文中多处引用了他人对阿福的评价,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做?这给你哪些启发?(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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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因月球和太阳对地球各处引力不同所引起的水位、地壳、大气的周期性升降现象,海洋水面发生周期性的涨落现象称为海潮,地壳相应的现象称为陆潮(又称固体潮),在大气则称为气潮。上述三种潮汐中海潮最为明显。17世纪,牛顿用引力定律科学地说明海潮是月球和太阳对海水的吸引所引起的。至于陆潮和气潮,都是相当小的,一般必须用精密仪器才能测出。
在天文学中,潮汐这一概念目前已被引伸到其他天体的研究中来,成为研究某些天体的形状、距离、运动和演化等不可缺少的因素。
由月球的引力所引起的潮汐称太阴潮。一个太阴日(月球连续两次上中天的时间间隔)长约24小时50分,在这期间地球表面上同一点发生两次涨潮,两次落潮,因此连续两次涨潮的间隔时间约为12小时25分。太阳和月球一样,也会引起潮汐,称为太阳潮。被吸引天体某部分受到的引力与该天体中心同样质量的部分受到的引力之差称为起潮力。太阳或月球对地球上同一点所产生的起潮力,与太阳或月球的质量成正比,而与它们同地球之间的距离的立方成反比。因此,太阳的质量虽然是月球的质量的2,700万倍,但月球同地球的距离只有太阳同地球距离的1/390,所以月球的起潮力为太阳的起潮力的2.25倍。太阳潮通常难于单独观测到,它只是增强或减弱太阴潮,从而造成大潮和小潮。在朔日和望日发生大潮,因为那时月球、太阳和地球几乎在同一直线上,太阴潮和太阳潮彼此相加,以致涨潮特别高,落潮特别低。在朔日和望日,如果月球又经过近地点,涨潮和落潮的高度差异就更大。上下弦的时候发生小潮,因为那时月球和太阳的黄经相距90°,太阴潮被太阳潮抵消了一部分。
潮汐对地球自转有一种制动作用,能使地球自转逐渐变慢。对古代日食记录的分析研究表明,地球的自转周期每个世纪变长1~2毫秒。这个变化虽然很小,可是经过长期积累,便颇为可观。从对古珊瑚化石生长线(环脊)的研究得知,在37,000万年前,每年约有400天左右,即当时地球的自转周期约为目前地球的自转周期的9/10。
月球以它的同一半球对着地球,其他行星的几个卫星也有同样的情况。这可以解释为是由主星作用于伴星上的长期潮汐摩擦所造成的。
一个小天体(伴星)围绕一个大天体(主星)运行,若伴星的轨道逐渐缩小到临界半径以内,伴星就会被主星的起潮力分裂为碎片。这个临界半径值是法国数学家洛希于1848年求出的,所以称为洛希极限。位于洛希极限内的土星光环,系由许多小块物质组成,这一光环很可能是土星的一颗卫星进入洛希极限后分裂形成的。
小题1:下面关于“潮汐”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   )
A.月球和太阳对地球各处引力不同而产生潮汐。
B.潮汐分为海潮、陆潮、气潮三种类型。
C.海潮产生的原因是由牛顿发现的。
D.潮汐的表现形式为物体周期性地升降。
小题2:下面的分析与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起潮力是由被吸引天体某部分与该天体中心同样质量的部分存在引力差决定的。
B.太阳或月球对地球上同一点所产生的起潮力,与太阳或月球的质量成正比。
C.由于太阳潮的起潮力很小,所以通常难于单独观测到。
D.在朔日和望日涨潮特别高、落潮特别低,这是受太阳潮影响产生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在其他星球上,同样可能存在着潮汐这一现象。
B.在数万年后,由于潮汐的影响,每年不足365天。
C.由许多小块物质组成的土星光环,原本是土星的卫星。
D.月亮或太阳对地球的起潮力会随时间推移而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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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与树
安妮宝贝
树与一个人的关系,是和他的童年密不可分的。所有曾经在童年眼眸中蓬勃生长过的树,才能留下彼此与四季共处的记忆。小时候,我只知道杜鹃花是可以吃的。与大人一起进山,他们砍柴,在山道上栖息,就会摘来杜鹃花,吃它的花瓣。一串红也是可以吃的,花根出的清露甜得如同蜜水。至于树,属于我的童年的那些树,与吃花无关。
曾经的那些在家里大宅子外面的法国梧桐,应该至少存活一百年了吧。因为它们看起来需要好几个孩子张开手臂才能合抱。也因为它们高大,在一年一度的台风来袭时,经常遭殃,被刮断的树桠枝干铺满整条街道。它们枝繁叶茂,路面在夏天从无烈日光照,淡淡的金色光斑从浓密的绿叶里筛洒下来,在柏油马路上跳跃晃动,铺成闪烁的光影。两边的树冠彼此交织,搭成清凉的绿色长廊。即使有车辆来往,也不觉得灰尘扑面,空气污浊,大树吸收掉很多污染。洒水车也是经常来的。马路一洒透,树叶的清淡气味就浓郁起来,空气中湿湿的芳香,让人清爽。附近宅子里的儿童们,围绕着这些大树,捉迷藏,下棋子、跳皮筋、捉昆虫,日夜与它们在一起。大人们也不例外,夏天都在树下搭桌子吃饭,啃西瓜。
后来,我再未见过这样高大的法国梧桐。也可能是因为它们被我的回忆异化了,闪烁出现实未必黏合过的精神光亮,它们在我的心里,成为一种象征,一种纯粹的关于岁月的深深的记忆。在幼小的我看来,那些树,一棵一棵,其实就是一个一个老人。它们见证过多少次变迁,又给予过人们多少乐趣与庇佑,每一棵老树里面,一定停留着一个静默而高贵的灵魂吧。这是小时候的我所坚信的。所以,我看见童年里的自己,在吃完晚饭后,有时心里寥落,也不想找小伙伴,就在暗淡的路灯下,贴着一个古老的法国梧桐,一边用手剥着粗糙的老树皮,一边无所事事,那时的树,在夜色里清幽,现实魔力,大大的掌形树叶在风中窸窣作响,叶片上有细细的白色茸毛。夏夜因此闪烁出格外神秘而跃动的童年畅想。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为了拓展路面,这些树全部被砍伐了。整整一条街道的百年大树,消失得了无踪迹。我相信那些积聚在粗大树干里的静默而高贵的灵魂在树干被砍倒的一瞬间,就回到星光闪耀的夜空中去了。是的,一定是这样。
在城市里,新落成的住宅公寓总是很华美,房间里也可以布置得尽如人意,但是周围的环境会凸显出没有底气的荒芜来,那是因为新建筑附近的花园及街道边的树,大多是新栽的树苗。树干细伶伶的,树叶稀少,树的数量及绿荫的密度,与路面范围不成比例。在这样的街道上散步,人世惶惑的,宽阔的大马路上车来车往,阳光在头顶赤裸裸地暴晒,即使戴着凉帽也觉得浑身冒烟。此时,就很有可能对大城市这个概念产生一种绝望的心绪。人没有了依傍,人没有了支撑。所有的一切,都是曾经被扫荡过的,被清除过的,被抛弃过的,然后开始新的拓展、利用和占有。老的旧的传统的根基没有得到照顾和保护。如此一批一批开发出来的,是一往无前而无所依据的商品。人存活在一个充满商业气息却无比贫瘠的氛围里,又该会有怎样的心绪。成人的世界,尚可麻木度日。童年中的孩子,则一定需要有一棵大树,陪伴他一起成长,带来四季变迁的感受和心得,扩大感情和想象的容量,见证生命的真实与尊严。就是这样一棵树,在岁月里迎风傲立的大大的树。那会是他的第一个朋友。
小题1:第一段中写花可以吃与写树有何关系?(5分)
小题2:作者说树和一个人的童年密不可分,这有什么理由?(5分)
小题3:文章一、二段对树的描写运用了哪些艺术手法?请联系相关内容,列举三种。(6分)
小题4:请探究作者在最后一段里所表达的思想感情。(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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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度”的书法体征
高长山
魏晋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的第二个思想大解放时代。“魏晋风度”成为这一时期的一个文化符号而载入史册。就书法而言,正如文学进入自觉时代一样,魏晋时期的书法也从实用目的性逐渐转化为审美目的性阶段,因而也成了书学自觉的时期。
  汉代的书法可以说是各种书体臻于完备,其基本格调是以实用做出发点,章法规整,追求整齐典雅,用笔严谨,其中所包蕴的苍茫混沌的自然美,成了后人孜孜以求的目标,尤其东汉时期书家们渴求从草书的墨迹中获得精神快感,认识到了书法可以体现人的品格与风节,并得到魏晋士人的继承和弘扬。
魏晋士人面对社会动乱,作出了“全身远害”的政治性退避,从而把精力投注到书法艺术上来,从对书法的爱恋中寻觅人生的归宿和寄托。在许多文人士子的笔下,书法已不再是信手随意的书写,而提升到一种更深沉的人生态度和思想文化的境界。与汉代书法比较而言,一种真正抒情的“纯”书法成熟了。
“魏晋风度”在书法上的体现,王羲之是毫无疑问的代表人物。王羲之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在前人无数功绩的基石之上,加以融会、贯通和改进,使纯粹出于自然发展的书法,走进玄远精致的神韵境界。其作品的神韵有二:一是表现多变的技法之美;一是表露种种人格之美。从技法上讲,王羲之书法已变汉代质朴书风而为妍美流变的新体。南齐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提出的“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可以说是对王羲之及其这个时代书法作品基本特征的准确地概括。从表露人格之美上,王羲之行草书的外在形态率真朴实,章法气韵流畅自然,而内在却涌动着欲罢不能的动荡感,恰好表现了魏晋名士表面风流潇洒,内心却充满哀怨不平的心理和情绪。
  “神韵”还体现在书法理论上。这一时期书法理论著述相继问世,内容广泛且具有开创意义,代表作有:索靖的《草书势》、卫恒的《四体书势》、卫铄(卫夫人)的《笔阵图》、王羲之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书论》、《笔势说十二章》等。探其肇端,卫夫人和王羲之的书论来源于东汉蔡邕,蔡邕对书法艺术的本质认识包括三个层面,即“神”、“势”、“形”,三者通过创作主体的努力,是能够协调起来并在书法作品中得到充分表现的。在此基础上,卫夫人的《笔阵图》鲜明地提出了“意前笔后”的创作思想,成为书法美学中的经典之语,为书法本体美学地位的确立打下了坚实基础。
正是在魏晋时期这种文化背景下,在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文人雅士的推动下,书法艺术达到高峰,书法理论也渐入佳境,形成了对后世影响极大的书学基础。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7月19日)
小题1:下列关于“汉代书法”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八汉代书法比较注重章法规整,追求整齐典雅的效果。
B.汉代书法承前启后,艺术审美价值取代了实用价值。
C.东汉草书让当时的书家感到书法可以体现出人的精神。
D.汉代书法所包蕴的苍茫混沌的自然美,为后人所追求。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卫夫人在《笔阵图》里所提出的“意前笔后”的创作思想本质上源于东汉蔡邕有关书法艺术中“神”、“势”、“形”的一些深刻认识。
B.王羲之在书法上的重要贡献在于: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对书法加以融会、贯通和改进,使书法逐步走进玄远精致的神韵境界。
C.王羲之书法作品一改汉代质朴书风,技法多变,外在形态率真朴实,章法气韵流畅自然,而内在却涌动着欲罢不能的动荡感。
D.南齐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提出的“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是说书法的高妙之处在于书法之气韵,外形次之。
小题3:根据原文意思,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魏晋时期,由于文学进入了自觉时代,从而让书法也从实用目的性逐渐转化为审美目的性阶段,因而也成了书学自觉的时期。
B.魏晋时期,书法艺术的“神韵”还体现在书法理论上,这一时期书法理论著述相继问世,内容广泛,为后世研究书法提供了参考。
C.社会的动乱使魏晋时期的文人仕子不得不远离政治,从而有大量的精力融入书法并将书法提升到人生态度和思想文化境界。
D.书法艺术在魏晋时期达到高峰,书法理论也渐人佳境,都离不开这一时期的文化背景和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文人雅士之流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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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片消失了的苇塘
雷抒雁
“那一片苇塘呢?”与其说我是在问这位行路的年轻人,还不如说是在问自己。
“苇塘?”年轻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有些迷蒙。
“是的。就是苇子壕。”我知道家乡人是这样称呼苇塘,重复了一句。
“在哪里呀?”年轻人转过头去望着那一片高高低低的房舍,像是反问,又似在寻找。没有!连一根苇子都没有!从来就不曾有过呀?
“就在这里!”我坚定地认为。
“唔。”年轻人以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前行。我听见他嘟哝了一句:“梦话!”
梦话?是的,是梦话。五十多年前,那一片茂茂密密的苇塘还在,此后,就没有走出过我的梦境。我相信,这位年轻人确实没有见过那片苇塘,那些茂密的青苇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中,没有给过他快乐和欢愉。他的记忆里,这里从来就是房子,房子。
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那是一片十多亩的水塘,拥拥挤挤地生满了芦苇。阔叶的,秆粗且空,是织席帷用的;窄叶的,秆细却实,编了箔子,用来盖房子,或张开晾晒棉花用。在大人们里,有价值的,只是苇子;而被孩子们看做乐园的,是那一片苇塘。每天上学,我们走过苇塘,都会放慢脚步,那些花花草草,记录着时间的变化,是我们上学或放假的标志。
一过二月二,天气就暖和了。首先是苇塘里有了动静。穿破陈年的枯叶、烂泥和冰水,一些锥子般尖锐的苇芽脱颖而出。红红的芽尖,唤醒了池塘,沉寂了一冬天的苇塘开始有了生气。那些苇芽像是春天的旗帜和宣言,表明春天的到来,锐不可当。
“苇子苇子,快快长。”上学去,走过塘边的小道,我们喊着。
待苇芽蹿高,绽开一片两片叶子的时候,整个世界便被春天占领了。耳边,整天都是鸟儿的叫声和虫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大片大片的麦田,像大地上铺展了绸缎,在和风里柔柔地抖动。一些早熟的花草,抢夺时间一般,开始酝酿花事,商量结籽。柳丝软软地轻拂我们的脸面,牵动我们的头发,像要告诉一些什么秘密给我们。
我们采下绽开的苇叶,卷成喇叭,把那细嘴挖扁,含在嘴里,依着喇叭的粗细,吹出粗壮的尖厉的声音;头项软软的柳条,也被折下来,捋去柳芽,拧成柳哨。这就有了一支青春的乐队,吹奏着春天的乐曲,吱吱呀呀,回响在上学的路上。引得田里干活的农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望着我们,一任欢快与希望撩拨他们沉静的心思。
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苇叶三片四片地展开,池塘里就绿汪汪地变得浓密了。太阳开始辣辣地照在头顶,棉衣,而后是夹衣,一件件被从身上剥掉。苇塘周围的麦子开始日渐变黄,有人拿着青杏咔嚓咔嚓一边流着酸水一边嚼起。夏天到了!
假日里,我们会背着草笼,拿着镰刀,说是去割牛草,或者拣柴火,一整晌一整晌沉迷在苇塘边。
夏天,是蝉的日子。我们会在塘边的树杆上拣些蝉蜕卖给县城里的药铺,无聊时也会猫一样轻轻爬到树上捉一两只笨蝉。其余时间,蝉说蝉的,我们并不答话。
塘边的野草,我们全都认识,从蒲公英、趴地龙、香胡子到粘粘蔓,全认识。最让我们兴奋的是找到一株羊奶奶。这种蔓生的阔叶草,总是攀着芦苇往上长,一个个果实圆溜溜的,山羊奶头一般,采摘时,会流出一些白色乳汁。羊奶果鲜嫩时,放在嘴里一咬,脆生生,甜丝的。
我们这些野孩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苇塘边。忽一日,采到的羊奶奶咬不动了,掰开一看,里边整整齐齐伏着一排排带着羽毛的种子。老了!我们知道,暑假也该结束了。大人们说:你们这些马驹子,该栓缰绳了吧!
苇子说,秋天了!顸上的穗子由绿至黄继而变白,像一塘白发的老人。再过苇塘时,一些带羽毛的草籽,便飞扬起来,落在我们的肩膀上、头发上,要人带它们到远方去落户。就连圆滚滚周身是刺的苍耳,瘦扁扁顶上长了三几根钩针的“狗扎扎”,都不甘寂寞,插进布眼,爬在裤角上,要搭“便车”,到远方去旅行。
父兄们送我们上学去,走过苇塘,一路上总在说:好好念书,日后到远处去,到大城市去。连苍耳、狗扎扎都懂得哩!
那一片苇塘永远的没有了。消失在一些高高低低的房子下边。找它,只有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选自《今晚报》2009年6月13日)
小题1: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在文章开头安排“我”与年轻人对话的用意。(4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1)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2)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
小题3:本文作者向我们展现了记忆中的苇塘,作者是如何将零碎的记忆串联起来的?这样写有何好处?(6分)
小题4:作者在文中是如何抒情的?抒发了怎样的情感?请联系文章作简要分析。(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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