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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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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正传
沈致远
手机,其学名为移动电话,是借助电磁波传播的一种无线通讯方式。英国科学家麦克斯韦(1831-1879)归纳前人经验,加以自己之创见,建立一组以他命名的方程,预言电磁波的存在,为电磁波传播奠定了理论基础。麦克斯韦是无线通讯之始祖。
德国科学家赫兹( 1857-1894)以实验证实了麦克斯韦的电磁波预言。1888年,赫兹进行著名的火花隙放电实验,演示了电磁波传播,测出其速度与光速相等。赫兹为无线通讯奠定了实验基础,为纪念他,电磁波频率(每秒振动次数)的单位定名为“赫兹”。手机发出的电磁波频率在千兆(109)赫兹范围,属微波频段。赫兹是无线通讯的祖父。
意大利科学家马可尼(1874-1937) 20岁时读到赫兹关于电磁波实验的文章,引起他极 大的兴趣,立志献身无线通讯。1896年马可尼实现了1.7公里之间的无线电报通讯,1899年实现了跨越英吉利海峡的51公里的无线电报通讯。1901年实现了跨越大西洋3000公里的越洋无线电报通讯。马可尼是无线通讯的父亲。
手机的诞生地是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所属的贝尔实验室(BellLabs),发明者是该 实验室的一群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手一机,到处游走”是当时贝尔实验室科学家和工程师之梦想。实现此梦想的最大障碍是:频率不够分配。微波频段虽然有几十千兆赫兹,但被各种应用瓜分后只剩下几百兆赫兹,远远不敷手机通话应用。怎么办?贝尔实验室科学家的创意是:分区重复使用频率。他们设想:将美国之疆域划分为许多六角形蜂巢般的小区、每个小区覆盖几十平方公里,在其中建立基地站,作为该小区手机通讯之柜纽。基地站所发射的电磁波仅限于本小区范围内,所以各个小区可以重复使用相同的频率而不致引起干扰。小区之间的通讯由基地站集中处理,通话者游走于各小区,由相邻基地站在其覆盖区之交界处交接。移动通讯于焉诞生,“人手一机,到处游走”美梦成真。
说起手机,不能不提到美国的摩托罗拉(Motolola)公司。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摩托罗拉的手机行销全球,独领风***。不仅如此,摩托罗拉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被美国企业界视为典范,号称“最佳公司”。1992-1993年间,我曾三次专访位于芝加哥郊区的摩托罗拉总部,协助其中央研究院探索利用高温超导电子学技术提升基地站性能的可能性,虽然实验很成功,却未被采用。当时我有一种朦胧的预感:不采用新技术,“最佳公司”称号恐难持久。果然如此,问题倒不是出在基地站,而是在手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手机的发展趋势是采用数码技术,它比原先的类比技术具有明显的优越性。许多公司竟相推出数码手机抢占先机,摩托罗拉眼看着自己的产品滞销,市场被竞争者蚕食,却按兵不动。原因是一位对研发类比技术有功的技术主管留恋自己的技术,顽固地抵制采用数码技术。这位主管最终被撤职,这才推出数码手机,但为时已晚,摩托罗拉元气大伤。
手机的广泛流行,已形成一种“手机文化”。
手机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为便捷,扩大了个人的自由度。反映在人际关系和社会活动 等方面,均有微妙的变化。电影《手机》以艺术手法成功地描述了这种变化,获得本年度“百花奖”三项大奖。手机短信之发信量已超过2000亿条,使人际交往增加了一种便捷的新形式,还孕育出“手机文学”,包括:诗、小品文及小说,《纽约时报》不久前对中国新兴的手机小说作了专门报道。
手机文学之特点归结为:快、广、短、新、趣。以光速传播,既快又广,传统文学望尘莫及。手机屏幕容纳的字数有限,短是手机文学作品最主要的特点。现代人都很忙,短很受欢迎。短而要达意,就得精炼,唯陈言之务去,内容自然就较新颖;短而要吸引读者,就得有趣。既新颖又有趣,特别为年轻人所喜爱。手机文学刚起步,来日方长。
手机可用来下载和播放音乐。手机用户为什么不能自行谱曲进行传送呢?手机将成为个性化的听觉艺术媒体。
手机屏幕之像素已突破百万,可传送清晰的画面。摄影手机已在热卖,手机作为各种视觉艺术之媒体指日可待。
前景如何?手机的发展有多种可能。其一,普及3G乃当务之急。3G手机之功能及信息传输率远远超过现有手机。可为用户带来更多便捷。其二,手机与计算机将会合二为一,计算机的心脏是中央处理器,其体积已缩小到能置入手机,困难在于其耗电量和散热量过大。这一困难如能克服,具有计算机功能的手机将成为名副其实的掌中瑰宝。
手机文化将如何发展?目前尚言之过早。但看来,个性化是一个可能的趋势。
——选自2005年10月15日《解放日报》,有删节
小题1:本文从哪些方面介绍手机的?请简要概括出来。(4分)
小题2:文章第五自然段提到摩托罗拉公司,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5分)
小题3:有人说本文的体裁是传记,也有人认为是科普文。请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6分)
答案

小题1:本文介绍了手机研发、诞生的历史,手机在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方面带来的生活变化,手机文学和手机文化的特点,手机的发展趋势。(4分)
小题1:①选材更加典型性。摩托罗拉是手机行业的突出代表,它的的发展历史有时代性、代表性。
②内容上切合本文主旨。摩托罗拉手机的发展史,说明了手机要注重创新和实践应用的未来趋势。
小题1:答案示例:
(1)科普文。①本文是以介绍手机这一科技产品为主的说明性文章。②本文准确的讲述了手机发展史上的有关知识、信息,预示了手机的未来发展趋势、方向。③本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手机的发展历史和趋势,比如结尾处指出手机文化的发展趋势,使用“可能”   一词是对趋势做出判断,体现了语言的严谨性。(该答法6分。答出“科普文”给2分,
言之有理的分析占4分)
(2)传记。①从题目看,正传。把手机当作人物来立传,手机是当今经济生活、信息社会有代表性的产品。②本文选取了手机发展历史上的真实性、典型性的事例,比如摩托罗拉公司的兴衰历史。(该答法只给3分。答出“传记”给1分,有理据的分析占2分)
解析

小题1:本题重点在于分析综合,整合信息。
小题1:本题主要是分析文章的写法。
小题1:本题主要是探讨文章的疑点、难点。侧重于探究与评价。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手机正传沈致远手机,其学名为移动电话,是借助电磁波传播的一种无线通讯方式。英国科学家麦克斯韦(1831-1879)归纳前人经验,加以自】;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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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向日葵
张抗抗
葵花朵朵向太阳,是你和你们曾经欢唱过并热爱过的一首颂歌。
  向日葵朝着太阳旋转,是一种不容怀疑、不可更改的事实。
  或许说,已成为一种被反复应用的理念,一个众所周知的定论。
  如若不是去往遥远的西域,在巍峨的天山脚下,亲见那一片蓬勃兴盛的向日葵,你一生也许都会对这个命题深信不疑。
从雪山下来,已是傍晚时分,阳光依然炽烈,亮得晃眼。从很远的地方就望见了那一大片向日葵海洋,像是天边扑腾着一群金色羽毛的大鸟。
车渐渐驶近,你喜欢你兴奋,大家都想起了梵高,朋友说停车照相吧,这么美丽这么灿烂的向日葵,我们也该作一回向阳花儿了。
秘密就是在那一刻被突然揭开的。
太阳西下,阳光已在公路的西侧停留了整整一个下午,它给了那一大片向日葵足够的时间改换方向,如果向日葵确实有围着太阳旋转的天性,应该是完全来得及付诸行动的。
然而,那一大片向日葵花,却依然无动于衷,纹丝不动,固执地颔首朝东,只将一圈圈绿色的蒂盘对着西斜的太阳。它的姿势同上午相比,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它甚至没有一丁点儿想要跟着阳光旋转的那种意思,一株株粗壮的葵干笔挺地伫立着,用那个沉甸甸的花盘后脑勺,拒绝了阳光的亲吻。
夕阳逼近,金黄色的花瓣背面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发出纯金般的光泽。像是无数面迎风招展的小黄旗,将那整片向日葵地的上空都辉映出一片升腾的金光。
它宁可迎着风,也不愿迎着阳光么?
呵,这是一片背对着太阳的向日葵。
那众所周知的向阳花儿,莫非竟是一个弥天大谎么?
究竟是天下的向日葵,根本从来就没有随着太阳旋转的习性,还是这雪山脚下的向日葵,忽然改变了它的遗传基因,成为一个叛逆的例外?
或许是阳光的亮度和吸引力不够么?可在阳光下你明明睁不开眼。
难道是土地贫瘠使得它心有余而力不足么?可它们一棵棵都健壮如树。
也许是那些成熟的向日葵种子太沉重了;它的花盘,也即脑子里装了太多的东西,它们就不愿再盲从了么?可它们似乎还年轻,新鲜活泼的花瓣一朵朵一片片抖擞着,正轻轻松松地翘首顾盼,那么欣欣向荣,快快活活的样子。它们背对着太阳的时候,仍是高傲地扬着脑袋,没有丝毫谄媚的谦卑。
那么,它们一定是一些从异域引进的特殊品种,被雪山的雪水滋养,变成了向日葵种群中的异类?可当你咀嚼那些并无异味的香喷喷的葵花籽,你还能区分它们么?
于是你胡乱猜测:也许以往所见那些一株单立的向日葵,它需要竭力迎合阳光,来驱赶孤独,权作它的伙伴或是信仰;那么若是一群向日葵呢?当它们形成了向日葵群体之时,便互相手拉着手,一齐勇敢地抬起头来了。
它们是一个不再低头的集体。当你再次凝视它们的时候,你发现那偌大一片向日葵林子的边边角角,竟然没有一株,哪怕是一株瘦弱或是低矮的向日葵,悄悄地迎着阳光凑上脸去。它们始终保持这样挺拔的站姿,一直到明天太阳再度升起,一直到它们的帽檐纷纷干枯飘落,一直到最后被镰刀砍倒。
当它们的后脑勺终于沉重坠地,那是花盘里的种子真正熟透的日子。
然而你却不得不也背对着它们,在夕阳里重新上路。
雪山脚下那一大片背对着太阳的向日葵,就这样逆着光亮,在你的影册里留下了一株株直立而模糊的背景。
(选自《天山向日葵》,有改动)
小题1:结合全文,说说作者眼中的向日葵具有怎样的特点?(4分)
小题2:根据上下文,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词在文中的含义。(4分)
秘密就是在那一刻被突然揭开的。
答:秘密:                             那一刻:                          
小题3:本文在描写天山向日葵时主要运用了哪两种修辞手法?请各举一例并简要分析其艺术效果。(4分)
小题4:文章展现了作者发现向日葵秘密的过程,这一发现过程给了作者怎样的启示?(2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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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昧
陈启文
从三国古战场赤壁往西,穿过一大片静穆的古林,群山之外的旷野上忽然出现一片
水泽,蓝得不能再蓝。那是横亘于湘鄂边地的黄盖湖。
那时的黄盖湖和洞庭湖连绵一片,水域远比今天辽阔,黄盖将兵营扎在大湖四周、长江一线,以村为建制,一共十三村,我的故乡谷花洲,该是这十三村之一。两千多年了,这里的老百姓世代流传下来的故事早已远离了当年的血战,但那些士兵当年留下的种子,还在这片土地上年复一年地播种。种什么,长什么,没有长不出的东西。哪怕最平常不过的萝卜、白菜、榨菜、豌豆、辣椒、茄子……又总比别处的有味道,还有一种古怪的灵气。
一个人能降生在这样一片土地上,哪怕一辈子当个农人,也有某种优越感。小时候,我父亲就常教导我:天底下还有哪个地方比这里好?连野猪都从山里往这滩上跑!他一生都善于用这种极朴素又极形象的比喻,来揭示出某种农人的真理,而农人的真理是根本不须证明的。我几十年走南闯北,山珍海味也品尝过不少,但那些既怪异又昂贵的家伙,实在不如家乡的萝卜、白菜好吃。我总觉得那最平常不过的东西,也藏着某些秘密。
我能***大娘是很懂得这里面的秘密的。她有一手从黄盖湖畔的娘家带来的据说是当年黄盖的那些老士兵传下来的祖传秘法,她把刚采摘回来的还带着露水的蔬菜、刚从地里挖出来的还粘着新鲜泥土的萝卜,先***青,然后进行巧妙的腌制,用一个个荷叶坛好,又用湖中挖出来的黄泥密封,然后沉浸在湖水里,不让人间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把那些洗得特别干净的东西弄脏了。
我洞明而练达的大娘,一生都特别干净。
当坛子入水后,经七七四十九天的泡制,它们已蕴含了这个大湖与生俱来的味道,然后在有阳光的清晨或有月光的夜晚,大娘仿佛在举行一个乡下女人虔诚的仪式,那一只只坛子被小心翼翼地打捞出水,揭开了,那久不见天日的坛中之物一旦接触风月,顷刻间,整个村庄都能闻到那弥漫四散的醇香,让你有一种换不过气来的感觉。又看到那终于揭开了秘密的荷叶坛里,那深藏的菜蔬虽已腌过,泡过,却还是那样水灵灵的,脆生生的,如同依然生长着的鲜活生命,活色生香。而最鲜活的莫过于味道,大娘用两尺长的筷子把坛中的东西夹出来,慷慨地让村人一一品尝,好呷,好呷,啧,啧啧……一片咂嘴声,口水都香出来了。
听说,当年黄盖为了火烧赤壁向周瑜献苦肉计,一身伤痕的将军吃什么都没味道,手下的军士想尽了办法,最后捧上了十三村酱菜,一下就把将军咬紧的牙关打开了,也就把一个伤痕累累的身体又养得英武剽悍起来……
大捷之后,盟国军师诸葛亮在鲁肃的陪同下来黄盖湖劳军,黄盖命十三村的每个兵营捧上酱菜以款待贵宾,诸葛亮和随从走过一村,尝过一村,好呷,好呷,啧,啧啧……一片咂嘴声,口水香出来了……
我大娘吃了一辈子的萝卜白菜、坛子菜,没吃过龙胆凤肝、燕窝鱼翅,却一直活到了98岁。她走了,我觉得生活中从此就少了一种味道。大娘活着时,我每回一次故乡,最后都是要带着大娘密封的坛坛罐罐上路的。现在,两只手空了,忽然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又可惜,我大娘的那一手绝活竞没有传下来,不是她不想传,而是这些年来,早已没有谁还有那样缓慢的耐性来学一门年深日久的手艺。在故乡和怀念之间,又不知道还有多少老人像我大娘一样,最终也没找到肯学这泡制十三村酱菜的传人。
揪心哪,传了两千年的手艺,眼看着真的就要成为历史了。如今,烟火人间少了的不止是一种手艺、一种味道。在广袤的大地上,已经很难找到一个真正的自然村落了,只剩下了一些古老的村名和没有了乡土气息的村庄。对于我,或许只有关于故乡的记忆里,还在倔强地散发出与乡土有关的气味。
近日有客从家乡来,顺便给我捎来了两坛十三村老酱菜,还是荷叶坛,还是用泥巴密封得好好的。揭开来,一股奇异的香味袭击着我的鼻翼,好呷,好呷,啧,啧啧……两千年的乡道仿佛突然复活了,顷刻间全集中到我的舌尖上——我深深地感知了一种使人回味不已的乡村的滋味,浑身被奇妙的感觉所充满。
良久,我吐了一口气,轻轻叹了一声:是这味儿,真。
(选自2011年7月25日《光明日报》)
小题1:联系全文内容,简述“村味”的含义,并说说以此为题的好处。(4分)
小题2:结合文意,赏析两处划线的语句。(4分)
①我洞明而练达的大娘,一 生都特别干净。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烟火人间少了的不止是一种手艺、一种味道。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章中几次写道“好呷,好呷,啧,啧啧……一片咂嘴声,口水都香出来了”,简要回答作者这样写的作用。(4分)
小题4: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两段应该删掉,而有人认为必须保留,你赞同哪种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小题(12分)
“恶搞”是在拔文化的根
①自胡戈在网上扔下一个“馒头”,让成千上万的网民得到了一种别样的娱乐体验后,“恶搞”一词就大放异彩。自此,恶搞的潮水越过影视大片,漫向名人、经典、历史、文化……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恶搞”大潮中,近来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恶搞者已从过去的草根人物,变为现在的专家、教授;“恶搞”的范围也从娱乐圈扩大到学术圈;恶搞对象从娱乐人物、事件,转移至传统文化,如以孔子为噱头对优秀传统文化所作的“国学辣妹”式的诠释,正使这场“恶搞”运动,从消遣娱乐演变成文化颠覆。
  ②以颠覆的、滑稽的、莫名其妙的无厘头戏说娱乐圈的人和事,博得大家开心一笑,在这个娱乐化时代也无可厚非。但时下恶搞之风正从少部分人的自娱自乐变成了一种集体狂欢。在一些专家学者笔下,原本代表中华历史文化美好、智慧、勤劳、善良的人和物被推倒,美的贬成丑的,红的说成黑的,词语中甚至极尽笑骂、攻击之能事。要知道,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一向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推崇。他们中一些人对于传统中国文化抹黑式的“恶搞”,无疑颠覆了传统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和庄严。
  ③优秀文化的传承是要有纽带的,这个纽带就是文化偶像和经典。当偶像和经典不断被颠覆,并且颇受欢迎的时候,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底线何在?当传统文化被解构,并且只有解构而没有架构的时候,我们应该反思,文化的脊梁一个个被消解之后,华夏文化该如何挺立?日本动画片风靡世界,韩国电视剧在亚洲引发了“韩潮”,而国内的学者却在制造“孔子狗”、“李白仔”、“岳飞贼”之类的“恶作剧”,这不仅给世界带来了对优秀传统文化认同秩序的破坏,更给中国的 “软实力”留下了“硬伤”。
  ④在一个开放、多元、张扬个性的社会,不可避免会有颠覆传统的现象和对权威崇拜的质疑。“恶搞”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有重新拆解、解构旧模式的意义,能够为人们提供新的视角。但“恶搞”也应该有一个底线,民间对于影视作品、艺术作品的“恶搞”,只是为了让人开心一笑。而知识分子对传统文化“恶搞”现象的出现,实在是一种拔自己文化根的行为。因为,“恶搞”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文化本身,还会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取向。
  ⑤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作为代表社会、文化良知的学者专家,理应耐得住寂寞,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学术阵地,端正学术操行,假如一味地“恶搞”文化,传播虚假、偏执的理念,最终伤害的是文化的尊严。
  ⑥今天的学术研究、文化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时尚化、娱乐化、商品化的冲击。“恶搞”以貌似率真来游戏人生,以自谑、谑人的方式来“恶搞”文化,蔑视权威,抛弃敬畏。其实,背后是文化犬儒倾向。当我们把神圣、崇高统统打倒的时候,我们用什么来守住精神家园呢?
小题1:下列对“恶搞”含义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对优秀传统文化所作的“国学辣妹”式的诠释,从而达到对文化的颠覆。
B.以颠覆的、滑稽的、莫名其妙的无厘头戏说人和事,博得大家开心一笑。
C.代表中华 历史文化美好、智慧、勤劳、善良的人和物被推翻,美的贬成丑的,红的说成黑的,词语中甚至极尽笑骂、攻击之能事。
D.以貌似率真来游戏人生,以自谑、谑人的方式来“恶搞”文化,蔑视权威,抛弃敬畏。
小题2:下列不能作为“‘恶搞’是在拔文化的根”这一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
A.对传统中国文化抹黑式的“恶搞”,无疑颠覆了传统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美好和庄严。
B.当中国传统的文化偶像和经典不断被颠覆,并且颇受欢迎的时候,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底线就会动摇。
C.国内学者对文化偶像的“恶搞”,不仅破坏了世界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秩序,更给中国的 “软实力”留下了“硬伤”。
D.在一个开放、多元、张扬个性的社会,“恶搞”文化会产生颠覆传统、质 疑权威崇拜的现象。
小题3:下列对文中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自胡戈在网上扔下一个“馒头”后,“恶搞”的大潮从“恶搞”的范围、对象到“恶搞”者身份均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
B.“恶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积极的一面,它有重新拆解、解构旧模式的意义,能够为人们提供新的视角。
C.对任何文化都不能“恶搞”,因为这会损害文化本身,更会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取向,是在拔文化的根。
D.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专家学者要耐得住寂寞,要能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学术阵地,承担社会责任,保持文化良知,端正学术操行,不伤害文化的尊严。
小题4:有人认为:《无极》本来无聊,胡戈的恶搞,是让《无极》回归无聊。《大话西游》里的孙悟空。刚开始被人看做是一种、对吴承恩传统《西游记》的恶搞,但因为恶搞得太有才了,所以周版的孙悟空成了另一种新经典。这类恶搞,不但不是拔文化的根,而是让文化生出了新的、更多的根系。“恶搞”是否一定是“拔文化的根”,或者说有时是否也可以“去文化的脓”?请归纳全文主旨并说说你自己的观点。(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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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字,回答小题(20分)
当玫瑰花开的时候 
[智利]佩•普拉多
老园丁培育出许多优良品种的玫瑰花。他像蜜蜂似地把花粉从这朵花送到那朵花,在各个不同种类的玫瑰花中进行人工授粉。就这样,他培育出了很多的新品种。这些新品种成了他心爱的宝贝,也引起了那些不肯像蜜蜂那样辛勤劳动的人的妒忌。
他从来没有摘过一朵花送人。因为这一点,他落得了一个自私、 讨人厌的名声。
有一位美貌的夫人曾来拜访过他。这位夫人离开的时候同样也是两手空空,没有带走一朵花,只是嘴里重复嘟哝着园丁对她说的话。从那时起,人们除了说他自私、讨人厌之外,又把他看成了疯子,谁也不再去理睬他了。
“夫人,您真美呀!”园丁对那位美貌的夫人说,“我真乐意把我花园里的花全部奉献给您呀!但是,尽管我年岁已这么大了,我依旧不知道怎样采摘下来的玫瑰花,才能算是一朵完整而有生命的玫瑰花。您在笑我吧?哦!您不要笑话我,我请您不要笑话我。”
老园丁把这位漂亮的夫人带到了玫瑰花园里,那里盛开着一种奇妙的玫瑰花,艳红的花朵好像是一颗鲜红的心被抛弃在蒺藜之中。
“夫人,您看,”园丁一边用他那熟练的布满老茧的手抚摩着花朵,一边说,
“我一直观察着玫瑰开花的全部过程。那些红色的花瓣从花萼里长出来,仿佛是一堆小小的篝火喷吐出的红通通的火苗。难道把火苗从篝火中取出来,还能继续保持它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吗?
“花萼细嫩,慢慢地从长长的花茎上长了出来,而花朵则出落在花枝上。谁也无法确切地把它们截然分开——长到何时为止算是花萼,又从何时开始算作花朵?我还观察到当玫瑰树根往下伸展开来的时候,枝干就慢慢地变成白色,而它的根因地下渗出的水的作用,又同泥土紧紧地结合起来了。
“结果我连一朵玫瑰花该从哪儿开始算起都不知道,那我怎么能把它摘下来送给他人?要是硬把它摘下来赠送给别人,那么,夫人,您知道吗,一种断残的东西其生命是十分短暂的?
“每年到了10月,那含苞待放的玫瑰花蕾绽开了。我竭力想知道玫瑰是在什么地方开始开花的。我从来也不敢说:‘我的玫瑰树开花了。’而我总是这样欢呼着:‘大地开花了,妙极啦!’
“在年轻的时候,我很有钱,身体壮实,人长得漂亮,而且心地善良,为人忠厚。那时曾有四个女人爱我。
“第一个女人爱我的钱财。在那个女人手里,我的财产很快地被挥霍完了。
“第二个女人爱我健壮的体格,她要我同她的敌人去搏斗,去战胜他们。可是不久,我的精力就随着她的爱情一起枯竭了。
“第三个女人爱我英俊的容貌。她对我倾吐了许许多多情意缠绵的奉承话。我英俊的容貌随着我的青春一起消逝了,那个女人对我的爱情也就完结了。
“第四个女人爱我忠厚善良。她利用我这一点来为她自己谋取利益,最后我终于看出了她的虚伪,就把她抛弃了。
“在那个时候,夫人,我就像是一株玫瑰树上的四朵玫瑰花,四个女人,每人摘去了一朵。但是,如果说一株玫瑰树可以迎送100个春天的话,那么一朵玫瑰花只能有一个春天。我那几朵可怜的玫瑰花,就是因此而永远地凋零了。
“自此以后,从来没有人在我的花园里拿走过一朵花。我对所有到我这花园来的人说:‘你什么时候才能不热衷于那些被分割开来的、残缺不全的东西呢?假如你真能把每件事
物的底细明确地分清楚,假如你真能弄清玫瑰长到何时算作花萼,又从何时开始算作花朵的话,那么,你就到那玫瑰开花的地方去采摘吧!’”
小题1:作者在开头三节叙述人们对老园丁的妒忌与讨厌,其用意是什么?(3分)
小题2:我们常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老园丁为什么从来没有摘过一朵花送人呢?请概述原因。(4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要写老园丁的爱情经历?老园丁的感情生活为什么没有圆满的结局?(4分)
小题4:请从修辞与表达作用两方面对画线语句作出赏析。(4分)
小题5:这篇哲理小说刻意探讨了一种人生命题,也即“如何去爱”的态度和方法问题。请简要谈谈你对此的理解。(100字左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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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到一大堆金发外国人,又一会儿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价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的,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坚持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那是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都快“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朋友:“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是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小题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4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
小题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4分)
小题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4分)
小题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6分)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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