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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顾城的《感觉》赏析?

提问时间:2020-12-22

答案
  《感觉》
  天是灰色的
  路是灰色的
  楼是灰色的
  雨是灰色的
  在一片死灰中
  走过两个孩子
  一个鲜红
  一个淡绿
  感觉是如此重要,对于诗的受者(即读者),如别林斯基所说的:“诗歌是这样一种东西,要理解它,必须从感觉开始,而不是从反省开始;在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后者必须是前者的结果.”对于诗的与者(即诗人),则如艾青所说的:“诗是由诗人对外界所引起的感觉,注入了思想感情,而凝结为形象,终于被表现出来的一种'完成'的艺术.”由此可见,没有诗的与者和受者的感觉的交流,就不能使诗最终实现“完成”阶段.
  顾城的《感觉》,捕捉感觉入诗.要读懂这首诗,一定要破除一个习惯的成见,即每首诗都必须要有主题.事实上,诗可以有主题,也可无主题.一种意念,一种感受(包括感觉),一种情愫,一种趣味,都可以单.独.织就诗.正如朱自清所说的:“一些颜色,一些声音,一些香气,一些味觉,一些触觉,也都可以有诗.”为此他强调指出:“发现这些未发现的诗,第一步得靠敏锐的感觉,诗人的触角得穿透熟悉的表面向未经人到的的底子里去.”顾城童年时代被十年动乱的风雨赶出文化的伊甸园,放逐到农村,与白云、沙滩、野花为伴.大自然的云光水声,洗净了他的感觉能力,一旦发而为诗,往往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顾城的这首小诗,是将感觉语词化的结晶.
  诗裁为两节,每节四行,格式齐整.首节驱灰色天地扑入读者眼帘:天、路、楼、雨是灰色的——这是铺垫,在色彩上是欲扬先抑;第二节别见洞天,豁然开朗,在一片灰色的世界里,走过两个孩子:一个鲜红 一个淡绿诗人从调色盘里,仅撷取灰、红、绿三种颜色,却为我们绘制了一幅多么精彩的印象派画景!平淡质朴、朴曝无华的语言组织成的诗的画面,之所以能散发出诱人的芬芳,其奥秘诚如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所说的,诗人把客观事物的“主要特征”变成诗人的“第一印象”,使之在计中淹没一切,使其它特征处于被忽略的地位;并且把“事物的特征给他一个刺激,使他得到一个强烈的印象”,这正是诗人必须持有的“独特的感觉”.顾城成功地将这独特的感觉铭刻在了诗内.
  世界是由颜色构成的.顾城却独独拈出三种(其间“雨是灰色的”更是诗人的主观印象),而弃其它于不顾;这些感觉是未经理性过滤的感觉,仅徘徊于感性认识的门口就被诗人敏锐地逮住,带有强烈的直观感.《感觉》有意回避对具象的栩栩如生的描摹,仅仅冻结感官摄取的直觉,如印象派音乐大师德彪西所说:“我的愿望是再现我听到的东西,这是一个宁要感觉而放弃情节的课题”,但作品却获得了成功.当读者步入诗人所描绘的灰色天地,又陡然领略鲜红和淡绿的明丽色调,突兀感、新鲜感、舒畅感不是象通电一样摇撼心湖吗?
  读者从《感觉》一诗中获得的决非仅仅是纯感官刺激.换言之,诗人仅捕捉瞬间感觉入诗,读者从中却可收获知性的认识.那从灰色天地的樊笼里挣脱出来的鲜红和嫩绿,不也是对亮色,抑或是对青春和力的赞美吗?即便是“走过两个孩子”这一细节,细细揣摸,亦有深意可究.它表现的不正是诗人对童心的酷爱吗!顾城是以童心为诗的生命的呵!诗的画面仿佛告诉人们,在一片灰蒙蒙的天地间,“鲜红”的孩子和“淡绿”的孩子给世界带来了希望.
举一反三
我想写一篇关于奥巴马的演讲的文章,写哪一篇好呢?为什么好
奥巴马演讲不用看稿子.为什么中国领导演讲要看?
想找英语初三上学期的首字母填空练习……
英语翻译
1,人们染上烟瘾,最终因吸烟使自己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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