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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一般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小题(每题2分,共8分)
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
鲁侍萍 不敢说。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我倒认识一个年轻的姑娘姓梅的。
周朴园 哦?你说说看。
鲁侍萍 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周朴园 也许,也许你弄错了,不过你不妨说说看。
鲁侍萍 这个梅姑娘倒是有一天晚上跳的河,可是不是一个,她手里抱着一个刚生下三天的男孩。听人说她生前是不规矩的。
周朴园 (痛苦)哦!
周朴园 她是个下等人,不很守本分的。听说她跟那时周公馆的少爷有点不清白,生了两个儿子。生了第二个,才过三天,忽然周少爷不要了她,大孩子就放在周公馆,刚生的孩子她抱在怀里,在年三十夜里投河死的。
周朴园 (汗涔涔地)哦。
鲁侍萍 她不是小姐,她是无锡周公馆梅妈的女儿,她叫侍萍。
周朴园 (抬起头来)你姓什么?
鲁待萍 我姓鲁,老爷。
周朴园 (喘出一口气,沉思地)侍萍,侍萍,对了。这个女孩子的尸首,说是有一个穷人见着埋了。你可以打听得她的坟在哪儿么?
鲁侍萍:老爷问这些闲事干什么?
周朴园:这个人跟我们有点亲戚。
鲁侍萍:亲戚?
周朴园:嗯,——我们想把她的坟墓修一修。
鲁侍萍:哦,——那用不着了。
周朴园:怎么?
鲁侍萍: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周朴园:(惊愕)什么?
……
鲁侍萍 不是有一件,在右袖襟上有个烧破的窟窿,后来用丝线绣成一朵梅花补上的?还有一件——
周朴园 (惊愕)梅花?
鲁侍萍 还有一件绸衬衣,左袖襟也绣着一朵梅花,旁边还绣着一个萍字。还有一件,——
周朴园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侍萍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周朴园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侍萍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周朴园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侍萍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周朴园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鲁侍萍 不是我要来的。
周朴园 谁指使你来的?
鲁侍萍 (悲愤)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
周朴园 (冷冷地)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
小题1:请用三个词语概括选段中周朴园情感变化的过程:____________
小题2:周朴园向人打听鲁侍萍的下落,对这种怀念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是人之常情,不管鲁侍萍是生是死,周朴园对她的感情始终是一致的。
B.是做给他人看的,目的是借以维护他在家庭及社会上的地位、声望。
C.有真实的一面,因为他与昔日的侍萍确实有过一段美好的日子,而现在的家庭很不如意。
D.有虚伪的一面,因为他确信侍萍已经死去三十年了,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威胁。
小题3:对下列句子的朗读重音处理错误的一项是
A.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
B.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C.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D.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小题4:体会下面一段对话,指出括号中对人物心理活动的分析有误的一项
A.鲁侍萍:老爷问这些闲事〔关于无锡的人和事〕干什么?
 周朴园:这个人跟我们有点亲戚。〔掩盖,用“我们”而不用“我”〕
B.鲁侍萍:亲戚?〔哪里是什么亲戚,全是鬼话〕
 周朴园:嗯,——我们想把她的坟墓修一修。〔掩盖自己的罪行,也带有一丝忏悔〕
C.鲁侍萍:哦,——那用不着了。〔人还活着,修什么墓呢〕
 周朴园:怎么? 〔不解〕
D.鲁侍萍:这个人现在还活着。〔你想和她叙旧吗〕
 周朴园:(惊愕)什么?〔那太好了〕
答案

小题1:痛苦 惊愕(或怀疑) 冷酷
小题1:A
小题1:C
小题1:D
解析

小题1:周朴园一开始痛苦的回忆,遇到侍萍很吃惊,马上没有了回忆的温情,而上换上了冷酷的面容,怕侍萍对他造成威胁。
小题1:从周朴园的感情变化可知,他是怀念对他没有威胁的侍萍。
小题1:此题题干中没有标示重音。
小题1:不是想叙旧,不用修坟。不是太好了,只是不敢相信。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小题(每题2分,共8分)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鲁侍萍 不敢说。周】;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0分)
草堂•诗魂
①细雨蒙蒙,落叶飘飘。
②当我来时,又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季节。老天像有意在营造一份思古幽情,像有意让人来品味一种人生意蕴——文章憎命达!
③草堂足供观赏,甬道曲折,尽可徜徉,更何况又是细雨迷蒙,黄叶铺地!草堂,草堂,此时此际的草堂在诉说什么呢?从开元到天宝,《壮游》,《三吏》《三别》,《北征》,《秋兴八首》,直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代诗史再现了一个时代,仅这些就足以彪炳青史了。这是杜甫的不朽,这是杜甫的辉煌,这也是杜甫的价值所在。舍此,我们又何以了然在一个大起大落的时代里,有一个愈老大愈清瘦愈苦寒的杜工部!这些是不必说的。但仅仅如此,就远不能了然杜甫诗歌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也远不能了然士人的用世之志与命运悲剧。这正是文章憎命达的命意所在,是其深层的人生意蕴所在,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的成就与命运的二律悖反。
④中华传统,士人总有一份天下之志、用世之心,更何况出身于奉儒守官世家的杜甫!杜甫曾抒写人生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希望一出山就占据要津,而且充满理想色彩——要让君王赶上传说中的尧舜,要使全国民风淳朴敦厚。志莫大焉!然而,命运总是跟人开玩笑,历史也总在捉弄志士仁人。由开元而天宝,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上台,唐王朝也已今非昔比,贤能之人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已不可能了。这是国家的不幸,时代的不幸,也注定了杜甫一生宏图大志的落空。肃宗即位后,杜甫表面上拥有一官半职,比如左拾遗、华州司功参军、工部员外郎,而实际上却难有作为,薪俸也不足以养家。离开中原后,其行迹大略是同谷—锦城—夔州—潭州,同时他的生命也如一片黄叶飘到了尽头。
⑤可是,他的诗作却从此更加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映现出一代河山的风云、生灵的状貌。它们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杜甫的命运就这样确定了,杜甫的历史角色及其创作成就也就这样确定了。这时我们再吟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就会发现,个人的遭际,在诗圣眼中已不算什么了,此时他所想的只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苦寒到此已极矣,而忧患、仁慈至此亦已极矣!杜甫之胸怀,杜甫之心地足以光照日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或者说经邦济世,要的不就是这种德与才么?但是,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抛弃了杜甫,而历史却于风雨飘摇中造就了另一个杜甫。这究竟是杜甫的不幸,还是杜甫的幸运呢?历史总是把一份生命的朴素,让人咀嚼得百味丛生。
⑥流连一番,天色已晚,该走了。细雨依然。
小题1:从文章第③段看,根据你的理解,草堂可能在诉说什么?请写出两点。(3分)
小题2:这篇文章出现了多组对比,请写出两组。并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对比写法的好处。(4分)
小题3:请结合全文,解释“文章憎命达”的含义。(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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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御风而行
朱以撒
这只长尾巴的鹳在树顶长叫一声,一朵硕大的木棉花扑地掉了下来,把潮湿的地面砸了一个坑。又是一个落花时节到了。再过不了多久,木棉的果实经不住暴晒,嘭地一下打开弹匣,刹那雪白飞絮随风起舞。这种植物身高数丈,借风力传送种子,年年如此。
在城市里,一棵树的种子落在地面要自然而然地生长起来,可能性非常小。只有那些在园林工人培育下的植物,大小成批、均匀如一,才有可能纳入计划之内,栽种在道途两边。那种以前我们在原野上看到的落地生根的景象——生命一沾上泥土就开始了长大的历程,毫无规划自由的伸长,在城市里是受到制约的,这也使城市的树木趋于一致。
那些没有被改造的老树,必定连着还没有改造的旧坊巷。由于苍老,没有哪一棵树是笔直站立的,或俯于前或仰于后。种植者早已不在人世,当初还是拉着绳子齐齐种下的,岂料风雨南方,品相也生出了那么大的变化。这也应和着老坊巷木板房的疏影横斜,斑驳脱落,已非初始时的严丝合缝。走在其中,四处望望,步子就快不起来。现在,一座座崭新的城市,已经缺少了差异的审美空间。我接连几个傍晚在中州的街巷散步,走了很长一段,如果不是耳畔充满陌生的语调,我还以为身在熟悉的居住地呢。
我站在中州国际饭店大立面的玻璃窗前,俯视隔街的博物院,它的外在形态有些像锥形竹笠,罩住下边的宝藏。抽空我去了两回,那里正展出一批文物精品。第一回草草走了一趟,第二回就有目的地细看了。在锈迹重迭的青铜鼎彝间穿行,心绪不免沉重,直到几个元代青花瓶出现,才砉然松了下来。这个地域的青铜、碑刻太多了,青花反而稀罕,就像体态修长的清纯少女,立在一群孔武的大汉当中。那么多时光过去了,依旧那么新鲜、清洁,不染尘泥。喜欢青花的人很多,我想未必是价值上的缘由,而是它的神采、光泽。时光之锉锉不动它的皮表,容颜不改一贯的清雅,让人惊讶其完好如新。完好如新也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规避伤害,渴望保全。晋人石崇说:“士当身名俱泰”,这是我见到的最有保全意识的一句名言,并不一定要以残破伤痕来显示时光过后的美感。我现在很厌烦的就是看到许多的作旧之作,很拙劣的手法篡改着生命的历程,然后声称这是清代的或者是明代的。
时间尚早,我穿过大片的阳光,买了一张票,进去听一场华夏古乐。当眼睛适应漆黑的空间时,才发现几百人的演奏厅,不过七八人而已。我喜欢这样的场面,很宽松地坐着,很安静地倾听。这几位弹奏者的神情平静如水,举止安详,服饰也特别得体,我觉得一定有我期待的情调从他们指下、唇下流淌出来。瑟、箫、磬、编钟一起,开始了一曲《蒹葭》的旅程。四周太静了,只有这些乐器的交织、承续。如果没有听错,此曲是以商音和羽音为主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清音和沉细音,安和中揉入了些许幽怨,朝着那不明之处轻轻滑落。以音乐来复活远久之诗再也合适不过了,那么寻常的植物、流水,那么普通的人之常情,好像都在眼前了。音乐厅的冷气开得那么充分,我抱着双臂,如同站在白露为霜的蒹葭丛中,静默地等待那个人的到来。许多书读过一遍,如果没有机缘,再翻动的可能性很小,前边还有更多的阅读在等待。现在在这里,应和着古乐重温,已不轻易忘却。还有更多的绝妙文字被尘埃捂着,显不出生命之新鲜。情形就是这样,迅疾奔驰中,竟至于缺乏听一曲《蒹葭》的功夫了。
腾出功夫来的人,明显喜欢生活中的散漫,浮生闲情,从容为之。我相信这种人生状态一定是感到了适宜痛快,才如此轻松地代代相传,不会中断。
这和我开头写的木棉花絮是很相同的,一以贯之地持抱自己的生长方式,到了时辰就结出许多成熟种子,被轻悠悠的花絮裹着,御风而行,满城飘白。
(选自《人民日报》2009年10月28日,有删节)
小题1: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5分)
(1)完好如新也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3分)
(2)以音乐来复活远久之诗再也合适不过了。(2分)
小题2:第三段,为什么作者“走在其中,四处望望,步子就快不起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小题3:作者在第五段描述了自己听《蒹葭》古曲的情形,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下列对本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青花反而稀罕,就像体态修长的清纯少女”一句生动地勾勒出了青花新鲜、清洁,不
染尘泥的美丽形象。
B.作者现在很厌烦看到声称是清代或者是明代的作旧之作,因为这些作品用很拙劣的手法篡改了生命的历程。
C.本文中的“御风而行”与庄子写的《逍遥游》中不汲汲于功名利禄的列子御风而行,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
D.本文语言凝练流畅,含蓄蕴藉,综合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和设问等修辞手法,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E.本文由木棉果实飞絮随风起舞写起,叙述了自己欣赏古城和古乐的情形,表达了要人们停下脚步慢慢欣赏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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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0分)
南山雨
董 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6分)
小题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4分)
小题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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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大   树
⑴如果你的生活中周围没有伟大的人、高贵的人和有智慧的人怎么办?请不要变得麻木,不要随波逐流,不要放弃向生活学习的机会。因为至少在你生活的周围还有树——特别是大树,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一棵大树,那就是人的亲人和老师,而且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伟大、高贵和智慧
⑵更早发现这一点的,是托尔斯泰。他在《战争与和平》这部巨著中,有一段保尔康斯基公爵与老橡树的对话,就体现了树的生命对人的生命所产生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⑶再早些,中国历史上也有人流露过这种意思,叹息过“树犹如此,人何以堪”!这证明,树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长久,从“阅世”的意义上看,人是比不过树的。所以,你若是到十三陵,看到周围静立在那里的松柏,尤其是看到那种虎卧龙盘的老柏,会不由得生出某种敬畏和感动——有什么办法,帝王们全都死了,它们却依然活着,默默地居高临下地看着人间的兴衰更迭、生死荣辱。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就是历史,它们就是帝王。
⑷我甚至觉得没有什么哲学比一棵不朽的千年老树给人的启示和教益更多。同样是生命,树以静以不言而寿,它让自己根扎大地并伸出枝叶去拥抱天空,尽得天地风云之气。相比之下,人愚蠢而又浅薄,人一生都在说话,声嘶力竭,奔走呼号,没有人肯静下来想一想,没有人想到向树学习点什么,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那么在树的心目中人是什么东西呢?不清楚。能够清楚的是,树的存在为人们贡献了自己的全部,从枝叶到花果根干,却从未向人们索取过什么。许多家畜供人驱使食用,但同时也靠人喂养照料;树却是用不着人养的,它在大自然中间活得好好的,姿态优美,出神入化。那些绝崖石缝中斜逸而出的美松树是靠人养活栽种的吗?谁敢到那种险处去呢?树甚至连恳求人们不要砍伐它的意思都不曾流露——那是锯子在尖叫而不是树在尖叫。
⑸等到大树被伐倒了,人们看到了它的心——年轮,一圈一圈,岁月的波纹荡漾,生命的记忆永存。这时候,略有悟性和良知的人就全明白了:树绝不是麻木的,而恰恰是有灵有智的。它虽不语不行,心里面却比谁都清楚。它与山河大地、飞禽走兽、风云雨雪雷电雾的关系,比人更深入、更和谐。它是处理这些复杂关系的大师。
⑹它不靠捕***谁猎获谁而生存,但它活得最长久。这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它连草也不吃,连一只小虫子的肉也不吃,但它却能长得最高大、最粗壮、最漂亮。这才是奇迹呢,树不用吃饭。真正有生命活力的大树全都已经与天地风云融为一体了,它与山河共呼吸,取万物之精气,反过来又养育万物;得日月之灵华,结果又陪衬日月。若是说什么气功,树才是真懂气功的大师。要说什么“天人合一”,人类不过从树那儿学了一点皮毛。
⑺我在塔克拉玛干边缘的墨玉县见到过一棵八百年的梧桐树王,那样干旱的沙漠边缘,它得有多么大的道行才能活过来呀!何况它不仅活着,而且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它像一个巨人一样健康地屹立着,襟怀博大,人和梯子在它脚下显得极其可笑。
⑻它的王者风范不是靠什么前呼后拥的声势造就的,它靠它的阅历、它的顽强生命力、它的光辉的生命形态,使人望之而生敬仰之心、爱慕之情,使人认识到伟大、高贵、智慧这些词语从人类头脑中产生时的本义。
⑼我还见到过五百年高龄的无花果王,这件事我也在《和田行吟》一文中描述过。它占地数亩,落地的无花果使它周围散发着甜腻的腐败味儿和幽深的清香,它的枝干如同无数巨蟒纠缠盘绕,四处爬伸。它达到了它这种植物的极致,造就成、编织成一座自己的宫殿。
⑽但是树和人一样,同样有各式各样的苦难伴随,除了被砍伐之外,还有各种艰难。在天山南麓温暖干燥的农村,白杨是路边、渠旁、屋后、田畔常栽的树,它绿叶飒飒直耸高天。可是有一年冬天,南疆奇冷,这些适应了温暖干燥气候的白杨遭受了打击。有些已经非常粗壮高大的白杨被生生从中间冻出一条裂缝,裂缝一指宽,从树这边透过裂缝可以一眼看到那边的农田。
⑾还有一年八月北疆下大雨,下着下着,变成了大雪。大雪里饱含水汽,落在仍然枝叶翠绿茂密的树上,积成很厚、很重的银冠。第二天阳光一照,十分奇丽壮观。但是不少树承受不了了,枝丫被压得劈开。银雪、绿叶之下,被劈折后露出的白生生的枝丫的内质,望过去就像人的白骨被折断后的模样,一样的惊心动魄。树无声,可是你完全可以感受到它的疼痛。
⑿一棵树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灾难,但它要是都挺过去了,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它就会成为一棵大树。这样的大树会引起人们特殊的敬意。比如在哈密,就有一些幸存下来的百年老柳树。它们的形态确实不同寻常,一看就知道,是具有特殊生命力和特殊经历的树。它们身上都有编号挂牌,就像勋章一样,代表着特殊的荣誉。这些柳树就是大名鼎鼎的“左公柳”——左宗棠平阿古柏后沿途栽下的柳树。可是当年“遍栽杨柳三千里”,能活到今天的,就只有这些了。
⒀你细细端详这些巨大的柳树,会从它们每一棵树的神态雄姿上,找到左宗棠的神韵。一派大人物风范。我当时就颇觉疑惑,心想,难道树也会遗传栽树人的风貌吗?要是果然如此,那树就是通神通灵的生物了。
⒁看来我们对它们了解得还远远不够。
小题1:作者在文中列举了哪些地方的树?又用这些树说明了哪些观点或见解?请分点回答。(6分)
小题2:文中第4段中说“在人的心目中,树是傻瓜”,作者为什么这样讲?请分点回答。(6分)
小题3:这篇散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这样写有哪些好处?请分点回答。(4分)
小题4:文章开头就说大树“就是伟人、高贵和智慧”,“ 它会教会你许多东西”,阅读了这一篇文章,你觉得大树的哪些东西值得你学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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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 ,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 ,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小题1:归纳概括奥巴马的生活经历。(6分)
小题2: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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