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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题型:阅读题难度:简单来源:不详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但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先有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后有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于是连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其实,这正是因为那是“送来”的,而不是“拿来”的缘故。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选自《拿来主义》)
小题1:对文段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作者为了追求时髦,避而不谈“送去主义”,转而大谈“拿来主义”。
B.“送来”的东西不见得好,因为这些东西有时不符合我们的需要。
C.作者以大宅子为喻,形象地阐述了如何正确对待遗产。
D.“拿来主义”的精神实质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小题2:下列行为不符合“拿来主义”方法的一项是(2分)
A.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鱼翅。
B.把鸦片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
C.背着烟枪和烟灯周游世界。
D.请姨太太们各自走散。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作者运用对比的手法,有破有立,否定“送去主义”后,自然引出“拿来主义”。
B.全盘否定或全盘接受都不利于“拿来主义”的实现。
C.“拿来主义”的前提是吝啬,“送去”之外就得“拿来”。
D.只有运用脑髓,占有,挑选的“拿来主义”,才能给我们注入新的活力。

答案

小题1:A
小题2:C
小题3:C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A“时髦”是作者的反语。
小题2:
试题分析:C这是作者否定的做法。
小题3:
试题分析:C前提是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
核心考点
试题【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但】;主要考察你对文学类文本阅读等知识点的理解。[详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艺术是有别于宗教、科学而独立存在的人类传统的智性方式。这种智性方式首先基于对美的形式和情感的体验与接受,继而形成对性情的陶冶,并积累而成对艺术的修养和智慧;最终形成一个心灵的净化和解蔽。
我们知道艺术是一个多种类的集成,包括美术、音乐、戏剧、舞蹈、影视等领域,每一领域下又有许多分目和类别。但艺术的呈现总是与某一具体的技艺相联系,构成某一类的“象”的呈现。这一上手的技艺及其“象”意一方面具有本身悠长的发展专史,专史中又标明着各种延绵不息的谱系及其特性和历史性标杆;另一方面这种技艺史又与各个不同民族区域、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维系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文化的关联表现都被视为人类精神的基本倾向而加以关注。这种上手的技艺与精神的表达互为联系,呈现出的正是这种“象”的东西。“象”的关联,这是艺术学科的重要特征。
我想用土耳其著名作家帕慕克的寓言来说明艺术之“象”的还原的奇异现象,进而揭示和强调艺术创造和艺术教育的特性。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中有一段精彩的故事,这个故事以隐喻的方式揭示艺术之“象”存活在一双稚眼与一颗慧心的交互作用的迷离世界之中,进而揭示了艺术的特性,这个特性就是纯真个性与悠深修养的并存。艺术的智性方式既需要孩童般的纯真、鲜活的生命个性,又需要技艺的训练、功夫的娴熟,需要那终其一生去开发和修炼的技艺之神。这个艺术之“象”需要鲜活的生命个性和悠深的技艺之神的契合。这种契合弥为珍贵,恰在于稚眼与盲目不可兼得,那纯真之眼与阅尽沧桑的记忆难以两全。这正是艺术和艺术教育迷人而又艰难之处。这就是为什么艺术学科不能用简单的论文文本的方式,来单向地评定其研究质量,甚至创作的价值也不能用票房等即时的反映来判定。
今天,艺术的领域发生了飞速拓展。在城市化的大趋势中,在商品经济的推促下,时尚娱乐不断引领大众文化的潮头,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生态正催生着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艺术学科门类的独立与细分,其根本问题应该是艺术智性方式的培养和开发,是其特有的艺术之“象”的显现、开启和生生不息的命题。
作为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建设的首要使命仍然是构建其学术框架。我认为这个学术框架不妨以“象”作为公共的核心,来加以方法论的研究。这一学术框架应包含基础、创作、研究三大部分。其中创作是核心部分,理解创作的方式又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创作的语言、创作的历史、创作的思维。创作的语言是对特定艺术之“象”的形式和语言的理解与养成,是艺术的形式要素的训练;创作的历史是对这一特定门类的历史及其内容的理解;创作的思维是对艺术之“象”的内涵以及方法的揭示,是指具体的艺术之“象”与民族、社会、时代之间的关联。创作的思维又包含社会变革、传承更新、媒介拓展、体制批判、大众参与和生存追问等诸多角度,这些使得艺术与政治、科技、宗教、城市越来越形成时代性的关联,并赋予艺术创造以一种随机而发的活泼思维和生动契机。关于艺术之“象”的研究,有如一把钥匙,它不仅帮我们打开艺术创作和思考的秘密,而且,以艺术之“象”作为方法,也是我们构建艺术学科和教学的重要工具。            
(节选自2012年2月7日《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艺术是独立存在的人类传统的智性方式,是一个多种类的集成。人们对他的理解多种多样。
B.艺术的呈现总是与某一具体的技艺相联系,技艺史又与各个不同民族区域、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有关。
C.土耳其著名作家帕慕克用寓言说明艺术之“象”的还原的奇异现象,进而揭示和强调艺术创造和艺术教育的特性。
D.“象”的关联,是艺术学科的主要特征。艺术之“象”的研究,能帮助我们打开艺术创作和思考的秘密。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艺术这种智性方式要形成一个心灵的净化和解薮是需要一系列过程的,不能一蹴而就。
B.艺术的智性方式需要鲜活的生命个性、功夫的娴熟以及终其一生去开发和修炼的技艺之神等这些条件。
C.艺术和艺术教育迷人而又艰难之处在于稚眼与盲目不可兼得,那纯真之眼与阅尽沧桑的记忆难以两全。
D.艺术学学科建设的首要使命是构建其学术框架,因此,这个框架不妨以“象”作为公共的核心来加以方法论的研究。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红》中的一段故事以隐喻的方式揭示了艺术的特性:纯真之性与悠深修养的并存。
B.在城市化的大趋势和商品经济条件下,时尚娱乐不断引领大众文化的潮头,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正在产生。
C.作为创作方式之一的创作语言是对特定艺术之“象”的形式和语言的理解与养成,是艺术的形式要素的训练。
D.社会变革、传承更新、媒介拓展、体制批判、大众参与和生存追问作为创作的思维的基本内容,使得艺术与政治、科技、宗教、城市有时代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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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孤城
浓雾锁城。不过才十几分钟,这座小城便成了孤城。
警察封锁了高速路、公路。雾太大了。得到警察封锁道路的消息,李生慌了。
他觉得害怕,好像自己一个人被扔在小城里,孤独无助。尽管他知道周围都是人,但这些人不是他的亲人。他的亲人在城外,在距离小城二十五公里的乡下,那里鸡鸭成群,小桥流水,李生迫切地想要回到那里,回到亲人的身边,那样才踏实。
李生跑下楼,掏出钥匙准备开车,想到警察已经封了路,又沮丧地收回钥匙。他只有走着回家了,警察总不至于连人都拦截吧。
浓雾遮蔽了周围所有的东西,除了身旁四五米的范围,其它什么也看不到。李生停下来,可以听到有高跟鞋叮叮叮敲击路面,有人在说话,隐约有人影影绰绰晃动。有人匆忙从他身边跑过,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一个人在身后喊着那人的名字,那人答应一声,没有回头。偶尔有一束黄的光缓慢地闪过,远远有嘟嘟的喇叭声。
李生心慌得厉害。他想看到熟悉的人,看到熙攘的汽车,想跟人说话,说什么都行。
过了一个路口,又过了一个路口,雾似乎越来越浓,像牛奶漫天倾泻,抹也抹不开。
李生掏出手机,试图找出一个人跟他聊天,很奇怪,显示有信号,手机就是打不出去。他一遍一遍地拨手机里存储的每一个号码,不管谁。110、120、119,甚至114,他都拨了,一个也拨不出去。
李生加快了步伐。总会走出去吧。越这样想,却似乎越陷入了迷宫,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像被人施了魔法,所有的东西都消失在浓雾里,轻飘飘地,就没了。
突然,一条黑色的小腊肠狗从身边跑过,李生欣喜若狂,可爱的小狗,尽管它不会说话,但也是个伴。李生紧跟着脚步轻盈的小腊肠,生怕跟丢了。
小腊肠似乎明白李生的心思,它的脚步慢下来,李生可以很轻松地与它并行。李生默默地说:小狗,谢谢你。
也许是觉得没意思,和李生一起跑了一会儿,小狗叫了几声,突然往斜刺里窜过去,李生喊“站住”,但无济于事。少顷,他听到了两只狗的叫声,小腊肠找到了它的伙伴。
真是悲哀啊。
走,赶紧走。赶紧离开这座可怕的孤城。
终于,到达出城的路口了。警察背着手站成一排,如果不是身上米黄的荧光背心,李生根本看不到他们。
他跑过去,想从警察中间穿过。可他们站得实在太密,李生又太胖了,根本穿不过去。李生说:警察同志,请让我过去。这些威严的警察居然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李生拉拉他们其中一个的衣服:求求你,让我过去,我要看我爸看我妈我妹看姬小凡。还是没人搭理他,好像他面对的是一排水泥砌的警察。
李生哭喊起来,他的恐惧已经到了顶点,一下爆发出来,孩子一样大声地哭,绝望地喊。但那些警察依然无动于衷。
喊过哭过,李生的心稍稍安定了些。既然哭喊没用,就要想别的办法,必须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座浓雾紧锁的孤城。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李生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他只能盯着那些米黄的背心,连成一条线的黄背心,从那里感觉到一点温暖的气息。
过去的日子,排山倒海一样来到李生眼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和妹妹在一起,和姬小凡在一起,快乐得到处都是和煦的阳光,多好啊。可现在,除了雾什么也没有。
就在李生一屁股坐到地上,丧失一切信心的时候,天居然一下放晴了。浓雾像缕缕的丝帛一样被轻轻抽走,霎时,阳光遍地。
他恍惚地站起来,看看前方,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往他家乡的路,路上全是等待进城的人和车。看看身后,一座座美丽的大楼高高挺立,楼上的招牌清晰可见。
一切就像梦一样。
一个小警察过来对他说:走吧,现在可以走了。
去哪儿?
你不是要回家吗?
我回去干嘛?又没事,我上个月刚回去过。
可是,你刚才哭着喊着说要回去的。
我现在又不想了。
李生转身向回走,一座大楼的十一楼上,有他打开的电脑,没干完的工作。
(选自2012年第5期《小小说》,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用词极其精妙,如“被扔在小城里”里的“扔”字和“陷入了迷宫”里的“陷”字,都极富表现力,写出了李生强烈的孤独感、失落感和恐慌心理。
B.文中提到了李生的爸妈妹妹和姬小凡,他们是李生的精神寄托,尤其在这样的大雾天,他们能让惊慌失措的李生感到踏实。
C.准备回家的李生被警察封路的消息吓慌了,他更加迫切地想回到家乡亲人身边,那样心里才踏实,所以就匆匆上路了。
D.李生的手机打不出去,充分说明在浓雾锁城之时,所有的人也像他一样,急切地想回到家乡回到亲人身边却又回不去。
E.作者写到一条黑色小腊肠狗时,用到了先扬后抑的手法,李生开始从小狗那里得到了些许安慰却很快被小狗抛弃,最终仍是孤独一人。
小题2:作者在小说中多次写到浓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你结合全文的内容简要地回答。(6分)
小题3:“孤城”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孤城”内涵的理解。(6分)
小题4:当大雾锁城时,李生拼命要出城回家,雾散之后又不想回家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这种矛盾的心理历程。请结合本文内容,探究一下李生产生这种矛盾心理的原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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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查韦斯:从军队到政坛的传奇人生
查韦斯是拉丁美洲最引人注目和最有争议的***之一。对很多支持他的人来说,他是个充满社会主义理想的改革派总统,敢于向社会权贵挑战,给穷人带来希望。他对美国措辞严厉的批评也让他在拉丁美洲赢得支持。委内瑞拉丰富的石油资源成为他赢取国际支持的重要手段。
1954年7月28日,查韦斯出生在委内瑞拉的巴里纳斯州,他的父母是学校老师,有六个孩子,家境拮据。
查韦斯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独立的政治理念。查韦斯在巴里纳斯的高中毕业后,就读首都加拉加斯的委内瑞拉军事学院,于1975年毕业。在军事学院期间,查韦斯的政治观念逐步形成,他认为如果平民政府不能保护社会中的贫民,军队就有责任介入。1981年,查韦斯在军事学院任教,他对年轻一代军事学院灌输他的政治理念。查韦斯的影响力引起上级的警觉,于是将他“发配”到偏远的阿普雷州,这样可以避免查韦斯“添乱”。查韦斯在那里与当地部族广泛接触,这段经历,影响到他日后当选总统后的原住民政策。
这位前陆军伞兵军官的首次出名,是因为在1992年领导了一次虽败犹荣的政变。1992年2月,他领导了试图推翻总统佩雷斯的政变。委内瑞拉当时经济衰退,民众广泛抗议。
这次政变最终失败,导致18人死亡、60人受伤,查韦斯随后自首,被关进军事监狱。9个月后,他的同盟们再次发动政变,再一次失败。查韦斯在被关两年后获释,随后创建了代表中下层老百姓利益的政党“第五共和国运动”,从军队走向政坛。
与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不同,委内瑞拉的民主选举政府的传统自1958年以来就没有中断过。查韦斯后来改变武力推翻政权的立场,投入到1998年的大选中。查韦斯承诺“革命性”的社会政策,批评现政府的腐败、挥霍石油资源。查韦斯最终赢得1998年12月的总统大选,打破了委内瑞拉政坛长期由两大传统政党轮流执政的政局。他迅速得到支持,尤其是穷人和中产阶级的支持。查韦斯执政后,他改变竞选中的革命口号,采取相对温和政策,经济上也大致遵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提议,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对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建立免费医疗体系等。此后,查韦斯在一系列选举和全民公投中获胜,包括修改宪法,允许总统无限期连任。他的这种做法也遭到批评。查韦斯解释说,他需要更多时间,好让社会主义在委内瑞拉扎根。他的支持者们说,查韦斯代表了穷人的利益。
查韦斯演讲口才出色,这一才华充分显示在他的每周一次的国家电视台直播节目《你好,总统》中。他在《你好,总统》栏目中讲述他的政治理念,并鼓励民众打电话、直接向他提问,有时他甚至还唱歌跳舞。查韦斯从不错过任何对公众发表讲话的机会,他曾在演讲中把石油公司的高管们形容为“住在豪华宅子里,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荒唐淫乱”。他还经常与教会的***发生争执,称教会***“无视穷人利益,偏袒反对派,捍卫富豪”,一度指责他们“没有走耶稣基督的路”。在美国为首的联军发起阿富汗战争后,他指责美国政府“用恐怖行动打击恐怖主义”,在联合国大会公开发言时称小布什是魔鬼,赖斯是文盲,致使委内瑞拉与美国的关系跌至谷底。但他的这种坚持正义的行为得到很多人的默认。
2002年,委内瑞拉发生短暂的反政府动乱,查韦斯被迫下台两天,事后他指责美国在幕后策划了这场政变。两年后,查韦斯重振雄风,在全民公投中获得更多公众的支持;2006年,他再次赢得总统大选,获连任。在2012年10月的大选中,查韦斯赢得另一个六年的连任。
查韦斯虽然连选连任,较长时间地掌管委内瑞拉大权,但也面临不少困境。尽管委内瑞拉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但贫困和失业现象仍然普遍存在。2011年6月查韦斯首次确诊患癌,随后经常往返古巴和委内瑞拉接受手术和放疗。2012年5月,查韦斯总统府宣布,在经过手术和化疗后,他已经从癌症中康复,但未透露他患的是什么癌。2012年12月8日,查韦斯再次宣布,他需要做进一步手术,并提议副总统马杜罗在必要时作为他的继任者。查韦斯自从2013年2月结束在古巴的癌症治疗返回委内瑞拉之后便没有公开露面。
2013年3月5日,查韦斯终因癌症不治去世。
(选自《参考消息》2013.3.16,有删改)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从军队到政坛的传奇人生”这个标题既简练精要地概括了全文内容,又恰到好处地告诉读者查韦斯由一名军人通过政变成为委内瑞拉总统的传奇人生。
B.查韦斯之所以发动军事政变,是因为他认为如果平民政府不能保护社会中的贫民,军队就有责任介入。他也因为领导了这次虽败犹荣的政变而首次出名。
C.因为查韦斯代表着穷人的利益,所以他进行一系列有利于穷人的改革,这些改革得到了委内瑞拉全国人民的支持,因此他在1998年顺利地当选总统。
D.本文篇幅短小,语言简洁朴素,短短一千多字就把查韦斯从出生到死的全部经历展现在读者眼前,刻画出一个人民斗士形象。
E.全文从多个角度对查韦斯进行叙写,向我们展现了一位为民服务的英雄人物的成长过程,虽然他在事业未竟就英年早逝,但实在令人钦佩。
小题2:这篇传记主要从哪些方面介绍查韦斯的?请做简要概括。(6分)
答:
小题3:“没有走耶稣基督的路”是查韦斯指责教会***的话,请结合基督教的知识和原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答:
小题4:查韦斯自认为是一名社会主义革命者,一生都在为把委内瑞拉改造成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如果你是一名人民公仆,可以向查韦斯学习那些优秀品质?请结合文本和生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8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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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雷雨》中的一段台词:
周朴园 :(仁慈地,拿着周萍的手)你是我的长子,我不愿意当着人谈这件事。(停,喘一口气严厉地)我听说我在外边的时候,你这两年来在家里很不规矩。
周萍 :(更惊恐)爸,没有的事,没有,没有。
周朴园:一个人敢做一件事就要当一件事。(甲句)
周萍:(失色)爸!
上面画线的甲句,有的版本为:“一个人敢做,就要敢当。”(乙句)你认为哪句更好?请列出两条理由。要求:①理由合理、充分;②语言表达准确、简明。(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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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小题(9分)
自东汉以来,中国历史上一直流行着一种实质是巫术的宗教,但它却有极卓越的、精深的老庄一派的思想做它理论的根据,并奉老子为其祖师,所以能自称为道教。后人爱护老庄的,便说道教与道家实质上全无关系,道教生生拉着道家思想来做自己的护身符,那是道教的卑劣手段,不足以伤道家的清白。另一派守着儒家的立场而隐隐以道家为异端的人,直认道教便是堕落了的道家。这两派论者,前一派是有意袒护道家,但没有完全把握着道家思想的真谛,后一派,虽对道家多少怀有恶意,却比较了解道家,但仍然不免于“皮相”。这种人可说是缺少了点历史眼光。一个东西由一个较高的阶段退化到较低的,固然是常见的现象,但那较高的阶段是否也得有个来历呢?较高的阶段没有达到以前,似乎不能没有一个较低的阶级,我常疑心这哲学或玄学的道家思想必有一个前身,而这个前身很可能是某种富有神秘思想的原始宗教,或更具体点讲,一种巫教。这种宗教,在基本性质上恐怕与后来的道教无大差别,虽则在形式上与组织上尽可截然不同。这个不知名的古代宗教,我们可暂称为古道教,因之自东汉以来道教即可称之为新道教。我以为如其说新道教是堕落了的道家,不如说它是古道教的复活。不,古道教也许本来就没有死过。新道教只是古道教正常的、自然的组织而已。这里我们应把宗教和哲学分开,作为两笔账来清算。从古道教到新道教是一个系统的发展,所以应排在一条线上。哲学中的道家是从古道教中分泌出来的一种质素。精华既已分泌出来了,那所遗下的渣滓,不管它起什么发酵作用,精华是不能负责的。古道教经过一个时期的酝酿,后来发酵成天师道一类的形态,这是宗教自己的事,与那已经和宗教脱离了关系的道家思想何干?道家不但对新道教堕落了的行为可告无罪,它并且对古道教还有替它提炼出一些精华来的功绩。道教只有应该感谢道家的。但道家是出身于道教,恐怕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它若嫌这出身微贱,而想避讳或抵赖,那却是不应当的。
后世的新道教虽奉老子为祖师,但真正接近道教的宗教精神的还是庄子。《庄子》书里实在充满了神秘思想,这种思想很明显的是一种古宗教的反影。《老子》书中虽也带着很浓的神秘色彩,但比起《庄子》似乎还淡得多。从这方面看,我们也不能不同意于多数近代学者的看法,以为至少《老子》这部书的时代,当在《庄子》后。像下录这些《庄子》书中的片段,不是一向被“得意忘言”的读者们认为庄子的“寓言”,甚或行文的词藻一类的东西吗?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逍遥游》)
这些决不能说是寓言,(庄子所谓“寓言”有它特殊的涵义,这里暂不讨论)。即是寓言,作者自己必先对于其中的可能性及真实性毫不怀疑,然后才肯信任它有阐明或证实一个真理的效用。你是决不会用“假”以证明“真”或用“不可能”以证明“可能”的,庄子想也不会采用这样的辩证法。其实庄子所谓“神人”、“真人”之类,在他自己是真心相信确有其“人”的。他并且相信本然的“人”就是那样具有超越性,现在的人之所以不能那样,乃是被后天的道德仁义之类所斫丧的结果。他称这本然的“人”为“真人”或“神人”或“天”,理由便在于此。
我们只要记得灵魂不死的信念,是宗教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对庄子这套思想,便不觉得离奇了。他所谓“神人”或“真人”,实即人格化了的灵魂。所谓“道”或“天”实即“灵魂”的代替字。灵魂是不生不灭的,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是真的,因之,反过来这肉体的存在便是假的。真的是“天”,假的是“人”。全套的庄子思想可说从这点出发。我们现在也可就宗教思想的立场,说庄子的神秘色彩最重,与宗教最接近,老子次之,杨朱最切近现实,离宗教也最远。
——《道教的精神》闻一多 有删减
小题1:下列表达不符合文章意思的一项是(   )
A.道教是自东汉以来一直流行着,以老庄思想为理论依据的一种带巫术性质的宗教。
B.儒家在与道家的争辩中认为,道家是异端,明确指出道教与道家之间存在联系,道教是道家的低级表现形式。
C.道教以道家为自己的护身符,掩饰了其邪教的本质,也影响了世人对道教的正确理解。
D.支持老庄哲学的学派指出了道教与道家本质上全无关系,他们在支持道家的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道家理论的核心。
小题2:下列表达不符合文章意思的一项是(   )
A.一门学术或一件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高级退化到低级是常见的现象,由低级发展到高级也是常见的可推测的现象。
B.东汉以来道教是从远古不知名的古道教发展而来,换句话说,是古道教的起死回生。
C.道家是从古道教发展而来的,道家不应否认这一出身事实。道家提取古道教中的精华部分形成自己的学术流派。
D.近代多数学者的研究表明,从《老子》和《庄子》两书的内容上看,《庄子》一书虽更带有一种宗教色彩,仍是迟于《老子》的成书年代。
小题3:简述道教与道家的关系。(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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