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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不详难度:来源: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张婶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顽游,好像是具着天生的忧郁性似的,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如此的,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它渐渐的肥胖了,但仍不活泼。大家在廊前晒太阳闲谈时,它也常来蜷伏在母亲或三妹的足下。三妹有时也逗着它玩,但没有对于前几只小猫那样感兴趣。有一天,它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
春天来了,它成了一只壮猫了,却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也不去捉鼠,终日懒惰的伏着,吃得胖胖的。
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嘱着张婶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婶,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婶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儿,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婶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婶要小心了。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婶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我以为它真是“畏罪潜逃”了。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象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不够快意。
隔了几天,李嫂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地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自此,我家永不养猫。
小题1:从文章内容看,第三只猫“可厌”,却又是“可怜”的。请具体分析各体现在哪些方面。(5分)
答:
小题2:对第三只猫的亡失,“我”的情感如何?为什么会这样?(4分)
答:
小题3:联系上下文,体味语句,回答题目后面的问题。
“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3分)
答:
小题4:结尾“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句话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4分)
答:
答案

小题1:可厌:①它的样子不好看(“不好看,又很瘦”“毛被烧脱了好几块”);②它的性情不好(“不活泼,忧郁”)(2分)可怜:①来得可怜:在冬天的早晨它被人遗弃,无家可归,几乎为冬寒与饥饿所***。②活得可怜:不好看,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顽游,对于它不加注意;春天了,仍不活泼,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不去捉鼠。③去得可怜:受了冤苦,遭“我”毒打而屈死。(3分)
小题2:“更难过得多”。(1分)理由:①花白猫的死责任完全在“我”;(2分)②这个过失永远无法弥补。(1分)
小题3:比喻。(1分)以针刺为喻,强烈地表达了冤屈猫,棒打猫在“我”心灵上引起的自责、痛悔、不安等感情。(2分)
小题4:这句话在内容上是对全文的总结。“我”目睹了前两只猫的不幸后,又亲自制造了第三只猫的悲剧,深感负疚、懊悔,为了不再看到这样的悲剧重演下去,“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句话又与文章的开头遥相呼应,在结构上形成了首尾呼应的特点。(4分)
解析

试题分析:
小题1:“可厌”围绕这只猫的外表以及它的性格来概括即可;“可怜”围绕这只猫的“遭遇”以及“别人对它的态度”以及“死的原因”等角度来概括。
小题2:对于这只猫的死,我则更加的难受,因为这只猫的死由于我的主观判断以及自己的错误对于这只不会说话的猫根本无法弥补。
小题3:为了表现我的自责、痛悔,作者用了形象的比喻,以针刺为喻,强烈地表达了冤屈猫,棒打猫在“我”心灵上引起的感情。
小题4:结构上:总结全文,与文章的开头相呼应;内容上:点明主旨,把我的痛悔之情真实的流露出来,同时给人一种深思。
点评:本题涉及到内容的概括、情感的分析以及结尾的作用等方面的知识点,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在精读文本的基础上结合题目的要求来解答,在完成答案的时候,一定要是答案完整,不能有遗漏。
核心考点
试题【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张婶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主要考察你对现代文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2012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格登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读书的时候,格登的生物学成绩却是学校最差的,他甚至曾被老师断言“笨得完全不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可是,正是这句话激励着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年10月2日,格登出生于英国。格登自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不过,他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简直有些笨头笨脑,常常会因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惹老师讨厌,甚至受到老师的冷嘲热讽。
格登的中学成绩也不理想。学校为了帮助他们这些“差生”,特意聘请博物馆馆长加德姆给他们补课。格登很高兴,因为,加德姆在自然科学方面学识广博,由加德姆当自己的老师,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一次课间,格登伸出自己的手指,问加德姆:“老师,为什么长在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德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砍掉的手指头却不能!”格登说:“可是,受精卵不仅能动,而且能够自由生长,而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自己生长呢?”加德姆被问得膛目结舌,忍不住大声吼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伸了伸舌头,低声说:“不懂!”
加德姆不仅不觉得格登的好奇是一种天赋,反而认为他是一个笨孩子。当然,加德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格登的成绩。虽然加德姆在格登的身上花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是,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格登的成绩依然很不理想,他的生物学成绩竟然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德姆得知格登爱好自然科学的时候,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因为凭你的天赋,你完全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
加德姆的话对格登刺激很大。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学,可他的生物学成绩却是那么糟糕。怎么办?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被砍掉的手指头为什么不能再生”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又一次地实验,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在格登最失意的时候,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那张最糟糕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加德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任何成绩!”这时候,格登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一次次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自己的实验。
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的格登终于成功让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换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机能可以逆转。这篇论文在生物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按照格登的说法,砍掉的手指头在特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像受精卵那样自由生长的。
格登的这一观点一直到10年后才被学界认同,并且直接引导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利”的诞生。自此,格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身发展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并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
——选自《读者》2012年第22期,有删节
【注释】瞠(chēng)目结舌:瞪眼翘舌说不出话来。形容人窘迫或惊呆的样子。
小题1:用简要的语言给这篇文章拟一个恰当的标题。(3分)
答:
小题2:这篇文章在写作了运用了怎样的叙述方式?这样写有什么好处?(3分)
答:
小题3:比较文中画线句子和下面的改句,说说原句表达效果好在哪里。(3分)
改句:加德姆被问住了,大声道:“你这个笨蛋,这是自然界的生长规律!规律,你懂吗?”格登说:“不懂!”
答:
小题4:结合文章,谈谈你对约翰•格登的认识和你从他身上所获得的启示。(4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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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花的记忆
①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每当院子里的玉兰花散放出清远的香味时,总有认识或不认识的邻人,专程前来要花。
②玉兰花树约有两层半的楼房高。自我有记忆起,便有花香。父亲总是起个大早,趁花含苞时便给摘下。他把较细的竹竿末端削成剪刀口状,以辅助摘花,有时亲自爬上树去摘,身手矫健。然后再把摘下的花,分别装在小袋子里,置于冰箱保鲜,一有邻人闻香驻足,便可以方便相赠。
③当然,父亲一定会留下用手可以够得到的范围,让前来感染香气的邻居,也可以得到在绿阴中寻一抹清幽的乐趣。
④念小学时,家人总要在我的书包里放些玉兰花,用手帕包好,以免损及象牙白的花瓣。然后再三叮咛,送给老师和同学。有时自己懒惰贪玩,便忘了,经常是老师提醒:“我又闻到花香哦。”我才猛然记起。
⑤常常在送给老师后,玉兰花就所剩无几了,所以当同学向我要时,就显窘促,只好从亲近的同学开始送;一些偶有口角的,就给省下来了。现在想起来,真自觉小家子气。那时一直不明白,何以小小的花朵,竟有如此大的魁力?因为我总是喜欢花的姿态,远远胜过它的香气。直到渐渐长大,才稍稍明了这是一种喜悦心情。二十几年前,物资并不丰富,用香水的人当然不多。能在夏日清早感染一身香气,并持续整天,的确令人喜悦。在要花的过程中,即使不认识的人也能透过花间说家常,增进情谊,真是情趣无限。
⑥而父亲赶早摘花,想到会有许多人喜欢他种的花,并盘算着不知今天的花够不够用,这份可以与人分享的心情,更是令人欣慰吧。尤其某个有晨曦的夏天清早,当我看见父亲摘下一朵沾露的玉兰花,小心翼翼地插在母亲的耳际,顺手理理母亲的头发时,我被这般美丽的父母深深感动。
⑦我恍然大悟。原来,母亲身上的花影飘香,皆是父亲每天亲手插上去的。对父亲而言,这也许是极自然不过的一个举止,但跃入我眼里,却是温柔万分。我很难明确地描述出这份感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⑧对玉兰花我有很特别的记忆。我曾在它的枝干上,每年刻画一痕,以志成长;也和姐姐爬坐上树枝,吃着西瓜,享受风的摇摆。但这都只不过是父亲无形中带给我的一些生活上的启示。
小题1:作者借玉兰花的“记忆”,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哪些美好感情?请分条概括。(4分)
小题2:文章第②③段具体描写了父亲摘花的过程,从中你发现父亲是怎样一个人?(4分)
小题3:选文第⑤段,写自己的“小家子气”,有哪些作用?(4分)
小题4:请对选文中划线的两个句子,任选一句加以评析。(4分)
①经常是老师提醒:“我又闻到花香哦。”我才猛然记起。
②也和姐姐爬坐上树枝,吃着西瓜,享受风的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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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
①我老家的门前,有棵老槐树,在一个风雨夜里,被雷击折了。家里来信说:它死得很惨,是拦腰断的,又都裂开四块,什幺也不能做,劈成木柴烧罢了。我听了,很是伤感。
②打我记事起,这棵老槐就在门前站着,似乎一直没见长,便是那么的粗,那么的高。我们做孩子的,是日日夜夜恋着它,在那里荡秋千,抓石子,踢毽子,快活得要死。冬天,大地上光秃秃的,老槐也变得赤裸裸的,鸟儿却来报答了它,落得满枝满梢。这时,一个鸟儿,是一片树叶;一片树叶,是一个鸣叫的音符:寂寞的冬夭里,老槐就是一首歌。我们就听着冬天的歌,喜欢得跑出屋来,在严寒里大呼小叫。
③如今我回来了,离开了老槐十多年的游子回来了。一站在村口,就急切切找那老槐,果然不见了它。进了院门,我立即就看见那老槐了,劈成碎片,乱七八糟地散堆在那里,白花花的刺眼,心里不禁抽搐起来。我大声责问家里人,说它那么高的身架,那么大的气魄,骤然之间,怎么就在这天地空间里消失了呢?如今,我幼年过去了,以老槐慰藉的回忆也不能再做了,留给我的,就是那一个刺眼痛心的树桩吗?我再也硬不起心肠看这一场沧桑的残酷,蕴藏着一腔对老槐的柔情,全然化作泪水流下来了。
④夜里,我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走了出来,又不知身要走到何处,就呆呆地坐在了树桩上。树桩筐筛般大,磨盘样圆,在月下泛着白光,可怜它没有被刨了根去。那桩四边的皮层里,又抽出了一圈儿细细的小小的嫩枝,极端地长上来,高的已经盈尺,矮的也有半寸了。
⑤小儿从屋里出来,摇摇摆摆的,终伏在我的腿上,看着我的眼,说:“爸爸,树没有了。”“没有了。”“爸爸也想槐树吗?”我突然感到孩子的可怜了。我的小儿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在老槐树下爬大,可他的幸福、快乐霎时消失了。
⑥小儿突然说:“爸爸,我好像又听到那树叶在响,是水一样的声音呢。”水一样的声音?这是我曾听过的。可是如今,水在哪儿呢? “爸爸,水还在呢!”小儿又惊呼起来,“你瞧,这树桩不是一口泉吗?”我转过身来,向那树桩看去,啊,真是一口泉呢!那白白的木质,分明是月光下的水影,一圈儿一圈儿的年轮,不正是泉水绽出的涟漪吗?我的小儿,多么可爱的小儿,他竟发现了泉。我要感谢他,他真有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一样的伟大!
⑦ “泉!生命的泉!”我激动起来了,紧紧抱住了我的小儿,想这大千世界,竟有这么多出奇,原来一棵树就是一条竖起的河,雷电可以击折河身,却毁不了它的泉眼,它日日夜夜生动,永不枯竭。那纵横蔓延在地下的每一根每一行,该是那一条一道的水源了吧!
⑧我有些不能自已了。月光下,那嫩嫩的枝条上,绿绿的小叶绽了开来,绿得鲜鲜的,深深的。这绿的结晶,生命的精灵,莫非就是从泉里溅起的一道道水柱吗?那锯齿一般的叶峰上的露珠,莫非是水溅起时的泡沫吗?哦,一个泡沫里都有了一个小小的月亮,灿灿地,在这夜里摇曳开光辉了。“爸爸,这嫩枝儿能长大吗?”“能的。”我肯定地说。
⑨说完了,我们就再没有言语,静止地坐在树桩的泉边,谛听着在空中溅起的生命的水
声。                               (选自《贾平凹散文选集——喝酒》,有删改)
小题1:请认真阅读选文,在表格A、B处填写恰当的词语。(4分)
事件
作者感情
听到老槐树死的消息
A__________
看到老槐树被劈成碎片
痛心
小儿发现了树桩是一口“泉”
B__________
 
小题2:请结合语境,从修辞角度对选文第②段画线句子进行赏析。(4分)
                                                                              
                                                                              
小题3:读到选文第⑤段“我突然感到孩子的可怜了”一句,有人错误地认为孩子可怜的原因是“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请你说说这种看法为什么是错误的。(3分)
                                                                              
                                                                              
小题4:请理解第⑦段中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小题5:选文中的“小儿”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人物,请分析作者安排这个人物的用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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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我才记得先前望见的也不是赵庄。那是正对船头的一丛松柏林,我去年也曾经去游玩过,还看见破的石马倒在地下,一个石羊蹲在草里呢。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在眼前了。
小题1:用简要的语言概括上文大意。
小题2:文中有哪几句写航船速度之快?请写在下面横线上。
小题3:“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一句在表达上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
小题4:这几段文字重点描绘了一幅美妙的画面,请给这幅画起个名称《________》。
小题5:第一段画横线的句子“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应怎样改才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6:这几段从多个感觉角度来进行描绘,请各用一个恰当的词来概括,如:嗅觉清香。视觉________,听觉________,触觉________。
小题7:请谈谈你读了这几段文字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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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腿
梁实秋
①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
小题1: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小题2: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小题3: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小题4: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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